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範本5篇 強化財務管控,提升工程項目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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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介紹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範本,以幫助工程項目相關人員規範財務管理工作。制度範本包括對項目資金的管理、支出預算的編制、成本控制及分析等方面的內容,能夠幫助企業實現財務管理效益最大化,確保項目順利進行。

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範本5篇 強化財務管控,提升工程項目管理水平

第1篇

1、由項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性文件的收發、傳閲、編制清單歸類保存。

由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施工圖、技術核定單、變更通知單的收發,負責編制目錄,分發清單,所有施工圖的持有人應對圖紙的修改,變更及時標識。

2、所有文件資料由文件批准人決定發放範圍和份數,文件發放人應填寫《文件和資料發放登記表》,按發放範圍和數量發放文件,並做好編號及登記。

3、文件領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資料時,應在文件發放的表格上登記簽字。

4、在發放過程中,文件使用部門應及時撤出作廢/失效文件。

5、當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損嚴重,影響使用時,應向文件發放部門辦理更換手續,交回破損文件,補發新文件、編號不變,文件發放部門應將原破損文件收回處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丟失後,應向文件發放部門辦理補領手續,在補領申請時必須作出書面説明,文件發放部門在補發文件時應重新進行分發編號,並註明作廢。

項目部辦公室負責編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單》,項目工程部負責編制技術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單》,以識別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現行修訂狀態。

a.當文件和資料需要更改時,應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門填寫《文件和資料更改申請表》,説明更改的理由依據和更改內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門時,應重新會審。

b.文件更改原則上應由原審批人審批,當原審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員審批時,則該人應得到相應的授權書和文件審批所需的有關背景資料。

c.經更改審批的文件,由審批人填寫《文件和資料更改通知單》,併發至有關部門。

d.文件持有人根據《文件和資料更改通知單》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應處進行更改,但應確保內容的正確、清晰,並將《文件更改通知單》附於文件後或收回原文件,並做好發放登記。

e.文件更改後,文件更改部門應將更改內容審批件存檔備查。

9、作廢的文件應加蓋“作蓋”印章,已作廢、失效的文件應在文件的使用場合中撤出。

a.文件和資料持有人應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資料,防止丟失、損壞,若損壞丟失應向主管領導報告,批准後按二.5和二.6辦理。

c.文件管理人在調離崗位或存檔時,必須移交全部文件,並作好文件移交記錄。

a.文件和資料需要時,由需要人填寫《文件和資料複印審批表》,應經主管部門或部門負責人批准,規定複印的份數、編號,發放應做好記錄和登記。

b.需要臨時借閲文件的人員應填寫《文件和資料借閲申請單》,經文件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借閲,借閲後必須及時歸還,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外借,如確需外借,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範本5篇 強化財務管控,提升工程項目管理水平 第2張

第2篇

為規範西安大明宮東郊項目的工程財務管理,保證我公司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2.嚴格監督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對資金來源、投資使用和資金完成三個階段,認真做好日常的會計核算。做到手續完備、內容充實、數字真實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3.嚴格履行審批手續,項目資金必須按規定程序由項目負責人籤批後方能使用;

4.項目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財務制度,保證項目資金的完整與安全;

5.嚴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認真填制會計憑證,及時編制並報送各類會計報表,做到數字真實、內容完整;

6.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對違反制度規定,不真實和不符合基建開支範圍與標準的票據拒絕報賬;

7.發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

① 收款單位與合同簽證單位名稱不一致,或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權手續的;

④ 無工程部“維修合格證明單”而要求支付質保金的;

⑤ 未辦理項目部工程付款會簽單,由施工單位人員直接到財務處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的。

1.凡因工作需要領取支票者,首先填制借款單,寫清日期、用途、金額,按規定的審批程序批准後出納方可簽發,簽發支票必須字跡工整清楚、不得塗改;

2.基建工程款項開支一律按合同執行,經領導審批後支付;工程變更部分的開支嚴格按變更程序審批;

3.支付支票後需儘快報賬,一般不超過十天,外出人員不得超過十五天,如到期不能報賬要追究經辦人員的責任,在未處理完畢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如發生支票遺失現象,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並同時辦理登報聲明作廢等事宜。如不報告後果由丟失者自負。

1.各項工程開工前需將經簽章的合同、協議交財務部門存檔(包括臨時工程)。(無預算、)無合同、無協議、(無審計部門審計情況)的項目,財務部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辦理工程結算;

(2)根據工程形象進度,由施工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加蓋公章)及工程發票,再由監理公司、工程部經理,預算工程師及總工程師簽章;

(3)工程款由項目部工程部負責經辦,工程預算人員負責工程款支付,填制資金支付憑證,按照審批權限經部門主管、財務部經理、總工程師、總經理、財務總監、主管副總裁或總裁簽字批准;

(4)財務人員根據上述審批程序審核無誤後,方可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

(5)加強對往來賬款的核算與管理,按單位和個人設置明細賬,經常核對、及時清理結賬,特別是竣工項目與施工單位往來賬款的清理,要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工程決算進行結賬,竣工驗收合格決算時,按合同約定預留工程結算款作為保證金。質保期滿後經使用部門認定工程無質量問題或其它問題後再支付施工單位保證金;

(6)加強對材料、設備款的核算與管理,建立原材料收發制度和財產清查制度,瞭解基建工程預算定額,熟悉材料預算價格,隨時掌握材料市場價格變化,協助有關部門共同把好購貨合同關及材料設備採購關。認真審核材料出入庫單和彙總表,材料採購要有嚴格的驗收制度,材料驗收單必須有交貨人,驗收人,材料主管和項目負責人的簽字,採購數量和單價應與採購合同一致;

(7)徵地、報建、勘察、設計費用的款項支付工作,由工程部門根據進度按合同辦理。

1. 財務部門須參與工程合同的審訂和修改補充工作,對合同中有關財務內容的約定和規則負責審查;

4. 簽訂施工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1.財務工作必須密切聯繫基建工作實際,充分發揮財務管理對基建工程質與量的有效控制;

2.財務人員要增強服務意識和現場意識,瞭解施工現場、掌握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變更、材料替換及各種與項目財務有關的資料和實際情況,力爭做到跟蹤到位,服務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減少損失和浪費,提高投資效益。(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各盡職守 ,保證基本建設工程財務管理工作有序地進行。)

1.負責對建設項目的工程預決(結)算進行審查,對項目建設、竣工驗收以及財務決算審批全過程的財務活動實施財務管理和監督。對基本建設財務活動負管理責任;

2.對需要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設計合同》、《工程勘察合同》等負責保管及相關審核職責

七、本規定解釋權歸東郊項目財務部負責(執行,由總經理批准頒行)。

第3篇

1.公司為對外的獨立核算單位,法人代表在財務管理上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接受財政、税務、監事會的監督,完成所有者權益的保值、增值和資本的安全營運;具體確定公司財務管理機構設置;組織擬定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根據各項收支預算,組織經營生產,審批公司重大財務事項等。

2.公司總會計師或行使總會計師職權的領導人,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全公司的財務管理、經濟核算、指導各項財務活動,審查各項經濟活動分析報告,協助公司領導進行重大事項的決策。

3.公司財務結算部門,在總會計師及部門主管的領導下,按照部門的崗位職責、行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編寫各項經濟活動分析報告和實施職能監督。

4.公司設置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1名。同時設置財務結算部,配備正、副部長各1名。

5.部門設總賬、稽核、成本核算、固定資產核算、往來結算、工資結算、出納等崗位,可實行一人多崗,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往來結算。根據各內部核算單位工程規模等具體情況,由公司財務結算部統一委派財務人員。

6.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根據總經理的提議,由董事會任免。財務結算部部長由公司總經理任免,其他會計人員由公司財務結算部及人力資源部共同進行考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予以錄用。

7.凡以公司冠名承接的各工程項目,承包給公司直屬的分公司或項目經理部,控股的子公司、非控股的其他成員單位或抵押承包的個人,必須服從公司駐地辦事機構的統一管理,由公司駐外辦事機構財務人員,按照公司的文件及管理制度,進行各項税金、建立行業管理費及經營管理費的統一徵收。

8.內部核算單位負責人,按照公司與其簽訂的內部經營承包責任制協議中的責權、公司各項文件及管理制度,遵循項目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動態管理原則,組織經營、生產,確保各項經濟指標的全面完成。

9.會計人員因工作不稱職、失職、違紀處罰下崗、因故調動工作、離職、機構合併、撤銷等情況的,部門主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由財務結算部委派人員辦理移交、接收、監交工作。財務結算部將移、接交清冊,按年度裝訂成冊隨會計檔案歸檔。

10.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事務中,應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要堅持原則,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公司章程、文件、管理制度的事情,應拒絕辦理,同時及時向其單位領導及部門主管提出書面意見,請求制止、糾正;單位及部門領導收到報告後,應在十日內作出書面決定,並對其決定承擔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違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糾正,又不向單位和部門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的,也應當承擔責任。

第4篇

1. 工程管理人員必須具備三年以上的施工現場管理實踐經驗,並經考試合格方可擔任。

2. 需具備較高的工作責任心、自覺性和原則性,並能吃苦耐勞,熱愛本職工作。

第二條 工程管理人員堅持主材料必須進場驗收。凡主要材料進入工地,須會同監理人員對材料質量和數量的驗收並同時簽證,必要時,還須有顧客簽證。作好記錄以備檢驗。

第三條 建築材料、構配件及設備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有關技術標準規定的合格標準和設計要求;

2. 符合在建築材料、構配件及設備或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標準,符合以建築材料、構配件及設備説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第四條 建築材料、構配件及設備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3. 產品包裝和商標樣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

4. 設備應有產品詳細的使用説明書,電氣設備還應附有線路圖;

5. 實施生產許可證或使用產品質量認證標誌的產品,應有許可證或質量認證的編號、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條 在工程質量監督過程中,要求質量監督人員堅持科學、公正的原則,按照國家和企業的相關標準,施工作業規範,開展質監工作。正確處理好顧客、企業、施工隊三者的相互關係,事事處處顧及企業的利益和信譽,

第六條 工程管理人員應按合同和規範要求逐項、逐條進行進場材料驗收,並在進場材料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記錄決不允許弄虛作假,項目建設或交付使用後,如發現存在問題,經檢查,驗收記錄和實際情況不相符時,必須追究責任。

第七條 項目辦負責人、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對工程項目質量負責,作為公司項目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員,承擔以下責任:

1. 施工現場有違規行為,每次扣罰50元;如在施工現場重複發現三次以上違規行為,作下崗處分

2. 主材料進場如不及時參與檢驗、驗收,每出現一次扣罰50元,如發生質量上的問題,由項目辦負責人和工程管理人員負全責,作下崗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3. 出現投訴且反映的問題屬實,確認是責任人員責任的,每出現一次扣罰當月工資;如屬重大失職行為,造成公司利益損失的,作下崗處理並賠償損失;

4. 項目辦管理人員管理工程項目全年無差錯的,年終一次性獎勵1000元——10000元。

第5篇

為切實規範專項資金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專項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户儲存、專賬核算、專項使用”。

二、資金的撥付本着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執行項目資金批准的使用計劃和項目批覆資料,不準擅自調項、擴項、縮項,更不準拆借、挪用、擠佔和隨意扣壓;資金撥付動向,按不同專項資金的要求執行,不準任意改變;特殊狀況,務必請示。

三、嚴格專項資金初審、審核、審核制度,不準缺項和越程序辦理手續,各類專項資金審批程序,以該專項資金審批表所列資料和文件要求為準。

四、專項資金報賬撥付要附真實、有效、合法的憑證。

五、加強審計監督,實行單項工程決算審計,整體項目驗收審計,年度資金收支審計。

六、對專項資金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督查,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要全程參與項目驗收和採購項目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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