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局建管處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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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以來,全市環保建管系統在市環保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區(市)縣環保局、直屬單位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學習貫徹科學發展觀,以服務經濟發展為核心,加強環境保護為重點,強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三同時”驗收,積極維護公眾環境權益,促進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全年,全市審批項目1689個(含工業項目293個),驗收項目406個,市本級審批項目655個(含工業項目255個),市本級驗收項目214個(其中工業項目44個),批覆試生產項目80個。此外,我們還參與國家環保部審批的項目4個,驗收項目3個,參與省環保局審批項目178個,驗收項目67個,圓滿完成省委、市委、市政府分解的民生目標、奮鬥目標26個,局內目標10個,較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回顧一年來的工作,在建設項目管理上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環境保護局建管處工作總結


一、以災後重建為龍頭,認真做好環保服務保障工作

(一)全力以赴投入災後重建工作

“5.12”地震災害發生後,高度重視災後重建工作,及時組織認真學習上級相關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對災後重建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部署,有針對性地提出開通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手續的意見建議,提出爭取下放審批權限、加快審批進度等措施辦法,對災後重建項目實行免收項目評估費,災後重建規劃免收環評文件編制費等,指導市(縣)完成521個過渡性安置區選址、備案工作,完成225個災後重建項目審批,21個災後重建項目驗收和36個災後重建項目現場檢查,有力地支持了災後重建工作。

(二)積極為政府決策當好參謀

為服務發展、促進發展,改善環境,參與市第三垃圾焚燒發電廠、固體廢棄物處置場、與阿壩州共建工業集中發展區等重大項目選址的環保論證工作,從環境保護角度提出了石化下游產業發展基地、建設金堂工業戰略後備基地等重大決策的行業佈局、產業結構調整和環境保護的意見,並形成專題報告,積極為政府獻計獻策,當好參謀,提供環保支撐。根據市委、市政府領導要求,辦理領導批示督辦件5項,人大、政協提案件13件,組織人大代表被環保部採用信息4篇,受到了上級部門的肯定。

(三)強化環保事前服務

積極與市投促委、發改委、經委、規劃局加強橫向聯繫,把環保服務延伸到招商引資全過程,避免了因項目選址不合理造成的被動局面。在新一輪產業佈局規劃調整過程中,配合經濟管理部門,從環保角度對各工業開發區的產業定位提出限制性要求,在《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工業集中發展區建設發展的試行意見》(成府發[20XX]13號)中提出了禁止性項目。

“5.12”地震當天,我們開通了石化基地環保諮詢窗口和局長信箱,專門組織專家、建設單位與羣眾溝通,打消羣眾疑慮,做好環保宣傳工作。地震發生後,積極與國家環保部聯繫,協調完成了石化基地的震後環境風險評估和石化項目油庫的環評審批,確保地鐵、至都江堰鐵路、石化原油儲備庫等一批重大項目的順利實施,以實際行動支持災害重建,拉動內需。

(四)進一步簡政放權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積極參與市政府建設項目並聯審批課題研究,優化審批程序、提出並聯審批工作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文件(成府發〔20XX〕58號)形式印發,作好了並聯審批工作的前期準備。同時,我們結合我市環境管理現狀,提出了進一步簡政放權的具體措施。20XX年10月,市政府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擴大縣級環評管理權限的通知》(成府函〔20XX〕135號),明確除國家、省規定屬於市級以上環保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外,總投資在8000萬元以下各類輕污染建設項目,由區(市)縣環保部門審批。

為方便企業的災後重建貸款,積極與省環保局協調,尋求支持。年內,爭取到總投資5億元的基礎設施貸款項目的環評審批權。


二、嚴格按照環保法規、環境容量總量控制指標審批建設項目,從源頭控制新污染源產生。

(一)嚴把新建項目環境准入關

在項目審批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工業向園區集中的要求,貫徹節能減排、清潔生產、總量控制原則,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沒有可靠污染治理設施和造成生態環境不可逆破壞以及佈局不合理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禁止“十五小”和“新五小”企業死灰復燃。20XX年,否決了青白江天全三聯化工、新津遠大皮革等不符合我市環境准入要求的一批項目。

(二)實行環境容量“一票否決”

省、市分別下達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任務,以及按區域分配了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為此,我們結合新的形勢,積極推進工業企業節能減排,提高清潔生產水平等級,倡導循環經濟,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20XX年,將新上項目取得當地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審批前置條件,無當地環保部門提出的總量削減方案,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三、強化環境執法管理,維護環保法律法規的權威

(一)開展“三同時”專項清理清查工作

對20XX年以來的所有省、市項目驗收情況進行了專項清理清查。年初,結合全市建管工作會議,對市級項目“三同時”工作進行了部署,結合省局項目清查、排污申報等工作,對省、市審批未驗收的工業項目進行了分階段專項清理清查,今年,市本級項目驗收數比上一年度增加了16%。

(二)進一步加強了環境執法工作

完善了建設項目現場檢查程序,強化對違反環境影響評價、環保“三同時”兩項制度的項目查處力度。對達不到環評批覆要求擅自投產,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的企業及時通知市環境監察支隊立案查處,並要求縣級環保部門加強日常監管。在認真核實的基礎上,會同市監察支隊對金堂紡織園區污水處理廠、華夏建設等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查處,有效地維護了環保法律法規的權威性。

(三)強化建設項目試生產(運行)期間環境管理工作

針對建設項目在試生產(運行)期間存在環境風險較大的特點,我市加大了對建設項目試生產(運行)期間環境管理工作力度,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實施嚴防死守,確保了新建項目試生產期間的環境安全,杜絕了重大污染事件的發生。在彭州聯邦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環保設施整改過程中,堅持定期召開聯席會,加強管理,指導調整整改方案,協助彭州市環保局“派人駐廠、先測後排、逢排必測”等多種監管措施,確保了聯邦制藥所有項目年內全部通過省、市環保局的環保“三同時”驗收。


四、以規劃環評為契機,提高了環境管理層次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戰略環境影響評價的意見》和國家環保總局關於開展成渝經濟區戰略環評試點工作要求,全面啟動了《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等9項市級重點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督促指導區(市)縣開展區域規劃環評工作,主動與相關職能部門和區市縣政府加強協調配合,全面推進工作開展,完成了8個工業集中發展區(點)專項區域規劃環評。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執行環保法律法規不夠嚴謹,一些地方項目管理人員變化較大,面對成立單獨審批機構,實行並聯審批等一系列新形勢、新要求還不適應,對新出台的環保標準、政策缺乏深入理解和掌握,存在執行上不統一,把關不嚴,越權審批,降低環評等級審批等問題。

二是部分工業園區的環境管理不到位,面對未審批先建設、不審批也建設、“先上車後補票”的現象在一些地方較為突出。部分區(市)縣社會服務業,養殖業、農家樂、以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尚未完全納入環境管理。

三是項目建設期間督管不夠。一些項目環保設施未執行“三同時”制度,未經批准擅自投入生產的現象較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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