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暑期打工遇維權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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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暑期打工遇維權真空
暑期打工、實習已成了大學生的“主要功課”。據有關調查發現,很多大學生暑期打工的工資比應屆畢業生的正式工資還高,但同時也出現“維權真空”等問題。

  打工工資 比工作後還多

  增加收入、給家庭減負、積累就業經驗是大學生打工的主要目的。目前,大學生打工收入的計算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按日計算,約為60元。另一種按小時計價,每小時8元,每天工作8小時。這樣算起來,一個月的收入接近2000元,有的促銷工作還可以拿到提成,收入會更高些。

  天津師範大學英語系的黃悦稱:有一次暑假促銷月餅,一個小時15元,每天6小時,還有1%的提成,一個月除去歇班,收入超過了3000元。對大學在校生進行調查發現,有將近7成的學生假期打過工。天津職業大學的大三學生王琳稱,這個暑假她為一家化粧品公司做促銷,每天100元錢。雖然很累,但她很滿意,因為一個暑假能掙3000多元。“我挺知足的,師哥師姐畢業後的第一個月工資也就1000多元。”

  基礎性工作 仍是主流

  大學生打工從事的大多為基礎性工作,如促銷、展賣、發傳單等。原因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大學生打工多以賺工資為主,並不在意工作的性質。另一方面,由於打工多為短期,大多數公司不願花費精力去培養,因此不會僱傭大學生從事專業化工作。

  法律意識不強 維權受阻

  大學生在打工過程中也會面臨一些“阻力”,比如拖欠工資、無故罰款等。記者發現,打工大學生在工作之前與僱傭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並不多。一些有打工經歷的大學生表示,經常遇到僱傭者延長工作時間但不給增加工資的現象,但只要工資差不多,就不會去討説法,只有當出現長期拖欠時,才會“強行”索要。

  從勞動部門獲悉,目前國家在法律上沒有把在學期間打工的大學生列為《勞動法》保護對象。大學生利用業餘時間兼職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籤勞動合同,這樣的規定對大學生打工者很不利。雖然大學生打工時權益受到傷害,投訴到勞動監察部門,該部門也會出面進行協調,但勞動監察部門並不會主動對此類問題進行監察。

  教師觀點

  天津師範大學新聞傳播學院的副書記孫家政對大學生暑期實踐做了這樣的闡述。

  “低層次”打工屬正常

  既然打工是為了瞭解社會或考慮經濟方面的因素,加之精英教育向大眾教育的轉變,所以在打工期間做一些基礎性工作很正常。即便是在發達國家,學生們也是從發傳單、做促銷起步的,但這不意味着鍛鍊能力的機會就少了。不過,有一些同學把過多的精力放在賺錢上,不大可取。尤其是低年級同學,不應讓打工佔據生活的大部分時間。

  角色轉換很重要

  大學生們進入實習或打工單位後,重要的是一種角色轉換,要有一個適應過程。要充分了解行業本身特點和制度規範,並不斷學習、鍛鍊,提高自己的能力。珍惜培訓的機會,尤其在一些不錯的單位,即便只是一種氣氛都可以影響到自身的眼界和思路。把自己融入其中,對自己能力的提高是十分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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