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6篇)
來源:巧巧簡歷站 2.16W
在我們日常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發生一些突發事件,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需要提前準備好應急預案。那麼如何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安全事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6篇),供大家參考。安全事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尊重生命、維護顧客的生命安全,在堅持"以預防為主"的前提下,按照《xx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為落實游泳館的屬地責任制,更科學有效地處理泳館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特制定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聯絡員: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法
1.緊急處理並報案
在場的救生員及安全員應在第一時間實施搶救措施,並向120急救中心、應急小組負責人報告;
2.處理
游泳館接到安全事故突發事件報告,應迅速派人趕到事故現場,立即進行專業處理,應急小組負責人應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指揮解決問題,並及時上報董事會。
3.聯繫電話
處理溺水的應急小組電話:
處理受傷、突發疾病等事故電話:
急救中心:120
安全事故:110報警,
4.處理事件原則"迅速、快捷、高效,以人為本,保護生命"。
5.對在突發事件中處理不力,瀆職的責任人要追究相關責任。
安全事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職 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救助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對應急處理程序進行佈置、指導。
5.各部門或各室負責人為該項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衞生防疫、實驗室事故等)
6.本領導小組負責一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安全事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一、 總指揮:
職責:全面負責事故應急處理。
二、 副總指揮:
職責:人員調動、支配、前線指揮。
三、 通訊聯絡組:
職責:負責及時報警,救災人員的聯絡、與家長、社會溝通信息,保證各種指令信息能夠迅速、及時、準確的傳達。
建立快捷綠色通訊聯絡:應急領導小組—→各班主任—→全班學生。(當有災情發生,全校師生及家長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四、 疏散組:
全體班主任和科任教師 職責:負責師生疏散、轉移,按照平時演練方案進行。
五、物資保障組(警戒保衞組):
職責:引導其他急救車輛、物資、人員現場救災,負責物資供給,保障負責搶險物資設施供應等;當實行緊急警戒保衞,由全體男教職工組成警戒保衞組。
六、搶救組:全體教師
職責:對受傷學生進行臨時救護,及時聯繫醫院或送醫院救護。
七、善後處理組:各班主任
職責: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注:本應急指揮部適用於一切重大突發性事件,如地震、颱風、洪水、雪災、火災等重大自然災害或事故。
安全事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紮實開展“平安校園”創建活動,保障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及生活秩序的重大羣體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如發生的突發事件沒有專門的預案,則參照相近預案實施應急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原則:
1.救人為本,救人第一。
2.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3.嚴禁學生參加搶險救災。
安全事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1.當重大災情來臨時,學校第一時間發出信號:報警聲長鳴(電);停電時為電聲小喇叭鳴警笛或緊急連續的哨子聲。當學校無法發出信號時,教師要鎮靜判斷災情,指導學生避險。
2.聽到緊急疏散信號或可以撤離時,全體教師各負其責,按照平時疏散演練方案、路線有序疏散。
3.班主任和課任老師迅速進入各自班級,副科老師留在原班級協助,各樓梯負責老師迅速到位,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防止出現擁堵、踩踏事件。
4.由於學校周邊環境因素,疏散的學生先到操場安全地帶集合,視情況再定是否向校外撤離。
5.所有人員打開各自通訊設備,保持通訊暢通。
6.此預案用於需要緊急疏散的一切突發事件(如地震、火災等)。
附疏散教師分工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第一疏導小組:一樓 組長:
第二疏導小組:二樓組長:
報警員:
安全場地(操場)指揮:
安全事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放學後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事故的預防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處理
1.發現人第一時間報學校和班主任,並報應急領導小組。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2.迅速通知家長。
3.一般事故當天內書面報、重大事故立即報聯校、教育局。
4.調查取證。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5.班主任及時通知雙方家長協商友好解決有關問題。
四、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的原則。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及時與教育局聯繫和諮詢。
2.一次性解決原則。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理不解決住房、户口、開學和工作等;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