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傳日講話稿7篇 "法治建設,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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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法制宣傳日,倡導法制意識的普及,弘揚法治精神,是我們每一個公民的責任。法制建設事關國家穩定和社會安定,也關係到每一個人的權益保障。讓我們一起行動起來,共同建設法治社會,維護公平正義。

法制宣傳日講話稿7篇

第1篇

今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的活動主題是:弘揚憲法精神,服務科學發展。學校將在本月開展一系列的法制宣傳活動,希望大家都來學法、用法,促進校園和諧。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國有國法,校有校規。學校裡的法律既包括國家的各種法令法規,也包括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紀律條令。如升國旗時,《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為要求就有約束;在上課、學習方面,《國小生守則》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就對我們有所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法》就對我們的行為進行了規範,等等。

有的同學對校紀校規視而不見,忽視學校對同學們儀容儀表、待人接物、行為言語等方面的要求,不愛護公物、亂扔垃圾、沉迷網路等等這些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不文明行為嚴重破壞了我們美麗校園的和諧氛圍。這些同學並沒有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一個人的行為久而久之會成為一種習慣,一種習慣久而久之會形成一種性格,一種性格久而久之會成就一種命運。先賢告誡我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否則,最終必然自食惡果。希望同學們在校內嚴格遵守校紀校規,在校外嚴格遵守法紀法規!

以史為鑑,可以知興衰,以法為鑑,可以曉規則。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做一個新世紀的學法、守法、守紀的合格學生,建設平安和諧的校園。

和諧校園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是安全。在增強法制意識的同時,我們還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範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特別提醒以下幾點:(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衛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識;(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要擁擠;教學樓內嚴禁喧鬧、追逐;過馬路時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4)注意運動安全。注意運動前做好準備活動,運動中量力而行,防止運動創傷。

最後祝全體老師和同學們安全、健康、快樂度過每一天!

法制宣傳日講話稿7篇

第2篇

現在我們站在這裡舉行升旗儀式,你們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每週一我們都要舉行升旗儀式?為什麼我們的國旗是五星紅旗?為什麼我們每天都要來上學?理由是:這是由法律規定的,更準確說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更是是法律賦予公民的義務。

同學們都知道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今天我要講的就是知法、守法,自覺遵守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和義務。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社會來說,這個規矩就是法律。知法守法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誌,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

因此,我們一定要增強法制意識,做到學法、知法、守法,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國小生。 如果從小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慣的話,以後要改正就很難;平時又不注重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注重規範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種規章制度做事,最後必將釀成大錯。在我們國小生中可能存在這樣一些不良行為,如果不及時糾正,發展下去很有可能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我們馬坊國小的同學們可千萬不要有這樣的不良行為!

做遵紀守法的小公民,我們國小生應從以下幾方面做起:

一、在學校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如《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的文明紀律規定等。

5、上課期間,特別像體育課、課間操、活動課或其他集體活動,要聽從老師指揮,服從老師安排,嚴禁事故發生。

6、共同遵守衛生要求,不帶零食,不亂扔紙屑垃圾,維護我們大家共同生活的環境。

三、在社會做個好公民,守規矩講文明,不爭強好勝,儘量避免和別人發生衝突。

另外,作為未成年人,我們要增強自我防範意識。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要記住兩點:第一、同學們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搏鬥,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脫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報警。第二、如果同學們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的,就應該採取正確的途徑解決。如及時向學校、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第3篇

今年是實施xx普法規劃的第二年,是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穩步推動的一年。今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的活動主題是:巨集揚憲法精神,服務科學發展。學校將在本月展開一系列的法制宣傳活動,希看大家都來學法、用法,增進校園。

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管做甚麼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甚麼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一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國有國法,校有校規。學校裡的法律既包括國家的各種法令法規,也包括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紀律條令。如升國旗時,《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為要求就有束縛;在上課、學習方面,《國小生守則》和《國小生平常行為規範》就對我們有所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法》就對我們的行為進行了規範,等等。

有的同學對校紀校規視而不見,忽視學校訂同學們儀容儀表、待人接物、行為言語等方面的要求,不愛惜公物、亂扔垃圾、沉迷網路等等這些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不文明行為嚴重破壞了我們美麗校園的氛圍。這些同學並沒有熟悉到局勢的嚴重性:一個人的行為長此以往會成為一種習慣,一種習慣長此以往會構成一種性情,一種性情長此以往會成績一種命運。先賢告誡我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否則,終究必定自食惡果。希看同學們在校內嚴格遵守校紀校規,在校外嚴格遵遵法紀法規!

以史為鑑,可以知興衰,以法為鑑,可以曉規則。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做一個新世紀的學法、遵法、守紀的合格學生,建設平安校園。

*校園的另外一個重要內容是安全。在增強法制意識的同時,我們還要進步自己的安全防範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特別提示以下幾點:

(3)留意交通安全。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要擁堵;教學樓內嚴禁喧鬧、追逐;過馬路時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4)留意運動安全。留意運動前做好預備活動,運動中實事求是,避免運動創傷。

第4篇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今年的主題是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

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資訊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學們是否想過你們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誰違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要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學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紀守法了,才能保護好自己。

這裡給同學們講一個關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題目是走路也要有規矩。聽到這個題目,有的同學一定會感到可笑,別逗了,走路誰不會呀!這裡講的走路是講過交通路口時應該何時走,如何走。有的同學在馬路上玩耍、遊戲,甚至在馬路上相互追逐打鬧,這正說明他們沒有意識到危險性。南京某國小二年級學生王誠就是因為沒有這樣的意識,失去了一條腿,留下慘痛的教訓。一天傍晚,王誠瞞著爸爸媽媽溜出家門找同學一起玩捉迷藏。一個同學在前逃,王誠在後追,不知不覺中跑到了一個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當俘虜,就飛快奔到了馬路對面。王誠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衝過馬路。就在這時,一輛貨車駛來,司機發現了他們,雖然馬上猛踩剎車,但由於距離太近,貨車右後輪仍然碰到了王誠的雙腿,他倒下了,鮮血流了一地。後來王誠雖被及時送到了醫院,但由於傷勢太重,當天夜裡,醫生們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決定,如不這樣做,一旦傷口惡化,性命也難保。王誠雖然活了下來,但右腿卻失去了,從此,再也不能和小夥伴一塊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見,遵守交通法規是多麼重要啊!

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網咖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裡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

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吧!

第5篇

20xx年12月4日,我國現行憲法正式通過並頒佈實施。20xx年,國家將這一天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此後,法制宣傳日作為我國的法制的節日,每年度我國都要舉行相關的法制宣傳活動。

黨的xx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20xx年12月4日是我國首個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

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嚴以律己,做遵紀守法的好學生》,想和大家聊聊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話題。

古語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人本是善良的,但現在社會上犯罪事件越來越多。一份來自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的統計資料表明,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總數已經佔到了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13歲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顯增加,其中十四、五歲少年犯罪案件又佔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兩個70%讓人觸目驚心,也引起了人們的深思:小小年紀,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來自家庭的,有來自社會的,但其中最主要的是我們的個人原因:一些中學生法律意識淺薄,在做事之前不考慮後果,只是盲目的去嘗試;一些中學生不愛學習,整天混跡於社會,看他人消費,心理不平衡而去偷去搶,最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不管家庭經濟條件和父母的承受能力,盲目地攀比,比派頭,比闊氣,結果做了不該做的事情;有的講哥們義氣,為了不傷害朋友之間的感情,不管是非、不分對錯的去幫忙。

以網路引發犯罪為例。中學生胡某在網咖玩一種用刀捅人的暴力遊戲,也就是我們常聽到的網路用詞pk,由於技術欠佳,每次都被別人捅倒,在一旁的一名少年也在玩同一種遊戲,忍不住對其冷嘲熱諷。在網路上殺紅了眼的胡某當即火冒三丈,抽出隨身攜帶的半尺長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導致該少年當場死亡。而胡某仍舊沉浸在暴力遊戲中,直到警方趕到才如夢初醒。還問:我是不是殺了人了,我會不會坐牢?從這個案例不難看出,胡某已沉浸在暴力遊戲中失去理智,分不清虛擬網路和現實世界了。有些玩過遊戲的同學可能知道,在遊戲中的人物一般都有好幾條命,死了之後還可以重新活過來。這些錯誤的引導使沉迷於網路遊戲的青少年往往並不理解生命的可貴性。我們要知道,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一旦死了,即便你有多後悔自己的行為,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同學們一定要處事冷靜,珍惜我們自己的生命,同時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新的《刑法》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負刑事責任就是指犯罪後,依情節嚴重程度,法院可以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明知自己的熟人、朋友、同學在敲詐搶劫,不僅不勸阻,不報告,反而在現場看熱鬧,甚至認為好玩上去當幫凶。那麼,這些旁觀甚至出手的人,已經起到了幫助敲詐搶劫的作用,情節嚴重就構成了共同搶劫犯罪。

同學們!健康現在,才可能幸福未來。我們一定要充分利用這段人生中的黃金時代,努力汲取人類文明的精華,充實我們的頭腦,健全我們的心靈,遵紀守法,文明修身。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我們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自覺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我們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希望同學們嚴於律己,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在學會學習、學會生活、學會健體、學會創新的同時學會自我保護。學法用法,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讓法制紮根我們心中!

第6篇

大家好,我先自我介紹一下,我叫,今天很高興與大家相聚在一起,暢談青少年法制教育。談到“法”這個字,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或多或少對它都有一定的瞭解。那什麼是法?我認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認清是非;法是智慧的視窗,對人的思想進行點拔,行為加以制約。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法律的作用愈來愈重要,與人們生產生活的關係愈來愈密切。在一定意義上說,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在對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調整國與國之間關係的重要社會規範。作為21世紀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具有以下重要意義:一是培養學生遵紀守法,增強法律意識的需要。人生的路很漫長,打好基礎是邁出生命旅途的重要一步,只有學習了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二是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三是以青少年為輻射點,將你們掌握的法律知識擴散到各自的家庭中去,引導更多的人學法用法守法,面對困難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遇到問題依法辦事,不以鬧施壓,以訪謀利,真正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

人們常說,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你們肩負著建設祖國的責任和重託,你們的成材是國家興旺發達的重要保證。作家路遙曾說過:“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緊要處只有幾步”,這句話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處於長身體、長知識、學做人的人生關鍵時期,有的同學追求獨立卻難以擺脫家庭依賴,張揚個性有時卻顯得叛逆,有的樂於助人但又常常顯得缺乏責任心,有的辨別是非觀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誤入歧途。特別是我們現在所處的是一個資訊爆炸的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們是否想過你們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誰違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所以,今天我們就來共同探討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話題。

犯罪行為是指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主義政治、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徵:(一)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即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種觸犯刑律的行為,即犯罪具有刑事違法性; (三)犯罪是一種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

按照中國法律規定,未滿十四周歲即為兒童,十八週歲以下統稱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意思就是凡年滿十六週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的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我國,已滿十六週歲的人,因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並有一定社會知識,已具有分辯是非善惡的能力,因此,應當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那同學們會說我們還沒有十六歲呢,呵呵,先別偷笑,《刑法》第17條第2款又規定了:“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由此可見,法律對未成年人加以保護的同時,也給予了一定的懲罰。即使是對不滿十四歲觸犯刑法的孩子,國家法律還是有懲罰的措施的,責令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今天在坐的同學應該都已年滿十四周歲了吧?這個年齡段被稱為“易發犯罪的高危年齡”,又稱“犯罪年齡”,且“犯罪年齡”中出現的犯罪行為具有隨意性、有暴力傾向性和不計後果等特點。據青少年犯罪研究會資料顯示,近幾年來,青少年犯罪總數已佔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而十五、六歲以下孩子犯罪總數又佔青少年犯罪總數的70%,在座的同學們的年齡在這樣一個危險區間,如果在這樣的時期內不把握自己,那麼就很可能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而得不能自拔,不但毀了自己,對社會也是個巨大的損失。

通過對一些青少年犯罪案例的查閱,我們發現:犯罪青少年通常有兩個特點,性格自私和沒有社會責任感。現在多是家庭條件優越的獨生子女,在家任性妄為慣了,不知不覺就放縱自己在社會上也胡作非為起來。與此同時,社會環境中的消極因素是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催化劑。不健康的社會文化、不健康的書刊雜誌、暴力影視作品、電子遊戲等強烈刺激著缺乏分辨判定能力、充滿好奇心、處於青春發育期的青少年感官,吞噬著純潔的心靈。在有意無意的引導下,這些故事中的“人物”被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視為崇拜的英雄偶像,競相模仿,誘發青少年犯罪。暴力影視作品片面的突出打殺場面,撞擊著幼小的心靈,使世界觀尚未成型的青少年產生了邪惡的念頭,進而模仿著暴力來解決同學之間的糾紛,以身試法、鋌而走險、製造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校園慘案。

有一款網路遊戲叫“傳奇”,我想有的同學可能會知道,也可能正在玩。就是這樣的一個無聊的砍砍殺殺的遊戲,讓黑龍江一個13歲的國小生鍾某竟用剪刀加農藥把自己的母親殺死,拿走2600元去玩“傳奇”,被警察在遊戲廳門口抓獲。在虛擬遊戲裡的對生命的漠視、對生命的肆意摧殘最終導致了鍾某對親生母親的殺害,上演了一出現實中的悲劇“傳奇”。如果在座的同學確實在玩這種遊戲的話,我勸你還是趁早別玩的好,想一想,為了玩“傳奇”,你已經花了父母多少錢?除此之外,父母要供你吃、穿、用,還要供你上學,假如父母哪天認為你花錢太多,突然不給錢了,你現在也沒有錢去玩“傳奇”,你會怎麼辦?這個結局很好猜,你可能會去偷、去騙、去搶,甚至可能會重現黑龍江的鐘某殺死母親的悲劇,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場。

影視小說描述的武打、槍戰情節是特定時代的傳說故事加上現代藝術加工所形成的供人們休閒的一種娛樂方式,在現實生活中是絕對不允許的,是違法的,如果現實生活中像影視上那樣一個人被砍一刀或打一槍,扔一顆炸彈,就是一個傷害案件或者一個故意殺人案件,、一個爆炸案件,就要出動公檢法機關,經過立案破案拘留逮捕起訴判決執行等多種程式,當事人可能被判處嚴厲的刑罰,絕不像影視作品、電子遊戲上那樣可以亂砍亂殺亂開槍亂扔炸彈都沒事。看完影視片、玩完遊戲,我們要迅速地從幻想中回到現實生活中來,避免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作為新一代的少年,我們有知識、有文化,對各種各樣的書刊雜誌、影視作品、電子遊戲應該要學會分清精華和糟粕,要汲取對自己健康成長有益的營養,摒棄有害的東西。我們要有意識地收看一些健康向上的電影、錄影、電視、書畫、報刊,我們要從這些作品裡面學習真正的人物,不要學“哥們義氣”。

有一句成語:防微杜漸。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我們要防止出現錯誤,就必須從小的毛病改起。還有一句古語:千里之堤,毀於蟻穴,說的也是這個意思。那麼我們要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也必須從未成年人的不良習慣抓起。

經過對一些未成年違法犯罪人員的調查,我們發現,絕大部分未成年人在發生違法犯罪前,就已經沾染上了許多惡習。

如:1、厭惡學習,考試作弊。平時學習鬆懈,紀律觀淡薄,為了應付考試,只好臨場作弊、帶小抄、傳紙條、換試卷,敗壞學習風氣,從小養成弄虛作假、欺詐投機的惡習。

2、厭惡勞動,追求享受。他們表現為崇尚吃喝玩樂,盲目同別人攀比,想吃好的,穿名牌的,用新潮的,玩刺激的,整天遊手好閒。

3、不講公德,為所欲為。他們往往缺乏社會公德、違反道德準則、熱衷於當眾起鬨、謾罵行凶等。

4、以大欺小,勒索錢財。特別是在校學生中,以強凌弱,以大欺小,勒索錢財的現象非常普遍。他們向年紀小的同學要錢、要物,稍有不從,即大打出手,成為校園裡的害群之馬。

5、稱兄道弟,哥們義氣。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他們形成“團伙”,彼此拉幫結夥,打架鬥毆,常常不問是非,聚眾鬧事,為“朋友”可以兩肋插刀。他們人多勢眾,互相壯膽,極易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希望在座的同學都參照上述不良行為做一下自我批評,想一想,我們曾經有這些行為嗎?如果有,要有決心和毅力去改正它。

那麼,我今天就具體講一下如何預防青少年犯罪。具體來說就是需要同學們做到十“戒”,這十種需要“戒”的,都是同學們容易沾染的不良習慣、不好的性格,或不健康的東西,這些不良習慣、性格或不健康的東西如果讓它在你身上滋長、蔓延,或不能有效地遠離它,那麼就會從“量變”到“質變”,最終就可能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人們常說“科學與謬誤只有一步之遙”,違法犯罪與否我認為也只是一念之差,兩者之間並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但是同學們應該明白,這個犯罪之“念”的產生並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它多方面、多層次的原因,之間有著必然的聯絡。只要同學們加強自身的修養,理解並確實做到“十戒”,時刻預防犯罪之“念”的產生,自然就能夠預防犯罪。

第一戒“貪”。所謂的“貪”,是指對某種事物慾望老不滿足,有很強的物質佔有慾。表現在行為上,就是愛佔小便宜、小偷小摸、拾到物品不交。如果這種佔有慾膨脹,以非法的手段將他人的財物佔為已有,嚴重危害了社會,那就是犯罪。據我統計,在我國刑法規定的罪名中,與“貪”字沾邊的罪,約佔30%。因貪而被判刑的人非常之多,小的在你們學生當中、大的到高階官員都有,因“貪”最終被執行死刑或被判無期。某國中學生入室搶劫案也是一個因貪而犯罪的例子。陳某是某國中三年級學生,他平時貪圖享樂,時常趁市場裡一開食雜店的人不注意之機,將小樣食品偷來。後被“食雜店”發現,告訴了陳某的父親。陳某的父親為此對陳某進行嚴歷的看管,放學回家後就不讓陳某上街閒逛。陳某人雖在家裡,心卻飛到了食雜店店裡的食物。20__年11月間的一天晚上凌晨2點,他攜帶一把水果刀和一塊藍布,竄至食雜店,用藍布蒙面,踢門入店,把正在熟睡的食雜店老闆揪起來,把水果刀架在老闆的脖子上,要老闆拿出錢來。陳某搶得人民幣155元。第二天,陳某把搶劫的事告訴了同學劉某、陳某、朱某和林某,並用搶來的錢買了鴨頭、雞爪和啤酒請劉某等四人。劉某等四人發現陳某得錢這麼容易,於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樣的手段搶劫食雜店老闆的錢,共搶得人民幣920元及香菸、高梁酒等,四人分贓後將贓款、贓物揮霍掉。後這五個人因犯入室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八年、六年六個月。

戒“貪”,我認為首先要培養正確的消費觀,抵制畸形消費,不能染上吸菸、喝酒等不良習氣;其次要通過正當途徑,獲得合法利益,禁止採取如上所述的偷、搶、貪汙等手段取得財物。

第二戒“奢”。所謂“奢”是指花費大量錢財,追求享受。表現在行為中如:出手大方,生活奢侈,經常出入高消費場所、住的追求豪華,穿的追求名牌,講攀比,附風雅等。一“奢”之下,錢財滾滾出,父母親辛辛苦苦賺來的錢被你奢得乾淨,爾後怎麼辦呢?只好孤注一擲:去偷、去搶!以滿足你的奢侈!當然這種行為最終逃脫不了人民對你的審判。所以在某種意義上講,“奢”比“貪”更可怕,“奢”是溫柔之刀,在無形中致你於死地。許某祖籍莆田,其父母在尤溪經商,許某的家庭十分富裕。他平時只知玩樂,不思念書;上國中時就經常邀集一群狐朋狗友上飯店吃喝,還時常到麻將館裡小賭一番。被其父親發覺後許某確實被父親打了一頓,並且斷了財源,沒有了零花錢。但父親的教育絲毫沒能改變許某奢侈、高消費的習慣,於是在20__年8月間與同伴們乘夜深人靜,採取撬門、爬窗入室的手段,進入西濱鎮多家飲食店、批發部盜取香菸、啤酒、滷味及豬腳等,價值人民幣1600元。後許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了有期徒刑。

戒“奢”,要求同學們要樹立勤勞致富的思想,積極參加勞

動,養成節儉習慣,反對奢侈浪費;其次要參與家庭理財活動和社會經濟活動。

第三戒“驕”。“驕”字有二層意思,一是指自豪;二是指自高自大、自滿、自以為是。對於前者之“驕”,我們不但不能戒,還要大力提倡和培養。我們所要戒的是後者之“驕”。具有“驕”的人,往往分不清是非,滿足現有的成績。表現在行為上有:拉幫派、當“大哥”、膽大妄為,大的同學敲詐小的同學,嚴重的打群架、鬥毆,無故毆打、隨意追逐他人,進行流氓活動,嚴重擾亂社會和校園秩序。據調查,中國小生中帶著“驕”的還比較普遍,在這裡,我要特別提醒那些行為的同學,應及早懸崖勒馬,不能繼續“驕”下去,否則發展到犯罪,悔之晚矣。

戒驕,要求同學們:一是虛心好學,不恥下問,不能自滿;二是要謙虛謹慎,積極進取,不能逞強好勝、稱王稱霸。

第四是戒“假”,所謂“假”是指虛偽、虛榮、不真實。勿庸多說,與“假”相關的數不勝數,同學們也應該體會到身邊“假”之氾濫,如:假話、假冒產品、虛榮攀比甚至追求假美等。對於青春期的你們,不能假借外表的“光鮮”來贏得別人的喜歡和尊重。不是不能追求美,只是別把時光虛度在擦脂抹粉,描眉畫脣上,要學會如何收穫符合自己年齡段和學生身份的美。這種美建立在率真直爽之上,擁有敢於追求真善美和探求知識的勇氣和自信,也需要豐富的內心世界去襯托,女孩的真美在“氣質”,男孩的真美在“氣度”。拒絕去做“假大人”,應做有獨特魅力的“真學生”。不因為虛榮買假冒產品,不因為攀比尋求虛情假意。在這個應該學習真知識,獲取真本領,建立真友情的時期,別因為“假”的心態浪費光陰。另外,也有人經常利用上網聊天,騙取青少年的信任,取得信任後採取約會、網上匯款的形式,騙取感情或錢財。

戒假要戒兩個方面,一方面要戒自己,即自己不講假話,不欺騙他人,不虛情假意,不虛榮攀比;另一方面要正確認識假,在自身追求真實的同時,幫助身邊的朋友,和同學們一起努力拼搏,以真美為追求。我還送給同學們十六個字:“珍惜榮譽、摒棄虛榮;誠實守信,實事求是。”

第五是戒“黃”。黃也稱黃色,特指,如黃色書刊、黃色錄影、服務等。對色的危害性,古人早就有一個非常確切的比喻,即“色為殺人不痛之刀”,意思是一旦染上色就會在不知不覺中斷送自己的性命。同學們,特別是高年級的的同學,你們正處於青春期,對黃色的東西抵禦能力較差,因此需要遠離“色之刀”,即要“戒黃”。如: 20歲的蔣某受黃色書刊的影響,數次竄至多所學校,潛入女廁所、女澡堂等處進行窺視;前段時間福建“東南電視臺”也報道了這樣一個案件:一名15歲的少年看了黃色錄影後,心裡燥動不安,有一天其見堂姐一人在屋,就試圖堂姐,遭到堂姐的反抗,一怒之下砸死堂姐爾後姦屍。這個少年犯下了、殺人的彌天大罪!但是,戒黃不等於你們不要了解性知識,實際上“性盲”有時候也會走上犯罪道路,我們在戒黃的同時,要提倡性教育,要學習青春期知識,提高免疫力;要接受性道德教育,增強抗腐力。

第六戒“毒”。首先我們瞭解一下什麼是“毒”,如果不瞭解,那麼戒毒就無從談起。曾經有個笑話:某市政府進行“拆牆透綠”,在市政府樓門口的花園裡種上鮮花,市政府樓的環境煥然一新。在該花園裡有各種各樣的名貴花卉,引得眾人駐足觀賞。其中有種花開得特別鮮豔,特別引人注目,觀賞者都嘖嘖稱奇。後有知花者打電話給市政府領導,說那花是罌慄花,市政府趕緊派人查實後,連夜把該罌慄花剷除掉。“毒”即:包括鴉片(俗稱大煙,是用罌慄果實中的乳狀汁液製成的)、(俗稱白麵,,是由嗎啡製成的一種,為白色晶體)、嗎啡(是由鴉片中提取的一種麻醉藥物),還有甲基笨丙胺、犬麻、可卡因等,這些物品吸食後可麻醉人的精神,使人們喪失意志,數次吸食後就可上癮成癖,對人體危害非常之大。因此製造、販賣、吸食均為各國政府所禁止。16歲的少女禾某,原本品學兼優並擅長書法,20__年因交友不慎染上毒癮,以賣淫的方法取得毒資。20__年2月被民警送進戒毒所強制戒毒。禾某在戒毒所中懺悔道:“我真的很後悔,是把我的一切都毀了。”據說,我們現在某些迪吧還供應,而是用某些製成的,服食之後,搖頭如飄仙,食久會上癮。不知你們當中有沒有人食用這種東西,如果有請你們及時戒掉。總之,我們要進行全民戒毒,才能有效地阻止源頭,讓無藏身之地。

那麼,怎麼戒毒呢?我也有兩句話送給同學們:一是瞭解性質和危害,提高禁毒意識;二是克服不健康心理,培養健全人格。

第七戒“賭”。“賭”即賭博,指用鬥牌、擲色子等形式,拿財物作注比輸贏。賭博危害很大,一旦沉迷於賭博,不旦會造成傾家蕩產,家破人亡,而且還會引發其他如盜竊、搶劫、殺人等犯罪。請看以下案例:黃某是陽春二中中學學生,20__年初把報名費賭光後,未能到學校報名註冊而在社會上游玩。20__年3月14日,當他偷騎他人的摩托車兜風時,見單人步行的林某,即產生搶劫林某錢財用於賭博的念頭,於是將摩托車停在路邊,追上林某,用手摳住其脖子,按倒在路邊的菜地上,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對準林某的脖子進行威脅,並把手伸進林某的褲袋,搜走人民幣100元。作案後,羅某把摩托車放回原處,即把100元贓款用於賭博,後來多次敲詐勒索其他學校的學生,被陽春市公安局立案偵查,今年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戒賭,要求同學們一要克服貪婪好勝的心理,自己不參與賭博;二是要努力勸阻你的親戚朋友賭博,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

第八戒“惰”、第九戒“散”。“惰”指懶惰,“散”指生活散慢,沒有規律,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惰”、“散”是一對孿生兄弟。輕的表現在經常遲到、早退,睡懶覺;重的經常逃學,到街道閒逛,夜不歸宿。同學們不要不把“惰”、“散”當一回事,有的甚至認為“大錯不犯,懶散一點,有點小錯沒什麼關係”,這是極端錯誤的。怎麼戒“散”呢?我認為一是要樹立社會責任感和創業精神;二是要培養良好的興趣、愛好、勤奮實幹;三是要制定學習、生活規劃,養成規律;四是要樹立紀律、法制觀念,明確規範。

第十戒“妒”。所謂的“妒”是指對品德、才能比自己強的人心懷怨恨。如何戒妒呢?我認為一是要樹立信心,趕超他人;二是要主動交流,抒發感情,要心胸寬廣,心懷大志。

同學們,青少年是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但歸根結底是你們的。我們要像那首歌裡唱的“我的未來不是夢,我認真過每一分鐘”,認真地學習、認真地呵護自己、認真地關愛他人。我們愛生活,我們有追求,我們是時代潮流中最歡樂的一朵浪花。但願,你們永葆純真之心,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健康成長,以法傳法,將自身所學所得,融入到生活小事中,以身作則,影響身邊親人的行為,樹立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生活態度,將法治精神和理性思維不斷傳播,弘揚公平正義的正能量,創造屬於你們的時代,去迎接無限美好的未來!

第7篇

很高興和大家相聚在這個美麗的一天,也非常感謝大家給我這個上臺的機會,謝謝!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身邊》。

天平是衡量權利義務的信物;法槌是懲惡揚善的利器;法官是社會主義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佈的強制各種行為的規律的總稱。這是《現代漢語詞典》上對法律的解釋,但它對於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兒時的遊戲讓我懂得了規則的制訂和遵守;是《青少年保護法》讓我接觸了真正的法律條文;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學到了許多法律常識,漸漸地我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

其實,法律無處不在,在社會、在學校,就在我身邊。

人們常說,家庭是我們的第一課堂,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裡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麼辦?竟然有半數以上的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著問:為什麼?那些同學便說: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裡,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用這樣不正確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齡人的話仍讓我震驚。大人們是怎樣言傳身教的啊!難怪因早戀而懷孕的少年犯劉美娜對著她的父親大聲指責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級片,你有什麼資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響,難道還不足以引以為戒嗎?

有一天,我到四中附近的一個商店買東西,看到一個七年級模樣的學生也在,因為個子比較小。過了一會兒,來了幾個稍大點兒的學生,看到那個小個子學生,一起圍上去。其中一個長頭髮的男生伸出一隻手拍他的肩:哎,小弟弟,請客吧!那個學生看了他們一眼,露出害怕又為難的表情,好像有想:如果我不請,他們一定會打我的,唉,好漢不吃眼前虧,還是乖一點吧!他不情願的掏出錢給他們買了一大堆好吃的,然後那幾個大點兒的學生揚長而去。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連續幾天,那幾個學生都在找那個小個子混吃混喝,把他當作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錢包。我知道事情發展不妙,就把這事告訴給四中賈校長,最後經過各方努力,那個小個子終於脫離了他們的魔爪。

人們都說法律無情,難道法律真的無情嗎?有人說,東邊日出西邊雨,道是無情卻有情。某位女老師,在感情方面曾經與一位有婦之夫發生糾葛。某日再碰面時,倆人在街道上發生爭執,男方剝掉女方的衣服,當眾對其汙辱。事發後,女老師多方討告,卻因證據不足,公安機關未曾受理。女老師備受精神壓力。最後,女老師想到了刑事訴訟,刑事法庭經過多方走訪,調查和取證,但仍未能拿出充分證據。後法官多次對男方進行教育,法律感化,最後男方當事人同意賠償一萬元。女老師才得以保護。從此看出,法律的終極目標是人性關懷,法外有情亦是法律應有之義。

雖然,法律公正、嚴明,但青少年的犯罪越來越多。我國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為全部刑事案件的10%,這是一個多麼痛心的資料呀!

這樣的案例讓人觸目驚心!同樣也是筆筆皆是。某校的宿舍牆上掛著星級文明宿舍的牌子,然而馬某因被誣陷偷東西而被十多名同校學生打殘後至死的暴力事件就發生在這樣的屋簷下。16歲的媽媽在洗漱室裡生子後,便將其子順樓拋下。12歲的趙某向一女童索要方便麵遭拒絕後,便將她推入水池溺死。高一新生楊某,只因與另一名同學發生口角,就糾集校外兩名男子用棒子打傷該同學,而拿出3萬多元的醫藥費。事後他竟還無知的說:是他先罵我的,難道我錯了嗎?

無數事實說明自身的道德品質和法制觀念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類似事件舉不勝舉,數不勝數。小至搶劫行凶,大到貪汙受賄。哥兒們義氣,為了給同班同學出口氣,放學時與其他班同學大打出手。行凶冒險搶劫,最後斷送自己的一生;有的人放學後比武論高低,打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位花季少女,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用自己的青春騙取錢財享樂……可悲的享受主義,拜金主義。社會上的一切汙垢、陰暗,在不斷侵蝕著稚嫩的心靈,締造著一件件人生的慘劇。

這些流淌在我們身邊血與淚的故事,難道不足以使我們引以為戒嗎?就讓法律的脈搏在我們的手腕跳動,讓法律的血液在我們的心中沸騰,讓我們乘著八榮八恥的航船在廣闊的人生之海上航行,讓遵紀守法的雙漿渡我們向知法懂法守法的彼岸遠行。

同學們,警鐘長鳴,讓我們共同唱響一曲遵紀樂,傳達一脈思法情,做一個法律忠實的守護者和捍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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