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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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責任人:


園領導

二、處置事件的組織:

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

幼兒園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

  三、報告程序:

(1)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統一指揮。

(2)由園領導向教育局領導彙報。

四、預防及處置措施:

(1)安全領導小組要向師生宣傳有關台風、暴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自救知識,增強師生防災意識,提高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救本領。

(2)總務處排查校園的房屋、排水管道、電器設施、消防安全設施、樹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受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補救。

(3)信息員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預警信號、需要停課的通知等,則立即通知園領導採取措施。必要時,在未接到上級主管部門停課通知而情況緊急時,由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措施。

(4)園領導班子成員在接到暴風、暴雨雪信息時,隨時待命,做好有關工作。發現災情時,總務主任在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校內懸掛物等。後勤園長組織各班主任負責關好教室門窗。園領導要安排加大學校值班人數。

(5)發生破壞性災害後由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統一人員分配,各負其責立即進行抗災自救工作,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同時,做好災後衞生防疫工作,防止傳染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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