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的觀後感2篇 “無聲的傷害:我眼中的校園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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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園中,欺凌現象難以避免。孩子們是最無辜的受害者,他們的成長和心理健康受到威脅。本文將探討影視作品所呈現的校園欺凌現象,以期引起公眾對這一問題的關注。

校園欺凌的觀後感2篇 “無聲的傷害:我眼中的校園欺凌”

第1篇

校園是我們學習的地方,是教育我們成才的地方,但屢見不鮮的校園暴力欺凌卻打破了校園應有的寧靜。校園暴力欺凌嚴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壞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和諧校園的建設。

校園欺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索要錢物,不給就威逼利誘、暴力脅迫、以大欺小以眾欺寡、為了一點小事大打出手、同學間因“義氣”之爭,用暴力手段爭長論短、不堪長期受辱,以暴制暴,衝動報復等,那麼,暴力欺凌事件的後果將怎樣?

公安機關根據其後果不同分為毆打他人,故意傷害。毆打他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屬於治安案件;而故意傷害則是依據《刑法》處理,屬於刑事案件。但無論哪種案件,最終的結果都是違法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名譽受到影響,金錢受到損失;對違法人員的危害是巨大和不可挽回的。

第一、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受到拘留處罰的,要送拘留所執行。受到拘役和有期徒刑刑罰的,要在監獄或看守所服刑。

第二、金錢受到損失。金錢損失主要包括罰款和賠償兩部分。毆打他人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最高可處1000元罰款,故意傷害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要判處罰金。賠償是指對受害人進行賠償,專案包括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罰款(罰金)加上賠償就是打架的金錢成本。

第三、名譽受到損害。毆打他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根據情節的不同,違法人員要受到一日以上,十日以的下的行政拘留處罰;犯故意傷害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根據傷害程度的不同,要受到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案底將留存公安系統,在全國任何一臺接入公安專網的計算機都能查到,這樣必然對升學、工作及從事經濟活動產生影響。

校園,本該是一方淨土、文明的殿堂。然而,同學之間因瑣事引發的校園暴力給寧靜的校園蒙上了一層陰影。對比,我們真誠的呼籲廣大同學:涵養理智,莫讓美好的青春蒙受衝動的懲罰!

校園欺凌的觀後感2篇 “無聲的傷害:我眼中的校園欺凌” 第2張

第2篇

校園,我們學習的的樂園、成長的搖籃。我們渴望在和諧安全的校園環境中愉快地學習,健康的成長。

然而,校園裡也時常有不和諧的音符。也許因為一個誤會,有人惡語相加;也許因為一次無意犯錯,有人揮起了拳頭……

今天,我觀看了一部非常有教育意義的影片——《校園暴力》,它告訴我們在現實生活中該如何保護好自己,免受他人的侵害。《校園暴力》講述的是一位叫翔翔男孩的故事。一天,媽媽叫翔翔出來吃飯,叫了半天,卻沒有看見他出來,走進房間,發現翔翔在地上嘔吐不止。媽媽趕緊把他送到醫院,醫生說:“翔翔是因為暴飲暴食才導致現在這樣。”媽媽覺得很奇怪,在媽媽一直追問下,甦醒後的祥祥只好向家人說出了自己遭到敲詐的真相。原來祥祥受到高年級同學的敲詐,每天都要給他們錢,而且一次比一次多。每次翔翔給他們錢後,回到家就猛吃東西,不敢告訴父母和老師,才造成今天的後果。

同學們,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我們身上,你會怎麼做呢?有的同學說:“我可以抓住一切機會,撒腿就跑”。假如跑不掉呢,難道像翔翔那樣,乖乖的把錢奉上嗎?有的同學說:“我和他們拼了,就是不給他們錢。”這樣一來,可能自己的生命安全就要受到威脅了。有的同學又說:“告訴爸爸,讓爸爸狠狠地揍他們一頓!”

為了防止校園暴力的發生,我總結了幾條安全小貼士:

2、遇事要沉著冷靜,根據現場情況,做出反應和判斷。

3、可以給對方一些財物,並尋找時機,記住對方的相貌特徵,衣著打扮,並及時告訴班主任或家長,也可以告訴警察叔叔,讓他們保護自己!

4、學校附近行人稀少的小巷是校園暴力事件的高發區。上學和放學期間不要單獨在這樣的小巷裡行走,儘量結伴同行。

當我們遭遇校園暴力時,千萬不能忍氣吞聲、逆來順受,應及時告知老師、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有必要時還要尋求法律的保護。同時,也不能不計後果、以牙還牙,惡意報復只會導致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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