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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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落實《銀川市教育局關於20XX年國中畢業暨高中招生考試“綜合素質評價”指導意見》(銀教發[20XX]60號)文件精神,落實素質教育,體現義務教育課程改革的基本理念與要求。逐步完善對學生考試評價的方式和體系,科學檢驗我校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程改革的教育質量,通過綜合評價,積極引導和推動我校基礎教育改革健康發展。建立和完善教育質量的監測與評價體系,把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與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和個性特長相結合,堅持評價的多元化,真實、誠信、公正、公平評價學生成長和發展,特制定月牙湖回民中學20XX年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與方式

1、評價內容: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即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表現與特長。

2、評價方式:

(1)、對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的評價,主要依據《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具體要求,由評價小組制定詳細的評價細則和對應的分值,成立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代表組成評定小組,結合學生的表現進行評價,對本班學生進行評價,評價採取自評與他評相結合的方式,其順序為先自評後他評。根據學生的平時表現、力求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學生的總體發展水平。

(2)、對學習能力中信息技術教育由學校信息技術組命題,統一測試,試題要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在規定的時間內學生上機獨立完成,根據測試情況劃分為5分、4分、3分三個等次,並將測試結果向學生公佈。

(3)、運動與健康有銀川市教育局統一監測,體育組、任課教師要做做好銀川市教育局《關於九年級畢業暨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的通知》(銀教發[20XX]40號文件精神的宣傳工作,作好組織學生訓練和測試準備工作。

(4)、表現與特長由學校教務處統一組織進行,主要依據學生在家庭和學校的實際表現、各級各類競賽和評比活動的獲獎證書等進行評價。

三、綜合素質評價的原則

九年級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是一個極其複雜的過程,工作瑣碎繁雜,涉及面廣,評價過程中遵循以下原則:

1、 協作性原則。

評價實施過程中學校各部門、各學科組、各評價小組以及各班級應相互協調,通力合作,有效調動和整合現有的各種資源,保證評價順利實施和完成。

2、公正、公平、公開原則。九年級畢業生綜合評價直接涉及到學生和家長的利益,涉及到校際間的競爭和班級間的平衡,評價時應依據學生的實際表現和成績情況客觀、公正地進行,應避免主觀情緒和草率行事,要特別重視對學生提供的各種原始材料和憑證的審核。評價過程應公開透明,守紀守信,評價結果告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並將學生測評結果名單在校內公示,如有異議,學校及時進行調查、核實、處理。讓學生、家長能適時瞭解和有效監督。

3、發展性原則。對九年級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要具有前瞻性和發展的眼光,要改變傳統的過分強調評價的甄別與選擇的功能,而發揮評價促進學生髮展的功能。綜合素質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現實表現,還要重視全體學生的未來發展。正如市教育局王局長所説,要讓每個學生在已有的基礎上均獲得相應的發展。

4、多元、多樣化原則。評價主體和評價內容要多元化。要採用多樣化評價方法和評價手段,包括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智力因素評價與非智力因素評價相結合等。

五、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應用

按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測評分數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新生的考慮條件。學校在綜合素質測評結束後,將考核結果公示無異議後,上報銀川市教育局考試辦公室,記入學生總成績。

六、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實施

(一)認真學習,組織到位。

認真學習和領會《銀川市教育局關於20XX年國中畢業暨高中招生考試“綜合素質評價”指導意見》(銀教發[20XX]60號)文件精神實質,成立月牙湖回民中學20XX年國中畢業綜合組織測評領導小組、加強領導,組織到位,確保測評工作順利進行。

(二)制定方案,建章立制。

1、制定方案。

根據《銀川市教育局關於20XX年國中畢業暨高中招生考試“綜合素質評價”指導意見》(銀教發[20XX]60號)文件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切實維護好廣大家長及其子女的切身利益的原則,在廣泛聽取教師、學生和學生家長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月牙湖回民中學20XX年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工作方案》。

2、落實責任。

明確和落實綜合素質測評工作專人負責,分管副校長負責具體測評工作,綜合評語、測評等第各項測評工作又由專人負責,強化責任意識,加強指導與監督。

3、建立配套制度,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為確保測評工作順利進行,加強配套制度建設,實行嚴格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確保的綜合素質評價公正、公平、公開,杜絕不正之風。

(1)公示制度。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等,學校提前告訴學生並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學校將測試記過在校內公示,如有異議,學校及時進行調查、核實、處理。實施“陽光工程”,增加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改革的透明度,維護考生權益。

(2)誠信制度。建立我校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成長記錄等的誠信機制。學校與各班測評工作小組成員簽訂誠信協議書、各班測評工作小組與學生簽訂誠信承諾書;學校逐步為參與綜合素質評價(含學生成長記錄冊情況)的有關人員建立誠信檔案,並採取有效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

(3)培訓制度。組織全體教師學習培訓市教育局《文件》和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實施細則。同時,學校、班級及所有參與綜合素質評價的人員要求先培訓後測評,注重督促學校、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成員,掌握各項評價指標的操作要點、統一評價標準和評價的操作程序,按要求組織測評工作。

(4)監督制度。學校接受紀檢監察、教育督導、教育行政等部門對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實行領導責任制,同時接受學生、社會監督。  

(5)獎懲制度。學校按上級有關規定對參與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領導、個人進行考核,對工作到位、成績突出的要給予表彰獎勵,對出現差錯的要批評或處罰,情節嚴重的要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三)宣傳到位,統籌協調。

1、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召開一次全體國中畢業生動員大會,將市教育局各項招生政策、測試方法、意見等向學生作原原本本傳達,並做好相關內容的解釋説明工作,同時,要將市教育局各項文件精神和我校的綜合素質測評工作方案通過張貼、學生全體會議、學校網站、家長會等多種渠道告知每一位學生家長,並耐心細緻地接受學生家長的諮詢。

2、在綜合素質測評的整個工作進程中,注重加大宣傳力度,爭取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廣泛支持。

(四)有序實施,保障質量。

1、按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具體標準、操作方法、程序以及相關政策有序進行各項工作,統籌安排、組織實施,到20XX年5月6日止,完成20XX年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工作並將結果上報市教育局。

具體日程安排見附件2。

2、加強過程性評價工作,重視促進學生形成終身學習所需要的基礎知識、基本能力、基本方法和綜合運用能力。重視學生成長記錄冊的完善與評價工作,促進學生個性與特長髮展;注重綜合素質測評等第的過程性評價,以此促使學生綜合素質能力的全面發展。

(五)及時總結,不斷改進。

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是一項要求細緻、政策把握要求較高、需要結合實際不斷完善的工作,學校、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有關人員在工作中及時總結,認真反思,不斷完善各項制度和實施辦法,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同時,抓緊整改薄弱環節,重視其他年級的過程性評價,及時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為以後的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打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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