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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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福建**、廣東**、江蘇**等地學校、幼兒園連續發生惡性刑事案件,令世人震驚。不可預知的安全事故正在挑戰學校安全防範工作的極限。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運行機制,提高學校應急速度,確保意外事件發生後能夠統一指揮、有條不紊地展開救援工作,切實維護師生人身安全和校園校產安全,使各類損失降低

學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到最低限度,根據玉門市委、政法委《關於加強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幼兒園安全保衞工作的緊急通知》,結合《中國小安全工作條例》的有關要求和學校安全工作實際,特制訂《花海學區學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學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組 長:*** 聯繫電話:

副組長:*** 聯繫電話:

成 員:中學中層領導、各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負責辦公室工作。辦公室電話:

職責:(1)具體負責全學區的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2)組織落實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檢查指導各學校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情況;(3)及時向鎮黨委、政府及教育局做出災情彙報。

二、各校及幼兒園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小組,指揮和組織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內設四個組:

1、綜合協調指揮組

職責:(1)全面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2)組織落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2、現場處置組

職責:(1)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制定救援方案;(2)具體制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3)統一組織施救隊伍開展具體工作。

3、後勤保障組

職責:(1)統一指揮後勤保障隊伍;(2)籌措調集應急工作所需的物資和資金;(3)做好事故緊急善後處理工作。

4、宣傳報道組

職責:負責宣傳報道和材料的整理與上報工作。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各老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火災安全事故,用電安全事故,教育教學活動安全事故,交通、行路安全事故,危險藥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校園內嚴重踩踏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寄宿生住宿安全事故。

四、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校長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知情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學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組織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保衞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學校第一責任人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置工作。

4、校內報告程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班主任→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校長→學區辦公室→市教育局。

5、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責任。

五、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自然災害安全事故

1、學校要加強對校舍、周邊排水渠道等的檢查和維護。在灌溉期內實行學生路隊值班制度。

2、及時掌握氣象信息和災情信息,如有沙塵暴和雨雪、冰雹等惡劣天氣,直接要求家長接送,必要時報請放假。

(二)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班級、領導、班主任、教師要經常教育學生無論在校內或校外不帶火,不玩火,不隨便生火,以免引起火災。

2、一旦發生火災,要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3、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哨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指派專人組織疏散,迅速有序地將師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帶。

4、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在安全的狀態下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向鎮派處所、鎮衞生院報告,請求援助。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三)用電安全事故

1、教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總務處組織人員每週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

2、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總務處立即切斷電源,組織人員開啟樓內滅火器和消防拴進行撲救。學校領導分樓層指揮,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樓梯口下樓疏散。

(四)教育教學活動安全事故

1、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應重視並進行安全教育,關注學生的學習行為,按程序組織教育教學活動,確保學習、體育活動的安全。

2、發生教育教學安全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送醫院治療,任課教師並向學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彙報,與家長取得聯

系。

3、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教導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學校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交通、行路安全事故

1、學校經常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要堅持上下學路隊制度,禁止不滿12歲學生騎自行車,禁止學生騎摩托車。嚴格執行寄宿生專車接送制度,接送時住宿管理員跟車接送。

2、如發生事故,學校要指揮學生緊急疏散到安全地段,撥打122報告電話,並及時向鎮派處所、鎮衞生院報告,請求援助。

3、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

4、保護好現場,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六)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櫃存放,專人管理。

2、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迅速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帶,及時將情況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3、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向鎮派處所、鎮衞生院報告,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七)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對在建或改建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危房要書寫警示語,設隔離欄。危牆要書寫警示語,設有警戒線。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迅速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帶,封閉事故現場,及時報告鎮衞生院,請求援助,並將情況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八)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1、學校要定期檢查鍋爐使用情況,做好鍋爐工的培訓工作。

2、事故發生後,及時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報告鎮派處所、鎮衞生院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九)校園內嚴重踩踏事故

1、學生在校內開展活動時必須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師親自組織,開展文明有序的活動,杜絕無人管、一窩蜂,以免事故發生。

2、學生上下樓梯時輕腳慢步,要按樓梯上劃定的分界線上下靠右,並且每層要有專人指揮。

3、不允許學生隨便攀爬樓欄杆,不在樓檐子上追逐打鬧。

4、如果發生踩踏,學校領導要親自指揮疏散學生,把踩傷學生及時護送醫院急救。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十)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申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經同意後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規範操作,制定周密的安全預案,並簽訂安全責任書。

2、事故發生後,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3、及時向鎮派處所、鎮衞生院報告,請求援助,保護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十一)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當天值日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併發出警告。

2、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向鎮派處所、鎮衞生院報告,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迅速救治。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十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教育學生不亂吃零食。

2、積極協助衞生機構救助病人。

3、發現師生有中毒症狀後,立即停止學校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立即向學區及鎮衞生院報告,請求援助。並上報有關信息。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5、配合衞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十三)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有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隔離觀察,及時向學區及鎮衞生院反映並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和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及時的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向衞生防疫部門、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做好病人的跟蹤調查記錄工作。

(十四)寄宿生住宿安全事故

1、實行學生寢室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夜間巡邏。嚴禁來客到學生宿舍留宿。

2、值班人員發現非法分子闖入或者其他危及到住宿生生命、財產安全的事故,要及時組織住校教師和學生救援,並通知學校領導和鎮派處所。

六、其它事項

1、各學校都要按本預案精神,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應急預案,報學區領導小組辦公室。預案務必細緻,具有操作性,責任到人,分工明確,實行學校主管領導責任首任制。

2、發生地震災害時,按花海學區地震應急預案執行。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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