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代加工標準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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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是承攬人根據定作人要求的品種、數量、質量及規格等內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設備、勞動為其加工特定的產品,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協議。本站小編為大家提供大米代加工標準合同模板,歡迎閲讀。

大米代加工標準合同模板

大米代加工標準合同模板【篇一】

委託方(甲方):xxxxx業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乙方):xxxx源米業(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保障本合同能夠順利進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結合甲乙雙方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加工生產內容及其説明

1、產品品名:大米

產品規格為:5KG、10千斤

產品執行標準名稱及標準號:GB1354-2009大米

如增加產品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委託範圍:由甲方提供全部合格大米原料和包裝材料,乙方從磨米、內包裝、外包裝等工序進行生產加工。

3、乙方按甲方產品規格要求進行加工,若甲方的`包裝規格有更改,則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加工費為行業市場價格。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食品要求自行設計產品包裝,負責提供該產品的備案質量標準、加工工藝、產品配方等相關資料,並加蓋鮮章。

2、每次產品加工前由甲方準備充分的合格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

3、甲方提前十天向乙方提供生產加工計劃,所有物料應在生產開工前兩天,將合格的原料輔料和包裝材料交給乙方檢驗合格入庫。

4、甲方可協助乙方對產品進行加工,並有權利對產品加工過程進行監督和抽查。

5、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原輔、包裝材料原因,所造成的產品質量不合格和生產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6、甲方印刷性包裝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僅限於在乙方進行產品加工時使用,如作他用,甲方應承擔法律責任。

7、甲方該產品廣告宣傳,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義作任何形式廣告宣傳,否則若由此引發的任何不良後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對產品進行加工。

2、乙方加工產品前,應保證上次加工場地清場完全,符合生產標準,若因乙方清場不嚴而產生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質量標準對每批次原輔、包裝材料進行檢驗。乙方發現物料存在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作退貨處理。乙方檢驗發現問題後,未及時通知甲方,由此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賠償由此帶來的相應經濟損失。

4、乙方必須對加工產品的質量負責,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產品的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5、乙方必須按食品相關規範進行生產,如果因為操作問題而產生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結款方式: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乙方加工費用,逾期10天以上,則每天加收加工費的1%作為延期付款賠償給乙方。

2、乙方如果未按合同履行義務,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經濟損失。

3、如果在履行合同時產生糾紛,雙方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合同暫時中止,雙方都可向當地司法部門提起訴訟。

六、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協議形式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本合同不一致時,以最後一次協議為準。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有效期間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在生產過程中,若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協商而不執行合同者,視其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違約賠償金額萬元)。

3、本合同共四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日期:

乙方(蓋章):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日期:

大米代加工標準合同模板【篇二】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委託方)

茲有甲方因業務需要,委託乙方加工優質大米,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加工物包裝及規格:大米。

第二條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按照GB/T19266標準要求。

第四條加工物包裝由甲方設計、印製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成品包裝物使用乙方的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及商品條碼。

第六條甲方負責產品的運輸、銷售及相應的售後服務。

第七條乙方負責產品的加工、產品的出廠檢驗及出廠前的質量控制、儲存管理。

八條甲方付給乙方的加工費用,每噸/元,每個月初統一結算。

第九條加工物(五常大米)原料採購由甲方負責,原料必須是五常境內種植的優質水稻。

第十條加工物(成品)交付時間、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再行制定。

第十一條加工物(成品)交付時需雙方在交付現場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加工物(成品)出場後由於運輸、保管不當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不負責任。

第十三條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有權留置加工物。

第十四條因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支付加工費給乙方造成損失,應向乙方做出貨款總額20%的賠償。

第十五條因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供加工物(成品),給甲方造成損失,應向甲方做出加工物(成品)價值總額20%的賠償。

第十六條加工數量:噸(成品)。

第十七條加工地點:

第十八條本協議需雙方法人簽字、加蓋公章後方可生效。

第十九條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條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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