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防安全專項應急預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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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預案是各類突發事故的應急基礎。通過編制應急預案可以確保當發生本級應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時與有關應急機構的聯絡和協調。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最新消防安全專項應急預案(完整版),以供參考。

最新消防安全專項應急預案(完整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切實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到一旦發生火災,按照預定方案進行撲救,疏散群眾,搶救國家財產,減少損失,防止發生混亂,特制定該預案。
  
  1.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單位消防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及發生火災時的撲救和疏散等應急處置工作。
  
  2工作原則
  
  消防應急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3主要風險
  
  3.1重點消防部位
  
  庫房、通道、機械存放地、食堂、財務室、施工現場等為消防重點部位
  
  4機構設定及職責
  
  4.1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和處置工作,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組,按照分工分為指揮組、應急處置組、警戒疏散組、後勤保障組、救護組、通訊聯絡組。
  
  4.2指揮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  責:
  
  (1) 組織制訂消防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 負責人員、資源配備和應急隊伍的調動。
  
  (3) 負責事故應急的組織領導。
  
  (4) 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5) 批准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6) 事故狀態下,在最短時間到達現場,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現場指揮各小組按部就班的履行自己的責任,做到臨危不亂,指揮有方,搶救得力,報警及時。
  
  (7) 事故資訊的上報工作。
  
  (8) 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物證、資料。
  
  (9) 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10) 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
  
  4.3應急處置組: 組長:        
  
  成員:                       
  
  職  責:
  
  (1)在統一指揮下,利用各種消防器材進行火災撲救工作。盡一切可能搶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
  
  (2)在現場處置時確保人員安全,包括自身安全。
  
  4.4 警戒疏散組:組長:                成員:
  
  職  責:
  
  (1)負責佈置安全警戒保證現場井然有序,實行交通管制,保證現場道路暢通。
  
  (2)加強保衛工作,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通行,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火災現場 。
  
  (3)指揮緊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引導群眾利用掌握的逃生知識,沿著消防通道逃生,攔阻群眾進入預警區及電梯。
  
  4.5 後勤保障組:組長:                     成員:
  
  職  責:
  
  (1)負責應急狀態下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
  
  (2)負責交通車輛的保障。
  
  4.6 救護組:組長:                      成員:               
  
  (1)負責聯絡醫療機構。
  
  (2)組織救護車輛及醫療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
  
  (3)組織現場搶救傷員。
  
  4.7 通訊聯絡組:組長:                     成員:
  
  職  責:
  
  (1)負責應急搶險過程中的通訊聯絡,保證通訊暢通,常用電話要常備,保證應急時及時向有關方面提供。
  
  (2)負責各小組內的協調及與外部機構的聯絡,協調。
  
  5預防預警
  
  5.1預防措施
  
  5.1.1認真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工作落實到位,抓好制度落實工作。
  
  5.1.2加強安全教育,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進一步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使管理人員和一線施工作業人員充分認識到做好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過會議、談話、防火演席等多種手段來提高員工的消防意識,憂患意識、防控意識、做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定期對全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培訓內容為: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火災的危險性及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如何在發生火情時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要使全體作業人員都能瞭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
  
  5.1.3定期檢修消防設施
  
  按照集團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消防設施臺賬,定期檢修消防設施,,對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時更換,滅火器材要處於良好待用狀態。
  
  5.1.4加強自查制度,每季度進行兩次以上的防火自查,主管領導和安全員對責任區進行消防安全督查工作。主要檢查和督查的內容為:
  
  (1)施工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2)用火用電管理情況及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
  
  (3)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及重點工程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安全相關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
  
  (4)消防設施設定和消防車通道暢通情況;
  
  (5)施工材料存放、保管情況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及其他物資倉庫的防火安全情況;
  
  (6)消防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組織演練情況;
  
  (7)消防安全教育情況。
  
  (8)消防值班、巡查和設施執行、記錄情況。
  
  5.1.5設立防火巡查員,負責做好責任區的防火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記錄。如有違章行為,巡查員應立即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主管經理。巡查的主要內容為: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表示是否在位及完整。
  
  (4)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5.1.6實施動火證管理, “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明火”。明火作業要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看火人,落實相應防護措施,
  
  5.2報警和接警程式
  
  5.2.1每名職工都有報火警、撲救火災的義務。發現火情後,要保持冷靜,立即呼喊周圍人員參與滅火,並找到就近火災報警連動器前,按下報警按鈕。同時明辨方向、火勢大小、起火型別,火災剛發生時,可趁火勢很小,第一時間進行撲救。
  
  5.2.2當值班室接到報警後,立即啟動消防應急預案。
  
  5.2.3消防應急預案啟動後,各行動組必須完成各自的任務。要做到臨陣不亂、處置有序、撲救有效。
  
  5.2.4發生重大火情時,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發現人應報火警“119”,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然後再根據火情擴大情況,通知附近區域。內容包括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火情等情況。
  
  6應急處置措施
  
  6.1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
  
  6.1.1人員沿著消防通道逃生,不得進入預警區,不得進入電梯。
  
  6.1.2設立警戒線,禁止閒雜人員進入。
  
  6.1.3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組織職工搶救貴重物品。
  
  6.2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6.2.1初期火災是撲救的最佳時刻,發現火情的第一人,應利用身邊的消防器材撲救,如撲救及時,火災是可以避免的。
  
  6.2.2如電器、電線著火,首先要拉閘斷電,防止觸電傷人。可採用乾粉滅火器進行撲救。
  
  6.2.3為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各部門人員須落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發生火災後,要按照預案安排的工作進行滅火、疏散。火災撲滅後,要迅速逐級或越級彙報,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經公安消防機構查明火災原因,核定損失,查明事故責任後方可恢復。
  
  6.3火險、火災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控制原則與措施
  
  6.3.1火災撲救原則:
  
  立即出動,兵貴神速原則。儘早撲救初起火災,一般初期滅火以起火3至10分鐘左右為限,不能消極等待消防隊。
  
  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原則。救火人員的首要任務就是把被火圍困的人員搶救出來。集中兵力就是在最短的時間裡儘可能多的召集滅火力量和滅火器材,將滅火力量用於對火場全域性影響較大的方面。
  
  先控制後消滅原則。應該從上向下控制,以上為主;一端火勢向另一端蔓延時,應該從中間部位控制;中間著火,應該從兩側控制。
  
  先重點後一般原則。在火場上,人和物相比,救人是重點;貴重物資和一般物資相比,貴重物資是重點;火災蔓延猛烈的區域和其他區域相比,火災猛烈區域是重點;有爆炸危險的方面相比沒有爆炸的方面,有爆炸的方面是重點。
  
  6.3.2火災撲救方法:
  
  使用滅火器滅火:適用於撲救任何火險。拔掉保險銷,將噴管對準火焰根部,按控制手柄進行集中噴射。
  
  使用壓沙滅火:適用於撲救集中物料的陰燃或著火,也可用於撲救易燃或可燃液體的表面著火。壓沙厚度一般為0.5~3.0釐米為宜。
  
  使用簡易方法滅火:用水、用拍打、覆蓋法滅火。
  
  6.3.3火災撲救注意事項:
  
  參加滅火的人員在滅火時應防止被火燒傷,或被燃燒物所產生的氣體引起中毒、窒息以及防止引起爆炸。
  
  撲救電氣裝置上火災,要防止射水觸電事故,應該先斷電再滅火。
  
  撲救天然氣管道火災:應該迅速關閉閥門,斷絕氣源。
  
  撲救氣瓶類火災:首先應關閉可燃氣閥門,防止可燃氣發生爆炸。
  
  撲救油類火災:首先應切斷可燃液體的來源,並用水冷卻燃燒區可燃液體的容器壁,減慢蒸發速度。同時將其撤至安全地區。
  
  如果燃燒面積擴大,燃燒強度增大,載熱煙氣流加上火焰輻射熱的作用,使周圍可燃物和結構受熱並且開始分解,說明火災已經進入發展階段,在這個階段滅火,一定要在加強防護的前提下,集中水槍、滅火器控制火勢,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實施內攻近距離滅火;如果火勢已經蔓延,空間溫度急劇升高,使周圍可燃物幾乎全部捲入燃燒,火勢到達猛烈階段,指揮撲救的人員應該立即發出明確指令,撤出現場所有滅火人員,然後在保持安全距離的情況下,利用可使用的器具,控制火勢蔓延和降低溫度。
  
  6.4部分重點消防部位搶救措施
  
  6.4.1配電室
  
  起火原因:違章使用電器;長時間超負荷運作;電壓過高;電流過大;線路短路等引起導線起火;避雷裝置失效或不良;遇雷擊而起火。
  
  撲救方法:電工立即切斷電源,用就近滅火器進行點射或噴射。
  
  注意事項:不可使用水消防栓。
  
  6.4.2食堂
  
  起火原因:油鍋著火、煤氣洩漏、違章使用電器等。
  
  撲救方法:用滅火毯和滅火器進行點射或噴射。
  
  注意事項:嚴防火勢蔓延。
  
  6.5善後工作處理
  
  6.5.1在火災撲滅後,由現場消防安全負責人員負責監督現場,以防火災重起。
  
  6.5.2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經公安消防機構查明火災原因,核定損失,查明事故責任後方可恢復。
  
  6.5.3火災後4小時內,指揮組如實寫出火災分析檢查報告並上報集團行政安保部。
  
  6.5.4進行消防整改,防止再次發生,並按規定實施懲處。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7.1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救援機械和裝置、交通工具、醫療裝置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7.2安全事故應急常用物資和裝置有:
  
  (1)常備藥品:消毒藥品、急救物品(創可貼、繃帶、無菌敷料、仁丹等)止血袋等。
  
  (2)搶險器材:撬棍、消防器材、常用工具等。
  
  (3)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護目鏡、防毒面具、防護服、應急燈等。
  
  (4)機械裝置:發電機、汽車、水泵、電動砂輪切割機等。
  
  (5)其他裝置:各類通用工具、應急燈等。
  
  7.3應急物資裝置要進行定期檢查,經常性維護和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做好標識,防止失效。
  
  7.4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單位的機械裝置、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8預案管理
  
  8.1 應急預案的釋出
  
  本預案由本單位安全部門負責制訂、修訂、完善並解釋,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查。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後釋出、實施。
  
  8.2應急救援培訓
  
  8.2.1預案在釋出後應制定應急培訓計劃,組織預案所涉人員學習貫徹、演習演練。
  
  8.2.2對重點崗位,重點崗位操作人員進行應急處置的培訓。
  
  8.2.3全員培訓,提高應急意識、自我保護和參與救援的措施與能力。
  
  8.3 演習(演練)
  
  8.3.1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習工作,提高救援人員的熟練程度,驗證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從而保證發生事故時能得到妥善處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8.3.2演習應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對可能出現的意外事件和事故進行有針對性的救援演習。
  
  8.3.3每次演習可針對一種情況,也可結合多種情況綜合演習。演習結束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及時做好記錄工作,填寫事故應急救援演習記錄表,針對出現的問題和不足,認真總結,做好整改工作。
  
  8.4 預案的更新
  
  根據人員變動、裝置引數改變、演習演練驗證結果、新經驗新教訓,以及法律法規、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要求的改變等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對預案進行更新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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