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安裝合同7篇 商家廣告合同:權益明確、合作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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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安裝合同是指僱主與承包方之間的一份合同,其中包含廣告安裝的具體要求、報酬、責任和限制等條款。在廣告業中,簽訂一份明確的廣告安裝合同對於確保順利完成廣告任務和避免潛在糾紛具有重要作用。

廣告安裝合同7篇 商家廣告合同:權益明確、合作精準

第1篇

依照《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相關法規,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廣告牌噴繪安裝等一系列事宜,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專案類別(名稱):宜昌市超人廣告公司戶外廣告牌畫面噴繪,以及跟蹤維護、保修。

1、城區部分:包含宜昌市中心、伍家崗、東山開發區、葛洲壩等區域1。5元/平方米;100平方以內按2元/平方。

2、城郊部分:包含高速路段、機場周邊等區域2。2元/平方米;100平方以內按2。5元/平方。

3、夷陵區部分:夜明珠至小溪塔路段2元/平方米;100平方以內按2。5元/平方。

以第三條協議確定的單價以及安裝的實際面積為標準,進行月結。於次月15日以前結清。

1、營業執照。2、稅務登記證。3、組織機構程式碼證。4、法人代表身份證。5、操作工人保險。6、工人相關操作證件。7、安全承諾書(以上由影印件加蓋公章生效)。

1、乙方噴繪安裝要檢查廣告畫面的整潔、美觀、拼接完整;(拼接由噴繪公司負責)

2、乙方須對廣告畫面安裝後進行跟蹤維護,吹鬆吹散主動修復;

2、甲方必須根據相應規定,按時支付乙方戶外廣告牌安裝維修費用,不得拖延,不得非法扣減。

1、乙方應當按照約定保守甲方相關商業機密、及時完成工作並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和驗收單。

2、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完畢後將現場周圍清掃乾淨;在操作過程中遇到自身無法協調解決的問題或意外狀況,需及時與甲方或相關部門溝通。確保施工中的操作安全和交通安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不得轉包和擅自分包,乙方應保證其所選任或僱請的工作人員具有相關的工作資質。

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外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應按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安裝施工過程中不對廣告牌主體結構造成損壞,若有損壞應按原樣恢復或賠償。

7、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安裝工作及時提交驗收報告。

1、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後無故單方終止合同,違約方應承擔合同金額50%的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甲方有權有要求乙方重做,更換,或相應減少價款。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乙方在製作安裝過程中及保修保質期內,應當保證安全作業,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乙方製作安裝人員和乙方僱請人員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構成對第三人侵權責任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雙方因合同事宜發生爭議,可及時協商,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應於簽訂合同之日起一月內提供相應的公司資質證明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其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條款,經雙方簽章後,與主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主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廣告安裝合同7篇 商家廣告合同:權益明確、合作精準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圍牆廣告牌(以下簡稱廣告牌)的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二:廣告牌安裝安裝地點:連雲港友邦置業專案工地圍牆。

b。製作安裝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項。

1、自合同簽訂甲方預付工程款之日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1、辦理廣告牌設定、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

2、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單位文化內涵。

1、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一週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一週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廣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1、在本廣告的製作、設定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均與甲方無關。

2、由於商標、肖像、廣告詞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專案質保年。人為損毀乙方不負責保修。

十、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長汀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自願、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三、廣告牌規格/數量:20米*5米/塊*3塊,17米*6米/塊*1塊,25米*6米/塊*1塊

廣告製作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接到驗收通知書3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完畢,逾期視為驗收合格。

六、廣告版面、結構圖紙設計:雙方商定廣告版面採取下列第壹種方式提供;

1。合同價款:單價:_______元/平方,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簽訂之日___個工作日之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相關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

1。向乙方提供廣告發布審批所需的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3。釋出期間督促乙方修復破損部位,更換修復損壞材料。

1。依法核實甲方提供釋出廣告所需的材料,並承擔審查責任。

3。嚴格按照雙方商定設計方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質量按期竣工。

4。乙方在簽署之日起開始施工,在釋出期滿內因廣告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二、廣告發布期間,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廣告牌損壞及由此產生的責任,由雙方協商按下列方式解決:

1。在廣告發布期間,如遇風力6級內或天氣原因,廣告受損,乙方負責恢復,並承擔所有費用。

2。在廣告發布期間,如遇6級以上風或天氣原因,廣告受損,雙方各自承擔廣告牌恢復費用的50%。

3。在廣告發布期間,如因人為原因廣告牌招到故意破壞,廣告受損,乙方不負責承擔恢復責任。

廣告製作施工及保養維修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如人員傷亡、財務損失等由乙方承擔責任。

1。甲方未及時付款,每超過1天,按合同價款0。3%付給違約金,或相應縮短髮布期。未及時付款超過貳拾天,乙方有權拆除甲方畫面,另行釋出廣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價款0。3%付給違約金。

本合同在履行程序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依法向賈汪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甲方的關於稿件確認人、有關往來文書交收人為_______。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戶外廣告管理規定》執行。

在簽署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均已全面知悉了本合同及相關政策,並充分理解了合同全部條款的含義。

第4篇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高處作業分級》gb3608—83規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接武商集團武漢國際廣場戶外廣告安裝(以下簡稱廣告安裝)的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2、支付方式:安裝完畢,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總價款。

2、向乙方提供廣告牌位置並確保此位置可以正常施工。

3、提供安裝的畫面尺寸及材料符合要求,打扣方式正確。

1、按甲方提供的安裝時間及安裝地點準時安裝完畢。(特殊天氣可延長安裝時間)

2、 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進行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4、安裝期間必須佩帶安全防護措施,出現的一切責任事故與甲方無關,全部由乙方負責。

5、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1、 乙方安裝完工後,甲方組織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一週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安裝質量合格。驗收合格。

1、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規定按時安裝完成,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2、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聽從甲方指揮。如未達甲方要求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3、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繼續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安裝費用。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專案整體質保半年(6級大風及人為因素除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適宜,根據實際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第5篇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圍牆廣告牌(以下簡稱廣告牌)的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二:廣告牌安裝安裝地點:連雲港友邦置業專案工地圍牆。

b。製作安裝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項。

1、自合同簽訂甲方預付工程款之日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1、辦理廣告牌設定、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

2、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單位文化內涵。

1、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一週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一週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廣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1、在本廣告的製作、設定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均與甲方無關。

2、由於商標、肖像、廣告詞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專案質保年。人為損毀乙方不負責保修。

十、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長汀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篇

依照《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相關法規,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廣告牌噴繪安裝等一系列事宜,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專案類別(名稱):宜昌市超人廣告公司戶外廣告牌畫面噴繪,以及跟蹤維護、保修。

1、城區部分:包含宜昌市中心、伍家崗、東山開發區、葛洲壩等區域1。5元/平方米;100平方以內按2元/平方。

2、城郊部分:包含高速路段、機場周邊等區域2。2元/平方米;100平方以內按2。5元/平方。

3、夷陵區部分:夜明珠至小溪塔路段2元/平方米;100平方以內按2。5元/平方。

以第三條協議確定的單價以及安裝的實際面積為標準,進行月結。於次月15日以前結清。

1、營業執照。2、稅務登記證。3、組織機構程式碼證。4、法人代表身份證。5、操作工人保險。6、工人相關操作證件。7、安全承諾書(以上由影印件加蓋公章生效)。

1、乙方噴繪安裝要檢查廣告畫面的整潔、美觀、拼接完整;(拼接由噴繪公司負責)

2、乙方須對廣告畫面安裝後進行跟蹤維護,吹鬆吹散主動修復;

2、甲方必須根據相應規定,按時支付乙方戶外廣告牌安裝維修費用,不得拖延,不得非法扣減。

1、乙方應當按照約定保守甲方相關商業機密、及時完成工作並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和驗收單。

2、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完畢後將現場周圍清掃乾淨;在操作過程中遇到自身無法協調解決的問題或意外狀況,需及時與甲方或相關部門溝通。確保施工中的操作安全和交通安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不得轉包和擅自分包,乙方應保證其所選任或僱請的工作人員具有相關的工作資質。

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外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應按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安裝施工過程中不對廣告牌主體結構造成損壞,若有損壞應按原樣恢復或賠償。

7、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安裝工作及時提交驗收報告。

1、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後無故單方終止合同,違約方應承擔合同金額50%的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甲方有權有要求乙方重做,更換,或相應減少價款。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乙方在製作安裝過程中及保修保質期內,應當保證安全作業,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乙方製作安裝人員和乙方僱請人員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構成對第三人侵權責任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雙方因合同事宜發生爭議,可及時協商,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應於簽訂合同之日起一月內提供相應的公司資質證明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其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條款,經雙方簽章後,與主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主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第7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製作及安裝門頭廣告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包安裝、包質量、包安全,施工過程中不管市場價格如何變化,雙方均按本合同確定的價格按實結算。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且雙方確定安裝後,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造價的即 元作為專案啟動資金。待全部工程完成且通過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餘款,即元。

1.甲方負責在約定的時間內確定有關專案的資料,並對所確定的資料負責;

3.乙方保證安裝,在規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所有安裝工程。

4.乙方對所安裝的產品負責保修,保修期為兩年,若兩年內因質量問題需要維修,乙方負責維修。1年後如需維修,甲方需支付相應的維修費用。

1.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費用,逾期不付的,乙方有權追討所欠費用。

2.合同生效後,甲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的損失。乙方擅自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返還已付款項和賠償甲方損失。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甲方如需增、減廣告製作安裝專案,需提前3天告知乙方,增、減專案價款按實際價款相應增、減。

2.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及人為損壞的,不在保修範圍之內。

3.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職責後,本合同即自行終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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