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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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尊貴,安全為天。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必須得到根本保障。學校、教師應當認真落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條例》;學生應當切實遵守學校安全制度;家長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應當義不容辭地履行保障孩子安全的職責和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應當認真做好以下食品安全工作:
1、教育孩子時時、處處提高警惕,樹立食品安全防衛意識。
2、幫助孩子學習和掌握一定的日常的食品安全知識。
3、教育孩子學會辨別常見的隱患食品的知識和技能。
4、不準孩子食用不安全的食品。
5、上學、放學,不讓孩子購買小商店、地攤等的不安全食品。
6、不準孩子在居住區周圍的非法營銷點購買沒有防偽標誌的任何有隱患食品。
7、教育孩子不購買沒有安全防偽標誌的飲料、早餐、豆奶食品等。
8、教育孩子不使用別人給的不安全食品飲料豆奶製品等。
9、嚴格監管好孩子的零用錢,不亂吃亂喝。
10、認真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本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學生簽字):乙方(學校公章)
(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
(科任教師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