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代理合作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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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招生代理合作協議書

招生代理合作協議書

合作協議書

甲方:上海華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地址:

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聯繫電話:

為了確保雙方合作的順利開展,在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經上海華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授權,特就培訓項目與(以下稱乙方)達成以下協議。同時在合作期間,甲、乙雙方據本協議的條款規定行使其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協議基本內容:

1.1、甲方委託乙方為提供培訓生源;

1.2、乙方按照甲方規定進行宣傳,不得有違法,虛假宣傳;

1.3、不得收費培訓人員任何費用;

1.4、甲方向乙方提供招生所需的宣傳等必要資料;

1.5、乙方在其招生期間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1.6、甲乙雙方按本合同規定辦理結清手續.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a、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2.a1、甲方指派專人作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並協助乙方工作;

2.a2、為乙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招生材料和信息;

2.a3、為乙方各階段招生工作提出指導性要求,並在審定通過後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2.a5、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確保所招學生已報到註冊繳費後方可發放);

2.a6、如果就委託招生內容、期限作出了原則性改變的決策,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適當措施,便於乙方及時

調整工作。

b、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b1、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質量,及時報審;

2.b2、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招生計劃;

2.b3、乙方所招學生必須由乙方親自(電話,郵箱等方式)交於甲方;

2.b4、乙方在招生過程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不得侵害學生任何利益;

2.b5、保守甲方的招生內部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特指其他同類項目)透露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涉

及的保密內容。

c、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2.c1、合同總金額按甲方課程招生人數數額和招生項目制定:

(甲方課程項目和招生人數見附件,與本件有同等效力)

2.c2、付款方式:

1-5人班(包括5人):

每月招生生源1-5(包括5人)人內的,按學費__%提供招生勞務費.

每月招生生源5-10人(大於5人,包括10人)內的,按學費__%提供招生勞務費.

每月招生生源大於10人的,按學費__%提供招生勞務費.

5-10人班(大於5人,包括10人):

每月招生生源1-5(包括5人)人內的,按學費__%提供招生勞務費.

每月招生生源5-10人(大於5人,包括10人)內的,按學費__%提供招生勞務費.

每月招生生源大於10人的,按學費__%提供招生勞務費.

10人以上班:

每月招生生源1-5(包括5人)人內的,按學費__%提供招生勞務費.

每月招生生源5-10人(大於5人,包括10人)內的,按學費__%提供招生勞務費.

每月招生生源大於10人的,按學費__%提供招生勞務費.

甲方應每月10日向乙方支付上月招生勞務費,乙方應及時規範甲方提供的諮詢學生名單信息,如有衝突,以最早時間提交名單為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3.1、由於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中斷或拖欠勞務費,應承擔違約責任;

3.2、乙方完全按照甲方的要求,遵循甲方招生簡章從事招生宣傳工作,乙方在招生工作中如有侵害學生利益的行為由乙方完全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4.1協議生效期間為:_年月日至年_月_日;經雙方協商有效期可延長;

4.2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
解除協議需提前三天向對方提出;

4.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

4.4由於不可抗拒力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4.5本協議與國家法律相牴觸時,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變更本協議;

4.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

4.7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其他:

5.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5.2、本協議僅限的招生;

5.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從簽訂之日起開始執行;

5.4、本協議最終解釋權由甲方保留。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xx駕校招生代理合作協議書

xx駕校招生代理合作協議書

一、合作項目

駕駛員培訓招生

二、合作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合作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在其活動範圍內為甲方招收學員,並給予一定的酬金。

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為甲方招收學員,招收數量不限。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招生所需相關材料和費用。

2、甲方應該及時告知乙方駕校內部價格變動、車型變動等有關情況。

3、甲方按照乙方招生數量按期給予酬金,不得拖欠。

4、乙方應該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關宣傳材料。

5、乙方在招生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對於乙方所招收學員退費的,乙方要歸還甲方已提供的酬金。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給予乙方酬金,或不及時告知甲方招生情況的變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作,並憑此協議要求甲方給予酬金及損失賠償。

2.甲方單方原因導致學員不能及時考取駕駛證或未按預期考取駕駛證的甲方應退還學員相關費用,以便維護甲乙雙方在外聲譽。

3、乙方應保證在與甲方合作期間不得去其他駕校合作,如若違約,退還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酬金。

甲方:xx駕校

乙方:

乙方代理甲方到指定區域有針對性的做招生以及廣告宣傳工作,把駕校招生信息發佈給目標羣體,負責自己所在區域招生諮詢和學員報名等事宜;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裝備製造基地源勝光電、榮泰光電公司及周邊區域宣傳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的內容

在自願、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下,乙方代理甲方的區域性廣告宣傳工作與學員待招工作,甲方按乙方的工作效果與業績支付招生以及廣告宣傳所需費用。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發佈的信息進行審查;

2.必要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宣傳工作時出現的相關費用;

3.甲方有權對乙方整個宣傳推廣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4.甲方應為乙方無條件提供招生工作中所需宣傳單頁、宣傳畫冊、條幅等招生宣傳資料,便於乙方在地區宣傳;

5.甲方按乙方的工作效果與業績,按時支付給乙方代理酬金;

6.甲方有權在乙方違反協議的情況下解除合同。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招生宣傳代理地區為;

2.乙方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招生推廣工作和相關宣傳工作及自主聯繫生源;

3.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名義從事其它事項,如造成負面影響或經濟損失,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有權在甲方違反協議的情況下解除合同。

四、代理酬金

1.在學員繳納學費最低標準為3500元/人基礎上甲方按報名者每人100元的比例支付乙方酬金。

2.學員報名繳納學費多出甲方最低繳納標準(3500/人)的部分作為酬金由甲方支付乙方。

3.合作開始後在乙方宣傳區域內報名的學員人數累計50人後甲方按100/人的比例額外支付乙方作為績效獎金。

五、合同變更或終止及違約

1.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任意一方出現違約行為該合作終止,後果由責任方承擔;

2.若甲乙雙方的合作發生變更,應協商解決,以補充協議再次確認變更內容。

六、協議有效期:自2014年08月19日起至2014年08月19日止。

七、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2.本協議雙方的任何一方的地址、電話號碼變更時,變更方應於變更後當日以電話、短信、傳真等方式通知對方;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4.本協議內容不得泄露給任何另三方,否則視為違約。

八、簽定此協議時需補充的條款

1.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如若出現乙方指定宣傳區域內學員未經過代理直接與甲方聯繫報名的,無論人數多少,甲方所繳納的學費必須高於代理對外宣傳的價格,並按報名的人數支付乙方酬金。

甲方:xx駕校

乙方:

甲方辦公電話:

甲方聯繫手機:乙方聯繫手機:

甲方代表簽名:

月日年月日乙方代表簽字:

第三篇:代理招生合作協議書

招生合作協議書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郵:電郵:

為了規範各項目招生諮詢推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雙贏的目的,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項目招生事宜進行合作,特擬訂以下細則,具體約定如下:

一、代理期限:

(一)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在代理期限前一個月內,雙方可以協商續簽協議。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保證該項目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招生資料,協助乙方工作;

3、乙方如果有違犯本協議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4、甲方負責教學管理和授課安排,甲方有權對乙方發佈的招生信息進行審查。

(二)乙方:

1、乙方有義務在協議範圍內為招生報名工作積極開發市場,並確保其招生人員不做虛假或誤導性的陳述,不得誇大宣傳,不得隨意承諾,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2、如果乙方有網站,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為甲方在乙方版權所有的

“_______”網站上,製作招生宣傳網頁和網上報名平台,發佈招生信息和相應的推廣服務;

3、乙方不得以此項目的名義做其它與招生無關的活動或事宜宣傳;

4、乙方不參與教學活動及涉及到的課程事宜;

5、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負責招生工作,直到招生的學員資料(報名申請表及其它報名所需資料)以及學費匯款(須提供學員匯款憑單)到校、到帳為準;

6、在招生過程中學費原則上不優惠,若有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若擅自給學員優惠,優惠部分由乙方承擔;

7、雜費由學員到教學現場交納,乙方不得向學員收取額外的費用。乙方有義務把學員學費催繳齊全;

三、利益分配:

(一)乙方利益項目提成標準如下:

1、乙方代理甲方項目包括:

2、利益分配:

a:乙方為甲方以上項目推薦學員,乙方按甲方統一規定課程收費標準的40%提取,若

乙方給學員優惠,則優惠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課程收費標準如下:

b:企業內訓價格根據所派講師再具體商定。

以上提成標準以一個招生週期為結算單位,一個招生週期的計算以每次開課為準。

(二)乙方招生提成的獲取

甲方返款方式為一次性返款,返款時間為學員上完第一單元課程結束後一週內。如學員已全額交費,且已參加課程並無退費意向的,甲方予以返款。產生款項將以支票、匯款、現金方式支付。乙方推薦學員需甲方開發票者,乙方所得利潤40%金額的發票税則自行承擔,税費為5.5%。

若乙方推薦學員在乙方處辦理交費,則乙方須在開課前七天把應付甲方70%的學費打到指定帳户,否則甲方有權利拒絕接收乙方學員。

四、非獨家性原則:乙方在協議範圍內非獨家代理甲方該項目的招生代理事宜。

五、保密性原則: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中涉及到的全部商業祕密嚴格保密,不得外泄。如果違反將依法承擔相關的一切法律責任。

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對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無法履行本協議的情況下,受該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無需向對方承擔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後向對方出據書面通知,可以構成不可抗力的事件範圍將遵守國家關於不可抗力的相關法律所規定的範圍。

七、解決爭議的辦法: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或海淀區人民法院裁決。

八、自協議書籤定之日起,雙方合作生效,至合作終止日期為合作終止。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作書一式二份,雙方蓋章並簽字生效,雙方各持一份,以備留存。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簽約人:乙方簽約人: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代理招生合作協議書

代理招生合作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充分利用良好的辦學條件的優勢,在公平、誠實、守信的基礎上進行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須的招生資料和手續(招生簡章、工作證及相關資料);

2、甲方負責到校學生的安撫、生活、教學管理等工作;

3、甲方負責學生學資料及學習檔案管理;

4、負責向乙方提供教學計劃;

5、甲方對乙方招生進行監督、指導,定期檢查、溝通招生情況,及時與乙方溝通教學信息;

6、甲方有權檢查、約束乙方不規範的招生宣傳行為。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不違背學校及甲方真實意願的前提下招生;

2、乙方招生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3、乙方用甲方所給的工作證只能做招生工作,不得做與招生無關的事情,如果違反本規定,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4、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學生的安撫工作。

三、乙方的待遇(招生費用):

四、招生費用返還時間:

五、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代理招生合作協議書

代理招生合同

編號: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為組織好年春/秋季培訓學校招生工作,就乙方代理甲方招生一事,經過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特制定如下條款:

一、招生區域及人數

1、甲方委託乙方在省(市)區(縣)開展招生工作,招生時間從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結束,共計天。

2、乙方在該區域為甲方代理招生人數不低於人(定額標準:全國代理:人:省級代理:人:市級代理:人:區縣級代理人)。

二、甲方職責

1、甲方為乙方出具代理招生授權書,學校辦學許可證等證明覆印件。

2、乙方支付相關數量的資料費後,甲方為乙方提供相關數量的招生簡章,報名表等資料。

3、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有關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動態。

4、按規定向乙方兑付招生代理服務費。

三、乙方職責

1、乙方務必盡職盡責地為甲方開展招生工作,及時將學員信息和報名信息傳遞給甲方,因傳遞延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後果。

2、乙方在招生期間一切開支自理。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證號):地址:

3、乙方不得向考生及考生家長亂收費,不得欺詐,矇騙考生及考生家長,否則乙方將為此承擔一切後果。

四、非常規事件處理辦法

1、乙方所招學生若與甲方通過其他方式所報學生重複的,甲方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收到學生報名資料的時間先後順序判定乙方代招是否有效。

2、乙方如未完成議定招生指標,勞務費將降低至元/每生。若乙方招生成果為0,則應承擔甲方在招生期間為乙方所提供服務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3、甲乙雙方應於每週星期一,對上一週的招生情況進行彙總確認:由乙方招生專員編制招生名單及學員基本信息表,由甲方學員對接人剔除重複學員後簽字確認,以此作為代理費最終結算標準。

4、若發現乙方有把甲方學員報往其他學校或同此其他學校互相串通,欺騙甲方的行為,甲方將取消乙方代理資格,並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招生代理有效期

本協議在招生時間內有效,超出有效期之後,乙方不得再利用甲方的名義和資源進行招生。如有效期外,乙方還有學員提供給甲方,甲方可按照本身情況決定是否接收,並按照第四條第2項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費用。

六、代理費的支付

為保證乙方能真實有效、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招收學員,甲方在本學期招生結束後,一次性支付乙方代理費用的60%,招生結束三個月後,一次性支付乙方剩餘代理費用。

七、其他

1、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完成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本着互讓互惠的原則協商解決,並達成書面協議,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學校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一切事項之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

指定學員對接人:

對接電話:

簽約代表:

簽定日期:年日乙方:指定招生專員:電話:簽約代表:簽定日期:年月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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