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三年遞增行動計劃(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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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三年遞增行動計劃

蕪湖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三年遞增行動計劃(2021-2023年)

(2021-2023

 

規模以上(以下簡稱規上),工業企業是實體經濟的主力軍,必須始終堅持把規上工業培育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為壯大我市規上工業企業隊伍,推動全市工業經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奮力打造智造名城,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堅持新發展理念,以提高質量和效益為核心,強化政策引導、深化梯度培育、優化服務舉措、加大考核激勵,全面實施規上工業企業三年遞增行動計劃,推動規上工業企業數量、質量和效益同步提升,為促進全市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力爭通過三年時間,到2023年底,累計淨增規上工業企業800家以上,位居全省前列。其中:2021年全市規上工業企業淨增240家,總數達到2000家以上。(詳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三年遞增行動計劃(2021-2023)目標任務分解表)

二、重點任務

(一)千方百計“雙招雙引”。立足蕪湖產業特色,謀劃一批打基礎、補短板、促升級、增動能的重大項目,加大招商引資力度。聚焦項目落地開工,建立完善的項目協調、推進和落實機制。市與縣級統計、經信部門和投促中心(局)加強溝通,超前謀劃招商引資項目升規工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投促中心、市統計局、市經信局)

(二)建立升規企業培育庫。梯度培育規上企業後備力量,各縣(市)區、開發區重點摸排招商引資工業項目、規下高新技術企業、年營業收入1000萬-2000萬的規下工業企業、“分改子”企業以及基礎好、成長性強、有望升規的“個轉企”,建立升規企業培育庫,加快形成“發現一批、服務一批、申報一批、認定一批”規上企業培育梯隊。各縣(市)區、開發區探索“升規企業”包保聯繫責任制,加強對重點培育企業的幫扶、指導、服務,助推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規模以上,並升規入統。(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局、市統計局、市税務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促進新項目投產升規。各縣(市)區、開發區全面梳理近3年招商引資工業項目和在建工業項目,分類指導,專人服務,確保每年竣工的重點工業項目“早投產、早升規”。對已簽約項目,加快推動落地轉化、開工建設;對於在建項目,幫助企業解決項目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快建成投產升規;積極盤活現有廠房等存量工業資源,下大力氣招引一批當年簽約、當年開工、當年投產的優質項目。(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投促中心)

(四)加大臨退企業幫扶力度。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建立規上工業企業退庫預警機制,全面分析臨退企業近3年指標變化情況,每半年報告規上工業企業臨退幫扶情況。加強對當年預計營業收入跌破2000萬元,以及停產半停產和經營異常企業監測,一企一策,專人幫扶,靶向施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五)指導企業依法入統。市與縣級統計、經信部門要採取“大班培訓、小班輔導、上門指導”等多種方式定期開展升規企業業務知識培訓,指導企業熟悉升規入統的程序、要求、時間節點等,助力企業增強統計意識,夯實工作基礎,規範報表流程,做到成熟一家、審核一家、申報一家。(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市經信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六)探索設立“個轉企”綠色通道。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協調市場監管、税務、社保、不動產登記以及其他各類行政審批部門為個轉企簡化審批流程,落實國家税費相關政策,並進行全流程跟蹤、協調、督辦,為推進“個轉企”營造良好的政務服務環境。(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市税務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數據局、市各相關行政審批部門)

(七)加大企業培訓力度。對“升規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統一納入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計劃,根據升規培育企業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相關培訓,幫助企業增強管理能力,降本增效,促進培育企業快速成長。(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八)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當年首次升規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0萬元獎補;對2021年(含)以後升規且連續三年在規的工業企業再給予10萬元“穩規”激勵。對當年首次升規且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企業管理團隊30萬元獎勵。獎補資金由市與縣(市)區、開發區兩級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其中,市與縣(含無為市、皖江江北新興產業集中區、灣區、繁昌區)按2:8比例、市與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山經濟開發區)按4:6比例承擔。(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九)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加大產融合作政策扶持力度,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與“升規企業培育庫”在庫企業進行對接。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升規企業培育庫”在庫企業開發特色金融產品,加大對新升規企業信貸支持。積極推介蕪湖市綜合金融服務平台,幫助擬升規企業與銀行、基金等金融機構對接,提高融資獲得率。推動小額擔保貸款優先向“個轉企”和“小升規”企業傾斜。(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蕪湖市中心支行、蕪湖銀保監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工業經濟運行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遞增行動計劃,相關責任單位依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工作落實。領導小組定期調度規上工業企業培育工作,聽取各縣(市)區、開發區、各相關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彙報,對升規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研究,對各縣(市)區、開發區的完成情況進行通報。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制定規上工業企業遞增行動計劃,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明確目標任務,形成上下聯動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切實形成工作合力。(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投促中心、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税務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加大調度監測。綜合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技術,建立月度監測制度,全面掌握重點培育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市與縣級經信、統計、税務、科技、財政、市場監管、發改等部門和投促中心(局)要加強信息共享和工作協調,確保重點培育企業按照要求做好升規入統等工作。(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統計局、市税務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投促中心、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大數據中心)

(三)完善激勵機制。將年度淨增規上工業企業指標任務,作為市對各縣(市)區、開發區工業經濟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將“當年新上、當年投產、當年升規”的項目同步納入招商引資考核重要內容。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建立小升規工作激勵機制。(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投促中心)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開發區要深入宣傳國家、省、市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讓小微企業廣泛知曉、用足用活政策。要加強典型宣傳報道,樹立一批“小升規”的先進典型,增強小升規企業的榮譽感和責任感,進一步提升企業形象。(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委宣傳部、市經信局)

 

附件:規上工業企業三年遞增行動計劃(2021-2023)目標任務分解表

 


附件

 

規上工業企業三年遞增行動計劃(2021-2023

目標任務分解表

 

縣區

2021年淨增數

2022年淨增數

2023年淨增數

全市

240

260

300

鏡湖區

0

0

0

弋江區

32

34

39

鳩江區

34

37

43

灣沚區

41

42

49

繁昌區

33

36

41

無為市

27

29

34

南陵縣

19

21

24

經濟技術開發區

39

45

52

三山經濟開發區

15

16

18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中級法院、檢察院,蕪湖軍分區。

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2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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