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協議與合同推薦6篇
制定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我們的合法權益,通過合同的實用,我們還可以避免自己的利益出現損害,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合作協議與合同推薦6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合作協議與合同篇1
合 作 協 議 書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以下簡稱丙方)、(以下簡稱丁方)、四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為共同發展市場,就四方合作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在簽訂本協議時,甲、乙、丙、丁四方對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均無疑義並對各自的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協議經四方蓋章、簽字和四方款項到達指定帳户之日起生效,並且取代四方之前任何口頭和書面信函。
本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公司任法人代表的有xxxx公司冠名權由四方共同持有。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合作方案
1、各股東所佔公司股份為:甲方佔總額的、乙方佔總額的、丙方佔總額的、丁方佔總額的,其後公司利潤均按給股東佔有公司相應股份比例分配;
2、前期啟動資金四方按比例合計投入人民幣拾萬元整。後續資金原則上按等比例投入;如其中一方後續資金確有困難,可在經另三方投資人一致同意後減持,但任何一方不得單獨增持投資比例;
3、從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的債權債務由四方共同承擔,(生效日期前公司所有債權債務由 單獨承擔);
4、合作期間,任何投資方非因法定原因、不得抗力不得中途抽退,如確需退出須徵得其餘三方一致同意且抽退資金不得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活動,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金中該方應承擔的最低份額;
5、公司成立董事會作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公司董事會由 四人組成。其中責任劃分為: 負責公司總體協調與管理, 負責公司市場推廣及日常管理; 負責安裝施工及售後維修;負責公司市場推廣及設計。
二、四方承諾與保密條款
1、不論是否合作期限內,四方有義務不向第四方透露保密信息,該保密信息指由一方向對方透露的,與四方合作有關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開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計劃、客户名單、技術數據、產品構思、開發計劃、職員名單、操作手冊、加工工藝、技術理論、發明創造、財務情況和其他遞交時約定為保密信息的資料(以下通稱“保密信息”)。
2、對於本協議中描述的保密信息,四方及其代理人、代表應當:(1)以不低於保護自己保密信息的程度(至少以合理程度)予以保密;(2)要求獲知保密信息的人員對保密信息予以保密;(3)在必要情況下,根據四方書面商定的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3、對於以下信息,四方均免除保密責任:由公眾通過合法途徑獲知的信息;從第五方獲知的,並未違反任何保密責任的信息;為法律或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根據法令所要求透露的信息,或者根據法律程序而要求透露的信息。
三、知識產權
1、甲、乙、丙、丁四方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另兩方方所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另兩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
2、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乙、丙、丁四方承諾不向
任何第五方(包括但不限於與對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四方合作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由一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賠償另三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乙、丙、丁四方在使用另三方授權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單獨為甲、乙、丙、丁四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乙、丙、丁四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另兩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另三方,並獲得另三方的書面許可後方可進行;否則一方有權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三方終止協議,且由另三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解約條款
1、本協議的全部內容系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協商後的合意,並非一方決定並提供的格式條款。
2、合作期間內,若一方欲變更或終止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另三方書面提出,經四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協議或終止協議。 若一方未經另三方同意,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則需賠償另三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及聲譽損失。
3、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有任何爭議,四方合理解決。如不能達成共識,可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即xxxx法院管轄。
4、本協議之外的其它補充協議及附件,系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 手機號碼:
地址: 郵 編:
開户銀行: 聯繫電話:
帳 號: 傳 真:
e-mail:
乙方:授權代表:手機號碼:
地址:郵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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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
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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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
授權代表: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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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
開户名: e-mail
合作協議與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創立雅德藝瓷宜昌營銷中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 佔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佔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月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
合作協議與合同篇3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xxxx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xxxx公路運輸公司的xxxx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xxxx萬元(大寫xxxx),甲乙雙方各出資xxxx萬元(大寫xx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xxxx年xx月xx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xxxx年xx月xx日以前將xxxx萬元(大寫xxxx 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xxxx年xx月xx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xxxx年xx月,xxxx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乙方: 年 月 日
合作協議與合同篇4
甲方:
地址(郵編):
乙方:
地址(郵編):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編撰的報告,報告名稱為《 》(以下稱《報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內容:甲方向乙方購買《報告》。乙方通過郵件(電子版報告)、ems(含發票、報告光盤及印刷版報告)向甲方提供《報告》產品;
第二條 項目期限: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到協議條款全部履行。
第三條 費用:報告單價 元/份,報告 份,費用合計 元(大寫 );甲方可以通過 方式將購買報告費用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書的約定完成合作事項;2.甲方有義務按時向乙方支付購買報告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有義務按時通過快遞提交報告;2.乙方有權按時獲得銷售報告收入。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約定提供報告,應全額退還賠償甲方所支付的購買報告費用,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購買報告費用5%的違約金;
2.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乙方收到甲方購買報告費用後的 工作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按第一條約定遞送報告。因甲方拖延付款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遭受不可抗力方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其應當積極採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擴大;
4.本協議所涉及的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或通過其它任何渠道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報和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泄露給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此項保密義務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
第七條 知識產權:報告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僅供甲方內部使用。報告數據解釋權歸乙方,甲方未經許可不得用於公開發布、轉載、使用或其他用途。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傳真件有效),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3.附件:甲、乙方信息。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乙方信息:
公司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賬户名:
開户行:
賬號:
甲方信息:
報告全稱: (□中文版 □英文版)
單位名稱:
報告聯繫人姓名: 聯繫人電話:
發票抬頭:
ems郵寄地址及郵編:
ems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電話:
郵件接收人姓名: 接收人電話:
郵件指定接收郵箱:
合作協議與合同篇5
甲方: 手機號碼: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手機號碼: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丙方:手機號碼: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以上一方,以下單稱“創始股東”或“股東”,合稱“全體創始股東”或“全體股東”或“協議各方”。)
全體股東經自願、平等和充分協商,就共同投資設立本協議項下公司,啟動本協議項下項目的有關事宜,依據我國《公司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公司及項目概況
1.1 公司概況
公司名稱為,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幣種下同):萬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經營期限等主體基本信息情況,以公司章程約定且經工商登記規定為準。
1.2 項目概況
項目是一個,致力於,發展願景是成為。
第二條股東出資和股權結構
2.1 股權比例協議各方經協商,對出資方式、認繳註冊資本、股權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認繳註冊資本萬元,持有公司 %股權。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認繳註冊資本萬元,持有公司 %股權。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認繳註冊資本萬元,持有公司 %股權。
2.2 如任一股東決定以專利、商標、著作權、不動產等法定其他出資形式出資的,應依法辦理相關評估、交付或轉讓手續。
2.3 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約定,按時履行出資義務,否則,其股權比例自動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金的比例。
2.4 公司註冊資本金到位後,如仍不能滿足公司資金需要,則全體股東應按各自股權比例追加投資,不願意出資的,則其股權比例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佔追加投資後公司的註冊資金的比例。
第三條股權稀釋
3.1 如因引進新股東需出讓股權,則由協議各方按股權比例稀釋。
3.2 如因融資或設立股權激勵池需稀釋股權的,由全體股東按股權比例稀釋。
第四條分工
甲方:出任,主要負責。
乙方:出任,主要負責。
丙方:出任,主要負責。
第五條表決
5.1 專業事務(非重大事務)
對於股東負責的專業事務,公司實行“專業負責制”原則,由負責股東陳述提出意見和方案,如其餘股東無反對意見的,則由負責的股東執行;如其餘股東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對票的,負責股東可繼續執行方案,但ceo應就負責股東提出的方案執行後果承擔連帶責任。
5.2 公司重大事項
對於公司重大事項,全體股東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由佔公司以上表決權的創始股東一致同意後做出決議。
第六條財務及盈虧承擔
6.1 財務管理
公司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規範財務和會計制度,特別是資金收支均需經公司賬户,並由公司財務人員處理,任一股東不得擅自動用公司資金。。
6.2 盈虧分配
公司盈餘分配、依公司章程約定。
6.3 虧損承擔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全體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第七條股權成熟及回購
7.1 全體股東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 %,滿年成熟100%。
7.2 未成熟的股權,仍享有股東的分紅權、表決權及其他相關股東權利,但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股權處分行為。
7.3 任一股東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將其未成熟的股權依其餘股東各自持股比例轉讓給其餘股東:
7.3.1主動從公司離職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被解職;
7.3.4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7.4 任一股東的股權在未成熟前,發生因婚姻關係解除而導致股權分割,或股權繼承,或被認定為喪失行為能力的,參照上述第7.3款執行。
7.5 回購
如發生上述第7.3款任一約定情形的,其餘股東有權要求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以最近一輪新的融資的估值的%的價格,將已成熟的股權按其餘股東各自股權比例進行轉讓。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決定行使本條款權利的,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應按公司章程約定履行出資義務,並無條件予以配合。
第八條股權鎖定和處分
8.1 股權鎖定
為保證創業項目的穩定,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或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並公開轉讓前,任何一方未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協議外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置第三人權利。
8.2 股權轉讓
任一股東,在不退出公司的情況下,如需要對外轉讓已成熟的股權的,其餘股東按所持股權比例享有優先受讓權;如確實需要轉讓給第三方的,則該第三方應取得其餘其他股東的一致認可,且對項目的所能給到的支持和貢獻不能低於轉讓方。
8.3 股權分割
創業項目存續期間,任一股東離婚,其已成熟的股權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東地位。已成熟的股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該股東承擔),並由該股東對其配偶進行分配補償,否則,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代為向其配偶進行補償,並按補償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8.4 股權繼承
8.4.1 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在本協議及公司章程約定:創業項目存續期間,如任一股東去世,則其繼承人不能繼承取得股東資格地位,僅繼承股東財產權益;針對已成熟的股權遺產財產權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公司承擔),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按評估價格受讓,並按向該股東繼承人支付的轉讓款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8.4.2 未成熟的股權,參照本協議第7.3款約定處理。
第九條非投資人股東的引入
如因項目發展需要引入非投資人股東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該股東專業技能與現有股東互補而不重疊;
(2)該股東需經過全體股東一致認同;
(3)所需出讓的股權比例由全體股東一致決議;
(4)該股東認可本協議條款約定。
第十條股東退出
創始股東,經其餘股東一致同意後,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權應按本協議第7.5款約定,全部轉讓給公司現有其餘股東或其餘股東一致認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條一致行動
11.1 在公司引入投資人股東後,在涉及如下決議事項時,協議各方應作出相同的表決決定:
11.1.1 公司發展規劃、經營方案、投資計劃;
11.1.2 公司財務預決算方案,盈虧分配和彌補方案;
11.1.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公司註冊資本,變更公司組織形式或主營業務;
11.1.4制定、批准或實施任何股權激勵計劃;
11.1.5 董事會規模的擴大或縮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11.1.7 公司合併、分立、併購、重組、清算、解散、終止公司經營業務;
11.1.8 其餘全體股東認為的重要事項。
11.2 如全體股東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其餘股東應作出與ceo一樣的投票決定。
第十二條全職工作
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經營和管理事業,不再存有任何其他業務或工作關係。
第十三條競業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勸誘
13.1 協議各方相互保證:在職期間及離職後年內,不得以自營、合作、投資、被僱傭、為他人經營等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關係的產品或服務的行為。
13.2 任一股東,如違反上述約定,所獲得的利益無償歸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權的,應將已成熟的股權,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轉讓給其餘股東。
13.3 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離職之日起2年內,非經公司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其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及以後受聘於公司的員工,並保證其關聯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為。
第十四條項目終止、公司清算
14.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項目終止,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4.2 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終止公司經營,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 本協議終止後:
14.3.1 由全體股東共同對公司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14.3.2 若清算後有剩餘,全體股東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14.3.3 若清算後有虧損,全體股東決議不破產的,協議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
第十五條拘束力
本協議是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如與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約定不一致的,在全體股東股東範圍內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全體股東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公司章程約定的義務,須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公司與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如因本協議及本項目發生之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一股東有權向本公司註冊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通知
協議各方一致確認:各自在本協議載明的地址、手機號碼、電郵均為有效聯繫方式,向對方所發出的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7天內視為送達,所發出的手機短信或電郵,自發出之時,視為送達。
第十九條生效及其他
19.1 本協議經協議各方簽署後生效。
19.2 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另行協商,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後,報公司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以下為簽章欄,無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協議與合同篇6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身份證號:
乙:
身份證號:
丙: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館項目,總投資為45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
第二條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餐館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每年餐館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餐館的管理及日常事務。薪酬為底薪 元+ % 利潤提成,經營期間乙、丙兩方均有權瞭解餐館的賬務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餐館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 天。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餐館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