電教室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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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教室是由教務處直接領導的教學輔助部門,為學校專業課及文化課提供完善的、先進的電化教學手段,其職責如下:

電教室工作職責

1.制訂學校電化教學的長遠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學期計劃。制訂電化教學的管理條例,在專業課及文化課組織與實施電化教學。

2.為電化教學設備提供由購置、安裝、維護到保管的一條龍服務;其最終目的是用先進的電教手段來武裝教學,保障電化教學的順利進行。

3.負責校內外重大演出、社會活動以及教學考試的錄音、錄像、音響以及照相。以校內教學活動為主。

4.負責電化教室的管理與維護,包括語音課室、電腦課室以及閉路電視課室。

5.負責視聽資料的管理(包括LD、DVD、SVCD、VCD、錄像帶、錄音帶以及照片)。

6.製作與轉錄用於教學的音像資料,以VCD、錄像帶以及錄音帶為主。

7.對專業教師以及文化課教師進行電化教學的培訓、指導與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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