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局農村處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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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全市農村環保工作堅持以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為指導,以強化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為重點,以開展農村小康環保行動為主線,以改善農村環境質量為目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保部等8部委《關於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全國農村環保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紮實開展農村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全市農村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為推動全市經濟、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實現“三最”目標作出了貢獻。

環境保護局農村處工作總結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強全市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和培訓,統籌全市農村環境保護工作。一是召開了全市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環保部等8部委《關於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深入推動我市農村小康環保行動,促進全市節能減排工作,4月7―8日,在大邑縣召開了全市農村環保工作會議,各區(市)縣環保局領導和有關科長、市環保局各直屬單位、局機關有關處室負責人蔘加了會議。會議總結、部署了全市農村環保工作,交流了農村環保工作經驗,表彰了飲用水源保護和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參觀了農村污染治理示範工程,討論修改了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及20XX年全市農村小康環保行動目標分解方案,下達了20XX年全市畜禽養殖污染限期治理任務。二是參加了農村環保工作電視電話會議。7月24日,國務院、四川省先後召開了全國、全省農村環保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市政府主要領導、市級有關部門負責人及區(市)縣政府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了會議。會上,xx副總理、陳文華副省長分別就做好全國、全省農村環保工作發表了重要講話,提出了階段性工作目標和總體要求。兩級電視電話會議結束後,召開了全市農村環保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葛紅林市長出席會議並講話,重點圍繞我市如何貫徹落實中央和四川省會議精神、努力開創全市農村環保工作新局面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體工作目標和要求,為我市做好今後一個時期的農村環保工作指明瞭方向。

(二)突出抓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保障人民羣眾飲水安全。一是依法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劃定了新津縣花源鎮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積極協調跨區域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問題,上報了《關於劃定蒲江縣成佳鎮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有關問題的報告》等文件。二是開展保護區內污染源清理整治。按照省環保局通知要求,對全市29個供水人口達5000人以上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的二級保護區進行了排查,未發現排污口。對邛崍市縣城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餐飲排污口實施了整治,按規定取締了4個排污口,1個排污口通過治理實現達標排放。三是嚴格整治非法取水行為。對龍泉驛區十陵水廠在沒有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情況下擅自在東風渠取水問題進行了糾正,下達了書面整改通知。四是加強飲用水源信息採集工作。按照環保部和省環保局要求,開展了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基礎狀況調查和評估工作,按時上報了信息數據庫和環境評估報告;開展了全市建制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初步形成了調查報告;落實了飲用水源信息報送制度,堅持每月收集並向省環保局報送全市建制鄉鎮和縣級城市飲用水源水質情況;指導新津縣在全省率先安裝了縣城飲用水源保護區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實現了對飲用水水源水質的實時監測。

(三)大力開展農村污染防治工作,強化農村環境保護能力建設。一是抓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下發了《關於加強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達標運行監督管理的通知》,落實了定期檢查污水處理廠達標運行和在線自動監測設備運行情況制度,温江區、新都區、邛崍市、雙流縣等已驗收的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穩定,污水處理達標率及污泥處理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會同市水務等部門對全市新建污水處理廠進行了檢查,省政府限期整治的17座污水處理廠已全部建成並投入試運行;開展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範工程,新津縣花源鎮、郫縣安德鎮安龍村完成了場鎮和農户生活廢水治理工程建設;加強對農家樂、鄉村酒店污染治理,在全市開展了農家樂清理整治,將雙流縣公興鎮“碧海山莊”等12家農家樂列為限期治理,4家安裝了污水處理設施,5家建成了人工濕地,3家廢水經處理後循環利用;加快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成都市興蓉公司承建的25座、鄉鎮自建的19座污水處理站已基本完成主體工程建設,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6.52萬噸/日;上海市對口援建都江堰市的8座鄉鎮污水處理廠已開工建設2座,全部建成後新增污水處理能力4.9萬噸/日。雙流縣今年17個鎮(街道)污水處理廠建成並投入試運行,實現了全縣鄉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全覆蓋。二是抓好農村生活垃圾處置。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推動區(市)縣垃圾處置場建設,新都生活垃圾焚燒廠和邛崍垃圾處置廠已建成並投入運行,彭州市生活垃圾處置場、郫縣二期擴建已建成並投入試運行,都江堰市、崇州市、新津縣生活垃圾填埋場正在進行主體工程施工,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生活垃圾處置場(廠)已完成選址定點、環境評估正在積極作前期準備工作;深入推廣農村垃圾“户集、村收、鎮運輸、縣處理”模式,全年62個鄉鎮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運處置系統建設,建成了垃圾中轉房、設置了垃圾桶、購置了垃圾轉運車、招聘並培訓了保潔人員,實現了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截止目前,全市217個鄉鎮完成了垃圾集中收運處置系統建設,農村生活垃

圾處理率達86.5%。三是抓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按照省政府要求,重點抓了省政府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掛牌整治和限期治理,蒲江縣滿稼養殖場、四川康綠有限公司養殖場、成都市金正食品有限公司養殖場等3家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全面完成治理任務;積極抓好市級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限期治理,彭州蓄聯光達畜禽養殖場等13家市級畜禽養殖企業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務;採取“關停並轉”、“關小扶大”、“集中養殖,集中治污”等措施,加強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截止目前,全市建成了30個畜禽養殖小區,集中整治養殖場1627家,取締養殖場975家,新建大中型養殖場沼氣工程127座,畜禽養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四是抓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紮實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支部了調查工作技能培訓,開展了野外採樣工作,落實了保障經費,各項工作按計劃有序推進;按照環保部關於開展重點城市和重點地區“菜籃子”產地土壤環境安全性劃分與重點污染源監控的要求,支部開展以彭州市蔬菜基地為重點的土壤污染修復試點工程,編制了《四川省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試點工程可研報告》,20XX年4月通過了專家評審,項目預計總投資1028萬元,目前已進入項目實施階段;配合農業部門積極推廣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農業技術,引導農民因地制宜發展養殖廢物、秸稈、廢棄農膜、廢棄菌類培養基的綜合利用和以沼氣工程為主的農業循環經濟,全年全市測土配方實施面積達500餘萬畝,農膜回收率達95%,秸稈綜合利用面積達503萬畝,新建户用沼氣池約3.9萬口;積極抓好秸稈禁燒工作,局機關和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組成多個督查組對重點區域進行了拉網式督查,報送工作信息、資料70份,出動車輛309台次,人員940人次,查處、制止秸稈焚燒行為18起,極大地促進了全市空氣環境質量的改善;積極做好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時完成了農村固廢的統計上報工作。

(四)積極推進農村生態示範建設,不斷改善村鎮環境質量。積極開展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以及生態家園等創建工作,今年蒲江縣壽安鎮、成佳鎮、大邑縣安仁鎮、郫縣友愛鎮被環保部命名為“全國環境優美鎮”,大邑縣花水灣鎮等18個鄉鎮通過了創建全國環境優美鄉鎮專家技術驗收,青白江區姚渡鎮通過了創建省級環境優美鄉鎮專家技術驗收,新津縣花源鎮等45個鄉鎮啟動了創建環境優美鄉鎮規劃編制及創建工作;錦江區紅砂村、郫縣農科村2個村被環保部命名為“國家級生態村”,雙流縣石廟村等12個村被省環保局命名為省級生態村,雙流縣崑山村等127個村(社區)被市環保局命名為市級生態村;雷志明等413個家園被命名為市級生態家園,並向省環保局申報命名為省級生態家園。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0個鎮被命名為“全國環境優美鎮”,2個村被命名為“國家級生態村”,26個村被命名為“省級生態村”,297個村被命名為“市級生態村”,413個生態家園被命名為“市級生態家園”。

(五)快速啟動環境應急機制,力保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一是加強了飲用水源保護。“5.12”特大地震災害發生後,及時下發了《關於做好震後飲用水源保護工作的緊急通知》(成環農〔20XX〕192號),印發了環保部《地震災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技術指南(暫行)》、《地震災區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技術方案(暫行)》和《地震災區地表水環境質量與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監測技術指南(暫行)》,轉發了環保部《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質安全保障技術指南》,立即派出人員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縣四個重災區,對縣級和建制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及420個村的飲水安全開展污染隱患排查和巡查,通過開展污染隱患排查和清除工作,四個重災區的7個縣城飲用水源地、51個鄉鎮飲用水源地水質良好,達到國家有關標準,確保了災區羣眾飲水安全。二是加強了秸稈禁燒督查。為確保“5.12”地震救災空中運輸安全,及時召開了全局秸稈禁燒工作會議,下發了《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市領導對秸稈禁燒工作指示的通知》,對抗震救災特殊時期的秸稈禁燒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局機關抽調人員新增5個巡查組,共組成7個巡查組開展了春季秸稈禁燒督查工作,對雙流縣、新津縣、蒲江縣、高新區、大邑縣、邛崍市、崇州市、金牛區、成華區及其它重點區域進行了拉網式、不間斷的督促檢查,保障了抗震救災空運工作順利進行。三是加強了養殖污染防治。及時下發了《關於加強全市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污染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對全市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派出專人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和大邑縣等重災區,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和鄉鎮,對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的污染治理設施受損、污染控制等情況進行逐一排查,指導並協助都江堰市、彭州市對地震災害造成的死魚和畜禽屍體進行了無害化處理。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對養殖場圈舍、污染治理設施、工作廠房、倒塌廢墟等的進行全面消毒,防止疫情發生。四是加強了污水垃圾處置。下發了《關於上報縣級城市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置場受損情況的通知》(成環農〔20XX〕209號),開展了縣級城市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置場因災受損情況調查。指導温江區對城市污水處理廠2條氧化溝、4道導流隔牆進行了及時修復。強化了災後污水處理設施修復工作,指導受損嚴重的都江堰市、彭州市完成了縣城污水處理廠修復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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