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自查報告4篇 清欠與公平:中小企業賬款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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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圍繞“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自查報告”這一主題展開,旨在探討和剖析當前普遍存在的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現象,為企業提供相關自查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通過深入分析拖欠賬款背後的原因和後果,希望能為中小企業建立健全的賬款管理機制提供參考,促進經濟健康發展。

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自查報告4篇 清欠與公平:中小企業賬款自查報告

第1篇

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根據國省關於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8號〈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文件精神,緊緊圍繞中央、省、市、區關於清理拖欠民營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既定目標,增添措施、明確任務、細化方案、強化落實,目前各項工作穩中推進,現將工作開展情況自查如下:

加強領導,完善組織,我司各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合同比例按時支付建設工程款給各中小企業。

根據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依法與分包單位簽訂了施工合同,按時足額支付進度款,不存在拖欠分包單位款項的情況。

三、對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預案和處理討薪事件的應急措施:

(1)派人對現場農民工進行人數清點,根據現場農民工提供的身份證對其進行動態台賬管理,並對現場農民工開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農民工的自我保護意識,預防包工頭以變相手段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2)我司定期安排人員到農民工中進行回訪、調查並安排投票選舉民工代表定期向我司相關人員進行彙報,杜絕包工頭變相剋扣、拖欠、套取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集體學習相關文件、傳達會議精神,嚴格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對所建項目逐一排查,特別是對中小企業款項支付的到位情況進行廣泛溝通。建立了關於支付情況的動態反饋機制,各級責任均落實到位,做好了信訪及輿情預案。

為確保項目的安全穩定和文明施工,我司將對在建項目進行持續監管,杜絕出現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的現象發生,從源頭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項目發生拖欠款項的現象,切實保障廣大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有效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項目的順利建設。

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自查報告4篇 清欠與公平:中小企業賬款自查報告 第2張

第2篇

12月9日至18日,州政府從州委辦、州人大辦、州政府辦、州經信局等單位抽調12名人員,組成4個督查組分赴八縣市,通過抽查核實、查閲資料、會議督辦、情況反饋等方式,對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以下簡稱“清欠工作”)進行了督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截至20xx年11月底,全州政府部門及所屬機構、大型國企拖欠總額為115834.1萬元,已償還88292.54萬元,償還比例為76.22%,低於全省7個百分點。從完成償還比例情況看,8縣市排名依次為:咸豐縣93.28%,來鳳縣88.39%,鶴峯縣78.3%,利川市66.71%,恩施市62.31%,建始縣41.65%,巴東縣31.81%,宣恩縣為0。

(一)“零清償”問題比較突出。全州仍有28個“零清償”主體,其中,恩施市5個、利川市15個、建始縣2個、巴東縣3個、宣恩縣2個、鶴峯縣1個。

(二)10萬元以下小額債務償還力度不大。全州10萬元以下的拖欠賬款主體仍有7個,其中,恩施市1個、利川市2個、建始縣2個、巴東縣1個、鶴峯縣1個。

(三)清償工作總體進度較為滯後。全州8個縣市中有6個縣市清償比例低於全省平均水平,分別為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鶴峯縣。

(一)重視程度不夠。恩施市、利川市、巴東縣未將清欠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未專題研究,對履行清欠責任不力的單位未開展督辦。部分縣市財政部門在推進部門清欠工作、落實財政政策上慢作為,對推動縣市清欠工作使用財政手段督辦不到位、在償還債務、籌措資金上無明確計劃,財政資金撥付滯後。

(二)政策研究不透。宣恩縣、建始縣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人員更替頻繁,工作銜接不到位,對清欠政策研究不夠,對縣市直部門的台賬數據工作指導不夠,向縣市政府彙報不夠。部分屬於市場行為發生的正常債務也作為拖欠賬款上報,如各縣市衞生醫療機構欠款問題。部分縣市直部門對清欠政策理解有偏差,認為國家可能會安排無償資金化解債務,在摸底上報賬款時,將未逾期項目、在建項目和未完成結算審計項目的資金納入清欠範圍預估上報,導致台賬數據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如來鳳縣原水利局水電建設項目及來鳳縣交通運輸局路橋工程項目,咸豐縣高樂山鎮道路工程項目等。

(三)台賬數據不精準。台賬上顯示已完成清償的項目與提供合同、付款憑證數據不一致,如咸豐縣朝陽寺鎮道路工程建設項目和來鳳縣交通運輸局道路工程建設項目。建始縣、來鳳縣台賬上欠款數據與審計數據有出入,漏報拖欠賬款問題突出。

(四)遺留問題研究解決不夠。部分縣市的歷史遺留問題掛在台賬上未作備註説明;部分拖欠賬款項目無法審計,縣市直部門在統計時預報數據且台賬上報後也不積極協調解決,如來鳳縣漫水鄉民族衞生院和巴東縣清太坪鎮人社中心項目。同時,還存在部分縣市的爭議欠款在台賬中更新不及時、不明確的現象。

(一)壓緊壓實責任。各縣市政府、州直相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關於清欠工作的部署要求,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落實,加強研究部署,強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進清欠工作。各縣市要加強監督問責,對落實清欠工作不力的單位和責任人要按程序追責問責。

(二)確保硬賬硬結。全州所有賬款必須制定明確的清償計劃和明確的還款時間節點。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鶴峯縣要認真研究解決“零清償”問題,確保“零清償”主體在20xx年12月31日前“破零”。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鶴峯縣要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10萬元以下的拖欠賬款清償任務。

(三)做實基礎工作。一方面要確保台賬數據精準,加強清欠政策研究,做到應統盡統,前期審計發現漏統的數據要儘快納入台賬。另一方面要強化分類處置,對部分正常債務往來、不屬於拖欠賬款的,要進一步核實核減;對有分歧的賬款、進入司法程序的賬款,要在台賬表中備註説明並填報精準;對歷史遺留問題,要主動作為,積極協商解決。

第3篇

根據《河南省審計廳關於印發推動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情況審計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審〔20xx〕43號)的要求,我局開展了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跟蹤審計工作,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5月6日,我局組成審計組、6個審計人員,對桐柏縣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情況採取嵌入式、點穴式、專項調查式等方式進行了跟蹤審計。

1.檢查相關單位部門落實省人民政府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方案的具體情況,瞭解開展排查工作進展情況,建立台賬及清欠工作安排情況。

2.審計組從縣工信部門、財政部門等單位的基礎數據入手,重點調查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門,檢查涉及民生重大工程項目,關注長期、累積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情況。

3.分析拖欠賬款產生的`原因,提出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問責機制,納入政府考核體系和合理規劃,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等建議。

(二)桐柏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在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中的主要做法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桐柏縣人民政府積極組織開展清理償還政府欠款專項工作,成立了專門機構,對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進行排查,並積極與施工企業做好安撫穩定工作,及時籌措資金,制定還款計劃。但是在落實具體措施過程中,未建立健全的問責制度,未將清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納入政府考核體系,未對嚴防新增拖欠方面工作提出要求。

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縣共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0.16億元,其中20xx年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0.16億元。20xx年第一季度清理償還0.007億元,佔拖欠總額的4.38%。

(一)從拖欠主體來看,主要是地方政府拖欠。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縣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0.16億元中,地方政府拖欠金額為0.16億元,佔100%。例如:桐柏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xx年三源大道道路改擴建工程(申鋪段)項目協議價1448.55萬元,協議上定於20xx年1月18日開工,實際是20xx年8月開工,截止審計之日還有0.03億元未撥付。

(二)從拖欠類型來看,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設類項目。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縣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0.16億元中,工程建設類項目0.16億元,佔100%。例如:桐柏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淮北產業聚集區道路bt模式建設總合同價為3916.4萬元,項目於20xx年5月18日開工,截止審計之日還有0.02億元未撥付給南陽建發工程有限公司。

(三)從拖欠的時間來看,主要是拖欠1-3年的。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市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0.16億元中,拖欠5年以上0.03億元,佔18.75%;拖欠3至5年0.02億元,佔12.5%;拖欠1至3年0.09億元,佔56.25%;拖欠1年以內0.02億元,佔12.5%。例如桐柏縣教體局20xx、20xx年建毛集鎮一貫制完全國小教學樓工程拖欠河南德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0.02億元,拖欠時間達一年,拖欠桐柏縣鴻鑫建設有限公司0.04億元,拖欠時間達一年零七個月。桐柏縣程灣人民政府20xx、20xx年建鎮完全學校拖欠南陽市三亞建築公司、河南廣程建設有限公司、河南金茂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共計0.02億元,拖欠時間達5年以上。

(四)從產生拖欠的原因來看,資金已落實未撥付到位是導致拖欠的主要原因是導致拖欠的主要原因。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縣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0.16億元中,因資金已落實未撥付到位的原因,拖欠0.16億元,佔比100%。例如桐柏縣司法局辦公樓20xx年5月竣工投入使用,並於20xx年委託南陽市天舒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出具《關於桐柏縣司法局業務用房綜合樓工程項目竣工決算的審計報告》(宛天舒專審字[20xx]第138號),審定價3144.17萬元,截止審計日司法局下欠河南天工集團205.48萬元,資金已落實未撥付到位。

通過了解,政府成立了清欠辦,辦公地點設在工信局,雖然也在按計劃清理償還欠款,20xx年清償率達70.84%,但沒有制定具體清欠措施、明確工作責任的相關文件。

桐柏縣清欠台賬顯示,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全縣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13筆總額5741.34萬元,20xx年已清償4067.16萬元,20xx年底餘額1674.18萬元。20xx年1-3月償還拖欠款70萬元。截至20xx年3月31日未償還1604.18萬元,要加大清償力度,儘快將欠款撥付到相關企業。

(一)進一步落實清欠責任。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落實目標責任。各部門尤其是財政、工信局要按照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抓緊組織清欠、加強政策支持、完善長效機制等方面制定出台細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實好各項分工任務。縣清欠辦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導。

(二)對已經納入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系統的拖欠項目,要嚴格按照計劃進行化解。在清理欠款過程中存在實際困難的單位,應協調主管部門制定針對性的清欠辦法和保障措施,儘早完成清欠任務。

(三)嚴防新增賬款拖欠。對政府投資項目,要嚴格條件審核,沒有明確資金來源和制定資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嚴禁未批先建、先開工後立項行為,堅決杜絕要求企業帶資承包、“打白條”行為。

第4篇

自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開展以來,市國資委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相關工作部署,從踐行“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將清欠工作做為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迅速行動、傾力推進,取得了積極成果。

市國資委制發了《關於開展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回頭看”的通知》,要求市國資委系統各國有企業履行“回頭看”工作主體責任,對20xx年以來國務院大督查、清欠專項審計、清欠專項督導、清欠進展情況通報、第三方評估電話回訪、企業問題線索核實處理等賬款清償情況開展全面“回頭看”,要認真核對支付憑證,確保真清真償,賬實相符。要求各企業認真梳理本單位項目建設合同,對是否發生新增欠款進行自查,同時要加快建立完善長效機制,特別對之前投訴達成協議的問題線索,要逐件核查對比,已清償的要做到回訪,確保真實到位。經各企業主要負責同志簽字承諾,截止20xx年5月市國資委系統國有企業及下屬子公司沒有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情況。

市國資委將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回頭看”工作納入內部審計和駐委紀檢組日常監督內容,要求各企業對拖欠行為立行立改,對瞞報、漏報或新增的無分歧欠款整改落實不力的企業領導人員嚴肅問責。同時,市國資委將各企業及時支付情況納入領導班子綜合考核內容,拖欠化解情況與相關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待遇掛鈎,發揮好考核的指揮棒作用。

下一步,市國資委將繼續抓好系統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加大對相關問題線索及時進行核實處理和反饋力度,確保屬實無分歧欠款30日內清償完畢。同時進一步修訂完善《市國資委監管企業資產負債約束方案》,加強日常監督,推動監管企業進一步降低槓桿率和負債水平,嚴格控制高債務水平投資項目,有效防範和化解企業經營風險,切實將防範和化解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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