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淮學院五十週年校慶捐贈活動方案
黃淮學院五十週年校慶捐贈活動方案
2021年,黃淮學院迎來了50週年華誕。學校熱忱歡迎社會各界、企事業單位團體、海內外熱心人士和廣大校友、師生員工為學校建設與發展出謀劃策、捐資捐物。為了做好校慶籌資與捐贈工作,規範所捐物品和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捐贈原則
(一)自願捐贈:在自願的前提下,所有團體和個人都可以為校慶捐贈財物,並在捐贈方式上充分尊重捐贈者意願。
(二)知情原則:捐贈者有權瞭解其捐贈財物的使用情況,學校有義務向捐贈者説明捐贈財物的使用詳細情況;如需改變捐贈財物的用途,需徵得捐贈者同意。
二、捐贈項目
(一)黃淮學院南校區南門迎客石捐贈項目
學校南校區南大門位於南校區南北主軸線的南部起點,目前已基本建成,學校將在南大門內側廣場正中位置安放迎客石(長約11米,高約2.5米,工程總預算30萬元)。學校設置迎客石捐贈項目,迎客石背面篆刻該項目捐贈單位或個人姓名,並在校慶期間舉行捐贈儀式,以示留念及感謝。
(二)黃淮學院校友愛心資助基金項目
該項目主要用於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各類學科競賽、社會實踐、校園文體活動、學生國際交流等項目,助力青年學生勤奮學習、不斷進取、追求卓越,早日成為國家建設的棟樑之才。項目捐贈總額度超過20萬時,將以20萬作為本金,設置留本基金,僅用利息和後續捐贈作為資助金額。
(三)黃淮學院發展基金項目
該項目主要用於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加強學科建設、科學研究、人才引進、產教融合等,助力母校早日建設成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
(四)黃淮學院校友互助基金項目
該項目用於在校友發生突發事件、重危疾病、經濟特別困難時,給予一定補充性的經濟資助,以緩解校友的暫時困難,體現校友間的關愛。
(五)黃淮學院50週年校慶專題類捐贈項目
該項目包括校慶慶典大會、專場文藝演出、校慶紀念品、校史編撰出版、校友名錄、印刷品等。
三、捐贈方式
(一)捐贈方式可分為貨幣捐贈和實物捐贈;指定用途捐贈和非指定用途捐贈;冠名捐贈和非冠名捐贈。學校根據捐贈人意願,可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捐贈金額、捐贈用途等。簽訂協議以學校名義進行。
(二)捐贈可以個人、集體、單位、社會團體名義進行,也可以依託地方校友會組織實施。捐贈時請先選擇捐贈項目。
1、校內教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的捐贈以部門為單位、學生的捐贈以二級學院為單位到學校校慶籌備工作辦公室辦理捐贈並登記。
2、校友以個人或原班級、年級、二級學院(原系)為單位,到學校校慶籌備工作辦公室辦理捐贈,也可在當地校友會的組織下進行,所捐款項匯入學校捐贈專設賬户。
3、校外個人或友好合作單位的捐贈可到學校校慶籌備工作辦公室現場辦理或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將捐款匯入學校捐贈專設賬户。
(三)捐贈數額不限,起捐金額建議為50元的倍數,寓意向建校50週年獻禮,展開嶄新的下一個50年的輝煌畫卷。捐贈尊重個人意願,重在參與,量力而行,無論多少,都是關心、支持學校教育事業發展的真誠表達。
四、捐贈鳴謝
(一)所有捐贈單位和個人捐款500元以上頒發捐贈證書。所有捐贈單位名稱或捐贈者姓名、捐贈項目及數額均列入黃淮學院50週年校慶捐贈紀念冊,存放黃淮學院校史館,永久珍藏。
(二)根據捐贈者意願,將捐贈單位名稱或捐贈者姓名、捐贈項目及數額在黃淮學院官方媒體上公佈。
(三)捐贈款物達到一定金額可以根據捐贈者意願給予捐贈項目冠名。
1、個人捐贈2000元以上的,可申請獲得“百年樹人”校友林樹木的冠名權。
2、團體或個人捐贈2萬元及以上者,可申請設為冠名基金。
3、團體或個人捐贈5萬元及以上者,可申請冠名黃淮學院50週年校慶單項活動,並授予“黃淮學院發展貢獻者”榮譽稱號;20萬元及以上者,授予“黃淮學院發展特殊貢獻者”榮譽稱號; 50萬元及以上者,授予“黃淮學院發展突出貢獻者”榮譽稱號。
4、對捐贈單位及個人,結合學校實際,學校將優先與其開展合作或共建,提供人才培養和科技研發等服務。
5、其他鳴謝方式或未盡事宜,由捐贈者與學校另行商定。
五、捐贈管理
(一)黃淮學院50週年校慶捐贈活動實行統一管理,由黃淮學院校慶籌備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校慶籌備工作辦公室統一負責具體實施。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募集、接受和處理社會捐贈。
(二)各單位(含教職員工)引進的捐贈,應先通知校慶籌備辦公室辦理登記,填寫《黃淮學院50週年校慶接受捐贈登記表》,現金的到財務處辦理繳款,實物的到國有資產管理處辦理入庫。
(三)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學校單獨設立捐款賬號,所有捐贈款項,均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並根據有關規定開具財務收據,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擠佔,不得私設小金庫。
(四)通過銀行向學校捐款的單位和個人請在轉款備註欄上註明“***捐贈項目”字樣及單位、姓名、聯繫方式等。
1、銀行轉賬
賬户名稱:黃淮學院
賬 號:1715026029000005901
開 户 行:工行駐馬店學院支行
2、聯繫人
校慶籌備辦公室:張得生,13303960911
財 務 處:張 紅,13603425168
國有資產管理處:張 鳳,13103669710
(五)捐贈資金由學校統一管理。對於捐贈者明確捐贈用途的資金,嚴格按捐贈者意願使用;對於明確捐贈給學校的資金由學校統一使用;對於捐贈者明確捐贈給有關學院使用的資金,由學校將捐款如數及時下撥至有關學院使用。
(六)對捐贈物品進行分類造冊,依據捐贈物品的不同用途,按照捐贈者的意願學校再行劃撥,由相應部門進行使用管理。凡價格或評估價格在1000元以上的,由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處辦理入庫,按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七)學校對捐贈財物的使用要進行自查、對較大的捐贈項目進行審計,並向捐贈者、學校內部公佈。
附件:黃淮學院50週年校慶接受捐贈登記表
黃淮學院
2021年5月25日
黃淮學院50週年校慶接受捐贈登記表
捐贈編號:
捐贈人基本情況 | ||||||||||||
姓名/單位全稱 | ||||||||||||
捐贈人性質 | □境內 □境外 | □自然人 □法人 | □校友 □合作單位 □其他 | |||||||||
詳細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聯繫人姓名及職務 | 固定電話 | |||||||||||
電子郵箱 | 移動電話 | |||||||||||
校友 | 原專業、班級 | 畢業時間 | 年 月 | |||||||||
原工作部門/職務 | 調離時間 | 年 月 | ||||||||||
校內聯繫人及單位 | 移動電話 | |||||||||||
捐贈財產使用單位 | ||||||||||||
單位名稱 | ||||||||||||
負責人 | 電子郵箱 | 聯繫電話 | ||||||||||
聯繫人 | 電子郵箱 | 聯繫電話 | ||||||||||
捐贈詳細信息 | ||||||||||||
入賬賬户 | □ 學校賬户 | |||||||||||
捐贈方式 | □ 現金捐贈 □ 實物捐贈 □ 項目捐贈 □ 其他方式 | |||||||||||
捐贈協議 | □有 □無 | 基金性質 | □留本 □非留本 | |||||||||
現金捐贈 金額(人民幣) | 大寫: (小寫: ) | |||||||||||
實物捐贈 | 名稱及數量 | |||||||||||
價值(人民幣) | 大寫: (小寫: ) | |||||||||||
特定捐贈用途 | ||||||||||||
項目捐贈 | 具體類型 | □南校區南門屏風石捐贈 □愛心資助基金 □新徵程發展基金 □50週年校慶專題類捐贈 □校友互助基金 □其他 | ||||||||||
項目名稱 及簡要説明 | (具體見捐贈項目協議書) | 項目協議書編號 | ||||||||||
其他方式 | 具體方式 | |||||||||||
特定捐贈用途 | ||||||||||||
您是否同意在刊物和網絡公佈您的姓名和捐贈相關信息? □ 同意 □ 不同意 | ||||||||||||
捐贈人(或其代理人)簽字 | 日期 | 年 月 日 | ||||||||||
捐贈財產使用單位 意見 | 負責人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校慶籌備辦意見 | 負責人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捐贈手續辦理情況 | ||||||||||||
校慶籌備辦 | 捐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和學校相關規定,請 辦理捐贈後續手續。 經辦人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 |||||||||||
財務處 | 捐贈資金已經到賬,財務票據已經交給: □捐贈人 □捐贈人的代理人 □校內聯繫人 經辦人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 |||||||||||
國有資產管理處 | □捐贈實物已經接收並已經辦理相關手續。 □捐贈相關手續已經辦理完畢,請 (捐贈財產使用單位)辦理實物交接手續。 經辦人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捐贈財產使用單位 | 捐贈財產已經接收,並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學校相關規定和捐贈人意願使用。 經辦人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
備註:此表請用A4紙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一份留校慶籌備辦存檔,一份交捐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