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就業手續的六大關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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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就業手續的六大關鍵問題
隨着就業、落户政策的進一步寬鬆,就業手續的不斷簡化,有許多畢業生更關注自己能不能找到一份好工作,而對就業中牽涉到的户口、檔案等問題沒有引起重視,由此引發了一系列新的問題。  針對畢業生在就業、落户中可能遇到的問題,省人才交流中心負責畢業生工作的同志列出了這樣一份清單:
  ★關鍵詞一 就業協議書
  學校是憑《就業協議書》來派遣畢業生的。學校依據《就業協議書》的內容開出《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户口遷移證》,同時轉移學生檔案。一般學校會要求學生在規定的日期(如每年6月底)之前上交《就業協議書》,學校再以《就業協議書》為依據進行派遣,如果超過這一時限,學校會把學生的關係和檔案一併派回原籍。
  不想回原籍的學生必須十分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要去的地方的落户條件。
  如果你不符合進某個城市的落户條件,又想進這個城市工作,可以先將關係返回原籍,在原籍落户,到原籍人才中心存放人事檔案,然後出來工作,等條件成熟以後再辦理人才引進相關手續。這樣,你就不會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關鍵詞二 報到證
  報到證的作用:
  1、到接收單位報到的憑證;
  2、證明持證的畢業生是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學生;
  3、幹部身份證明;
  4、憑報到證以及其他有關材料辦理户口手續。
  報到證千萬不能丟失,如丟失則在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然後到校學生處補辦。
  ★關鍵詞三 户口遷移證
  户口遷移證是學生畢業時其户口從學校所在地派出所遷出的證明,不能丟失。不管畢業生到哪裏,都要在規定時間內把户口落下來,不要把《户口遷移證》一直放在口袋裏。
  户口遷移證千萬不能丟失,如丟失則在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然後到校保衞處補辦。
  ★關鍵詞四 檔案
  真正能證明你學習經歷的就是你的檔案。檔案裏面有你各個時期的學籍卡、成績單、各方面的評語、獲獎證明,還有黨團材料等。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複製,畢業生一定要重視自己的檔案。
  根據以往的經驗,最好是將檔案轉遞給各級人才交流機構保管,因為他們是管理檔案的專門機構。檔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既安全又方便。在這裏,提醒大家在檔案轉遞時要注意幾點:
  1、在沒有搞清楚用人單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權之前,不要把檔案轉入這個單位,應該把檔案轉遞到這個單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省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人員經常碰到一些沒有檔案管理權的單位卻在接收檔案,個別單位甚至會把學生的檔案弄丟了,還有一些單位則為了防止畢業生“跳槽”,而將檔案扣住不放。
  2、要詢問清楚用人單位的性質,如果是國家機關、國有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他們或他們的主管單位是有人事管理權的,可以接收檔案。其他各類非公企事業單位、各類民營機構是無人事管理權的,要通過人才交流中心來接收學生,學生的檔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3、檔案的轉遞是有規定程序的,在離開學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檔案在什麼時間被轉到哪個地方去了。
  因為在現階段,主管學生分配的單位還沒有統一,各個城市的情況都不一樣,有的在人事局,有的下放到人才交流中心,有的是在教育局,還有的城市成立了專門的分配辦等等。而且檔案轉進轉出比較麻煩,最好做到一步到位。
  ★關鍵詞五 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勞動者在因年老、失業、生病、工傷、生育而減少勞動收入時給予的經濟補償,從而使他們能夠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主要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項目,具有強制性的特點。
如果你是到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一般來説不用過多去考慮這個問題;如果你是到私營企業、民營機構工作或被聘用到不佔其行政編制的機關事業單位,你就得提出這個問題,至少要提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很多單位沒有為員工辦基本養老保險,這是違反《勞動法》的。畢業生應盡力爭取自己的權利,在暫時沒有工作的情況下也別忘了以個人名義參保。  除了以上列舉的問題外,你還會遇到其他問題。應屆畢業生最好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委託辦理人事代理。一些畢業生在非公企事業單位工作多年以後,忽然發現自己的人事關係仍無着落;有的雖然與工作單位簽了勞動合同,但沒有到人才交流機構辦理有關手續,致使自己的工齡、檔案、保險等受到影響,職稱不能及時申報,各類證明如考研證明、出國政審等沒地方開具。這部分畢業生畢業時大都認為,只要有工作,管它什麼工齡、身份、檔案、保險都不重要;有的畢業生認為現在反正不包分配,也不到畢業生分配部門報到,有沒有人事關係也無所謂,到有一天需要某方面材料時,手忙腳亂,而且會造成許多損失。
  ★關鍵詞六 勞動合同
  一般來説,畢業生在辦理報到手續後,就可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合同,也是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法律保障。
  現在使用的勞動合同一般是由勞動部門統一印製的格式合同,裏面的必備條款有:①勞動合同期限;②工作內容;③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④勞動報酬;⑤勞動紀律;⑥勞動合同終止條件;⑦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⑧雙方還可以協商約定勞動合同補充條款。其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條款比較重要,因為《勞動法》規定雙方可以協商約定責任的認定、賠償的範圍、計算方法和承擔方式,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補充條款中常有這方面的約定,對這些,你心中要有數。
  有些單位,包括一些事業單位(如醫院、學校等),為了保證畢業生在該單位長期工作,約定了很多提前解約的賠償條款,你務必認真對待。畢業生提前辭職的賠償責任不應當過高,一般不應當超過畢業生的年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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