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做好春節期間消防安全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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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做好春節期間消防安全工作通知
為確保全國人民過上平安祥和的春節、元宵節,公安部消防局1月2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消防部隊採取各種措施,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春節前後歷來是火災多發期和重特大火災事故高發期。城鄉居民生產生活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劇增,引發火災的不安全因素明顯增多節日期間慶祝集會和傳統民俗文化活動多,羣眾節日聚會和旅遊出行增多,民工返鄉,學生放假,遊覽、住宿、購物、娛樂場所人員高度聚集,各類展銷、促銷活動集中,商品產、運、儲、銷量猛增。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門一定要針對火災突出的方面,針對火災多發場所,針對主要致災因素,集中警力、抓住重點、加大力度,會同有關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春節消防安全大檢查。檢查的重點:一是節日慶祝活動、傳統民俗文化活動和大型集會、經貿活動場所;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供電、供水、供油、供氣單位和廣播、電視、金融、交通、通信等要害部門;三是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醫院、商住樓,以及歌舞廳、影劇院、網吧等營業性人員密集場所;四是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單位;五是高層建築、地下工程;六是“三合一”建築、出租屋、“城中村”。要堅決整治疏散通道不暢、安全出口封堵、建築消防設施損壞、採用易燃有毒材料裝修等問題,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依法督促有關單位立即改正;對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要跟蹤監督、到期複查,直至徹底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又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要堅決採取斷然措施,依法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要依法嚴肅查處各類消防違法行為,杜絕執法不到位和不作為、亂作為,切實形成嚴格執法的高壓態勢。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門立即組織開展以“遠離火災,平安春節”為主題的消防宣傳活動。要與宣傳、文化、教育、新聞出版等部門和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站等媒體密切配合,開辦消防宣傳專欄、播放消防警示片、發佈消防公益廣告、發送消防警示短信,加強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滅火常識的宣傳普及,努力營造人人重視消防、人人關心消防的良好氛圍。要加大對農民工和農村“留守”老人、兒童等弱勢羣體的消防宣傳教育,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訓力度,對單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普遍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提高社會單位火災防控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隊要立足“滅大火、打惡仗”,針對冬季火災多發生在夜間和發現晚、報警遲、撲救難易造成傷亡等規律特點,結合一些地區煙花爆竹“禁”改“限”帶來的新問題,從思想、組織、裝備、訓練和預案上切實做好滅火救援各項準備工作。要建立全勤滅火指揮機構遂行滅火指揮,切實提高滅火指揮技術水平。未取得滅火指揮資格的支、大隊領導不得擔任滅火作戰總值班。要組織消防中隊開展貼近實戰的“六熟悉”,強化有針對性的實戰演練。要加強對消防車輛和裝備器材的維護保養,保持通信聯絡的暢通,儲備充足的滅火藥劑和救援物資。要保證春節期間城區中隊不少於3台、縣城中隊不少於2台消防車的執勤力量。要切實做到一旦發生火災,能第一時間調動足夠力量、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第一時間營救被困人員、第一時間展開控制火勢,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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