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社區掃黑除惡月工作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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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社區掃黑除惡月工作小結
2020社區掃黑除惡月工作小結

 

篇一

     圍繞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將掃黑除惡與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相結合,全力打造一支“組織有力,幹部有為,堡壘過硬”基層黨組織隊伍,突出“三個強化”重要抓手,主動作為、敢於作為、有效作為,為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提供堅強組織保障。

一、強化黨建引領,確保組織有力。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全市組織系統始終站在講政治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堅持黨建引領,切實增強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一是健全工作機構。根據市委統一部署,市委組織部成立以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為組長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全市組織系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據市委的統一部署,市委組織及時出台了《關於開展基層黨組織建設領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實施方案》,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進一步鞏固黨在基層的執政基礎。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在市委組織部的牽頭統籌下,全市各級組織部門、組織系統及時部署、主動作為,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引導黨員旗幟鮮明地與涉黑涉惡、“黃賭毒”等不法行為作堅決鬥爭。

二、強化責任擔當,確保幹部有為。市委組織部按湛江市委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對標標準,對標部署、對標推進,層層壓實工作職責,不斷強化責任擔當,緊緊圍繞四個方面開展工作。一是強化黨員教育管理。落實“四個日子”黨日活動制度。在全市各基層黨組織全面推行“四個日子”黨日活動,規範黨員黨內政治生活,積極推動各基層黨組織班子帶頭講黨課、宣傳政策法規、走訪黨員羣眾,摸清查準黨員情況,穩妥有序開展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強化黨員教育管理,充分發揮黨員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的示範帶頭作用。二是開展涉黑涉惡基層幹部排查工作。201x年xx月xx日,市委組織部制定印發《關於在全市開展“涉黑涉惡”基層幹部排查的通知》,通過個人自查和組織審查相結合的排查方式,對現任基層幹部是否參與組織、操縱、經營涉“黃、賭、毒、槍”、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打、砸、搶”以及“霸選”、“賄選”等違法犯罪活動進行全面排查。三是建立健全在掃黑除惡中培養鍛鍊和考察識別幹部機制。將基層幹部在掃黑除惡工作中的作風和表現有機聯繫起來,進行綜合分析,對有涉黑涉惡問題或者干擾、阻撓掃黑除惡工作的領導幹部,對在掃黑除惡工作中領導不力的領導班子和幹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提出調整、免職等組織處理的意見、建議。對於在掃黑除惡中成績突出的領導幹部以及基層黨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和黨員,經報市委批准後,給予表彰獎勵。

三、強化組織建設,確保堡壘過硬。為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在基層有效開展,我市各級組織部門切實把掃黑除惡與基層黨組織建設相結合,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相結合,進一步鞏固黨在基層的執政基礎,確保基層黨組織全面過硬,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打造堅強、過硬戰鬥堡壘。一是開展村級換屆“回頭看”專項工作。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督導組到各個單位開展督導,傳導壓力,壓實責任,倒逼工作落實。在開展排查村級突出問題過程中,通過單位自查、聯繫相關職能部門線索等方法,全市共排查出村級換屆突出問題16條。二是開展基層組織“抓落實、補短板”行動。通過召開基層黨建工作推進會,傳達中央組織部基層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推進會精神,深入解讀《關於開展基層組織力“抓落實、補短板”行動的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壓實責任,有效推動基層黨組織增效提質,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打造堅強黨組織戰鬥堡壘。三是開展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排查整頓工作。對排查出來的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由鎮、村兩級書記親自掛點,由市選派副科級幹部擔任第一書記,組建駐村工作隊,制定“一村一策”整頓方案進行整治,着力實現“一年整頓、二年達標、三年創優”的工作目標。四是打造基層黨組織示範點。按照市委的統一部署,大力推進實施基層黨組織示範點創建“2361”工程,即:要求每個鎮(街道)黨(工)委培養2個機關黨組織示範點、3個學校黨組織示範點、6個村(社區)黨組織示範點和1個“兩新”黨組織示範點。目前,全市正在有序推進252個各領域黨組織示範點的創建工作,以點帶面,促進全市基層黨組織全面過硬,全面提升,打造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堅強堡壘。

     篇二:

根據《XXXXX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實施方案》,我中心高度重視,緊緊圍繞黨中央治疆方略,特別是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提高政治站位,科學謀劃,精心組織,周密實施,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這場攻堅戰。

一、高度重視,認真安排。按照州民政局要求,組織中心全體職工開展了“掃黑除惡專項工作動員大會”,召開了黨支部會進行了專題研究部署,組織全體職工召開“XXXXX掃黑除惡工作部署會”,對中心的掃黑除惡工作進行在部署、在落實,各科室對工作工作做了詳盡的貫徹落實。

二、強化領導,落實責任。中心成立了以黨支部書記為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相關幹部為成員的“掃黑除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掃黑除惡”日常工作及部門協調;各科室成立以科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工作小組,確保掃黑除惡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充分利用宣傳標語、橫幅、微信羣等深入廣泛宣傳,全力做好“掃黑除惡”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氛圍。組織全中心職工學習《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的宣傳資料,在全中心主要道路和各行政科室顯著位置懸掛橫幅,對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工作的意義、打擊重點進行宣傳。設置了舉報箱,公開舉報電話,暢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強摸底排查,重點人員,突出管理。在全中心開展自查,堅決做到“黑惡必除,除惡務盡”,確保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為中心提供和諧穩定的工作環境。由班子成員牽頭,組織科室負責人對相關科室重點羣體開展“問題”和“苗頭”的雙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數、目標清晰,切實為社會大局穩定“保駕護航”。

五、目前存在問題。一是宣傳形式和內容比較單一,宣傳力度還不夠大;二是摸排力度還有待於加強;三是與各部門聯動機制不夠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計劃。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讓掃黑除惡深入人心,在全中心範圍內形成人人知曉、人人喊打的氛圍,設立舉報信箱,加大羣眾監督和舉報力度。繼續加大摸排力度,對摸排出的涉黑涉惡線索進一步深挖,堅持對涉黑涉惡行為“零容忍”態度,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的環境。加強信息報送,嚴格執行“週報告”。對平時的摸排行動加強信息的報送,一經發現有涉黑涉惡的行為,第一時間向上級彙報,及時向中心掃黑除惡辦報送工作開展情況,實行摸排線索“週報告”制度,各科室、社區每週四上午12點前對科室內內摸排的情況進行上報,並將此項工作納入各科室年終目標考核,對不報、瞞報、謊報的科室進行責任追究。加強幹部隊伍管理。加大力度、堅決打擊集體財產以及從事涉“黃、賭、毒、搶”的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危害社會治安的黑惡勢力。加大與各部門相互協作,加強聯動機制,實現資源共享,打好掃黑除惡這場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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