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五一、端午”期間(春、夏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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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加強“五一、端午”期間(春、夏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企業、餐飲服務單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個體經營戶、各消費團體、消費者:

關於加強“五一、端午”期間(春、夏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範文

2021年“五一”勞動節、端午節將至,氣溫上升,為切實加強“五一”勞動節、端午節期間(春、夏季)食品安全工作,認真落實各項監管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五一”勞動節至端午節期間,正值晚春、初夏,氣溫上升,節日食品豐富多樣,群體性聚餐頻繁,是食品安全事故易發、高發時段。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充分認識到該時段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務必要以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抓緊抓好各自經營範圍的晚春、初夏期間食品安全工作,嚴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二、各單位集體食堂、餐飲服務、食品經營單位要加強自查工作,切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把好食品採購關,嚴格做到向供貨單位索證索票及本單位採購臺賬登記工作;在食品加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市場監督部門要求的規範流程操作,保證從食品原料進貨驗收、索證索票、廚房加工、熟食分餐製作、前臺服務等全過程衛生、安全,同時嚴格控制好各類食品新增劑的使用情況,並做好每日食品留樣工作(要求留樣食物不少於100克,保留48小時)。餐飲服務單位和個體經營戶要嚴防食品交叉汙染,禁止超能力接待,嚴禁新增非食用物質、禁止購買無產地證明和檢測合格證明的鮮活水產品、禁止銷售長江水產和活體河豚魚、禁止違規使用食品新增劑、禁止無實體店在網路經營及超範圍經營餐飲食品行為。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管理制度;各食品經營單位要嚴格加強落實進貨臺賬登記、積極做好進貨索證索票等工作,確保不出現一例銷售過期或“三無”食品的情況。

三、食品生產企業要嚴格執行食品生產許可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標準組織生產;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等管理制度,切實加強產品質量和生產過程控制,嚴格執行有關標籤標識要求,標籤標識內容要求完整、清楚、明顯。

四、各消費團體、消費者,要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崇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社會風尚,切實培養節約習慣,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食品消費氛圍。配合做好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主動拒絕消費長江水產,如發現有商家售賣長江水產,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五、園區內企業單位內部大型聚餐活動的,須到濱江食安辦登記備案,嚴禁在生產廠房和不衛生的場所內開展聚餐活動。各食品製售單位建立健全並落實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措施,涉冷鏈食品製售單位務必督促從業人員積極接種新冠疫苗,發現食品安全隱患、問題食品立即停止加工、銷售並及時向濱江食安委等管理機關報告。

(投訴舉報諮詢應急聯絡電話:濱江食安辦025-84950661)

  南京江寧濱江經濟開發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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