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心得體會範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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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對人來說是最珍貴的。只有生命才能創造奇蹟。沒有生命,什麼都不能說。安全責任是生命的保護者!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教育心得體會範文三篇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歡迎閱讀!

安全教育心得體會範文三篇

安全教育心得體會1

  交通和我們的生活緊緊相關。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每天都會到接觸交通工具,如:人們上下班時要乘坐公交車,出門旅遊時要開汽車……而且交通也為我們的生活帶了極大的便利。

  現在的科技越來越發達了,交通工具也越來越多了。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都是大型的貨車、小型的轎車、普遍的公交車。大型貨車可以裝載大量的貨物,用於一些搬石頭、搬木材之類的貨物;小型的轎車用於家居生活,外出旅遊,便可以帶著全家人去欣賞美麗的風景,還可以用於一些辦公等事情;而公交車則非常普遍,人們上班時則會乘坐公交車,中國小生上學也會乘坐公交車。總之,交通工具是離不開我們的生活。

  交通工具雖然可以給人們帶來便利,但凡事都有兩面性,既有好處也有壞處。應為現在的交通工具愈來愈多,安全隱患也愈來愈大,則發生交通事故也愈來愈多。所以在我們享受交通給我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不要小看隱藏在我們身邊的“生命殺手”,那一幕幕血淋淋的交通事故給我們敲響警鐘,讓我們反省、沉思。因此我們國小生要做到:

  1、過公路時“一停二看三通過”,不要冒失衝過去;

  2、過公路時不要趕時間而闖紅燈;

  3、不能在公路上嬉戲!請國小生做到以上幾點,千萬不能拿生命當兒戲。

  在生活中,家家戶戶的住房已經由瓦房變成了高樓大廈。隨之,很多人家裡都買了汽車。交通工具也越來越多,可別以為帶給我們全都是利益,同時也伴著危險,汽車也越來越多,排放的二氧化碳汙染了我們的環境,走在大街上原本能隨處聞到的花香,現在卻變成了由汽車排放的刺鼻的尾氣。為了我們生活的家園,請少開汽車,多騎自行車!

  交通雖然可以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便利,但也有危害,在享受交通給我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一定要注意生命安全。

安全教育心得體會2

  “珍愛生命,安全第一。”安全問題伴隨著人的一生,安全隱患存在與人們的生活、學習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們對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很不到位,安全意識淡薄,安全事故也屢屢發生。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我國的交通工具逐漸增多,變得越來越方便。就因為有了這些先進的交通工具,人們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脅。

  20--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區長溝鎮農民王某受僱主張某的指派,負責駕駛貨車拉運渣土,當他行駛至北京市朝陽區化工路時與他人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王某受傷。經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認定,王某負全責。王某經北京市法庭科學技術鑑定研究所鑑定傷殘程度為九級。王某先後共住院治療63天,支付了數萬元的醫療費及法醫鑑定費。雖然交通執法部門認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負全責,但是王某則認為對於自己因事故所引起並支付的醫療費,及由此引發的相關費用則應由其僱主王某承擔。然而,王某與張某就賠償金額進行協商時卻未能達成一致。王某遂將僱主張某告到法院。一審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王某受僱於張某,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受到傷害,張某應當賠償王某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傷殘鑑定費、殘疾賠償金、子女生活費、病歷影印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但鑑於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擔全部責任,可減輕張某的賠償責任。法院最終判決張某賠償王某各種費共計3萬元。判決後,王某表示不服並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二審審理期間,王某表示放棄其妻子因護理他造成誤工損失的請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從事僱傭工作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到傷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傷害,僱主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此項賠償是對僱員因職業傷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勞動能力損失的補償,與僱員在工作中的過失無關,不能因僱員的過失而受到影響,故做出上述判決。

  20--年2月11日14時5分,大興區黃村鎮狼各莊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橫穿公路,適有河北省固安縣解家務村司機楊某駕駛農用四輪車由東向西駛來,農用車將薛新開撞出,薛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20--年10月23日13時許,通州區郎府鄉馬場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區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東由北向南橫穿道路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河北省香河縣淑陽鎮胡莊子村村民張某駕駛的旅行車撞傷,郎某經醫院掄救無效死亡。

  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訓。所以我們更應該遵守交通法規,做一個守法的好公民。安全這永恆的話題,將伴你我終生。

安全教育心得體會3

  從我記事起,就懂得,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我們不好好珍惜,上帝是不會白白的給我們第二次機會!

  而現在,繁華的街市,水洩不通的馬路,卻時時刻刻都令我們心驚膽戰。紅綠燈發出的那微弱的光亮,不足以讓人們提起警惕。車禍大多是致命的,而人們卻全然不顧、視而不見。一起一起的交通事故,其實,也在為我們敲響警鐘。

  在報紙上,我目睹了一幕幕觸目驚心的畫面,我聽說過一起交通事故:有一天下午,陽光貪婪的吮著大地,有個年輕人,架著一輛小轎車,一隻手握著方向盤,另一隻手很悠然的搭在車窗外,紅燈亮了,他絲毫沒有察覺,車影一下子閃過了交界線,死神也不肯放過他,隨即降臨,一輛貨車從側面駛來,同樣,也是毫不相讓,刺——,一個急剎車,打破了原有的寂靜,想逃出死神的魔掌,哪有這麼容易!駕駛員很快就倒在了血泊中,一命嗚呼。活生生的一條生命啊!因為誤闖紅燈,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因為那一剎那……

  死神,有時也很不講理、很霸道,只要是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它甚至連小孩都不會放過。有個例子可以實實在在的證明我所說的話,一天,有個男孩,騎著單車,飛速前進,一下子閃過身邊的行人,像一陣風似的,人們都說,他這樣下去,遲早會撞到人的,可是,他就是不聽,繼續他的“飛車”,人們見到都可怕,在責罵的同時,人們也在替那男孩擔心啊!但是,男孩不一為然,臉上不時帶著點得意的微笑,顯然,他自己也更不為自己的人生安全著想,這樣騎著“飛車”,對他來說,似乎是一種炫耀。人們是看在眼裡,急在心上。一會兒,不出忽人們所料,“砰——”男孩出車禍了,刺耳的尖叫聲,淒涼的哭聲,都瞬間瀰漫在了這個角落,死神將“恐怖”化為黑暗,籠罩著他,沉重的呻吟,一滴滴維持著男孩生命的鮮血,在這一刻,迫不及待的要流出來,它們似乎也要男孩為自己犯下——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罪禍負下責任。男孩的生命如一束炫爛的火花頃刻間出現在了上空,不過,這只是一時的,很快就熄滅。最傷心的就是男孩的父母了,他們辛辛苦苦把男孩養大,可是就是那一剎那…

  我們作為國小生最基本要做到,就是過馬路要一站二看三通過,不要亂闖紅燈,這樣的後果是不堪設想的,過馬路還要走斑馬線,這樣才是安全的。

  生命是寶貴的,它只有一次,別再讓交通安全事故再次發生,別再讓貪婪的死神一次又一次在馬路上勾走人們的靈魂,我們不要貪圖一時之快,而毀掉了自己的一生。值得銘記在心的是:自己的每一次出行,都深深牽繫著家人的心。

  文明出行,在我心!珍愛生命,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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