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權轉讓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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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沒有一份出色的合同加持,雙方的利益就無法得到保障,為了在工作或生活中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們一定要學會制定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林權轉讓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

林權轉讓合同7篇

林權轉讓合同篇1

轉讓方(甲方):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江蘇省土地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地塊概況

土地座落:_______

地號: 土地證書號:_______

宗地總面積:_______ m2 轉讓面積:_______ m2

使用權類型:_______ 終止日期:_______

批准用途:_______ 實際用途:_______

批准建設期限:_______ 實際投資比例:_______

國有出讓土地轉讓時土地開發建設必須達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約定的條件,轉讓後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條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後的終止期限不變,仍為甲方原土地使用證所載明的終止期限。若國家建設需要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收購權。

第四條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及轉讓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項下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____元(幣種:人民幣);轉讓總金額(大寫)_______ (幣種:人民幣)

(2)付款方式:_______

第五條 轉讓的地塊,乙方須按原規定用途使用,確需改變用途的,須按有關規定辦妥用途變更手續後方可轉讓。

第六條 甲方須在x年xx月xx日前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使用。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持有關手續到江陰市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共同簽署本合同,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不能到場簽署需委託他人簽訂的,必須出具有效書面委託書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須提供打印件原件),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並經審核登記後生效,甲乙雙方及土地交易中心各執一份,另一份用於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地 址:地 址:

電 話:電 話:

合同簽訂時間:x年xx月xx日

審核單位(簽章):

經辦人 (簽名) :

林權轉讓合同篇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一致就乙方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居間服務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1、甲方為轉讓土地使用權,委託乙方報告商業機會、提供居間服務。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位於 ,面積確定為 。(證號、所有權人、地址、面積詳見附件)

二、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止。

三、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以及委託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證書複印件等所需資料。

2、保證對擬轉讓的土地用權享有完全的產權及處分權,且該土地使用權未設置任何權利限制,不存在權利糾紛。

3、在轉讓價格不低於人民幣 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四、乙方責任

1、履行居間義務,尋找意向受讓方,盡力協助促成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

2、如實向甲方報告有關與意向受讓方洽談的事項。

五、委託事項的完成

乙方已為甲方尋找到該土地使用權的意向受讓方(買家)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託事項,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報酬:

1、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的關聯方〔包括意向受讓方(買家)的授權代表、關聯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3、甲方與乙方尋找的其他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最低土地轉讓價即人民幣______元/㎡的價格與乙方介紹的土地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應支付乙方報酬。

六、居間報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權成功轉讓後,甲方按以下計費方式與支付方式向乙方給付報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轉讓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一)計費方式

為了報答乙方所提供的商業機會,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關努力,不論甲方以何種價格轉讓土地使用權,均須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人民幣。

(二)支付方式

1、在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時,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的 %,即人民幣 。

2、在土地使用權完成過户至受讓人(買家)名下之日起天內,甲方將餘下 %即人民幣 支付完畢。

(三)甲方應將居間報酬以轉帳方式匯入以下指定帳户:

開户行:

户 名:

帳 號:

七、居間費用的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乙方協助促成土地轉讓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如乙方在委託期間內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人民幣。

八、違約責任

1、在轉讓價格不低於人民幣 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的違約金。

2、甲方應將居間報酬如期如數支付給乙方,如發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應每日按居間報酬總額的 計付逾期滯納金。

3、任何一方有違背此合同其他條款的,守約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九、保密約定

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及涉及的商業祕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負責與意向受讓人(買家)簽訂及履行土地轉讓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續與税費,與乙方無關。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本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林權轉讓合同篇3

甲方(賣家):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家):

身份證號碼:

丙方(甲方見證人):

身份證號碼:

丁方(乙方見證人):

身份證號碼:

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則,避免今後出現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經雙方磋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概況

1、該塊土地位於____________,是總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2、該宅基地東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

3、該宅基地原歸屬於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原因)甲方合法所得。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以______元人民幣(______元整)將該宅基地永久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甲方該宅基地的轉讓費後,該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永久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2、乙方負責辦理本宅基地產權、使用權變更的有關手續,換髮乙方新的土地證。在乙方辦理本宅基地變更手續期間,甲方負責協調本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永久使用權等糾紛。

三、支付方式

1、乙方需提前預付定金______元(______元整)。餘款______元(______元整)於簽訂合同起日內還清。若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定金相應數額違約金。

2、款項結清後,甲方需當場立收據給甲方,表示款項已完全結清。

四、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五、附加條款:

1、今後甲方及其親屬和後代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與乙方發出該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糾紛。若甲方單方面發出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

2、今後該宅基地如被國家或其他集團徵用或再次轉讓及它人置換,甲方必須無條件出面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宜,乙方因該宅基地所獲的所有賠償與甲方無關。

轉讓人(甲方):

甲方證明人: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接管人(乙方):

乙方證明人: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篇4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範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税(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_______銀行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的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地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出讓合同,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並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佔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佔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並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有權一級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採用中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權轉讓合同篇5

甲 方(受讓人)

名 稱:

負責人:

營業地址:

郵政編碼: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乙 方(轉讓方)

名 稱:xx公司

負責人:

營業地址:

郵政編碼: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甲方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以委託資金受讓乙方擁有的資產收益權。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意願,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關專有名詞釋義見編號為(以下簡稱定向資產管理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轉讓標的為其持有的資產收益權(以下簡稱"資產收益權" ),該資產收益權對應為乙方已貼現(轉貼現)的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兑匯票或乙方持有的商業承兑匯票(以下簡稱"標的" )。

1.2乙方可分期向甲方轉讓上述資產收益權,期資產對應的標的明細、轉讓時間、貼現率等要素以雙方書面確認的附件《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為準,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轉讓價款

本合同項下標的票據收益權的轉讓價格以甲方管理人與乙方書面確認的《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中約定為準。

第三條 轉讓標的的託管和轉讓價款的支付

3.1本協議簽署當日乙方應向甲方管理人交付加蓋有效印鑑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標的應按照合同編號為的《票據資產委託管理合同》的約定由乙方進行妥善管理.

3.2甲方應當在甲方管理人及乙方書面確認《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且收訖定向資產管理合同項下委託人交付的第i期委託資金的當日將當期轉讓價款劃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銀行賬户:

户名:

帳號:

現代化支付系統號:

開户行:

第四條 票據資產收益權的轉移

4.1本合同所述票據資產收益權是指享有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到期收回票款、轉貼現收入或者其他因行使票據權利而獲得收入的權利.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後,甲方即享有要求乙方支付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給甲方的請求權;

4.2 自甲方支付各期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價款之日起,甲方不可撤銷地享有當期票據資產收益權並以""委託資產承擔相應風險;

4.3 乙方須對標的票據空白背書,即乙方僅在相應的銀行承兑匯票背書欄進行背書,"被背書人"一欄不填寫;

4.4票據資產收益權轉移後,甲方及其管理人發現已受讓票據資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有權將其退還乙方,並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支付轉讓款項並賠償有關損失.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5.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5.3 在甲方支付轉讓價款後,甲方立即不可撤銷地享有票據資產收益權並以對應"東莞銀行一國盛證券一中國民生銀行長沙分行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委託資產財產承擔相應風險;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轉讓價款;

6.2向甲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6.3在甲方要求時,協助甲方辦理本合同所需的相關手續。

6.4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非因甲方原因承兑人拒絕付款時,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金額。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7.1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7.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

7.1.2甲方保證以合法的資金認購轉讓標的。

7.2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7.2.1票據真實、有效,記載事項完整且不存在任何瑕疵,沒有被偽造、變造的簽章;

7.2.2乙方真實享有票據權利,確保甲方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後可合法取得轉讓標的的對應權益;

7.2.3票據為乙方背書受讓的,乙方應當對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負責,票據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應當對其受讓的合法性負責;

7.2.4標的資產上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

7.2.5 票據上不存在優先於甲方的票據權利;

7.2.6 票據為銀行承兑匯票或商業承兑匯票;

7.2.7 票據沒有超過票據權利的行使期限.

7.2.8 乙方承諾不向第三方轉讓票據資產或者行使票據權利,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對票據進行任何處分(包括物理處分、法律處分在內的所有處分行為),違反本承諾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7.2.9 乙方承諾因其破產或者對外負有到期債務,導致甲方無法享有票據資產變現的款項時,乙方對甲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如本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包括其做出的承諾和保證與事實不符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

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方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林權轉讓合同篇6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開户銀行:

賬號:

電話: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轄高速路t型廣告牌經營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的廣告牌共 塊,正陽至兩河高速路路段,分別位於 ,規格: ,面積合計: 平方米 ;甲方擁有上述廣告牌唯一合法產權及合法經營權。

第二條:廣告牌經營權承包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廣告牌經營權承包費用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

第五條:甲方應履行義務。

1、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對乙方所承包的廣告牌定期進行維護。廣告牌在使用過程中因為質量問題或因自然破壞力發生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

2、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完成廣告發布審批手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辦理廣告發布手續,相關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應履行義務。

1、乙方所承包的廣告牌,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廣告牌經營過程中,所發佈的廣告內容必須 符合《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標準。否則,所發生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注:因甲方廣告牌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等一切事故其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4、廣告牌在使用過程中不是因為質量問題或因自然破壞力發生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5、乙方在廣告牌租賃經營過程中,與承租方的簽約年限不能超過乙方所承包經營權年限。

6、乙方與承租方所簽訂的合同,不能以甲方名義簽訂。

7、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向甲方支付廣告位承包費用,拖欠費用達2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終止合

第七條:承包期滿時如乙方需要繼續承包,須提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向乙方正式作出答覆。

第八條:任何一方提出解除、終止合同,均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終止合同書。

第九條:除戰爭、地震等非可抗因素導致乙方廣告牌不能使用外,甲方有責任保證乙方廣告位正常使用。若因高發司、市政規劃要求及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廣告位無法正常使用,甲方可在其經營管理的區域內另外指定廣告牌供乙方經營,同時從廣告牌無法使用之日起返還乙方剩餘的費用,另籤補充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的變更須以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正式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的方式進行;任何未經另一方簽字認可的變更通知均不發生合同變更的效力。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違約方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向相關部門提出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篇7

甲方(轉讓方):袁生福

乙方(受讓方):馬索福

甲乙雙方經中間人朋友馬全祿介紹,並根據《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甲方名下擁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於乙方名下,自主經營使用達成如下內容,願共同遵守和負法律責任。

1、甲方自願將自己名下位於本市城西沈家寨村原寺兒溝的自留地貳畝轉讓給乙方獨立經營使用。甲方保證該貳畝地四至界線清楚。權屬明確,無任何法律上的爭議。

2、轉讓費為人民幣整( )(以甲方收據為準)。乙方並於20xx年1月6日向甲方交納前期款項人民幣伍萬元整(5萬元整)(見甲方出具的收據),待本合同生效後該伍萬元衝抵轉讓費。

3、轉讓期限為長期期限的不固定期限。

4、甲方保證所轉讓的該土地使用權權利不受包括甲方家庭成員或其他任何村民及人員的非法干涉。如遇他人非法干涉一切由甲方出面協調解決。

5、轉讓期內如遇甲方村委會或國家徵用等統一規劃政徵用該兩畝地時,屆時乙方在該兩畝地上所購建的一切建築物及土地使用權所得的補償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其他任何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和主張權益。

6、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本村委會簽章確認後生效。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留檔一份。

甲方(簽章):

中間(簽章):

乙方(簽章): 村委會(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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