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書範本7篇 「工程合同書格式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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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書是雙方當事人在確定建造工程項目時簽署的一份合同,合同中包括了建造工程的主要內容和標準,還有相關規定和約定。本文將提供工程合同書的範本,以幫助企業和個人編制合同,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工程合同書範本7篇 「工程合同書格式示例」

第1篇

經過邀請招標,發包人確定 所有空填全 為陽光海岸別墅項目路基工程施工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1.2 工程地點:位於上海市奉賢區,莘奉金公路以西,團結塘路以南,金匯塘路以北地塊

1.3 承包範圍:總平面圖中 標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實、碎石壓實、路基排水溝)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驗收通過。

1.5 合同價款:合同總價(暫定) 元 單價 (綜合單價包乾)

工程總日曆工期 天。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單位書面通知為準。

2.2.1 執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及現行國家、上海市相關技術標準、規範;

所有材料必須有出廠證明質量保證書、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職權:對施工階段質量、進度以及現場工程量簽證進行監理與控制、參與工程竣工驗收以及保修階段的相關工作。

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並進行現場交驗;

負責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紙會審工作,並作好各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

進行工程協調、管理、驗收與及時安排下道工序;

項目經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項目全權對發包人負責。

本合同簽訂後收到發包方通知 2 天內,承包人進場完成施工準備。

嚴格按照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設計要求及工程內容。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計劃、工程進度計劃、用電計劃,並報送發包人及監理單位審核批准;

負責本工程施工範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做好現場設備、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現場施工記錄,配合發包人和監理單位進行質量檢查;

工程竣工驗收後2周內向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提供肆套竣工圖及竣工資料;

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認可且與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負責所施工工程的驗收通過,並保證相關部門的開通。

a、本工程採用綜合單價方式,此價格涵蓋了完成該工程項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裝費用、質檢費用、水電費、管理費、利潤、税金、勞務、監督、趕工措施費、開辦費、機械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為完成合同約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費用。該單價在合同實施期間保持不變,不受市場價格及政策性價格的調整而增減。

b.設計變更所增加的費用,有合同單價的按合同單價,沒有合同單價的根據上海市93土建定額再結合上海市有關文件進行編制,如93土建定額中沒有的子項,可套用市政定額中相應的子項,費率按93土建定額四類下浮 計取。設計變更中所增加的材料:報價書中有的按報價書,報價書中沒有的承包人應報所需材料的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產地、價格,經發包人審定後方可使用,並作為結算依據。

e.結算審計承包人付費執行採用滬建建(20xx)641號,滬價費(20xx)054號文《工程造價審核收費標準》,由發包人代扣代付

5.1 工程完工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75%;

5.2 工程結算後,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的95%,其餘5 %的質量保證金,待質量保期滿一年後支付,如保修期內由於承包單位原因產生的質量問題,由承包單位免費維修,如承包單位2天內不到,由發包人處理,所發生費用加10%的管理費由承包人承擔;

6.1承包人應按建設總承包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發包人統一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對承包人任何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均有權予以制止,直至罰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相應的一切經濟賠償。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前24小時通知發包人組織竣工驗收。發包人在收到通知後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後2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整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整改,並承擔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費用。

7.2承包人在通過竣工驗收合格後7天內向發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資料肆套。竣工資料包括文字資料、竣工圖、工程照片,並提供相應的電子文檔資料。

8.1.1因發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費用不計。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條所示工期按時竣工,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發包人支付逾期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全部損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由承包人無條件進行返工、整改、修復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達到合同質量標準,所產生的費用包括重新檢測所需費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並且向發包人賠償本工程項目總造價的5%的違約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後7天內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有權另行安排單位完成相應整改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8.2.3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弄虛作假,採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責令返工並賠償損失外,每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畢後,未能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及開通,招標方將不予以支付剩餘的工程款,直到驗收合格並開通後,發包人無息支付。

9.1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首先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10.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且加蓋法人公章後生效;

10.3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13.1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合同書範本7篇 「工程合同書格式示例」 第2張

第2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施工合同並一致確認以下條款內容:

1.5 承包範圍:所有鋼結構主體、維護工程、保温工程等內容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對本工程鋼結構進行製作安裝,不得轉包。

本工程價款的計算按工程總造價一次確定,如設計圖紙變更則相應調整變更部分造價。 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由乙方提供技術方案,經有關專家評審,甲方批准認可。

適用法律情況:國家及上海市有關建設工程的法規均適用於本合同文件,國家(包括部、委)與上海市對同一問題均有規定時,以上海市的規定為準;上海市無規定的,以國家的規定為準。

甲方在滿足工程總進度計劃前提下,按質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圖紙。

圖紙提供套數:甲方應提供全套施工圖5套,其中二套施工圖作為竣工圖資料在竣工後返還甲方。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乙方必須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指令和簽證,均應視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資料均應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甲方應在開工前清理好現場,做到三通一平(水電路通、施工場地平整完畢)以保證乙方順利開工。

甲方應在開工前將水電頭子接到施工現場雙方商定的位置。

乙方應在分階段施工前5天向甲方提供分階段施工進度計劃,以後每月1日和15日向甲方提供下部的施工進度計劃。每月末向甲方提供當月完成實物量的施工月報,竣工前15天向甲方提供竣工通知書。對甲方的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料計劃,另見雙方簽定的補充合同 乙方應做好對工地內的材料、設備、設施等的防火、防盜工作,並明確地下管線的保護工作。

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對房屋、各種構築物,各類設施均應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如有損壞,應予修復後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應文明施工,按施工組織設計安排現場的機械、材料、設施,使施工現場達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對施工垃圾的處理應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應清理好建築物和施工現場。

乙方應在圖紙出齊7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如甲方分階段提供施工圖紙,乙方應在下階段工程施工前5天后提供施工方案。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後2天,以書面形式批准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視為確認。

本工程乙方如按75天完成,甲方給予 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如乙方不能在75天內完工,則給予 萬元人民幣的處罰(付款方法及細則另見合同補充)

(1) 外界因素對施工進度造成的影響,如一週內停電水造成等工累計超過8小時甲方予以順延。

(2) 因甲方原因對施工進度造成影響。如不能及時辦理有關手續,不能及時提供施工圖紙,設計變更而引起甲方返工,變更手續辦理不及時,造成乙方等工及因違反本合同條款造成的其他影響等,乙方在這類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工期延誤天數,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答覆,逾期可視為確認。

(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代表在5天內簽證認可,工期相應順延。逾期視作認可。

在工程竣工前10天,乙方應通知甲方對乙方施工的項目進行檢查,如發生有遺漏項目施工質量等問題,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進行返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整改或返工通知後,應及時予以實施,待全部完成後,方可作為正式竣工。

隱蔽工程驗收按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需驗收的部位按驗收規範確定。

本工程包乾價為 萬元人民幣。圖紙變更則相應調整。

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及結算方法根據工程進度,分段付款。

(2) 工程量完成至鋼結構進場安裝後5天內支付總價的20%

(4) 工程量完成至鋼結構維護、保温安裝結束後5天內支付到總價的80%;

(5) 竣工後30天內支付到總價的95%,其餘作為預留保脩金。

本工程大材料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供應(除甲方供應設備外),乙方採購的主要成品及半成品須先徵得甲方認可,方可定貨採購。甲方供給的設備材料參見補充合同。

工程竣工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市建管局要求的全套竣工資料一套

乙方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進行竣工驗收,甲方應召集各有關方面人員參加驗收。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二套竣工圖。竣工圖編制的要求按上海市建設工程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和其它確屬乙方施工質量問題的均屬乙方保修範圍。

在保修期限內,乙方對施工質量問題免費維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費用。

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並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處理合同期間的各類問題,儘量避免爭議或糾紛。如果發生爭議,按下列 原則處理:

1、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在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後的10天內,雙方應保證合同的繼續執行。

2、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作出後2天內執行。對調解的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不執行調解結果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在調解作出7天后提請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仲裁。

如有違約,應按經濟合同法的原則,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規定,因施工造成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乙方應根據本工程的員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文明施工規定,否則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破壞,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3篇

茲(以下簡稱甲方)委託東莞市弘康電力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進行機房噪音控制工程。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具體條款如下:

根據(《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93)和《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控制標準》噪聲等效聲級: 65 db(a)。

1. 如果背景噪聲級超過此治理標準規定的指標時則以背景噪聲為允許值。

2. 根據gb3096-93規定,測量點選在受影響者的居住或工作建築物外1米,傳聲器高於地面1.2米以上的噪聲影響敏感處(例如窗外1米處)。

1、 噪音治理措施應當經濟、有效、可靠,外表整齊美觀。

2、 噪音治理措施,不影響機組操作、維護、並應使得機房內有充足的新鮮空氣進氣量,以保證發電機正常運行。

採用機房全封閉,隔離噪聲源方式。合理設計機房進風消音道和柴油機排氣消音器。對機房內部作吸聲處理以減小噪聲擴散和減小室內混響聲。具體治理項目見施工圖和報價表。

乙方承接甲方柴油發電機的噪聲治理技術工程服務,承包整個工程所需材料、設備及人工安裝費用。

在合同簽定,乙方收到第一期款五天內運料進場施工,整個噪音控制工程在 天內完成交付驗收使用。

總工程費用為:付款方式:合同簽定時交付定金; 主材料進場後付 ; 工程完工後 天內付清餘款。

1.若甲方無故不按時按額交付工程款,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總額2%的滯納金。

2.在合同履行、工程施工過程中,如有異議,雙方應本着保證工程質量,保證使用要求及施工過度的原則,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訂,起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遇雙方未能解決則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3、承包方式和承包範圍: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認可的施工方案、材料,承包整個樓頂的防水工程。

4、甲方指定材料為山東紅恆達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益龍牌,厚度為3mm金屬鋁箔、-10℃聚氨脂自粘sbs防水材料。

二、防水材料單價、施工總面積、總造價及其支付方式:

2、整個工程必須滿足甲方認可的防水要求,以甲方審定的施工方案為標準,在此基礎上價格不再作任何調整(甲方要求增加的項目除外,最後總決算時如增、減施工施工面積,按實際施工面積結算)。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支付總工程款的40%,即21114元,作為材料預訂費用。

2、全部防水材料運抵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後,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30%,即15835.5元。

3、工程施工完畢,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造價的25%,即13196.25元。

4、質量保證金5%,在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至維保期結束若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即22639.25元。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於 年 月 日進場,到 年 月 日止, 完成防水施工(以通過甲方代表驗收合格為準)。

2、在履約過程中,因為變更所影響的工期或甲方責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後作出工期調整,以此確定竣工日期。

2、派 人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處理並協調甲乙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有關事宜。

3、在乙方供貨後,甲方可以組織人員對防水材料進行驗收,並對材料臨時存放提供必要的保管場所。 如材料與合同約定的參數不符 ,甲方有權不接收,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按施工安全規範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間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因乙方施工人員操作不當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全責並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2、對現場所有已完工的建築、設備、器具有保護的責任,施工時如損壞甲方財產,由乙方負責賠償。

3、施工時及時清理施工中產生的垃圾,施工結束時把現場垃圾清理乾淨 。

4、遵守甲方有關場地管理的規定並辦理有關的手續。

1、除不可抗力(戰爭、天災等)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條款,否則,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造價 3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另一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付款,每延遲一日,按應付而未付金額的 3 %計付違約金。

3、由於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總造價的 3 %向甲方計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十 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項及返還甲方全部已付款項外,還須按合同總價款的 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另籤補充協議。

2、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先行協商,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雙方簽訂認可的設計施工方案及其它經雙方簽字確認的書面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4、甲乙雙方施工、設計方案以外的所有變更或要求必須致函對方,對方在收到通知後必須及時回函,如果 三 日內不答覆視為認可。

6、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5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安裝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6、合同工期:①開工日期:大約確定為 年 月 日。正式開工日期應在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經雙方書面確認之日為準。

②竣工日期:經雙方確認的開工日期的第三天開始總日曆天數 天內完成。 ③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人現場駐工地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a、發包人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3天,不能向承包人交付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人進場施工者。

c、發包人駐工地代表無故拖延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d、未按合同規定支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e、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f、因雨天、下雪天、冬季無法施工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h、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如土建方等)或因其他項目交叉施工等原因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7、合同價款:本工程總造價計人民幣(大寫¥: 元。其中該工程總造價中由承包人生產鋼結構系統造價為(大寫) ¥: 元;提供鋼結構工程安裝勞務費造價為(大寫) ¥: 元。該造價根據圖紙和預算,採用包工包料的方式為一次性終定價。但如果發包人設計發生變更和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總價作相應調整。

8、發票開具:依據國税發[20xx]117號文件規定,由承包人生產鋼結構系統造價開具增值税税務發票;提供鋼結構工程安裝勞務費總價開具建築業統一發票。

1、本合同的總造價經雙方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但發生圖紙變更和發包人工程量增加時,以工程聯繫單形式,可作調整。

2、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在承包人沒有加工製作的前提下,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發包人代表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變更。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5、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代表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

6、發包人代表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3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定。

7、發包人代表確認增加的工程價款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內,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 %。

2、鋼結構進場之日起3天內,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 %。

3、鋼結構吊裝完畢之日起3天內,支付合同價款合同總額的 %。

4、竣工之日起3天內,支付合同價款佔合同總額的。 5、6、工程保修保證金萬元,佔合同總額的%,在保修期滿後3天內由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保修期計算方:從鋼結構工程完工之日起1年。

7、發包人根據上述約定的時間支付工程款,如逾期,在5天內未付,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書,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書後仍不能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之日起3天內停止施工,甚至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發包人承擔從逾期日第6天起按日支付該筆逾期款項0.1%的滯納金,及其他由於停工帶來的經濟損失。

1、發包人支付承包人的所有工程款均以銀行匯票或電匯方式匯至承包人指定在中國工商銀行黃岡黃州支行東門分理處所開之帳户,帳號為: ,帳户名稱為:湖北天鴻鋼結構有限公司,所有付款日期均以發包人出具的銀行匯票或銀行蓋章的電匯憑證日期為準。

2、發包人用其他方式支付給承包人工程款(如現金等),發包人必須憑承包人財務部門開具收款收據支付,否則承包人不予承認。

1、發包人委派同志為駐工地項目代表,具體行使下列權利和義務。 ①下達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後生效。

⑤發包人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包人承擔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發包人如需要更換駐工地代表,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3、除駐工地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圴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4、發包人應先辦妥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一切手續,保證承包人的進場施工能順利進行,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外的三通和紅線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不大於5米的水、電(大於 千瓦)源聯繫結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10%的施工用地,承擔所發生的費用。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的遺留問題。

如發包人未能履行應做的各面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5、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 套。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承包人進行設計交底。該圖紙經發包人或發包人代表簽字確認後,作為承包人結算和施工的依據。

6、協調土建施工單位及其他專業承包單位同鋼結構施工單位各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施工所帶來的矛盾。

7、負責辦理質量監督站的報監、驗收工作,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及手續;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並進行現場交驗;提供預埋地腳螺栓的測量數據,並保證數據的準確性。

1、承包人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項目代表,具體行使下列權利和義務。

①承包人的要求、請求和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簽字後送交發包人代表,發包人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②承包人根據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

2、承包人根據圖紙合同的要求採購工程所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及其他規定的驗收資料,承擔因施工不當或材料保管不當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

4、承包人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承包人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有關責任和費用。

6、負責及時與設計部門的聯繫,解決安裝中的問題,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質量、進度把關。

2、承包人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人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駐工地代表的監督檢查。

3、承包人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材料代用必須經過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代表同意後方可使用,承包人安裝的每一道工序質量由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代表認可後進入下一道安裝工序。

4、工程質量應當達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5、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法定或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作為第三方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6、承包人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但不包括因發包人處置不當引致的產品損害問題,原材料之間接損失或隨之發生的損害。對於此類情況,承包人也提供以收取材料成本費形式的維修服務。

1、承包人承建的鋼結構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驗收資料及驗收報告,承包人承建的鋼結構工程完工驗收不受其他專業承包單位(如土建等)未完工的影響。

2、承包人承建的鋼結構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説、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標準為依據。

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對驗收結果在3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執行,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4、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3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己被認可。

5、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實際完工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

6、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6天起承擔工程保

7、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視同交驗,達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10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約定的合同價款和工程變更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10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否則視為同意承包人的結算報告內容。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3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5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結算價款,從第6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4、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10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②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④由發包人原因造成工人誤工、機械停滯累計超過8小時以上者;雙方約定發包人賠償給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誤工費計人民幣: 元/人,每天機械停滯台班費: 元/天。

⑤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按《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①承包人原因不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③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按《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承包人賠償給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延誤工期從約定完工之日第三天起,承擔 元/天逾期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的3%。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友好協商調解。協商不成可向承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1、不可抗力: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災害性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自然損害的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發生後,承包人應在24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通報。如受害情況繼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2天向發包人報告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3、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4、承包人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1、由承包人負責本工程項目施工安裝過程中的承包人所派的安裝人員的人身保險。但承包人不負責安裝現場第三方人身保險;

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發包人,承包人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支付承包人有關損失和承包人已完工程的工程款。

1、合同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説明,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意見不能一致,按第五條爭議規定解決。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生效,在竣工結算、發包人工程款除保險金外支付完畢,承包人將工程交付發包人後,除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保修條款終止。

第6篇

依照市場行情,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承包範圍:強電線路、燈具安裝、進水及設施安裝,弱電線路及設施安裝消防線路,監控線路不在乙方承包範圍內。

三、工程造價:以商定為45000元人民幣,大寫:肆萬伍仟元整。

進場甲方應付給乙方生活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裝燈時,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工程完工後付清餘款。

1、甲方責任:做好各施工單位轉調工作,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六、此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望雙方遵守,簽字之日起此合同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7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3、工程質量標準:按甲方施工方案、指令及施工圖紙施工,達到合格。

龍居1區1#、2#、4#室外土方回填(含土源採購、挖、裝、運輸到場內指定地點,進行分層壓實)

包工、包料、包機具、包運輸車輛、包洗車、保潔、包安全、自帶機械、不得轉包等。

1、合同總價按照實際用量進行結算。固定綜合單價:23元/立方(含一切包乾費用,不另計取任何費用)

2、合同中未標出的工程細目,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指令完成未標出的工程細目,但不能得到工程結算和支付。

所有土方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後,15天內付清全部工程款。每支付一筆工程款時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所屬地地税正式的建安税務發票。否則,甲方不予付款。

施工有效工期分兩個施工段流水施工,每一施工段施工有效工期分為5天(遇暴雨天與政府禁運日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順延)。

要求所有的部位必須合格。嚴格按照甲方安排及圖紙、國家現行的有關規範要求組織施工,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質量檢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質量關。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必須予以返工直至驗收合格,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統一管理、規範施工,如有違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5、回填土方時,應清除草皮、雜物和排除積水,並應分層夯實,夯實後的密實度應達到設計要求。

6、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取土場取土,土質不得含垃圾雜物、20cm以上大石塊、淤泥。

7、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按 200元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8、如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停工,工期順延。

9、乙方負責辦理所有施工相關手續,承擔政府和其它一切相關費用並獲得所有與本工程相關的所需文件,在施工中遵守市容、城管、當地相關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如發生違章、處罰等經濟罰款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和解決。

10、乙方為顯示信守合同及承包工程的誠意和實力,自願要求在合同簽定後,向甲方交 5000元的保證金。待結算時若乙方無任何過錯,沒違反合同條約後一併返還。

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做到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中如發生傷亡事故,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善後事宜,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施工過程中乙方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停止施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甲方發出的撤場通知起三日內自動撤場,且已完工程量不予結算,本合同失效。因乙方不作為使得無法完成本合同交付的任務或因乙方行為使甲方名譽、工期等受損,乙方除需自行承擔其全部責任外,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保證甲方發出撤場通知起三日內自動撤場,本合同自動失效。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土方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車輛及材料在運輸途中及到達甲方現場後應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關的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3、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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