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方案
2021年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本年度开展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宣传动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全民生态环境意识,推动绿色发展,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
通过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为公众搭建起了解、参与、支持生态环境的平台和阵地,向公众直观生动的宣传生态环保理念、环保科普知识、环境治理成效等,重点做好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弃物和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四类设施向社会全部开放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安排
本年度,计划在全市创建8家市级环境教育基地。
(一)发动申报(2021年3月至5月)。各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广泛组织动员,积极筛选、推荐、指导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参照《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评估标准》自评达标后,填写《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二)培训教育(2021年6月至8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3家组织单位组织召开全市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培训交流会,进行创建工作培训,安排工作成效显著和典型示范的环境教育基地单位进行交流互鉴,共促发展。
(三)复核考核(2021年9月至11月)。市生态环境局与3家组织单位联合开展现场考核验收,对2015-2017年度命名的市级环境教育单位进行抽查式复核。
(四)公示命名(2021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3家组织单位对通过验收的单位进行公示,按照程序印发文件进行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命名。
三、具体措施
本年度,围绕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模式,着力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为市民提供生动直观、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场所。
(一)重点做好四类设施开放工作。各单位要确定本行业管辖范围内四类设施(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弃物和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的情况,确保具备条件的四类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全部开放。积极拓宽公众开放的领域,培育、鼓励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单位积极参与设施开放工作,指导、协调各类设施单位扎实推进向公众开放工作,逐步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成为公众了解、参与、关注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平台。
(二)各级环境教育基地开放工作。全市65家环境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公众全部开放。积极创新思路和方式,3-12月份,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云开放”工作。按照环境教育基地的类别和特色,采用短视频、动画、图片及文字相结合等方式,在“青岛环保”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分批进行集中开放和展示。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适时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现场开放活动,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集中开放工作。《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于10月11-24日在云南昆明举办。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5月份,全市环境教育基地集中开放,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宣讲活动,向公众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知识。于5月31前,将工作情况(500字以内),另附照片、视频、媒体报道等报至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四)环境教育基地“回头看”工作。自今年开始,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文明办、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水务管理局对以往命名的市级环境教育单位进行抽查式复核,对复核不通过的单位给予通报。全市65家环境教育基地要根据自己的特色和实际工作,组织开展系列的环保主题公众开放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于11月30前,将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另附照片、视频、媒体报道等报至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常态的工作机制。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文明办、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管理局等单位参与。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扎实开展管辖范围内环境教育基地单位的监督、调研和指导工作,各部门加强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创建工作情况。各分局要高度重视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加强对本年度创建单位的指导和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和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好辖区各级环境教育基地的公众开放活动。
(二)规范材料的申报工作。环境教育基地公众开放工作采用季报制度。各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已经命名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公众开放工作的协调、指导和调度,每季度20日前,及时统计、汇总、上报各级环境教育基地公众开放工作的情况(见附件2)。11月30日前,上报各级环境教育基地公众开放工作的年度总结情况。
(三)纳入考核的动态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明办、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管理局对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每年命名一次,纳入对分局的年度目标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将培树环境教育基地、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活动、各级环境教育基地公众开放工作季报和年度工作总结等作为考核项目。对工作开展效果好、影响力大、具有典型示范的单位,将通过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按程序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环境教育基地。
联系人:许颖,联系电话:82868032
邮 箱:
附件:1.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
2.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向公众开放情况汇总表
附件1
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 | 上级主管 部门 |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手机 | ||||||
单位地址 | 邮编 | |||||||
申报类别(请 在口内打√) | 1.A类:具有公众环境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展览馆等类型口 2.B类:自然保护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动植物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类型口 3.C类:环境监测站、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等类型口 4.D类:具有环境教育功能的企业、场矿、社区、科研院所、生态园区等类型口 | |||||||
基地接待能力 (人/年) | 基地建设投入 | 硬件(万元) | ||||||
软件(万元) | ||||||||
是否收费 | 是口 否口 | 双休日 能否开放 | 能口 否口 | |||||
收费标准 | (元) | 节假日 能否开放 | 能口 否口 | |||||
三年来是否受到环境投诉 | 是口 否口 | 三年来是否受到 环境污染处罚 | 是口 否口 | |||||
环境教 育基地 创建情 况及特 色工作 | ||||||||
各分局生态 环境部门 评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可根据需要附页。
附件2
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向公众开放情况汇总表
(第 季度)
单位: 填表人:
序号 | 级别 | 单位名称 | 开放次数 | 参观人数 | 参观 主要群体 |
1 | 线上: 线下: | 线上: 线下: | |||
2 | |||||
3 | |||||
总计 |
(注:表中“级别”为环境教育基地是国家级、省级、市级,请按相应级别填写;“开放次数”分别为线上、线下开放次数;“参观人数”分为线上新媒体点击播放数量和现场实际参观人数;每次线下开放活动请附上1-2张照片,每次线上开放活动请附上新媒体刊发的截图)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