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網工程施工合同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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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室外管網施工合同


管網工程施工合同2篇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承建的甲方 工程有關事宜,進行了認真協商,雙方取得了一致意見,特訂立了本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 工程承包內容和結算方式:

施工內容: 工程(包工包料)。

工程類別結算方式:

本工程包乾價 萬元。

乙方應嚴格按施工圖及方案要求進行施工。最終以乙方現場的實際做法、乙方完成竣工資料及竣工圖。

設計變更和經濟簽證必須經甲方工程部審核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否則無效。設計變更和經濟簽證進入工程竣工結算,不作為支付進度款的依據。

二、工期

年 11月 8日開工;室外給排水工程 年10月 20日竣工交付甲

方使用。

三、工程款撥付:合同包乾價: 萬元。

合同簽訂後,工人進場施工,完成工程一期部分的工程內容後7日內付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款,依次執行。工程進度達80%後支付至暫控價70%工程款,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報建設單位施工資料及甲方代表核實後簽證認可的資料進行工程結算定案後,支付到工程結算總價的95%,預留5%保脩金,保修期兩年。

四、違約責任

該工程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則工程工期相應順延。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工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仟元,均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歸甲方所有。

若因乙方的原因,不執行合同或終止合同,則乙方向甲方賠償合同總價的10%的違約金。

五、質量和質量保證金:

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 合格 。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使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乙方給甲方支付質量保證違約金 肆 萬元,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歸甲方所有。

六、驗收標準:工程驗收依據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

驗收統一標準、砌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等相關技術標準規範。給水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嚴格執行烏魯木齊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2011年8月8日<關於規範使用小型供水工程材料的通告>的要求。保證供水工程竣工使用後正常交接 市水務集團管理。

工程竣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甲方組織乙方、監理公司三方參加共同進行工程驗收。

七、工程其它事項

1、乙方人員進場應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協調安排。應對進場工作加強安全教育,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組織施工,接受監理人員的監督。若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要求,施工進度不能按計劃完成時,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並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3、乙方施工時,不得破壞甲方現場已有的其他管線及設施,否則由乙方自行恢復,費用自理,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同意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內,給甲方提供工程竣工資料兩套,將工程交付甲方使用;該項條款作為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的前提條件之一。

九、工程結算完畢後,乙方同意33萬元採用非貨幣形式進行支付工程款。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或另外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8 月 日年8 月 日

篇二:道路管網施工合同

發包方(全稱):

承包方(合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蔬菜種植、光伏發電

工程地點:嘉祥縣樑寶寺鎮燕尾河村

工程內容:本園區內的所有道路硬化、綠化、給排水、電線電纜、路燈等附屬工程的施工及設計。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2013年底前齊備

資金來源:開工前已備齊該工程款。

二、 工程承包範圍:大包,包工包料,保質量安全,綠化保設計。

三、 合同工期:道路、給排水在2013年底前完工(即2013年12月30日前)電線電纜、路燈、綠化等具體開工日期依工地現場實際施工情況定。

四、 質量標準:合格工程

五、 取費標準:道路硬化、綠化、給排水、路燈照明等均按山東省最新定額取費。

六、 合同價款: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為準(見預算報表)。道路硬化、綠化、給排水、電線電纜、路燈等附屬工程的預算報表,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補充條款,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七、 付款方式:乙方的機械人員進場撥付總工程款35%的預付款,本工程施工一半撥到70%,完工撥至97%,剩餘3%完工驗收合格後一年內支付。

八、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 :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篇三:市政管網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消防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貴溪汽車城室外道路、給排水管網施工,包含溝槽開挖、雨水、污水、廢水排水、強電、弱電、給水閥門檢查井(含消防給水閥門井)砌築工程;給排水管道安裝、強電管路預埋、弱電管路預埋工程;給水閥門安裝;混凝土墊層施工(含消防設施基礎澆築工程)、土方平衡、土方回填、土方外運、土方換填;道路基層、道路砼工程及路面裝飾面層施工等;本工程分二期施工,第一期從5#樓西南角至11#西北角連接10#樓東北角及1#樓東南角範圍內,第二期施工剩餘項目範圍。(其中不包含消防給水管道安裝及設施安裝工程)

4、承包形式

二、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以甲方開工通知為準。

2、竣工日期: 三、工程造價(竣工結算方式):

1、合同總價暫為 元,大寫(人民幣)

,單價包乾項目清單詳見附件1。

2、本次使用施工材料的規格、型號、技術參數及材料價格見附件2。

四、項目管理

1、施工資質應符合當地管理部門要求,因上述問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由擔任駐工地負責人,合同負責其承包範圍中的施工和管理,並對施工技術、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保衞等進行全面負責。

3、乙方必須按甲方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工程師對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並報甲方代表及監理工程師批准後實施。

4、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自行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提供接駁點。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上報上月施工進度總量,甲方於每月日前按審批後的該期施工進度總量的70%支付進度款(每次付款前,乙方提供經當地税務部門認可的税收發票)。

2、工程完成後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支付至該期工程合同總額的90%。

3、由政府相關部門驗收合格,辦理竣工結算後七日內支付至決算總價的95%(同時提供至決算總造價全額的經當地税務部門認可的税收發票)。

4、剩餘的5%作為質保金,保修期二年,保修期政府部門驗收合格後開始計算,二年後一次性無息付清。

六、材料設備供應

施工用主要材料在進場施工前須報甲方審批。(主要材料相關資料詳見附件<<主材表>>)。

1.1乙方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乙方必須在材料及設備進場前三天向監理單位及甲方報送材料設備每月進場計劃,含材料設備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生產廠家、產地、數量、單價(主材須按甲方指定的品牌、規格、要求採購),經監理單位及甲方審定後方可購進,材料進場的同時,必須提供該材料的質保書、出廠證明及檢測報告等,否則,甲方將不允許進場堆放。

七、工程變更

工程設計變更須經甲方、監理和設計單位叁方代表簽字並蓋章確認後生效。

八、竣工驗收與結算

1、竣工驗收:

乙方提供竣工資料的約定:乙方必須在合同工期內申請竣工驗收或分階段竣工驗收,在申請竣工驗收或分階段竣工驗收的同時免費提供符合要求的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紙)壹式捌套,

九、甲方責任

1、協調乙方與參建單位的關係,儘量為乙方的工作提供方便。

2、及時辦理工程款的結算與支付。

3、甲方在合同簽訂之後即免費向乙方提供經總包審查的施工設計圖一式四份。

十、乙方責任

1、本消防工程未交付甲方前,負責對甲方成品工程的保護工作(未驗收交工、但甲方已使用的除外)。

2、整理本工程綜合要求的竣工資料共捌份(電子版壹份)交付建設單位;

3、保證施工場地符合環境衞生的相關規定。

4、服從甲方、監理單位現場管理及工期要求。

5、乙方必須在合同工期內提供全部的配合工作。

6、乙方保證不損壞甲方已完成項目(含原市政工程),如有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並承擔相應的工期延誤責任。(除工程施工必須,但須報甲方、監理審批)

7、乙方負責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包括甲方限價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場內運輸及看管、堆放、倉儲、裝卸車的工作,費用自理。

8、乙方項目經理必須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工程例會,甲方提前一天通知。

十一、質量標準

1、按照國家有關施工、驗收規範執行,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施工安裝,乙方確保工程質量並通過相關政府部門驗收合格。

2、所有材料進場時乙方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合格證,甲方有權進行隨機抽樣並進行送檢,再次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質量達不到相關標準的,由乙方按甲方限定的時間返修至達到標準,工期不予延順,並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

4、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檢驗、並按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工程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而發生的費用。

5、隱蔽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時,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進行隱蔽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準備驗收記錄,如驗收合格,甲方及監理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驗收不合格,乙方必須在二日內修改完畢至重新驗收合格。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違約方向對方交納人民幣伍萬元違約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發生糾紛,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請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機構仲裁或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工期處罰約定:

1、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文件指定的竣工日期(甲方要求的總工期、日曆天數)或任何允許延長竣工期期限內竣工,則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3000元/天的違約金。

2、為確保工程按期完工,乙方進場後,須按照甲方要求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甲方批覆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甲方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若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實際進度遠低於進度計劃時(未達到計劃的90%),甲方有權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直接暫時扣除實際與計劃滯後天數的工期違約金(3000元/天),若下一期工程進度款支付時,乙方將工期挽回,甲方將暫時退還上一期工期違約金的80%。若乙方竣工日期滿足甲方要求的竣工日期時,中間付款所扣除的工期違約金將視乙方的配合情況無息退還80~100%;若乙方竣工日期無法滿足甲方要求的竣工日期,且最終延誤的工期大於中間延誤的工期時,竣工決算除按

最終實際延誤的工期扣除工期違約金外,中間付款所扣除的工期違約金不予退還;若乙方竣工日期無法滿足甲方要求的竣工日期,但最終延誤的工期小於中間延誤的工期時,竣工決算除按最終實際延誤的工期扣除工期違約金外,中間付款所扣除的工期違約金按50~80%無息退還。

十四、其他

1、甲、乙雙方遵守社會市場規則,信守商業道德,保守商業機密,相互支付,相互配合。

2、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3、保修期內,乙方接到甲方的維修通知後二十四小時內到場,超過或不來甲方有權請第三方施工,費用從保脩金里扣除。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後自行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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