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牌產品加工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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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協議規定:


貼牌產品加工協議書

                      為甲方(訂購商)

                      為乙方(生產商)

現由甲方向乙方訂購指定的音箱產品,交乙方組織生產。經甲、乙雙方商議,共訂立如下條款,供甲、乙雙方參照執行。

2、產品接交程序及貨款交付規定

2.1甲方於??????年???月???日向乙方訂購生產        產品??????????? 對。最終結算價¥  ?? 元/對,總價值人民幣¥    元。(結算價以材料造價表附件為準)

2.2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必須當即交付¥     元作為本協議預付訂金。規定:甲方預付訂金未到,本協議無效。以預付訂金收款單日期為依據作為本協議生效日。

2.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必須即時組織生產。規定第一批交貨期?? ????年???月???日    對。第二批交貨期???? 年?月?日  ?對。最後交貨期?? ????年???月???日??????????? 對。

2.4乙方向甲方交完本協議全部產品後,甲方應在??????年???月???日前,給予乙方付清最終貨款¥ ????   ?元。

3、雙方協議條約

3.1本協議產品,必須按甲方提供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圖紙、技術清單,造價表或經甲乙雙方認可並簽字封存的樣品執行。未經甲乙雙方認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加工方案。

3.2甲方要求使用的商標、證書,必須有甲方提供的商標註冊證、授權使用證,甲方經營執照、授權加工合同等國家規定的OEM單等必備的證件複印件,同時應有甲方法人簽字加蓋鮮章,乙方才能執行。

3.3本協議產品所使用的紙箱、銘牌、背貼、説明書、合格證或甲方特定要求使用的其它印字物品,應由甲方提供。同時,紙箱上的下方應顯目的印上乙方的生產廠名及廠址。

3.4本協議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根據生產情況,乙方主動通知甲方隨時派出工作人員到乙方生產廠監督檢查,至少一至二次。經甲方檢查發現有超出本協議規定範圍的任何問題時,該甲方的工作人員應即時向乙方主要負責人提出改正要求。否則,甲方不聞不問,讓乙方將全部產品完工後,再提出的任何大批量問題,無效。若甲方要求更改時,必須徵得乙方同意。同時由更改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3.5本協議產品在生產過程中,由於乙方未通知甲方進行生產檢查或未徵求甲方同意,擅自更改生產方案,盲目生產完工後,經甲方收貨時,出現超出本協議規定標準範圍的任何批量事故,甲方有權拒絕收貨。由此而導致的一切損失費用由乙方負責。

3.6本協議產品在生產過程中,突然出現原材料供貨商物資短缺、機械設備故障、停電等不可預料到的事故,影響生產或推遲完工期時,乙方應即時通知甲方,徵求重新議定交貨期。同時,甲方應努力配合乙方,根據當時實情,酌情重新擬定交貨期。

3.7乙方通知甲方對本協議產品進行收貨時,甲方應積極配合,派出工作人員,代表甲方對交貨產品進行最終抽查,抽查比例不低於10%,合格率比例不低於97%。

3.8交貨產品經甲方抽查,認定合格後,甲方代表應在乙方交貨單上簽字,並按交貨程序辦理接交手續。

交貨產品經甲方抽查,根據事實,確實出現質量問題,超出本協議規定範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當場全部開箱檢查。所有不合格產品一律退貨。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9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悔約,如有特殊情況,至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都得在本協議簽定後的2天內向對方提出,重新議定。否則,2天過後,甲、乙任何一方再提出悔約或在運行過程中某一點不履行本協議規定,均應承擔以下的責任賠償。

3.10由於甲方無條件悔約或無故對本協議產品拒收,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本協議產品總價值30%的損失費,同時乙方擁有本協議產品的處理權。

3.11由於甲方遇特殊情況,短期內不能按時付款,甲方必須主動向乙方作出解釋並許諾逾期付款期限。

本協議規定,付款逾期最遲不得超過三天,否則,按本協議付款期限超過四天未付款的,甲方必須承擔本協議欠款總額每天2%賠償。超過五天還未付款的,乙方有權利用法律途徑追回全部欠款,而且每天按5%的利息額增收,甲方還必須承擔通過法律解決所引起的一切費用。

3.12由於乙方無故悔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本協議產品總價值30%的市場損失費,同時甲方有權收回本協議預付訂金的全部金額。

3.1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必須按時投入生產,按時完工,保質保量按時交貨,在無任何特殊情況影響下,必須按本協議原定日期交貨。如果遇特殊情況影響,必須按本協議3.6條重新商議的交貨期準時交貨。

本協議規定,交貨逾期最遲不得超過三天,否則,交貨期無故推遲四天以上的,乙方必須承擔本協議未付產品價值總額每天2%的賠償。無故推遲五天以上不能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本協議產品。而且按本協議產品總額30%向乙方索賠市場損失費。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本協議產品的執行標準

4.1本協議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各項原材料,必須按照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的技術清單所要求的標準執行。遇特殊情況,需變動時,甲、乙任何一方必須徵求對方意見,經對方同意認可後,另補充協議附件,經雙方簽字認可後,才能改變原方案。

4.2 外形尺寸按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規定尺寸不得超出±2mm。

4.3 四連板與面板之間的縫隙應控制在0.5mm米內。

4.4 PVC的貼合,應做到無泡、無皺、無明顯傷痕、無變色等現象。保證室温40度內,置放12小時不起泡和不縮皮。

4.5 箱體結構應施膠密封,不得有明顯氣流外泄而影響音質效果和脱膠鬆動等不良現象。

4.6 喇叭及裝飾件等裝配後,應做到批量外觀一致,牢固無鬆動。

4.7 試音合格率應達到100%。不得有木振、漏氣、沙啞聲、缺高音或缺低音等不良現象。

4.8 表面清潔乾淨,不得有明顯膠痕污跡。

4.9 銘牌、證籤等,安貼端正,紙箱包裝上的標識、字跡工整。

5 本協議產品售後維修的責任劃分及維修費用的處理規定。

5.1凡是甲方要求維修而退回乙方的本協議產品,甲方必須完整的開出返回清單,本清單隨貨同行至乙方。乙方收到該返回產品後,由乙方維修部開箱,並根據甲方的返回清單上註明的數量,具體每隻箱體的損壞部位、缺失的喇叭及配件數目、包裝損壞程度和甲方要求修理標準等逐項進行鑑定和落實。

5.2本協議要求甲方開出的返回清單上字跡工整,數據準確。損壞部位及損壞程度真實,對修理要求實際可行。否則,將增加雙方對證手續,延長維修交貨期,甚至因為某一隻箱,某個部位的修理費用導致甲乙雙方的不信任。

5.3本協議要求乙方維修部人員,公正處事,清點、鑑定認真仔細,真實準確。開箱鑑定後,如出現某個鑑定的事實數據與甲方返回清單不統一時,應在收到返回貨物後的3天內即時與甲方聯繫,連同維修費用報告給甲方,徵求甲方同意後,才能修理。否則,盲目修理後,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超出返回單上的多餘修理費用。

5.4本協議要求乙方維修人員,在收到返回產品後,開箱鑑定與甲方返回清單上無大的任何差異時,如果返回量不是特別大的情況下,必須在收到返回產品的7天內完工交貨,而且每批維修產品維修合格交貨時,乙方維修部必須開出維修產品交貨清單,經甲方收貨對查準確後,甲方發回認可清單傳真,此時,乙方才能根據甲方認可清單收取維修費用。

5.5本協議維修產品返回乙方時,甲方應將返回產品當作銷售產品同樣保護完善,包括紙箱、泡沫和封存必須完整。否則,亂扔亂甩或無泡沫空裝,無紙箱散裝造成的二次運輸損壞,同損壞箱一樣屬甲方負責。

5.6本協議維修產品,經鑑定凡是出現撞傷、劃傷、撞損、甩脱及腐爛等事實的箱體、喇叭配件或紙箱包裝,均屬甲方責任。該修理費用及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

5.7本協議產品,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出現喇叭燒壞或無聲,分頻燒壞,均無人為損傷痕跡或超壓使用測試依據的,屬乙方責任。該修理費用及其它費用由乙方負責。

5.8如在非正常使用情況下燒壞喇叭、分頻器或人為損傷喇叭,屬甲方責任,但只要喇叭外觀不變形,保持完好,乙方應將該配件以舊換新,部分修理費用及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

5.9因抽檢遺漏,出現任何有關本協議中質量標準範圍內的不合格產品,返回乙方後,經鑑定,事實屬實的,由乙方免費維修,包括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超出質量標準範圍以外的其它不合格產品,乙方負責修理,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5.10本產品的保修期為一年。

5.11維修費用價格表。

?

具體項目

單位

材料費

人工費

裝飾面維修

換頂部、底部PVC皮

Υ2.00

Υ1.00

換底座PVC皮

Υ2.00

Υ2.00

換側板、背板、面板PVC皮

Υ2.50

Υ2.00

換面板側邊條PVC皮

Υ0.50

Υ1.00

換裝飾板PVC皮

大塊

Υ2.50

Υ3.00

小塊

Υ1.50

Υ2.00

修油漆裝飾板

大塊

Υ5.00

Υ3.00

小塊

Υ3.00

Υ2.00

修油漆面板、側板

Υ6.00

Υ3.00

修油漆底座

Υ3.00

Υ2.00

換網罩

Υ3.00

Υ2.00

基材和裝飾面全換

換PVC面板

Υ10.00

Υ5.00

換PVC背板

Υ8.00

Υ5.00

換PVC裝飾板

大塊

Υ10.00

Υ5.00

小塊

Υ6.00

Υ3.00

換PVC底座

Υ6.00

Υ3.00

換油漆裝飾板

大塊

Υ12.00

Υ5.00

小塊

Υ8.00

Υ3.00

換油漆面板、側板

Υ12.00

Υ5.00

換油漆底座

Υ8.00

Υ4.00

書架箱比例70%核算

中環箱比例50%核算

?

?

原材料費用收費項目

細則標準

塑料袋、泡沫

雙箱裝4.5元/對 單隻箱3.5元/只

紙箱包裝

雙箱裝8.5元/個 單箱裝6.5元/個 書架箱5.00元/個 中環箱3.00元/個

喇叭系列(添加價)

高音6.00元/只? ?中音7.50元/只 ?6.5”低音8.50元/只 

8”低音10.5元/只??? 10”低音16.50元/只

換喇叭費用按喇叭價格30%核記

開箱、裝箱收費(含封口膠)

1元/只

裝飾環系列

高音面板1.00元/只 中音裝飾環1.00元/只 低音裝飾環1.50元/只

分頻、電容系列

大分頻8.00元/塊 中分頻6.00元/塊 小分頻4.00元/塊 電容0.50元/只

接線板系列

4位2.50元/塊 2位1.50元/塊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如需更改條款時,二份必須同時更改或另加協議附單。甲乙任何一方,單方更改無效。 

甲方:                       乙方:成都市美家視聽器材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代表:           ???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83503391 ???  13348847020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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