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營銷合同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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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營銷合同8篇

房地產營銷合同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公司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公司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1

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其位於********市********區*******路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營銷代理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現用名稱,如項目名稱有變,按新名稱執行,以下簡稱“項目”)。

1.2、項目地址:********。

1.3、項目佔地面積:淨用地約 畝,(項目土地面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面積為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

第二條、委託代理內容、範圍、期限

2.1、代理內容: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項目的獨家營銷代理商,代理服務內容包括: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廣告策劃設計(具體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一)。

2.2、代理範圍:甲方“**********”項目開發建設的所有住宅、商鋪及車庫。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認可的項目封盤清算日或者雙方同意終止本合同時。

第三條、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及佣金標準

3.1、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

本項目採用保底銷售的方式,即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銷售指標後,方予結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價銷售獎勵。

3.2、乙方佣金範圍

(1)、項目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費用。

(2)、項目廣告策劃、設計費用。

3.3、保底銷售指標及乙方佣金收費標準

(1)、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於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2)、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3)、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4)、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5)、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時,乙方除收取人民幣*****萬元(大寫:壹佰玖拾萬元)整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8%收取佣金。

3.4、加價銷售獎勵

(1)、住宅:雙方約定項目住宅銷售均價為*****元/m,並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住宅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2)、商鋪:雙方約定項目商鋪銷售均價為:一層*****元/m、二至四層*****元/m,並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商鋪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4.1、乙方銷售完成確認

客户簽定購房合同並支付了購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該房的銷售,具備計算保底銷售指標和計提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辦法

(1)、預付款:本合同簽定後5日內,甲方預付乙方定金人民幣伍萬元(該定金作為乙方進場前的前期費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甲方再預付乙方人民幣壹拾萬元;上述兩筆預付款在結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時扣出。

(2)、項目佣金結算辦法

a、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於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b、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c、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於人民幣*****萬元、但低於人民幣*****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人民幣*****萬元(大寫:*****)整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3%結算佣金;

d、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於人民幣*****萬元、但低於人民幣*****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6%結算佣金;

e、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1*****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8%結算佣金。

(3)、項目佣金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銷售業績及應提佣金審核表,甲方應於收到後5日內完成審核並確認乙方的銷售業績及應提佣金,並在審核後5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4.3、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1)、項目加價銷售獎勵結算辦法

a、甲方按下列計算公式對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進行結算:

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金額=(項目的實際銷售金額-按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的金額)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對部分客户進行了特殊的價格優惠,在結算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時,該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

(2)、項目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應提加價銷售獎勵審核表,甲方應於收到後5日內完成審核並確認乙方的應提加價銷售獎勵,並在審核後5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4.4、客户違約

若客户簽署購房相關協議並付款後悔約,客户已繳付的定金、違約金若作為賠償甲方之罰金,乙方可獲得該罰金的30%作為服務費;該服務費與乙方佣金同期結算。

4.5、項目總結算

在項目綜合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或甲乙雙方同意結束本合同時,甲乙雙方對乙方的佣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進行總結算,甲方並在結算後10日內將應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萬元;若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時,則超過部分房屋不管銷售與否都計入乙方保底銷售指標。

第五條、有關費用確認

5.1、乙方項目工作人員費用:

乙方在該項目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保險、差旅和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廣告推廣費用:

(1)、項目所有廣告的製作、安裝、發佈、維護、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2)、項目所有推廣活動的組織、實施時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3、項目售樓處費用:

項目售樓處的設計、建設、裝修、傢俱費用、掛件、擺設、模型、設備(計算機、電話機、傳真機、空調、複印機、飲水機等)、水、電安裝費用、售樓處保安、保潔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項目售樓處在銷售過程中產生的電話、傳真、複印、上網、飲水、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5.4、除上述已明確的費用外,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6.1、甲方之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十日內,提供項目真實、完整的有關資料。

(2)、按照項目開發計劃,按時保質保量進行項目開發建設、項目市政建設、項目環境園林建設、配套設施建設、售樓部建設及裝修和樣板房建設及裝修等。

(3)、審查、督促乙方的營銷代理工作。

(4)、按照項目有關銷售的合同、協議約定以及雙方審定的銷售工作計劃,及時審核乙方銷售的進程和銷售業績。

(5)、甲方負責對乙方因本項目對外發布的文書、函件的審查,項目銷售的銷售合同簽章、開票、收款和辦理項目銷售的銀行按揭、產權辦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給甲方審查的與項目開發工作有關的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策劃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報告後,應於7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書面簽署意見,逾期和沒有簽署意見則視為甲方已審查、認可。

(7)、甲方提供項目真實有效的項目開發五證並提供五證兩照複印件在銷售場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銷售項目有效的銷售合同及合同有關的附件(包括補充條款、裝修標準説明、配套設施説明、物業管理説明、房屋使用説明書、工程進度表等)作為該項目的銷售法律文書。

(8)、甲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乙方的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務費等。

(9)、甲方為乙方在銷售現場免費提供辦公場地。

6.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十五日內,提供乙方項目組主要人員名單(不包括項目銷售員名單),並根據項目的開發工作需要,隨時進場開展工作。

(2)、保質保量及時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內容”中約定的乙方工作內容。

(3)、按照項目的開發和營銷計劃及時推進項目廣告設計, 及時協助甲方組織項目推廣、促銷活動等,提供各階段與銷售工作相關的可執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維護甲方企業的聲譽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6)、保證不將項目的各種創意、設計、策劃作為案例不經過甲方允許公開使用。

(7)、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權範圍向客户許願、承諾或對銷售合同條款擅自修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現金和打白條(甲方委託除外)。

(8)、在銷售實施至完成向業主交房的全過程中,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户對項目的設計、質量、價格、以及對合同條款、物業管理等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9)、乙方負責銷售現場的管理工作(包括對甲方派駐銷售現場人員的管理)。

(10)、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授權範圍內從事營銷代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2)、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付款,除支付乙方應付款項外,並按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賠付超期付款的資金利息。

7.2、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直接損失。

7.3、雙方違約

如系雙方違約,應根據違約方的違約程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免責條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響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順延或者終止執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及變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否則即為違約。

9.2、合同修改:

雙方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應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載明。

9.3、合同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終止:

(1)、在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終止。

(2)、本合同執行完成時自然終止。

(3)、合同終止時,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

的法律、經濟等事宜,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付清應付費用的除外。

(4)、合同變更: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責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和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的條款,如與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應為無效,但無效部分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11.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關經濟利益的事情,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和簽收給對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頁,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合同篇2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陽辦事處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陽辦事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在自願的基礎上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銷售代理事宜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地??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路______號,佔地面積約為___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

________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准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代理權限

1、甲方委託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營銷策劃、銷售代理工作。

2、雙方約定,合作期間甲方對本項目不得自行銷售或交第三方銷售。

3、乙方有權利在基礎價格上提高價格,形成每套房源的銷售表現價格,並可以給予客户一定程度的優惠(但優惠價格底限不得低於雙方約定的該房源的基礎銷售價格)。

4、甲方在實際銷售中不可單方面提高銷售價格,否則,在乙方未完成銷售任務的情況下負責承擔項目銷售人員的工資。

第三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限結束時,

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同期限事宜,並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四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按期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在“正式銷售”前,按乙方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五證文本及圖紙以及可使用的立面、鳥瞰、效果圖等,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整合工作提供方便。

3、甲方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工作對接,加強溝通。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及營銷計劃。

4、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及時提出修改意見,並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5、合同簽訂後,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6、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以及招商工作所需證件及合同文本,並在乙方銷售人員進駐案場2個月內取得銷售經營權的合法證件,否則按月額外支付乙方________萬元基本運營費用。

7、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户外廣告(圍牆、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燈)、模型、效果圖、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含銷售人員派單)、電台廣告、電視廣告、報紙雜誌廣告及軟性文章的委託製作費及發佈費等與本項目招商、銷售有關的第三方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託製作及發佈合同的談判由乙方完成。

8、自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工作人員將在90日內入場,甲方需在合同生效90日內完成售樓處的裝修及其他配套設施,如未能如期完成將在第91天起由甲方負責支付乙方案場人員工資,直至入場工作。

9、本項目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户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因引入外埠之商户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户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0、甲方預留或自留房源將直接納入乙方銷售任務量,並按照房源數量向乙方支付基礎代理費。

11、甲方負責銷售及招商工作中文本合同的審查、備案登記工作,並派財務人員在售樓部負責收取樓房銷售款項。

12、甲方負責項目後期運營中的經營管理工作及前期相關準備。

第五條:乙方負責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相關條款向甲方收取有關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4——5人的項目核心小組進行本項目的全程服務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與甲方密切聯繫,加強溝通。

3、甲乙雙方合作簽訂後,乙方應立即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七日內首付款仍未到賬,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賬為止,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

4、乙方應本着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剛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並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

5、自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提交項目整合推廣營銷策劃方案。

6、乙方應組織項目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雙方經理級人員參加。

7、乙方應制定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並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

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後方可執行,乙方應負責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佈或製作的工作。

9、在合同履行期間所有客户乙方有義務負責簽約,甲方應予以配合。

1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vi印刷上,乙方為全案營銷代理公司,並且乙方有權標註乙方公司名稱和商標識別。

11、乙方在完成合同銷售總平方面積的90%,即視為合同履行完畢,乙方有權撤場。

12、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傢俱、辦公用品(電腦、打印機、複印機、電話、電視、音響、飲水機、擦鞋機、看房汽車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項目小組人員工資及提成由乙方負責。如果需要在外地設置招商部(銷售部),其人員所產生費用雙方另行協商,以合同附件明示。

第六條:銷售任務的確定

(結合工程情況以及廣告投入費用情況,雙方再行商定)。

第七條:代理服務費用及結算方式

1、前期項目啟動資金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項目啟動資金________萬元整。

2、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雙方約定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本項目代理服務費,分為基本代理費和溢價分成、銷售獎勵三個部分:

2、1基本代理費

雙方約定按套計提,乙方每銷售一套房源應提銷售房款額_______%的基本代理費。凡簽定預定房協議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即視為成交,甲方按該房源總房款計算支付給乙方基本代理費。商業部分統一按_______%計提,乙方協助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2、2溢價分成

雙方約定本項目的平均價格為元_______/平方米,以此制定具體房源的基礎價格,銷售中超過基礎價格部分的房款視為溢價部分,分成比例為____:____,即甲方得_____%,乙方得_____%。

2、3銷售獎勵

乙方在每期項目推廣、整合銷售過程中,如成績突出,甲方應在每期銷售完畢後、給予乙方公司獎勵,第一期______________萬元,第二期_______萬元、第三期_______萬元,項目全部銷售完畢後給予乙方總獎勵_______萬元。

3、結算方式

甲方須每月5日前以現金或轉賬的(人民幣)形式向乙方統一結算上月的代理佣金及相關的服務費。

4、補充

1、若客户在簽署合約後毀約,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並按甲:乙=____:____比例雙方分配。

2、甲方確認乙方整體、策劃、整合、推廣、銷售該項目,甲方不得隨意自行銷售或委託第三方銷售。

3、在本合同期內,如甲方原因(工程質量、交付標準、交付延期、承諾未能兑現等)造成客户退房,乙方已收取該套房屋代理佣金不予退還,銷售業績不予扣減。

4、本項目推廣名和實際名稱的改變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保密條款

1、在項目服務過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項目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外界泄露。

2、甲方對乙方的方案和計劃原稿不予認可,並在合同履行期間沒有采用,不得將其創意泄露給他人。此後甲方如果又私自採用的,一經發現,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相關費用。

第九條:知識產權的約定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為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設計方案,甲方按約定支付給乙方相關的代理佣金後,同樣享有著作權。

第十條:不可抗力和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簽署後發生的、本合同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後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災害(如地震)、惡劣天氣(如颱風)、戰爭、恐怖行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項目進度的延誤。

2、因不可抗力產生的合同履行暫停、延遲、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減輕其影響。同時雙方應立即協商,決定將合同延期執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責任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或違約,應承擔責任並支付另一方違約金:五十萬元。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簽約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營銷合同篇3

甲方(被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以下稱該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定義

1.1.代理銷售,是指乙方依照訂立的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乙方以房地產開發商的名義對外銷售該項目項下房屋,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服務費的行為。

1.2.銷售底價,是指本合同書中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一房一價表》中的對外最低銷售價格。

1.3.銷售溢價,是指在代理過程中超出了原確認的銷售價格,超出部分的銷售價格為溢價。

1.4.銷售成交總金額,□是指開發商與客户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中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

□是指開發商與客户簽訂《認購書》中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

二、代理銷售項目的概況

2.1.項目名稱:(暫定名),本項目名稱變更並不影響本合同之效力。

2.2.項目地址:位於省市區路。

2.3.項目類型:□普通住宅□別墅□商業□寫字樓□其他。

2.4.乙方受託代理銷售該項目,代理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批准的全部可售建築面積共約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積約平方米,可售商鋪面積約平方米。具體詳見甲方提供的價目表(即《一房一價表》)。

2.5.該項目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房地產權證、預售許可證等文件,甲方於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為分銷代理銷售。雙方明確,甲方授權乙方為銷售代理商負責代理銷售該項目項下房屋。

3.2.代理銷售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3.代理期限屆滿,雙方視具體情況再行協商後續合作事宜,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四、聲明和保證

4.1.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1)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證該項目及項下房屋合法產權且權屬清晰,具備合法的預售或銷售條件,且完成相應上市預售或銷售之相應手續,並應乙方要求將相關證明文件於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代理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編:

1)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能力;

2)乙方應甲方要求將相關證明文件於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甲方權利:

1)有權確定該項目宣傳口徑,審定對外發出的書面信息資料。

2)有權決定及調整該項目及項下房屋的單位售價。

3)有權決定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文本條款內容和補充條款的內容,並簽署該合同。

4)有權收取購房定金、購房首付款等購房款項。

5)有權指定貸款銀行。

6)有權監督乙方整個代理銷售過程。

5.2.甲方義務:

1)製作物業模型、透視圖、樓書、售樓處、樣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樓時使用,並承擔相關費用。

2)提供該項目的户型平面圖、裝修標準、各户型銷售面積、商品房預售合同範本等相關文件及宣傳資料。

3)提供價目表(即《一房一價表》)。若銷售信息變動時,甲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負責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的簽訂蓋章和合同登記、銀行按揭、產證辦理等工作,並委派財務人員負責收取定金、房款及開具收據或購房發票。

5)保證若客户購買的房屋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或房屋質量存在問題,所發生的法律風險、糾紛與賠償和其他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6)據實確認乙方的代理銷售業績,並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六、乙方權利與義務

6.1.乙方權利:

1)本合同一經生效,乙方即成為經甲方授權的該項目的代理商,該項目項下房屋若成功銷售,有權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收取代理服務費用。

2)處理該項目對外客户聯絡和安排相關銷售業務,有權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及甲方認可的宣傳口徑下對客户進行銷售推介工作。

6.2.乙方義務:

1)發佈房源信息,尋找合適的購房者,盡力促進該項目銷售。

2)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斡旋,協助甲方與購房者洽談,促成交易。

3)協助甲方簽署該項目的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並協助對購房合同條款向認購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釋。

4)按照甲方提供的該項目及項下房屋銷售信息進行銷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購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對所介紹客户的成交價格及其它相關交易信息保密。

七、客户確認方式及有效期

7.1.客户的確認方式:

乙方推介或組織的客户且已產生購買意向的(即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文件及交付定金),應由甲方授權代表、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客户共同簽署《客户確認單》,即該客户視為乙方推介成功的客户。

7.2.客户的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期內已經甲方確認的乙方介紹之客户依然有效,若該客户在履行期外最終成交購買該項目項下房屋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八、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8.1.雙方約定代理服務費的計算方式如下(合同委託銷售期限內):

乙方銷售完成標準為甲方與客户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證明買賣關係已經成立的合同後,甲方應依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由現金獎及佣金兩部分組成,按套計算。

現金獎按每套房屋為________元計算。

佣金按照每套房屋的銷售成交總金額的____%計算,即佣金=該套房屋的銷售成交總金額×______%。

8.2.代理服務費支付條件:

1)甲方與客户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證明買賣關係已經成立的合同後,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現金獎。

2)客户採用一次性付款的,開發商與客户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後,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的全額佣金。

3)客户採用商業或組合貸款或分期付款的,開發商與客户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且首期房款(不低於貸款銀行發放貸款要求的首付比例)到達開發商賬户後,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的50%佣金;剩餘50%佣金於客户辦理完貸款手續並銀行放款至開發商賬户後支付至乙方。

8.3.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代理服務費按月結算,即每月對上月內代理銷售成功的房屋按照8.1、8.2標準結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結算清單,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對結算清單進行審核,經甲方書面確認後乙方提供代理服務費的發票;逾期不書面通知乙方的,視為對乙方提供的結算清單已審核確認。

3)甲方應當自收到發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每期應付的代理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户。

4)甲、乙方各自按照國家的有關税收規定負擔相關税費。

九、客户退房及購房違約的情況

1)若客户原因導致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終止或解除的,客户的定金被甲方沒收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違約金的50%作為代理服務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2)因甲方原因導致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終止或解除的,則視為乙方銷售成功,甲方應按照第八條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務費,但是再次出售該套房屋的,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終止或解除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則乙方不得收取代理服務費。

十、費用和獎勵

1)客户看房的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發票或憑據於產生後1個月內支付至乙方賬户。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本合同的變更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2)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但雙方應履行相關義務。若需續約的,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確認。

3)若乙方提前完成代理事項的,本合同自乙方完成代理事項並經甲方確認之日起終止。

4)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解除手續。

5)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出現下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a.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存在嚴重欺詐、隱瞞行為,足以影響甲方聲譽和形象的;

b.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非法向客户收取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款項,足以影響甲方聲譽和形象的。

6)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出現下列情況,乙方可解除合同:

a.甲方不依約支付代理服務費用的;

b.該項目及項下房屋權屬不清或質量存在問題或不具備合法的預售或銷售條件的。

7)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的,雙方應在終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內結清代理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發生違約情形,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如逾期30日未支付,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支付應付代理服務費30%的違約金。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因一方違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不免除違約一方的賠償責任。在本合同代理期內,若任何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應向對方按未銷售物業銷售底價確定的總金額的_______支付合同違約金。

4)任何一方對於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可免責,但必須採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並應向對方提供證明。

十三、授權代表及通知

13.1.授權代表及其職責

1)甲、乙雙方確認以下地址及授權代表作為聯繫地址與收件人: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銷售過程中,凡需甲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任何文書,包括但不限於《客户確認書》、協議等乙方提交的文書,均由該授權代表協調、辦理、簽署。該授權代表簽署的文書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甲方變更授權代表應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2)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銷售過程中,凡需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甲方提交的文書均由該授權代表協調、辦理、簽署。該授權代表簽署的文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變更授權代表應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13.2.通知

任何方發生聯繫地址變更都應當及時以掛號郵件方式通知對方,任何一方均應積極履行義務,變更方不通知對方造成相應後果的,變更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向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掛號郵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上述地址或變更後的地址,在寄出5個工作日後,將視為已送達收件人;如以快遞的方式送達該等文件或通告,於投遞快遞當日將視為已送達收件人,於對方接到一方發出的變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該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為準。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文件或通告,送至該地址也視為已經送達。

十四、爭議解決及其他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授權代表簽署的須經公司追認。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所規定之內容與本合同所規定之內容相抵時,以補充協議所規定之內容為準。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自雙方蓋章後生效。

十五、附件

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並理解和解釋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客户確認單》

附件二《一手佣金對賬單》

附件三《一房一價表》

附件四甲乙方權利證明文件及項目營業執照、預售許可證

甲方:乙方:

20年月日20年月日

房地產營銷合同篇4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______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為__ 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户型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屬於:______ 。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______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 __元/平方米,總價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乙方得%。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______

四、結算方式:______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户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______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户;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户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______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户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户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户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______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______%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户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户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______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______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説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户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户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户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户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户。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______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户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代表: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開户行:______

帳號: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月_日

房地產營銷合同篇5

開發商:

諮詢公司:房地產諮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項

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在 項目,規劃許可證號為號,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以下簡稱本項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諮詢公司為開發商在 (地區)委託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商,開發商不得在 (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權限

諮詢公司代理開發商對本項目的宣傳、策劃、銷售等一切對外活動,必須以開發商名義進行,並在本合同約定或開發商批准、授權範圍內行使代理權。

三、代理責任

諮詢公司在開發商授權範圍內的一切代理活動,由開發商承擔民事責任。諮詢公司未經開發商授權或超越代理權限的代理行為,由諮詢公司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四、代理期限

自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經過工程質量驗收並可交付使用後三個月止。

五、代理計劃的實施

諮詢公司對項目進行的宣傳、策劃、銷售等活動的計劃書及所需費用預算應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開發商,經開發商同意、批准後方可實施執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諮詢公司負責組織銷售人員隊伍,在開發商提供的銷售中心完成前台現場銷售工作(即所有需與客户聯繫溝通的工作)。前台現場銷售工作包括現場接待客户、簽署《商品房購房協議書》(又稱《訂購書》)、引導客户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及《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等。

諮詢公司應委派不少於2名的項目管理人員到達現場辦公,保證與開發商工作人員的溝通與協商,完善前台現場銷售工作。

2、開發商應委派不少於3名的工作人員完成後台簽約及辦證工作。後台簽約工作包括收取訂金、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收取房款、協助銀行簽署《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證》等工作。

3、開發商負責提供銷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潔工作人員和相關費用。銷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諮詢公司負責統籌管理,雙方工作人員按統一的管理制度進行工作。

4、甲乙雙方設置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對銷售工作進行調控。

七、代理費用

1、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按諮詢公司實際代理銷售的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百分比提取,具體百分比按以下條款規定執行。銷售代理費由開發商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自開發商取得具體單元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經開發商書面批准對外銷售之日起至該單元交樓為銷售週期,若開發商未書面批准對外銷售,則銷售週期順延。在開發商書面批准具體單位對外銷售並正式開盤至該單元封頂,諮詢公司銷售的銷售面積應達到該單元總面積的 %,如諮詢公司達到以上銷售率,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提取。(否則,代理費率相應減少0、05%,即1、15%。)如諮詢公司在正式開盤至封頂時達到 %的銷售率,代理費相應增加0、05%,即1、25%。

3、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以代理期限內商品房實際成交均價情況確定如下:本項目的住宅銷售均價不能低於3650元/m2,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按以上第2點具體銷售率調整代理費比例)提取。開發商按照具體單元的銷售,按以下約定給予諮詢公司獎勵:

商品房銷售均價在3650元/m2以上,在3650~3800元/m2範圍內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按以上第2點計算,超出3800元/m2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用按超出部分總金額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內,諮詢公司代理銷售商場、車位,其代理費用按銷售總額的1、2%計算。

八。代理費用支付

1、開發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商與客户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收取首期房款後,需向諮詢公司支付銷售金額1、2%的銷售代理費,諮詢公司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間諮詢公司應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點完成代理工作。

開發商每月8日前與諮詢公司結算上月的銷售代理費用,諮詢公司在收到開發商的代理費用後一個工作日內應向開發商開具正式税務發票。

2、甲乙雙方每月8日前結算的銷售代理費用均以上月的銷售總額1、2%提取。關於諮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超額完成的計提比率和超出規定均價所計算的提成金額在合同期內的最後一個月內結清。諮詢公司應同時向開發商辦理代售資料移交。

3、若客户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繳付首期房款後違約和按揭後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開發商所有,諮詢公司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諮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費。

九、銷售定價

1、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商討制定,並由開發商確認。諮詢公司按照經開發商確認的銷售價目表進行銷售,諮詢公司無權自行調整銷售價格。如諮詢公司銷售價格低於開發商書面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則低於開發商定價部分應由諮詢公司補足。

2、開發商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及諮詢公司制定並得到確認的促銷優惠措施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項目總體營銷費用的控制

1、本項目總體營銷費用按總銷售額的3%為控制原則,由開發商負責支付。諮詢公司制定的整體營銷執行方案的費用預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雙方均應在高效、經濟的原則上對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科學地運用。諮詢公司制定的廣告宣傳推廣方案、公關活動方案、促銷活動方案等費用預算和開發商提議使用的相關營銷費用都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並書面批准方可做為總體營銷費用控制的標準。

3、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包括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路牌及户外廣告牌、公關促銷活動費用、銷售物料製作和印刷、銷售中心現場佈置及維護、模型製作、現場和後台與銷售業務相關費用、現場辦公費用及保安和清潔費用等。

十一、雙方設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有需要時對銷售工作進行適當調整。雙方應配合對方的工作,一切以銷售為重,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為買家辦理所有購房手續。

十二、開發商責任

1、開發商應向諮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開發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和開户銀行帳號;

(2)開發商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香格里拉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書、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複印件。

(3)關於銷售代理本項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裝修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銷售(測繪)面積、規格、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諮詢公司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購房訂購書。

以上文件及資料,開發商應於正式對外銷售15天前向諮詢公司交付齊全。

2、開發商應積極配合諮詢公司的銷售工作,負責提供銷售中心和看樓專線車等設施及銷售辦公設備。

3、開發商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向諮詢公司支付有關費用。

十三。諮詢公司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諮詢公司應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訂分期營銷策劃執行計劃;

②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做好廣告宣傳、策劃等;

③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④在開發商與客户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授權諮詢公司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同(訂購書)。

⑤諮詢公司不得超越開發商授權向購房者做出任何承諾,否則由諮詢公司承擔一切後果。

2、諮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開發商提供的項目特性和狀況向客户做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

3、諮詢公司應信守開發商所規定的銷售價格,未經開發商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諮詢公司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計價收款。如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元),甲乙雙方應具體協商,做個案處理。

4、諮詢公司在樓盤促銷期間,應每天向開發商口頭報告一次當日的銷售情況,每週一次書面彙報客户反應及銷售進度情況供開發商參考。

5、諮詢公司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應定期(每月一次)向開發商提供詳細的工作總結及市場分析、市場預測報告。

十四。違約責任

1、若開發商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開發商除應付清諮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用外,還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___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諮詢公司的違約金。

2、若諮詢公司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__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開發商的違約金。

3、若開發商不按時支付諮詢公司的銷售代理費用,每逾期一日,諮詢公司收取開發商應付款項的1‰滯納金。

4、開發商不得與諮詢公司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發生此類情況,開發商應賠償諮詢公司應得的代理費用。

5、諮詢公司在代理過程中,無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的行為,諮詢公司應承擔有關責任。

諮詢公司銷售失控造成的損失,由諮詢公司全部負責;若諮詢公司串通炒房,開發商有權作出相應處罰及追究相關責任。

6、諮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未經開發商同意收取訂金或房款,不入開發商帳户的,除退還房款外,還應向開發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違約金。

7、若諮詢公司不顧開發商利益,擅自更改開發商提供的一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樓盤售價、優惠條件)等違反本合同行為,開發商可即時終止本代理合同,造成開發商的經濟損失,由諮詢公司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8、若諮詢公司在設定的銷售週期內達不到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銷售率時,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沒收諮詢公司合同保證金;但諮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要付清。

十五、合同的終止、解除或變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終止。合同終止後,雙方應協商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合同有關的經濟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如需修改、補充或變更本合同內容,必須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開發商:二份;諮詢公司:二份,以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2、履約過程中雙方發生的爭執,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策劃或銷售本項目而產生的一切知識產權屬開發商所有。

4、甲、諮詢公司均應保守在代理活動中知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開發商:諮詢公司:

房地產諮詢有

限公司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房地產營銷合同篇6

發展商:(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建設物業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委託項目

甲方開發建設位於德慶商住小區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總用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平方米。為實現優勢互補,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該項目的銷售策劃工作,甲方負責策劃評估,銷售財務管理、合同契約管理,銷售組織監督;乙方負責該項目銷售策劃、組織實施和現場管理,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第二條雙方責任及權利

(一)甲方的責任及權利

1、該項目向社會公開發售前,為乙方提供辦公地點及銷售現場,提供有關物業銷售工作的便利,負責協調乙方、承建商、物業管理公司、銀行及中介機構等之間的工作關係。

2、負責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及按現行國家房地產法律法規所規定對外銷售所必需具備的政府批文及相關文件,確保乙方向認購者銷售該項目單元物業的合法有效。

3、負責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圖紙、面積數據、建材設備和裝修標準、《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以及銷售所需的各種宣傳用品。

4、負責對銷售現場進行包裝(包括售樓部和示範單位的布臵及裝飾、廣告牌的修建、現場綠化與美觀、道路平整等),提供現場售樓部及辦公設備給乙方使用,並指派財務、保安、清潔等人員配合銷售工作,有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5、負責審核乙方提供該項目銷售策劃方案,包括:推售套數、售樓價及付款辦法、折扣比例等,客户羣的甄選及推廣工作進行中所製作的樓盤宣傳資料,並監督乙方的具體執行工作,甲方對上述事務擁有最終權決定權。

6、負責審核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廣告推廣計劃及協助安排媒介廣告、展銷會所需宣傳資料和物品,並監督乙方具體執行。按經審批同意乙方提供的廣告預算範圍及標準承擔相應的宣傳、廣告製作費用。

7、負責檢查策劃方案的實施情況並提出調整意見。

8、保證該項目有關資料的合法性、準確性,確保乙方向認購者銷售行為受合法有效,負責與有關部門辦理該項目有關售樓、按揭、辦證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責任。

9、負責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關的房地產税費,負責安排與購房客户簽訂《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相關合同文件,並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合同鑑證手續。負責指定按揭銀行,協助購房客户辦理按揭手續。甲方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辦理上述事項,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和協助。

10、負責監督乙方銷售進度,並派員參加乙方定期週會。

11、在乙方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基礎上,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12、甲方有權隨時審核本項目的銷售情況,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的銷售資料,並在甲方監督和指導下統籌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13、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只通過乙方代理出售該項目之住宅,避免銷售程序紊亂及重複。

(二)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負責按期完成該項目的包裝和推廣計劃,包括該項目的硬件配套、管理服務、銷售計劃及技巧、組織管理辦法、風險規避建議。每月末第三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當月銷售情況總結及下月銷售計劃,確保策劃方案有效實施和及時調整。

2、負責編制和設計及提交該項目的價格表、裝修標準、付款方式、展覽板、宣傳單張、樓書、服務管理手冊及認購書等所有的宣傳資料;但必須報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

3、協助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負責整理和催促購房者提供簽約所需的各項資料。

7、乙方銷售人員須經培訓後上崗,確保對甲方確認的《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內容條款有充分的認識和理解,為客户提供銷售物業所需的諮詢及答疑;乙方負責項目售後服務跟進工作。

8、在代理銷售過程中,乙方銷售人員應注意個人形象,統一着裝,維護甲方的市場聲譽,堅持文明銷售、禮貌待客,以良好的服務態度為客户提供最優質的服務,對不符合條件或客户投訴意見較多的銷售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9、根據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進行銷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取得甲方負責人審批同意後作個案處理。

10、負責舉辦定期週會,就銷售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及問題及時向甲方彙報,自覺接受甲方的管理與監督。

1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或全部完成該項目銷售後,乙方不得泄露屬於甲方的各項商業祕密。

12、協調安排印製該項目的宣傳資料和其他有關銷售所需之資料文件,協調相關公司製作風格突出的高質素樓書、銷售價單及其他宣傳品,且在經甲方確認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有“總代理:廣州全景地產機構”的企業名稱、地址及電話以利於開展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第三條代理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的期限:由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20xx年6月1日止。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前全部完成該項目銷售工作,本合同代理銷售工作完畢之日止終止。如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仍未完成該項目物業銷售工作,經甲方同意可延長合作期限,雙方另行簽訂代理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四條銷售代理費標準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同意按成功售出銷售總額(不含各項税費、手續費、服務費、雜費),按以下計提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並繳交首期款後,乙方方可就該售出物業要求計提銷售代理費。

1、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低於人民幣(下同)1000萬元的,乙方按銷售金額的1.5%計提銷售代理費。

2、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高於1000萬元,低於20xx萬元的,該部分按

4、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高於20xx萬元的,超出部份按銷售金額2%計提銷售代理費。

備註:代理費的支付時間以當月實際銷售的額度計提,即按月支付。

5、銷售佣金提計及獎懲:

根據當前市場狀況,每個季度甲乙雙方協商設定一個均價元,當合同到期或者銷售完畢時,按實際總銷售額均價超出部分,甲乙雙方按7:3分配,(如實際均價為2200元/方,即超出的100元有30元是給乙方的)。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7個月內(售樓部裝修好計起)的銷售目標為20xx萬,如果乙方完成的銷售額不足目標的60%,甲方有權解約,並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解約費(銷售佣金除外)。

第五條銷售代理費結算方式、墊付款及違約罰款的處理

1、簽約額以認購書為準,代理費用結算以購房者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並交付首期樓款為準,每月的最後一天為結算日,在雙方確認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月銷售代理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發票。

2、乙方代甲方墊支的任何費用,須事前獲得甲方書面批准,甲方應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墊付費憑證之日起天內將墊付款返還給乙方;如所需款項較大,經甲方審批同意後可先向乙方撥款,乙方應提交相關的正式付款憑證給甲方。

3、如購房者交納定金後違約,按合同規定應予以沒收定金,所沒收客户的交定金甲、乙雙方各佔50%;如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並交付首期樓款後違約,按合同規定應收取的違約金及沒收的款項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該物業的銷售代理費;如購房者簽約後要求轉名、更換單位等所收取的手續費,甲、乙雙方各佔50%。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如甲方違約不將該項目交由乙方獨家代理,或中途無故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大寫)貳拾萬元整(¥100000.00),若乙方中途無故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大寫)貳拾萬元整(¥100000.00)。

2、如甲方未能在雙方約定期限內按本合同約定提交有關資料及履行各項義務,導致乙方推廣計劃延遲,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項目代理期順延。

3、若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費,每延遲一天,甲方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各項銷售代理方案或履行各項義務,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按300元/天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銷售進程中,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有關規定,隨意承諾客户或作出與該項目實際情況不一致的陳述等違法行為,導致客户投訴或要求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聲譽及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終止雙方合作關係。

第七條其它約定

1、本合同期滿,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合同終止後的相關工作交接事宜。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相關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該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合同項下糾紛所產生的律師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合同篇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傳真: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其位於市區xxx路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營銷代理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現用名稱,如項目名稱有變,按新名稱執行,以下簡稱“項

1.2、項目地址:。

1.3、項目佔地面積:淨用地約畝,(項目土地面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面積為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第二條、委託代理內容、範圍、期限

2.1、代理內容: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項目的獨家營銷代理商,代理服務內容包括: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廣告策劃設計(具體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一)。

2.2、代理範圍:甲方“xx”項目開發建設的所有住宅、商鋪及車庫。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認可的項目封盤清算日或者雙方同意終止本合同時。

第三條、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及佣金標準

3.1、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

本項目採用保底銷售的方式,即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銷售指標後,方予結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價銷售獎勵。

3.2、乙方佣金範圍

(1)、項目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費用。

(2)、項目廣告策劃、設計費用。

3.3、保底銷售指標及乙方佣金收費標準

(1)、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於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

(2)、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

(3)、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

(4)、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

(5)、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除收取人民幣x萬元(大寫:

3.4、加價銷售獎勵

(1)、住宅:雙方約定項目住宅銷售均價為x元/m,並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住宅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2)、商鋪:雙方約定項目商鋪銷售均價為:一層x元/m、二至四層x元/m,並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商鋪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4.1、乙方銷售完成確認

客户簽定購房合同並支付了購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該房的銷售,具備計算保底銷售指標和計提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辦法

(1)、預付款:本合同簽定後5日內,甲方預付乙方定金人民幣伍萬元(該定金作為乙方進場前的前期費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時,甲方再預付乙方人民幣壹拾萬元;上述兩筆預付款在結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時扣出。

(2)、項目佣金結算辦法

a、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於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

b、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x萬元(大

c、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於人民幣x萬元、但低於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外,還按超過人民幣x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3%結算佣金;

d、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於人民幣x萬元、但低於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x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6%結算佣金;

e、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1x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x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8%結算佣金。

(3)、項目佣金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銷售業績及應提佣金審核表,甲方應於收到後5日內完成審核並確認乙方的銷售業績及應提佣金,並在審核後5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4.3、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1)、項目加價銷售獎勵結算辦法

a、甲方按下列計算公式對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進行結算:

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金額=(項目的實際銷售金額-按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的金額)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對部分客户進行了特殊的價格優惠,在結算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時,該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

(2)、項目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x萬元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應提加價銷售獎勵審核表,甲方應於收到後5日內完成審核並確認乙方的應提加價銷售獎勵,並在審核

4.4、客户違約

若客户簽署購房相關協議並付款後悔約,客户已繳付的定金、違約金若作為賠償甲方之罰金,乙方可獲得該罰金的30%作為服務費;該服務費與乙方佣金同期結算。

4.5、項目總結算

在項目綜合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或甲乙雙方同意結束本合同時,甲乙雙方對乙方的佣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進行總結算,甲方並在結算後10日內將應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不超過人民幣x萬元;若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超過人民幣x萬元時,則超過部分房屋不管銷售與否都計入乙方保底銷售指標。

第五條、有關費用確認

5.1、乙方項目工作人員費用:

乙方在該項目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保險、差旅和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廣告推廣費用:

(1)、項目所有廣告的製作、安裝、發佈、維護、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2)、項目所有推廣活動的組織、實施時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3、項目售樓處費用:

項目售樓處的設計、建設、裝修、傢俱費用、掛件、擺設、模型、設備(計算機、電話機、傳真機、空調、複印機、飲水機等)、水、電安裝費用、售樓處保安、保潔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項目售樓處在銷售過程中產生的電話、傳真、複印、上網、飲水、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5.4、除上述已明確的費用外,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6.1、甲方之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十日內,提供項目真實、完整的有關資料。

(2)、按照項目開發計劃,按時保質保量進行項目開發建設、項目市政建設、項目環境園林建設、配套設施建設、售樓部建設及裝修和樣板房建設及裝修等。

(3)、審查、督促乙方的營銷代理工作。

(4)、按照項目有關銷售的合同、協議約定以及雙方審定的銷售工作計劃,及時審核乙方銷售的進程和銷售業績。

(5)、甲方負責對乙方因本項目對外發布的文書、函件的審查,項目銷售的銷售合同簽章、開票、收款和辦理項目銷售的銀行按揭、產權辦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給甲方審查的與項目開發工作有關的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策劃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報告後,應於7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書面簽署意見,逾期和沒有簽署意見則視為甲方已審查、認可。

(7)、甲方提供項目真實有效的項目開發五證並提供五證兩照複印件在銷售場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銷售項目有效的銷售合同及合同有關的附件(包括補充條款、裝修標準説明、配套設施説明、物業管理説明、房屋使用説明書、工程進度表等)作為該項目的銷售法律文書。

(8)、甲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乙方的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務費等。

(9)、甲方為乙方在銷售現場免費提供辦公場地。

6.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十五日內,提供乙方項目組主要人員名單(不包括項目銷售員名單),並根據項目的開發工作需要,隨時進場開展工作。

(2)、保質保量及時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內容”中約定的乙方工作內容。

(3)、按照項目的開發和營銷計劃及時推進項目廣告設計,及時協助甲方組織項目推廣、促銷活動等,提供各階段與銷售工作相關的可執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維護甲方企業的聲譽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6)、保證不將項目的各種創意、設計、策劃作為案例不經過甲方允許公開使用。

(7)、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權範圍向客户許願、承諾或對銷售合同條款擅自修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現金和打白條(甲方委託除外)。

(8)、在銷售實施至完成向業主交房的全過程中,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户對項目的設計、質量、價格、以及對合同條款、物業管理等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9)、乙方負責銷售現場的管理工作(包括對甲方派駐銷售現場人員的管理)。

(10)、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授權範圍內從事營銷代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2)、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付款,除支付乙方應付款項外,並按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賠付超期付款的資金利息。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直接損失。

7.3、雙方違約

如系雙方違約,應根據違約方的違約程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免責條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響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順延或者終止執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及變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否則即為違約。

9.2、合同修改:

雙方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應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載明。

9.3、合同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終止:

(1)、在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終止。

(2)、本合同執行完成時自然終止。

(3)、合同終止時,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付清應付費用的除外。

(4)、合同變更: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責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和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的條款,如與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應為無效,但無效部分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11.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關經濟利益的事情,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和簽收給對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10頁,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合同篇8

編號:____房中介字[201]第號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 資質等級及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甲方為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託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項目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託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委託代理主要事項(選項打"√")

□全程代理

□市場調研

□營銷策劃

□代理銷售

第二條委託代理項目的位置、面積

1、代理項目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

2、代理項目總面積約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甲方提供的測繪面積表,附件一)

第三條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均價為______________ ;乙方應按照與甲方所商定並經甲方簽章認可的售樓價格(各房屋具體銷售底價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等)進行銷售(詳見附件二);

3、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範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複印件;

2、提供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複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户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項目材設及配置表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詳見附件三),項目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製作費用(詳見附件四"廣告宣傳推廣計劃");

5、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7、對委託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和購房直通車,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電話等辦公易耗品及車輛使用等費用;

9、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並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負責按時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劃費;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___________

1、乙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和房地產中介服務資質證書複印件;

2、本合同簽署後_______ 天內向甲方提交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案及營銷實施計劃給甲方審定,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後,經甲方同意,在_______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五),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詳見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範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24小時內交付甲方,其它約定除外;

7、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報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執行;

8、協助甲方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範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10、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項目廣告宣傳和活動推廣費用(包括報刊、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展銷會等),由甲方根據推廣計劃按以下項支付。

1、廣告推廣費用分別直接支付給新聞宣傳單位和製作單位;

2、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策劃費及結算方式

前期市場調查、項目定位調研和項目營銷策劃費為______萬元(大寫)(¥ _______萬元),本合同簽定時甲方預付_________萬元給乙方,餘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報告文本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對正式報告文本有異議,需在二日內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在_____日內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為認可。

第八條代理銷售佣金按以下項方式計算

1、佣金=底價佣金+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佣金=底價銷售合同總金額×_______%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_______%

2、佣金=(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

3、佣金=銷售合同實際金額的_______%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代理銷售佣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籤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八條分別計算佣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後即應按時結算佣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為_________,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若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佣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佣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為_______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認可的銷售費用開支不能及時到位,由此造成銷售工作的停頓,後果由甲方承擔;

4、開盤時間定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該項目不能按時開盤而引起的乙方前期準備工作順延,順延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天,否則甲方應支付乙方前期工作準備金_______萬元整,並且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誇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範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預訂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預訂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如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完成策劃工作進行銷售,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為_______萬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十二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在合同約定的代理銷售範圍內,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購房客户,須交乙方進行辦理,售出房屋仍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並按合同約定結算佣金給乙方,如甲方用委託乙方銷售的房屋進行抵債、抵償、抵押、置換等,則視同為乙方銷售,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三條正式銷售時間為辦好預售許可證時雙方協商計算,三個月之內乙方銷售房屋面積少於計劃任務的%或銷售額少於_______萬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需結清乙方應得佣金;否則乙方有權銷售至合同期滿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銷權。

第十四條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責任: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若乙方無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以及超範圍的受託代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本合同期未滿而中途終止時,在一年內甲方不得聘用未經乙方許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員。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

第十七條合同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0天。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證機構登記備案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房地產經紀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人協理: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印製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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