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產復工企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指南(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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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產復工企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指南(試行)

根據《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產復工有關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組辦發〔2020〕24號),制定本指南。

一、組織管理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企業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成立工作專班,責任到車間、到班組、到個人。

(二)制訂防控方案。包括領導體系、責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後勤保障、信息報告、應急處置等內容,要細化落實到車間、班組,明確專人負責。企業復工前,須將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相關材料報園區或轄區政府備案。

(三)健全信息報告和聯絡員制度。建立與轄區街道(鄉鎮)政府、衞生健康部門等有關部門的信息通報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建立疫情信息報告制度,明確流程和責任人。

二、 提前排查

(一)建立台賬。實行返崗職工健康狀況“一人一檔”管理,全面掌握職工是否離渝及前往地點(具體到門牌號)、返渝時間(具體到某日某時)、身體狀況是否良好、是否與發熱病人有過密切接觸、是否接觸過野生動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況。

(二)分類返崗。目前仍在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暫不返崗;對近14天有湖北旅居史、有與湖北旅居人員和確診病例接觸史的員工,要嚴格按規定落實居家或在居住地隔離醫學觀察等措施;懷孕婦女、有慢性基礎疾病,以及超齡(60歲及以上)的員工不安排返崗;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按照發熱等症狀病人處置流程(見附件)及時採取措施;對無流行病學史、無相關症狀的其他地區返渝員工,確因生產需要返崗的,在體温檢測正常、無密切接觸史的情況下,可按照“廠區內上班,14天內不得離開廠區、宿舍或指定區域”的方式返崗。

(三)設置臨時隔離點。依託醫務室或轄區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做好醫療保障;並在企業醫務室、集體宿舍等區域按照要求設置臨時隔離室。不具備設置隔離場所條件的企業,根據區縣和園區統一安排,確定具體的隔離觀察地點並按要求向所在園區和鄉鎮(街道)報備。

三、做好防護

(一)防護準備。

統計、購置、儲備所需的口罩、消毒劑、手套等防疫物資。口罩數量要足夠確保每一名進場作業人員均能按規定佩戴。定時組織排查庫存量。安排專人負責廢棄防護用品處置。

(二)通風消毒。

1.日常消毒。復工復產前,對企業所有場所進行一次消毒,之後每三天一次。重點區域如更衣室、辦公室、生活垃圾堆放處及吸煙點等,安排專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通勤車使用後必須立即消毒、更換椅墊套。

2.日常通風。工作場所每天上下午至少兩次開窗通風,每次30分鐘。關閉中央空調,確有需要的,按相關規定採取進風消毒過濾;對有迴風的集中式空調系統,要在迴風口設置低阻中效空氣過濾器,並加強新風口空氣過濾器的清潔和更換。

(三)人員防護。

1.個人防護。所有員工、體温檢測人員上班期間應全程配戴口罩。企業物業、保潔等應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2.手衞生。企業工作和生活場所應設置洗手設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體宿舍應儘量減少同房間入住人數,儘量分散佈置在四個方位,建議牀外圍設布簾隔斷,避免頭頂頭休息。集體衞生間應設置洗手消毒設備,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人員管控。

1.減少聚集。鼓勵採用信息化手段開展辦公和生產組織等各項活動。減少會議頻次和開會時間。如開會,應選擇相對寬敞、通風的空間,參會全員佩戴口罩。

2.優化招聘方式。提倡線上招聘員工,要做好應聘人員的健康預檢,嚴格核查其過去14天內的流動情況並做好登記等工作,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辦理入職手續。

3.通勤安排。鼓勵工作人員自駕、騎行或步行上班,儘量減少使用公共交通。外地員工原則上14天內不得離開廠區、宿舍或指定區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衞生。按照食品安全規範執行,不得采購未經宰殺未經檢疫的活禽活魚肉品

2.規範操作服務。每日崗前對食堂服務人員開展健康檢查、體温測量,並做好記錄,作業中統一佩戴手套、口罩、防護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儘量個人單獨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飯制,可採取分時段進餐、用餐人員之間保持1.5米以上距離並減少交談、送餐到各單位等方式減少人員聚集。食堂餐廳加強日常消毒與通風。

四、健康監測

(一)落實門崗體温監測登記制度。在廠區、園區大門及集體宿舍區等地建立體温檢測點,加強門衞管理,落實24小時人員值守,對進出人員、車輛嚴格檢查體温檢測,做好信息登記,發現異常按發熱等症狀病人處置流程處理。

(二)落實員工健康監測報告制度。每日早、晚上下班對全員測量體温並進行健康詢問。有通勤車的企業,應配專人在員工上車前進行測量,發現異常,及時隔離報告,按發熱等症狀病人處置流程及時處置。

五、疫情處置

(一)疫情處置程序。發現可疑症狀者,要第一時間報告轄區衞生健康部門及主管部門,並採取隔離等措施。

(二)密切接觸者管理。按屬地管理原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本單位的密切接觸者按《關於進一步加強密切接觸者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組辦發〔2020〕26號)要求隔離管理,並做好思想安撫工作。

(三)終末消毒。疫情發生後,在當地疾控機構指導下,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場所消毒技術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產生活等疫點的終末消毒。

(四)暫停生產經營(必要時)。根據疫情波及的範圍、發展趨勢,根據轄區政府決定,採取臨時停止生產經營措施。

六、宣傳教育

(一)廣泛宣傳。收集有關防疫知識、宣傳片和宣傳視頻,通過宣傳板、企業微信、電子大屏等開展宣傳。

(二)技術培訓。加強體温檢測、消殺等相關工作人員操作技能培訓。

(三)健康教育。教育引導員工注意個人衞生。每日佩戴口罩,與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離。一旦出現任何身體不適及時告知管理人員,及時就醫,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隔離治療和調查。

附件:發熱等症狀病人處置流程

附件

發熱等症狀病人處置流程

企業一旦發現發熱等症狀的人員,要填寫可疑症狀人員登記一覽表,做好防護,送至臨時隔離點單間隔離,通知轄區社區衞生服務中心(鄉鎮衞生院)或企業醫務室。

轄區社區衞生服務中心(鄉鎮衞生院)或企業醫務室要仔細詢問流行病學史或可疑暴露史,按照疾病登記的規範要求進行全面完整信息登記,並做好初步篩查,如不能排除感染可能,要用專車就近轉至設有發熱門診的上級醫院,做好防護,事後車輛要做好消毒。

上級醫院明確診斷後要第一時間將信息告知社區衞生服務中心(鄉鎮衞生院)或企業;如初步排除,按照常規診療規範診治。如果診斷為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要在衞生健康部門指導下做好消毒、密切接觸追蹤管理等工作。

企業要每日彙總發熱病人等信息並報送轄區衞生健康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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