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偶發事件安全應急情況處理工作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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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幼兒園偶發事件安全應急情況處理工作預案

幼兒園服務的對象年齡小,自我保護能力差,發生這樣那樣的偶發事件在所難免,為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師生的安全健康,為了對發生各種各類偶發事件作出準確及時,妥善的判斷和處理,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學生偶發事件安全應急情況處理工作小組及其分工

組 長:王玫錦(負責全面工作)

副組長:張金玲(全面負責、指揮偶發事件處理工作)

組 員:趙晶(負責學生、家長、家屬的協調、安撫工作)

張錦(負責報警、聯絡、現場維護工作)

孫莉紅(醫務工作)

各班教師(負責學生、家長、家屬的協調、安撫及協助現場工作人員工作)

三、安全措施

1、幼兒園加強安全工作的管理。健全各種安全工作制度,做到人員落實、責任落實,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檢查要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加大安全宣傳力度。根據幼兒的特點,通過遊戲、集體活動向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上下樓梯安全和自我保護的教育,增強幼兒的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加強安全排查工作。學校安全小組每週須對全園進行一次安全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全體老師一定要有主人翁責任感,發現幼兒園有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園分管領導、後勤以便及時作出處理。發現偶發事件開路人的,能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報分管領導,不能聽之任之,置之不理,一經查實,將對該老師作出嚴肅處理。

四、應急情況處理辦法

1、一般性偶發事件:如幼兒突發急病現象發生,學校教師或工作組成員一經發現,首先要將發病幼兒送往本園保健室進行緊急處理,然後立即通知家長。

2、傷害事件:如出現幼兒食物中毒、幼兒傷害事件、幼兒重大傷亡事故等傷害幼兒事件,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和工作組成員必須及時趕現現場,由園長負責全面指揮,其他成員各司其職,並及時通知幼兒監護人,將情況報臨潼區教育局、火車站派出所,協同派出所、教育局、幼兒家長以及相關部門,妥善處理,防止事故擴大,要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點。

****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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