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範文彙總3篇 安全合同精選:嚴密保障,完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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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為大家彙總安全合同範文,旨在幫助廣大讀者更好地瞭解和掌握安全合同的基本要點和常見條款,以保障各方合同主體的合法權益。通過詳細的解析和示範案例,希望能夠為各行業從業人員提供參考和啟示,確保各類交易或合作中的風險得到有效控制與防範。

安全合同範文彙總3篇 安全合同精選:嚴密保障,完善細節

第1篇

為在大久公路dj6標專案部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1.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 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 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1.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專案實施的施工負責人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專案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安全部長代表專案經理實施管理職責。各施工隊現場設定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釋出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 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 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焊接、機動車、爆破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

6. 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裝置的效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 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 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高空作業的裝置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 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 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專案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並追究刑事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安全合同範文彙總3篇 安全合同精選:嚴密保障,完善細節 第2張

第2篇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後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後方可使用。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絡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臵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進場施工單。進場施工人員應掛牌施工。

7、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衛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範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現場工地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安全、文明生產工作,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臵。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第3篇

使用高處作業吊籃(以下稱吊籃)作業時,應嚴格按本協議規定執行:

一、吊籃操作及使用人員要求身體健康,精神正常,操作前不得飲酒,經過相關操作技能培訓與考核,持有操作證方可上崗,非指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二、吊籃屋面懸掛裝置安裝齊全,可靠,穩定;旋轉絲槓使前輪離地,但絲槓頂端不得低於螺母上端,支腳墊木不小於4×20×20釐米。

三、兩懸掛機構的間距要與懸掛平臺兩掉點的間距相等,其誤差在兩懸掛機構間距大於懸吊平臺兩掉點距離時不超過10cm,以免影響安全鎖的.使用。

四、配重鐵:900公斤以上(25kg/塊)不得短缺。所有配重塊要均勻套在兩後支架的穿杆上,並穿上防失螺栓,以免誤搬運及丟失。

五、吊籃嚴禁超載使用:標準籃(6米)最大工作載質量為630kg。

3、提升機穿繩正確,在穿繩和退繩時,務必用手拉緊鋼絲繩端及出繩端,使其處於始終緊張狀態;鋼絲繩無斷股、無死結、無硬彎,每捻距中斷絲不得多於4根,鋼絲繩下端墜鐵齊全、離地。

4、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嚴禁將開鎖手固定於常開位置。

5、電氣系統正常,衝頂限位行程開關靈敏可靠,位置正確。

6、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高度下空載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七、每次吊籃執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在執行前提醒籃內人員,並確定上、下方無障礙物方可執行,下行時特別注意不能碰到墜繩鐵。

八、上吊籃工作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酒後上吊籃作業禁止在吊籃內吸菸;禁止在吊籃內進行電焊作業;禁止在籃內用梯子或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九、吊籃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技術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十一、雷、雨、大風(陣風5級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使用吊籃,應停置地面。

十二、雨天、噴塗作業和吊籃使用完畢時,應對提升機、安全鎖、電器箱進行遮蓋。下班後切斷電源。

十三、承租方應按建築施工安全規模劃出安全區,架設安全網。

十四、出租方所提供的電源,必須具備漏電保護裝置。

十五、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允許從吊籃內向外攀爬或向樓內跳躍。

十六、承租方在使用吊籃前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持有操作證,遵守其各項條款之要求與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和本協議。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出租方負責,由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事故由承租方負責。承租方在吊籃的運輸組裝拆卸過程中發生的人員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安陽方融建築機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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