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託協議書範本3篇
篇一:晚託協議
甲方(教育方):上海童個人簡歷化交流中心 乙方(監護人):姓名_____________
學生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學校____________年級_____ 乙方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聯絡方式(固定電話)__________(行動電話)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本著誠信、自願、平等的原則,就晚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晚託時間及相應費用
1、 時間安排 日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中每週一至週五 16:00---19:00.( 事先說明不含節假日,如寒、暑假,週六、週日,元旦七天,五一七天,十一七天,法定節假日,學校放假等。) 2、 付款方式及費用合計
A、 乙方需交納總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B、 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交¥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元整)作為定金,餘
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元整),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全部付清。
第二部分 甲方責任和義務
溫馨服務:在學生就讀國小校門口按時由專職的人員負責接到託管中心。 舒適環境:配備安全、明亮、寬敞的教室及休閒家居的活動場地。 健康關愛:每天提供一餐點心,確保食品營養、衛生。 興趣遊戲:確保完成作業的前提下,老師組織有意義,有益身心健康的課後活動(趣味數學、朗誦、美術、看圖說話等)。
安全措施:每天孩子到達中心時老師會和家長進行簡訊確認。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
因下列原因或者學生擅自脫離監護髮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 乙方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
1、 本協議簽署後,乙方未按規定日期交清費用的,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協議、訂金概不退
還。
2、 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外部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均
不承擔責任。
3、 乙方負責在輔導時間外的一切安全事故。
4、 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甲方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第四部分 附則
合同解除:乙方對甲方服務不滿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隨時解除本協議,其費用按足月結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計算。
1.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 協議結束後,雙方責任和義務即自動終止。
3. 本協議無新增條款,任何口頭承諾均無效。本協議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4.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有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
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監護人: 學生主管(簽字、蓋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篇二:中國小生午(晚)託服務委託協議書
午託中心午(晚)託服務委託協議書
甲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與學生關係: 家庭住址:手機號碼:
家庭電話:辦公電話:
乙方名稱:
設立者:法定代表人:
詳細地址:
聯絡電話(辦公):手機:
甲方因工作需要等原因中午無法接送孩子回家和上學,在自願的
前提下,甲方決定將現就讀於 學校 年級 班的被監護人和午休(或晚餐和託管)服務。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期限和時間
乙方同意接收學生自月年 月日(不含節假日,如週末,寒、暑假,法定節日,學校放假等),於中午放學後點,由乙方為學生提供午託(午餐和午休)服務。下午放學後點,由乙方到校接學生到午託中心至晚上 點,由乙方為學生提供晚託(晚餐和託管)服務。甲方應在晚上8點鐘前到午託中心接孩子回家。
二、收費標準
午託:元/月,晚託: 元/月,午託+晚託:元
/月。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乙雙方要密切配合,共同擔負起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乙方
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託管職責,為學生提供良好的託管環境,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為學生安排相應的休息和實施有效的管理。甲方要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責任,積極配合乙方教育學生遵守有關規定。
(一)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與乙方共同承擔教育學生的責任,配合乙方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習慣,教育學生遵守託管期間的有
關規定。
2、甲方應按時交納午(晚)託費,費用交納方式 。如甲方拒不繳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對學生因故不能參加午(晚)
託的,甲方須提前一天向乙方請假,請假當天託管費用 可以扣除 。
3、甲方要積極主動地保持與乙方的聯絡與配合,甲方如果發生住址、電話等聯絡方式的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同時,對乙方的管理
有建議和監督權。
4、甲方不能將患有傳染疾病的學生交給乙方託管,否則,責任自負。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應嚴格按照《深圳市校外午託機構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民
政府令(第199號)及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午(晚)託學生提供安全規範的託管場所,做好午(晚)託學生的服務工作。
1、乙方應對午(晚)託學生登記造冊,建立家長聯絡制度,向甲方通報學生午(晚)託期間的各方面的表現情況。遇特殊情況隨時
通報;
2乙方應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問題,應建立健全午(晚)託安全保障各項制度和應急預案,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食品安全及
消防安全應急演練。如發生食品或消防等突發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積極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並通知學生監護人及其學校;
3、乙方須在午(晚)託期間為學生提供安全衛生的就餐環境,合理配餐,按規定做好食品留樣和採購臺帳記錄,保證食品安全;
4、乙方確保午休時始終有工作人員看管學生,否則責任自負; 5、乙方在託管期間應預防和避免暴力事件,保護午託學生人身不受傷害;
6、乙方不能接收患有傳染性疾病的學生,否則責任自負; 7、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午(晚)託費用,但應當公示收費標準;
8、乙方派專人接送午託學生,保障學生上午放學後到校外午託
機構及午託後返校的安全。晚託接送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並各自承擔相關責任。晚託接送方式 放學後由晚託班老師接回,完成作業後有家長到午託中心接回家;
9、受午(晚)託服務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在決定作出之日起兩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停止服務的,應提前30日告知午(晚)託學生及其監護人,退還委託剩餘期限的午(晚)託費用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另一方有權依法追究違約方的相關責
任。
五、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協議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字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字) (簽字並加蓋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三:幼兒晚託協議
恆山教育幼兒晚託協議
甲方:承辦方:上海恆山教育培訓有限公司
乙方:委託方:學生姓名:班級: 所在學校:
家長姓名:電話:
一、 因乙方工作繁忙,沒有時間接孩子放學,特委託甲方提供代接服務。
二、 甲方從週一到週五,每天下午放學至6點負責晚托幼兒的代接服務和安
全管理。
三、 甲方在幼兒託管期間為幼兒提供點心和飲品,開展晚託期間的教學工作。
四、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求,可替乙方代辦晚餐,晚餐請人專做,晚餐每人每
天10元。
五、 甲方對於幼兒代接和晚託期間的交通安全、幼兒的人生安全和食品衛生
安全承擔責任。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 晚餐徵詢意見(請在選擇項上打“√”)
甲方:上海恆山教育培訓有限公司 乙方家長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一切為了孩子 為了孩子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