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縣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2篇】 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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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縣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2篇 篇一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疫情防控企業排查管控組成員單位、各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疫情防控工作的有關精神,全力維護全縣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針對我縣廣大企業將在近期結束休假,恢復生產,企業職工從各地陸續返廠,企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進一步嚴峻和緊迫的形勢,結合我縣企業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關於全縣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2篇】 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一、加強領導層層壓實責任 對於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我省啟動了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一級響應,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頭等大事來抓,要成立由部門主要責任人任組長的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領導組,有力有序有效開展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企業復工復產領導組辦公室設在縣工信局,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結合行業實際制定部門所屬企業的復工復產工作方案,並督促指導企業制定“一企一策”方案。縣工信局負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冶金、焦化、機械、製造及商貿行業企業的復工復產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煤礦企業的復工復產工作;
縣能源局負責煤層氣、電力等能源類企業的復工復產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城市建設類企業的復工復產工作;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企業的復工復產工作;
縣畜牧獸醫服務中心負責涉牧類企業的復工復產工作;
縣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負責中小企業的復工復產工作,其它主管部門根據職責負責所屬行業企業的復工復產工作。

二、企業復工復產應具備的條件 (一)必須進行復工復產審批備案。

一是企業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組成專班負責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和職工人員狀況,制定本企業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復工復產實施方案,細化落實到車間、班組,明確各級責任人,並報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備案;

三是企業要向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防控領導組辦公室和分管縣領導研究同意後方可啟動復工復產。

(2) 必須全面核查員工情況。企業復工復產前要建立職工健康台賬 一是對各企業未接到復工復產批覆前,企業職工原則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後方可返企上班;

二是要對所有返崗上班人員進行體温檢測,對所有外地返沁人員進行摸排登記;

三是重點對湖北籍務工人員進行詳細登記,對湖北籍務工人員電話勸阻,阻止返崗上班;

四是對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崗上班人員,特別是來自疫區的要詳細登記家鄉地址、家庭成員、身體狀況、返鄉情況、接觸疑似病例人員等情況,第一時間向所在鄉鎮、主管部門報告,並先行隔離兩週確診未生病後方可返崗就業;

五是外省務工人員返崗前必須在當地進行體温測試,無異常後方可返回企業。

(三)必須做好應急物資保障工作。復工前要做好口罩、紅外線測温儀、消毒水等物資的儲備工作,保障企業正常生產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進行。

(四)必須組織消毒和安全檢查。要提前對廠區內車間、食堂等公共場所和人員聚集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消殺防疫,對生產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並向所在鄉鎮、主管部門報告企業復工復產前的排查檢查情況。

三、企業復工復產後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對全體上崗人員入廠前進行體温檢測,如有發熱或咳嗽的情況立即安排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排除疫情後方可上崗工作;

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後,企業要對車間、辦公場所、人員集中區域進行消殺防疫,重點區域應多次消殺;

三是堅持登記制度,企業每日要對進出車輛、人員、消殺防疫情況進行登記,對於到企業辦理業務的外來人員要特別關注,做好防護措施後方可進行接洽;

四是一旦企業發現員工有確診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報告並停止生產,逐人進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後方可恢復生產;

五是要將生產經營情況、員工健康狀況、防疫工作開展情況每日向所在鄉鎮、主管部門進行報告,以便統籌進行安排部署,緊急情況隨時上報;

六是要以車間、班組為單位進行疫情防控知識宣講,向每名職工發放疫情防控告知書,在廠區大門、人員聚集區等位置懸掛疫情防控宣傳條幅、張貼通告,切實提高每一名員工的防範意識和參與社會羣防羣控的自覺性。

四、正常生產企業的疫情防控 現正常生產的企業按照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員的體温篩查全覆蓋,重點是做好新返崗工人的檢測及隔離等,並實行日報告制度。

五、嚴格監管確保落到實處 縣復工復產領導組辦公室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對企業復工復產情況進行嚴格管理,落到實處。

一是督促企業全面停止“兩節”期間的聚餐、文藝匯演等職工羣眾聚集型文化娛樂活動,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後舉辦;

二是對於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開展復工復產前人員排查、未組織消殺安全檢查的企業,嚴禁復工復產。對於不履行復工復產報批手續,擅自復工復產的要立即嚴肅查處,並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本工作方案從發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篇二 根據中央、省、市、縣疫情防控要求,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工作,促進我縣企業有序、安全復工復產,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原則 1、堅決貫徹習近平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力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復工前有準備、復工後有監管、應急狀況有預案等要求,紮實做好企業有序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確保企業平穩過渡、正常生產經營。

二、加強企業復工管理 2、嚴格復工時間。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要求,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須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羣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物流供應等行業等相關企業除外,縣內各類企業不得早於2020年2月10日24時前復工。

3、縣內企業因特殊情況,確需於2020年2月10日24時前復工的,應當到所在地鄉鎮、經開區備案,並向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報批,經審查後方可開工生產;
2月10日24時後確需復工企業應當到鄉鎮、經開區備案,未經備案的企業,不得擅自復工。

4、加強疫情防控領導。企業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制定企業復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領導體系、責任分工、日常管控、後勤保障、應急處置等內容,要細化落實到車間、班組,明確專人負責。

三、做好企業復工前準備 5、實行復工備案制。復工前,企業應當將復工申請報告、復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業承諾書其中員工承諾書留企業存檔等相關材料報所在鄉鎮、經開區備案後,方可啟動復工。

6、排查返崗員工。復工前,企業必須對非湖北籍全部返崗員工進行排查登記,瞭解其是否去過湖北或其他疫情高發地區、是否接觸過湖北或其他疫情高發地區歸來人員、是否接觸過疑似尚未確診或已確診病例、是否出現體温異常、咳嗽、胸悶、呼吸困難等疑似症狀,如有上述情形,要聯繫屬地政府及醫療衞生機構,做好人員隔離及醫學觀察工作。對湖北籍及疫情嚴重地區員工,必須做好勸返工作,對未購票的要勸阻,已購票的督促其退票,暫不得返崗工作。

7、做好疫情物資保障。企業應安排應對疫情的專項資金,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儲備足夠的疫情防控物資,主要包括防護口罩、消毒液、紅外測温儀等疫情防控用品,如儲備物資保障不足,不可復工。

8、開展消毒防護。在復工前,要對廠區內車間、辦公、食堂、宿舍等公共場所和人員聚集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消殺防疫,對生產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落實專門疫情防控人員、必須設立企業測温點和臨時隔離室。

四、落實企業復工後疫情防控 9、每日對全體上崗人員入廠前進行體温檢測,如有發熱及咳嗽的情況立即安排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應阻止進入工作場所,排除疫情後方可上崗工作;

10、每日上班前、下班後,企業要對車間、辦公場所、生活場所人員集中區域進行消殺防疫,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暫停使用中央空調,定期對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公用設施進行消毒,倡導員工勤洗手;

11、堅持登記制度,企業每日要對進出車輛、人員、消殺防疫情況進行登記,對於到企業辦理業務的外來人員要特別關注,做好防護措施後方可進行接洽;

12、嚴格就餐、宿舍管理,必須實行分餐制、盒飯制,嚴禁桌餐、集體就餐,採取分時段進餐,就餐時相隔1米以上,職工宿舍不得羣居,減少人員集聚;

13、少開會,避免集中,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在廠區大門、人員聚集區等位置懸掛疫情防控宣傳條幅,切實提高員工的防範意識和參與社會羣防羣控的自覺性;

14、每日將員工健康狀況、企業防疫工作開展情況向所在鄉鎮、經開區進行報告,以便統籌安排部署,緊急情況隨時上報;

15、一旦企業發現員工有確診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報告屬地政府並停止生產,逐人進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後方可恢復生產。

五、嚴格疫情防控責任 16.按照法人負責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企業對本企業疫情防控負主體責任,各企業要堅持穩控當頭,嚴格執行各項疫情防控要求,確保不發生疫情擴散。

17.各鄉鎮、經開區要加強轄區內企業疫情防控復工復產管理,成立疫情防控企業復工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包聯責任人,健全企業包保機制。

18、按照“部門屬地”原則,規模以上企業或用工人數超10人以上的企業,要安排1名駐企聯絡員,指導督促企業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掌握企業生產經營動態,結合“四送一服”活動,常態化開展為企服務。

19.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圍繞職責做好督查監管。縣發改委負責協調三產領域企業管理;
縣經信局負責工業企業管理,縣商務局負責商場、超市管理;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經營主體管理;
縣住建局負責建築企業、工地管理;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餐飲服務業管理;
縣文旅局負責文化場館、景區、網吧等管理;
縣交通局負責道路運輸企業管理;
縣衞健委負責對各類企業公共場所區域消毒進行業務指導。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20.對於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開展復工前人員排查、未組織消毒安全檢查企業、未經備案的企業,嚴禁復工生產。對不認真開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擴散的企業,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21.以上條款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本方案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進行適時更新。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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