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防火實施方案模板精選

來源:巧巧簡歷站 2.05W

工作方案是對一定時期的工作預先作出的安排和打算,工作中都需要制定工作方案。方案本身又是對工作進度和質量的考核標準,對大家有較強的約束和督促作用。所以方案對工作既有指導作用,又有推動作用,搞好工作方案,是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本站為此收錄了一些範文,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

冬季防火實施方案模板精選

【篇一】

為做好我鎮森林防火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省森林防火法》及《**縣**-**年度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森林防火會議精神,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方針,全面提升森林火災科學防控水平,建設良好的生態環境,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力爭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確保12小時火災撲滅率控制在95%以上,確保本年度(**年10月1日至20l9年9月30日、重點防火期**年10月1日-**年4月30日)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組建森林防火領導機構

鎮成立森林防火指揮所,以片為單位下設8個營、18個連(見附表),下設營連必須認真履行《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的八項職責

三、落實各項森林防火工作任務

1、開展防火宣傳。利用廣播、電視和宣傳欄把森林防火的各種規定、火源管理制度、防火撲火的基本知識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全鎮各連刷寫和張貼防火宣傳標語240條,每個連20條,鎮防火指揮所新刷固定標語10條,鎮設固定防火牌10塊。林區村組每户張貼一份“十不準、八不燒”的規定。每所學校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識課,組織學生利用路隊進行宣傳。

2、組建護林隊伍和撲救隊伍。各村落實2名以上專職防火護林員,要求責任心強,年齡60歲以下。鎮森林防火指揮所成立50人的森林防火應急中隊,要求責任心強,年齡55歲以下,有防火撲火經驗,備齊裝備。每村成立20人的森林防火撲火突擊隊,要求責任心強,年齡55歲以下,有防火撲火經驗,備齊裝備。鎮村兩級要加大防火資金投入,切實保障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保證應急隊伍和護林隊伍的建設經費,補充、完善防火裝備,不斷提升森林防火基礎保障能力。

3、加強林區防火巡查,嚴格控制林區火源。我鎮在國慶、元旦、臘八、清明等時段既是野外用火的高峯期,也是我鎮森林防火的關鍵期,森林防火必做到“預防為主、嚴防死守”,大力推進“五個一”的辦法加強火源管理:即一塊牌子(火種檢查站)、一個袖章(高調配戴)、一個本子(登記進林出林人員和車輛)、一份宣傳資料和一條硬規定(鞭炮嚴禁上山)。高火險天氣期間各區域防守幹部和防守護林員堅持日常巡查,嚴格管控敏感時段,清明期間,要在全鎮林區大力開展“綠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動,倡導用鮮花代替煙花鞭炮祭祖的方法,消除森林火災隱患,確保火種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嚴格管控高危人羣,對痴呆聾啞以及精神病人,要逐一排查登記,實行專人管控,嚴防因玩火、失火引發森林火災。

4、嚴格監管,科學撲救森林火情火災。重點防護期內,鎮森林防火指揮所不定期開展防火工作督查,鎮村兩級加強應急值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主要負責人在崗在位,保持通訊暢通,科學指揮調度。一旦出現火情火災,鎮、村主要負責人必須親赴火場一線,科學制定撲火方案,組織專業和半專業隊伍投入撲救,提高首次撲救成功率,嚴禁組織老、弱、病、殘、幼參加撲火,確保撲火人員安全,把火災損失降至最低。

四、加大火案查處,嚴格責任追究

狠抓火案查處,協助森林公安機關要堅持“有火必究、有案必查”的原則,做到發生一起、查處一起,堅決追究肇事者的法律兩種。對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森林防火職責,導致發生森林火災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按照《岳陽市森林防火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追究相應責任。

【篇二】

為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規範火災處置程序,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建設生態文明,依據《**省森林防火條例》、《**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特制定本預案。

一、森林防火值班守崗

1、森林防火重點期內,森林防火事項納入鎮黨政綜合值班重點事項,值班人員均必須熟悉森林火情火災信息處置規程;均必須作好值班記錄,無火記平安。

2、森林防火重點期內,必須確保每天24小時值班守崗,確保火情報警信息和火災處置指令信息通暢。

3、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警信息,務必立即向分管領導和值班領導報告,並及時查明火情位置、火情態勢;重要火情務必立即向主要領導報告,並按規定向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報告。

4、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分管領導或值班領導務必立即向主要領導報告;主要領導接到報告後,立即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撲救指揮程序,立即通知森林防火指揮所成員整裝待命。

5、重點防火期內,林區鄉鎮必須保障十名以上森林消防半專業隊員轄區內待命。

二、森林防火指揮所

指揮所成員及職責:

**

三、森林火災撲救

1、森林防火指揮所各成員,務必於接通知後十五分鐘內就位。森林消防半專業隊員,務必於接通知後半小時內集結出發。

2、副指揮、現場綜合協調組組長、森林消防半專業隊隊長或副隊長、火場嚮導員先行前往火場察看火情火勢,總指揮、半專業隊全體隊員隨後跟進。

3、總指揮到達火場後,迅速對火情火勢、火場周邊態勢作出判斷,並下達撲救處置命令。

A、半專業隊進行撲救。

B、半專業隊控制火場周邊;維護現場秩序;迅速向上級報告並請調專業隊。

4、縣級專業隊到達撲救現場,現場總指揮提級為副縣級或縣級領導。

5、火災明火撲滅後,組織半專業隊員和其他合適村民,清理餘火並看守火場,謹防死灰復燃。

6、保障撲火隊員和其他參與救援者之安全,保障撲救物資與設備、飲用水和食物供給,保障交通通訊暢通。

【篇三】

一、總則

(一)編制的目的和依據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鞏固造林綠化成果,根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經濟技術開發區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防範。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危害,並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範體系、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3、屬地管轄、先期處理。發生森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範圍,由當地街道、村居負責先期組織撲救處理。

4、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5、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險、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響應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大小”。

(三)適用範圍

**經濟技術開發區境內發生和可能發生的一般級別以上的森林火災,適用本預案。

二、森林防火期

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我區每年森林防火期從11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其中春節和清明節期間為重點防火時期,視天氣情況可以臨時決定森林防火戒嚴期。

三、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

**經濟技術開發區成立森林防火指揮部,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任總指揮,公安分局局長、黨工委(管委會)辦公室主任、經貿發展局局長、財政局局長、社會事業局局長任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由宣傳部、文化體育旅遊辦、開發區電視台、教育局、綜合執法局、安監局、農林水務局、交通辦、消防大隊、交警大隊主要負責人,各街道辦事處主任、經發環衞有限公司總經理主要負責人組成,並明確成員單位職責。

**經濟技術開發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火辦)設在區農林水務局,各街道成立相應的防火指揮機構,並結合實際制定防火預案,進一步穩定、充實、完善各街道義務撲火隊伍。

(二)森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1、負責全區森林防火工作宣傳、檢查、監督和指導等;

2、統一部署、調度、指揮全區森林火災撲救等工作;

3、決定有關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項。

四、森林火災預防

(一)森林防火責任落實

1、根據實際情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召開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專題安排部署全年森林防火工作,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將森林防火工作納入街道年終考核內容、對森林防火中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

2、各街道辦事處林業站要建立森林防火工作台帳,內容包括會議記錄、工作安排、防火宣傳、值班記錄、火災撲救、處理結果等,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將組織檢查,並將其納入各街道辦事處年終考核內容。

3、在防火期間,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對各街道、防火重點單位進行督查,查會議、文件的傳達落實,查防火宣傳,查防火領導機構的建立,查撲火器械的準備,查防火隊伍的組建,查防火值班,查已發生火災的處置力度。

4、對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或出現嚴重失職、瀆職行為的,由區紀委牽頭,嚴格按照《幹部管理條例》的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森林防火宣傳

1、採取媒體宣傳、社會宣傳、學校宣傳、户外宣傳、網站宣傳等五種形式,實行區、街道、村同步,部門間聯動的方式,進行廣泛深入宣傳,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全覆蓋、無死角,在全社會營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

2、各街道在進入林區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災易發區、多發區設立森林防火警示牌,春節、清明節等森林防火關鍵時期,組織宣傳車進村入户宣傳森林防火,並張貼、發放防火宣傳資料。

3、嚴肅查辦失火縱火毀林犯罪行為,並及時以會議、文件或電視曝光的形式通報全區,以達到震懾犯罪、教育羣眾的目的。

(三)撲火隊伍的組建和培訓

1、民兵森林防火應急分隊和區消防大隊是全區森林火災撲救的基本機動力量,區農林水務局森林防火應急分隊是全區森林火災撲救的補充機動力量、要組建森林火災撲救隊伍、配備必要裝備,擔負支援撲火責任。

2、各街道均要組建30-50人的森林撲火應急分隊,並配備好基本的撲火裝備,有條件的村也應組建撲火隊伍。

3、由街道武裝部負責民兵森林防火應急分隊的組建、訓練及安全培訓,區公安局負責以武警部隊、消防大隊為主體的森林消防隊的組建和訓練工作,定期進行森林火災撲救預演,切實提高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隊伍的戰鬥力。

(四)嚴格野外火源管理

1、在森林防火戒嚴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平常火源管理,行政區域劃分由相關街道負責、春節、清明節等防火關鍵時期,由所屬街道牽頭組織力量進行管理。

2、春耕生產、清明上墳、秋收等野外用火高峯期,各街道均要以村組為單位組織力量進行巡查,制止、處罰野外違章用火。

(五)防火值班

森林防火期內,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各街道辦事處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同時要有主要領導帶班,防火值班電話在轄區內公示、各街道值班電話和值班安排按規定報區防火辦,區防火辦對各成員單位、各街道值班進行不定期檢查。

五、森林火災的撲救

(一)火情報告

1、各街道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必須立即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或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報告分管縣級領導。

2、縣區界附近的火災、跨街道的火災,各街道和區防火辦在積極撲救的同時及時報告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

(二)火災撲救

1、接到火情報告後,所在街道主要負責人和撲火應急隊伍必須在30分鐘內趕赴火災現場參與撲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當及時調度區級撲火隊伍趕赴現場參與撲救。

2、區級撲火機動力量由區防火辦按照總指揮的決策統一調度指揮,接到命令20分鐘內出動、任何單位不按調度命令及時出動而貽誤戰機的,均按《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3、凡出動區級撲火機動力量參與撲救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應當到達現場靠前指揮。

(三)安全保障

各級撲火隊伍在火災現場要服從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嚴禁擅自行動,嚴禁動員老、弱、幼人員上山撲火,確保人身安全,在火場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員給撲火隊伍帶路。

(四)後勤保障

用於撲救森林火災的車輛由各應急分隊所在單位提供、區級撲火隊伍的裝備費、交通費、生活補助費由區財政解決,街道撲火隊伍所需費用由各街道解決。

(五)案件查處

森林火災的查處由區公安局、林業稽查大隊負責,對失火、縱火毀林犯罪行為要嚴肅查辦,決不姑息。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