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防疫工作開展情況每日報告制度
學校防疫工作開展情況每日報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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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工作開展情況每日報告制度
為及時有效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我鎮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傳染病防控管理組織
幼兒園園長負責具體工作。學校其他教職員工、學生髮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責任疫情報告人提供情況。
二、責任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園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學校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工作;
2、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3、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4、嚴格病例登記,校衞生室要建立日誌,發現傳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時必須按《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立即登記(項目包括:病人的發病日期。所在班級、姓名、性別、年齡、症狀、是否就診及醫院、排查結果、採取措施、登記人等),並及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學校主管部門報告; 5、接受衞生部門對學校疫情登記報告和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
三、傳染病報告順序
第一發現人→班主任→校衞生室(教師)→中心校→衞生行政部門。
四、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傳染病流行期間,應按照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的規定及時上報。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等症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5、學校、發生羣體性重大傳染病暴發流行事件、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不超過2小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級及衞生院報告
六、學校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
七、嚴格消毒滅菌隔離制度,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範,預防校醫室內感染和交叉感染疾病的發生,在發生傳染病疫情期間,校方應在疾病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認真落實相應的傳染病綜合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