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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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標識管理制度

食品標識管理制度

一、《食品標識管理制度》指出:食品標識是指粘貼、印刷、標記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稱、質量等級、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等相關信息的文字、符號、數字、圖案以及其他説明的總稱。

二、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籤。標籤應當表明下列事項:

1、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儲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9、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合作社生產的應正確進行標註標識,其內容應符合以上要求。

四、出廠銷售的產品,無論是內包裝還是外包裝,其標註內容應清晰、醒目、易於辨認和識讀,印刷應牢固,不易褪色和模糊。

五、內、外包裝材料在投入使用之前,應仔細檢查其印刷內容是否正確、無誤,確保不會引起消費者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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