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協議書7篇 《項目合作協議書:工程分包協議書篇》

來源:巧巧簡歷站 2.08W

《工程分包協議書》是建設工程中的一種重要合同形式,雙方在此協議中明確工程範圍、質量標準、進度安排、費用結算等內容,以規範分包商和總承包商之間的合作關係,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工程分包協議書7篇 《項目合作協議書:工程分包協議書篇》

第1篇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合作事宜, 達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將_葡北6號轉油站及所轄計量間綜合維修工程_ 所屬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乙方。

乙方負責完成_葡北6號轉油站及所轄計量間綜合維修工程_所有項目施工。

1、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達到60%以上,以施工總合同價款的30%撥付工程進度款。

2、結算方式:甲方以油田公司最終審定工程結算後,按工程定額直接費中人工費總造價乘以1.55%結算。

1、保證施工質量達到相應的質量驗收規範,達到合格等級

3、甲方按照最終審定結算金額的直接費中人工費的50%預留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滿後,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項目委託乙方。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施工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施工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 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施工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 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乙方應負責施工期間的所有材料的看護及設備保管維護。

5、乙方負責承擔因該工程施工期間發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及一切後果。

6、乙方負責處理工程質保期期間發生施工質量問題。

1、乙方未能按施工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完成工程施工,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 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委託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 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工程分包協議書7篇 《項目合作協議書:工程分包協議書篇》 第2張

第2篇

分包合同條款內容應當規範、具體、具備可操作性,否則,如果承包人、分包人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識都比較低或差異大時,則訂出的合同內容不全,權利義務不均衡,那麼這些都在以後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埋下伏筆,在訂立分包合同時,可以諮詢專業律師,避免某些條款遺漏,或者設計不嚴謹,造成不必要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四、質量要求:按設計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優良。

五、工期要求:按業主要求工期: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總工期為____日。

六、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安全負責,在施工中嚴格按施工安全生產規範進行,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

七、結算方式:工程竣工驗收____日內,乙方提交結算材料,甲方予以審核結算。

八、付款方式:甲方按業主工程施工計量認證後的撥款額_____%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後支付乙方工程款為業主撥付額的_____%,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業主撥款額結算。風險提示:

允許分包的工程範圍應當在依據招標文件,分包的工程不得超過總工程量的30%。各項專業工程分包的總量超過承包人合同工程總量的30%的,或者專業工程分包管理費超過30%的(招標文件規定的税費除外),這是底線,逾越底線均認定為違法分包。同時,這裏也強調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認定為違法分包。

另外,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如果存在違法分包的工程,當出現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那麼承包人也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和決定,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2、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如分包人與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發生直接工作聯繫,將被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駐工地代表實質上是建設單位派駐施工單位對該工程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及造價等與施工發生一切密切聯繫諸方面和施工單位共同管理的代理人,是保證合同工期的實現的重要角色,發包方和承包方在選擇駐工地代表的時候應當謹慎選擇,以保障分包工程的順利進行。

1、承包人駐工地代表姓名:___xxxxx_____,聯繫電話___xxxxx_____。

2、承包人駐工地代表的職權:按合同約定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約定的職權和義務。

3、承包人代表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並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通知分包人。

4、承包人如需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通知分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分包人駐工地代表姓名:___xxxxx_____,聯繫電話___xxxxx_____。

2、分包人駐工地代表的職權:按分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計劃、工期控制計劃、質量標準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規定的其他所有職責和義務。

3、分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換駐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違反,將被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分包人駐工地代表違反分包合同規定的各項職責和義務,或承包人認為分包人駐工地代表不稱職,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更換駐工地代表。分包人應予執行。

2、提供圖紙資料並進行技術交底,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設計方案及總工期控制計劃,審查並批准分包人編制的分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作業計劃。

3、指導、監督和檢查分包人的工程技術、質量、工期、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時解決和糾正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4、協調分包人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分包單位的關係。

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時間準時進場,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和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服從承包人、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管理、監督與檢查,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技術、工程質量、工期進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全面負責,確保各項指標的實現。

2、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標準施工,遵守建設單位和承包人關於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作業面做到工完場清,保持現場清潔整齊,材料使用及擺放符合施工現場規定。凡屬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責任範圍內發生的罰款,均由分包人承擔。

3、確保現場安全檢查符合有關規定,並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各類事故發生,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風險提示:

如果是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工程設備的,應按照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及出廠證明,對材料、工程設備質量負責,應在材料和工程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監理人檢驗,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分包方應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設備,並負責該部分設備的日常養護、維護,保證設備處於良好的狀態。如因分包人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分包人負責維修,並賠償承包人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擔的違約責任)。

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數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據分包工程施工圖紙核定。承包人根據分包人編制並經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計劃和進場計劃安排材料進場。

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分包人必須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有關試驗資料並經承包人驗證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分包工程結算時,分包人必須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購料票證。

1、分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承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分包人雖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從承包人處收到施工所需的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以至影響施工造成停工的。

(1)款約定情況發生後____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建設單位同意延長總包合同工期的基礎上予以確認。分包人在規定時限內未提交順延工期報告的,視為該情況未影響工期。

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分包人應隨時允許並配合承包人或監理單位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2、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七、合同價款與支付分包人按時完成分包工程並通過驗收後,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承包人與建設單位辦理完成全部工程結算手續後,待承包人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結算款後____日內,承包人將扣除分包工程保脩金和其他應扣款項外的分包工程結算款支付給分包人

十八、合同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範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20%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後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50%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願按總工程價款的1%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十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損失。

二十、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分包合同有關工程量變更及單價調整,不可抗力事件的損失承擔,相應工期,竣工驗收條件、方法、標準,結算的條件、標準,質保金比例、支付,違約責任等必須與總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內容一致,特別要堅持大多數分包合同的結算必須在總包合同結算之後進行,降低資金支付風險,防止因分包合同的不一致造成總包單位額外損失的發生。

建議在起草或者簽訂分包合同之前,可以諮詢專業的律師意見,以防止風險出現。甲方(蓋章):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1、分包單位應注意現場成品或半成品的保護工作,服從總承包單位的保護措施及管理方法;未經許可,嚴禁隨意鑿打,若必須進行,應先提交切實可行的方案或措施送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同意並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備案後方可實施。

2、分包單位進場後,若要在屋面上施工或現場堆碼材料,應與總承包單位辦移交手續;若有損壞,分包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3、為保證總分包單位及時搞好施工中的配合工作,總包與分包單位均用書面通知對方配合地點各部位,以明確施工部位。

4、分包單位施工前應仔細核對外飾施工圖與建築實物的關係,如有不符,應及時與總承包單位聯繫。

1、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分包單位現場施工人員對自身安全負責。分包單位應設置專職安全員,督促施工人員在施工中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並配合總承包單位按政府部門有關規定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單位若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負責並承擔所有費用。

2、分包單位應每月制定創建安全文明工地計劃,組織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並把檢查結果彙報總承包單位。

3、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和工作卡,禁止穿高跟鞋、拖鞋,嚴禁赤膊、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總承包單位對不戴工作卡、不戴安全帽、穿高跟鞋、拖鞋、赤膊進入施工現場者將作出50元/次的處罰,並對違章者所在單位罰款200~1000元/次。

4、對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後亂接電源、使用電炊具、燒水烏龜的情況,總承包單位將對其處以100~500元/次的罰款。

5、為搞好安全管理,總包、分包單位質安員應及時溝通聯繫由總包單位帶頭,組成安全檢查小組,總包分包單位都有權對各單位的違章行為予以制止並按總承包單位規定的標準罰款,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並防止各單位安全員可能出現的對所屬單位的偏袒行為。

6、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若有違者,總承包單位將對個人進行200元/次的罰款,並對違者所在有關單位按1000元/次的罰款進行處罰。

7、分包單位進場後應按規定在有關場所掛設滿足要求的滅火器具。

8、分包單位施工中嚴禁拆除安全防護,若因施工需要需經總承包單位簽字認可後方可拆除,在分包單位安全員監督下進行施工,施工完畢後及時恢復並報請總承包單位驗收認可。如有違反者,總承包單位將對違反者處以200元/次的罰款,並對違反者所在單位處以500元/次的罰款。

9、分包單位在進場前先繳納5000~10000元安全生產抵押保證金至監理處,若分包單位被總承包單位處理罰款,則罰款必須在三天內以現金交於總包單位項目部,否則在安全生產抵押金中雙倍扣除,當安全生產抵押金被全部扣完後分包單位必須重新繳納抵押金,否則總承包單位可對分包單位拉閘斷電並在生產、生活上不予配合。安全生產抵押金在分包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後進行結算並一次性退還給分包單位。

分包單位進場後,應向總承包單位提交分包工程合同複印件一份,同時遞交施工項目部管理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以便工作開展,分包單位施工前應將施工進度總計劃交給總承包單位,月進度計劃每月24日、周進度計劃每週一上午12點以前交總承包單位辦公室。並根據總包單位施工總進度計劃以及調整計劃在計劃工期內進行實施。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2~3天在總承包單位登記註冊,憑身份證複印件並領取出入卡(出入卡3元/個);出入卡不得轉借他人,若違反者沒收出入卡並對違反者所在的分包單位處以200元/次的罰款。

2、施工現場外圍出入口的保衞、治安工作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分包單位施工區域應設保衞、治安分管人員,人員名單在進場後2天內交總承包單位辦公室。

3、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機械設備和電纜電線等材料必須在總包單位保衞處登記註冊,辦理進場手續;不準私自帶材料出施工現場,出場材料必須要有總包單位出具的出門條方能帶出施工現場。

4、分包單位應嚴格施工人員的管理,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5、分包單位住宿嚴禁在施工現場內,住宿區、辦公區和作業區應嚴格分開。

1、分包單位進場的材料應在總承包單位指定位置堆碼整齊。

2、總包單位租賃給分包單位需用的鋼管、架料、竹跳板等材料,按市場價增加10%管理費計費。

3、本分包工程不使用的材料嚴禁進入本施工現場,違者後果自負;腳手架鋼管、扣件、鋼筋等材料進出場必須經總承包單位逐根檢尺,清點後方可辦理進出場手續,否則不準退場。

1、注意住宿周邊的清潔衞生,生活垃圾要入垃圾桶,自覺清理,保持衞生。

2、對不愛護清潔,亂倒垃圾,隨地在施工現場小便的施工現場人員,總承包單位按50~200元/次對分包單位進行處罰。

3、損壞公物、材料、成品,處罰50~200元/次並按照原物回覆。

4、分包單位所產生的建築垃圾、生活垃圾、包裝箱及社會垃圾物等不用的垃圾必須及時(2天內)自行運送到施工現場內總承包單位指定集中堆放點堆放,由總承包單位定期處理外運,各家分包在其施工期間按每月200元繳納清潔費到總包單位。(每月1日由總包單位自行收取)。

5、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總包單位及業主指定地點搭設工棚,搭設工棚的材料原則上自備,若租賃總包單位材料應與總單位材料部門支付相關費用;分包單位若不按指定的地點搭設工棚罰款100~500元。嚴禁分包單位擅自用彩條布、舊竹膠板、跳板搭設工棚。

6、分包單位必須配合總承包單位接受各級文明施工檢查。若因分包單位的原因造成各級文明施工檢查沒過關,則處以分包單位1000~5000元罰款。

1、生產、生活用水、電費實行預繳制度,先繳費後使用。各分包單位進場時,先到總包單位財務部門預繳納水、電費抵押金共計5000元,在總包單位指定的位置安裝施工用水錶及電錶;水電費按月統計,並用現金向總承包單位繳納,直至工程完工,否則總承包單位有權拉閘斷電。工程竣工驗收後一次性退還分包單位水電抵押金(或此條另協商)。

2、分包單位施工用電必須在總承包單位一級配電箱上接出,並配製合格的'二級配電箱,裏面安裝合格的電錶進行計量,在各施工區域時,再用符合規範的分配電箱(與總承包單位的配電箱要用標識分開)接至施工地點。

3、總承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的日常生產、生活用水電進行監督,若分包單位因不安全的生產、生活用水電等造成對總承包單位發生損失,由分包單位承擔直接責任。

4、分包單位的電費以每月抄電錶計量,電價暫按供電局提供的單價計費,線路損耗按各分表進行攤銷(或此條另協商)。

5、分包單位進場人員所用的生活、生產水費按每人20元/月計費,已安裝電錶的生活用電按電錶計費,未安裝電錶的分包單位生活用電費按每人20元/月計費。分包單位將人員點數如實報送總包單位,由總包單位核實人數,若有瞞報一經查實,其生活用水、電費收取基數為:[實報人數+10×(瞞報人數)]×(20+20)。或此條另協商。

6、分包單位有義務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能源,否則總包單位一經發現有類似現象,處以分包單位50元/次罰款。

7、各分包單位進場前向總包單位按200元/月交納水電管理費。

所有分包的工程項目,工程技術資料一律由分包單位指定專職檔案員負責收集、編制、完善,對數量不多的分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及時提供給總包單位。對數量較多的分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待工程完工後,由分包單位組卷裝訂成冊移交總包單位彙總。分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完成質量由分包單位負責。

1、分包單位施工用水及現場用電必須裝表後開始使用,若有未裝表就使用,經總承包單位查實,一律按偷水、偷電處理,並對違反單位處以500元/次的罰款。

2、分包單位水電費、管理費於次月1日主動以現金方式交總包單位財務部門。

3、為便於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種罰款費用均收取現金,由各受處罰人單位收取後交總承包單位。

4、進場分包單位應遵守總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總包單位協調管理。

5、涉及工程生產協調急需或必要的、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應按時參加總包單位的生產協調會。分包單位不請假、無故不參加總包單位涉及分包單位生產協調會者,罰款200元/次。

6、分包單位若違反了分包單位管理制度,則總承包單位有權進行拉閘斷電,並對分包單位進度款不予簽字。分包單位自行負責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4篇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質量評估標準》和天津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書範圍內的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質量評估標準》和天津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以及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各項管理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整改制度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和檢查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並能正確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必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作好善後處理工作。

15、總包方對分包方提出的隱患和問題,分包方應在三日內按照“三定”原則進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拖延不改,甚至在此期間發生了安全事故,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從管理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情況。

18、分包方所使用的務工人員必須是經當地建委註冊、備案、各種證件齊全、審查合格的人員。作業人員作業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合法務工人員。分包方不準私招亂僱和使用殘疾、呆傻、未成年人員進入現場進行作業。如違反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方全部承擔。

19、分包方進場後要及時的與總包方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書、消防協議書、臨時用電協議書、環保協議書,並出具分包方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職工花名冊以及其他有關手續報總包方備案。

20、分包方人員只允許在分包工程施工範圍內進行作業,不準超出承包範圍,分包方人員在現場、上下結構行走時不走指定安全通道或樓梯,違反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私拆亂改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隨意動用觸摸各種電器、機械設備,誤闖、誤入不安全區域和危險部位,造成自己人員或其他人員傷亡的,分包方應承擔一切責任,總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1、分包方承擔的分項、分部工程範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電器設備、機械設備、用電設備等未達到安全要求或防護不到位、存在缺陷等原因所造成的對自己人員或其他人員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和造成事故的後果以及全部責任由分包方負責承擔。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當總包、分包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第5篇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治安保衞工作落到實處,確保不發生治安責任事故,制定本協議。

1.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勞務分包隊伍保衞部門應對所負責施工現場治安保衞工作負全責,保證實現無重大治安責任事故。

2.接受總包單位對治安保衞工作的監督,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對指出存在的治安方面的隱患,須及時進行整改,不得拖延。

3.勞務分包隊伍須制定相應的安全制度和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治安保衞工作.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確保安全。

4.勞務分包隊伍應定期將所屬外來務工人員狀況向地區派出所申報,及時辦理暫住證件,並將有關材料上報總包單位保留備查。凡在施工現場施工的勞務工人必須三證齊全,未經允許不得隨意調換勞務工人。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出入證、戴好安全帽、嚴禁在施工現場內吸煙。

6.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現場規定做,不得無故製造噪聲,無事不得隨意到居民區走動。

7.勞務工人宿舍實行掛牌管理,指定專人負責宿舍的治安、消防、衞生管理。勞務工人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8.加強宿舍衞生管理,保護公共財產,門前實行三包,不得私留外人住宿;嚴禁進行任何形式的,不準酗酒滋事;嚴禁打架鬥毆,如有發生,雙方隊長罰款貳百元。

第6篇

甲方將 以包工形式予以乙方承包。為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特擬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本工程建施、結施,圖紙設計中所有模板、模板拆除、收撿,不包括堆碼及所有材料損耗。

1、按接觸面積計算:s01按每平米75元/平米計算,sy03、s04按每平米 70元計算, sy02-1、sy02按每平米65元計算,其它幾棟樓都按60元/平米計算,(最終面積以實際完成量結算為準),此單價包括承包方式及承包範圍內所有的款項。

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工程完工後七天付完90%工程款,剩餘10%在6個月內全部付清。

1、甲方應給乙方提供住宅及生活區場所,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暫住證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給乙方辦理工傷事故保險手續,工傷費和誤工費,由甲方負責,500元以下由乙方自負

3、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中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和消防設施。

7、甲方在現場配置技術、管理人員、解答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的技術疑點,配合乙方施工管理。

因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及不可抗拒的原因發生停工時,超過七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工程竣工,工程結算後款項付清自動失效。本合同壹式兩份,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7篇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四、質量要求:按設計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優良。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總工期為_____日。

六、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安全負責,在施工中嚴格按施工安全生產規範進行,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

七、結算方式:工程竣工驗收三十日內,乙方提交結算材料,甲方予以審核結算。

八、付款方式:甲方按業主工程施工計量認證後的撥款額_____%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後支付乙方工程款為業主撥付額的_____%,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業主撥款額結算。

1、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和決定,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2、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如分包人與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發生直接工作聯繫,將被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1、承包人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駐工地代表的職權:按合同約定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約定的職權和義務。

3、承包人代表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並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通知分包人。

4、承包人如需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通知分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分包人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2、分包人駐工地代表的職權:按分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計劃、工期控制計劃、質量標準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規定的其他所有職責和義務。

3、分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換駐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違反,將被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分包人駐工地代表違反分包合同規定的各項職責和義務,或承包人認為分包人駐工地代表不稱職,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更換駐工地代表。分包人應予執行。

2、提供圖紙資料並進行技術交底,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設計方案及總工期控制計劃,審查並批准分包人編制的分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作業計劃。

3、指導、監督和檢查分包人的工程技術、質量、工期、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時解決和糾正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4、協調分包人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分包單位的關係。

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時間準時進場,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和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服從承包人、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管理、監督與檢查,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技術、工程質量、工期進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全面負責,確保各項指標的實現。

2、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標準施工,遵守建設單位和承包人關於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作業面做到工完場清,保持現場清潔整齊,材料使用及擺放符合施工現場規定。凡屬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責任範圍內發生的罰款,均由分包人承擔。

3、確保現場安全檢查符合有關規定,並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各類事故發生,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1、分包方應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設備,並負責該部分設備的日常養護、維護,保證設備處於良好的狀態。如因分包人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分包人負責維修,並賠償承包人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擔的違約責任)。

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數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據分包工程施工圖紙核定。承包人根據分包人編制並經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計劃和進場計劃安排材料進場。

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分包人必須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有關試驗資料並經承包人驗證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分包工程結算時,分包人必須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購料票證。

1、分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承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分包人雖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從承包人處收到施工所需的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以至影響施工造成停工的。

(2)分包人應在(1)款約定情況發生後5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建設單位同意延長總包合同工期的基礎上予以確認。分包人在規定時限內未提交順延工期報告的,視為該情況未影響工期。

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分包人應隨時允許並配合承包人或監理單位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2、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分包人按時完成分包工程並通過驗收後,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承包人與建設單位辦理完成全部工程結算手續後,待承包人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結算款後10日內,承包人將扣除分包工程保脩金和其他應扣款項外的分包工程結算款支付給分包人。

1、沒按設計規範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20%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後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50%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五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願按總工程價款的1%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損失。

十九、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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