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比賽規則(兩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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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比賽規則(兩則)

  1、此次慶祝建國55週年大型演講比賽滿分為10分。
  2、演講內容要求思想積極向上,主題鮮明,充分體現此次活動主題。
  (2分)
  3、普通話標準,聲音洪亮。
  (1.5分)
  4、語氣、語調適當,重音、節奏恰當。
  (1.5分)
  5、表達感情準確、自然。
  (1.5分)
  6、衣着得體,精神面貌較好,能充分展示當代中學生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1.5分)
  7、各選手朗誦時間在3至8分鐘以內,並且要求脱稿。
  (2分)
  8、每位選手演講完畢後,由評委實行現場順序亮分,按照評委的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按照平均分來計算各選手得分。上一位選手的最後得分情況將在下一位選手亮分結束後公佈。
  9、本次比賽設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三名,三等獎六名,優秀獎若干名。
  "我的教育理想"演講比賽規則比賽採用抽籤制,選手提前一天下午3:00—5:00到教科室韓燕清處抽籤,按參賽號依次進行比賽.比賽採用現場亮分制,選手演講時間控制在5分鐘內,超過酌情扣演講內容分.按比賽次序,第三位選手演講完畢後,評委對前三位選手進行評分,從第四位選手起逐個亮分.比賽結束後當場發獎.演講比賽評分標準評分項目演講內容颱風語音處理感染力精神狀態評分要素內容緊扣主題,格調積極健康向上.儀表端莊,颱風大方,態勢語運用得體.普通話標準,聲音清晰,響亮,流暢.合理運用演講技巧,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能積極投入比賽,有朝氣,精神面貌好.標準分301020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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