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銷售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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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 (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苗木銷售合同範本

買受人: (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的原則,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價格:

品名

規格

計量單位

數量

價格

金額(元)

備註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説明)品名、規格、數量填寫不夠可另附清單

第二條 質量標準:

1.起挖時間不得超過 小時;

2.根鬚發達,鬚根多;

3.根部留土半徑為 公分;

4.外皮無蛀痕、嚴重傷痕;

5.其他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執行。

第三條 捆紮要求:□稻草繩;□ 。

第四條 交貨地點: ;運費以及其他履行費用(包括: )由 承擔。

第五條 驗收方式、時間: 。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買賣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全面履行。

2.買受人對苗木(花卉)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有權拒收。

3.買受人未按合同要求支付貨款的,出賣人有權拒絕買受人的發貨要求。

第七條 貨款結算方式:

□當場現金支付;

□於 年 月 日前匯款至 ;

□合同簽訂日首付 元,餘款 元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其他: 。

八條 雙方可以約定交付定金,給付定金的時間和數額: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定金 元,乙方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貨款或收回。

第九條 如需提供其他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條 變更或解除條件: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須採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採用書面形式達成變更或解除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 日內作出答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或逾期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交貨或付款之日止,責任方應按日向另一方支付逾期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

2.對於合同履行中的其他違約行為,違約一方,應按合同總價 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3.違約金應當在確定違約責任後 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本合同在履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應於該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當事人告知情況,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 種

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E-mail: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受人:(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E-mail: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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