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協議書4篇 "達成順暢的分包工程合作:分包工程協議書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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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協議書是指主合同中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的一份協議,明確了分包工程的性質、範圍、價款、施工期、質量要求、保修期等,是確保工程管理有序、施工質量可控的重要文件。

分包工程協議書4篇

第1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城鄉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和××市政府〔198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三、工程編號: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營業執照號:____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竣工。

按分包工程項目,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數每人15元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後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説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職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用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一、乙方工人進場後,食宿問題由甲方提供住宿條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鍋、籠屜、吹風機、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糧食、油類,由乙方自理,甲方應在醫療、衞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經其負責人簽字同意,可在甲方就醫,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按月付清。

一、單位工程分包,每預算工日為 元。實行單方平方人工費包乾,每平方米 元。

二、單項內檐抹灰分包,達到優質的每預算工日為 元。達到合格的每預算工日為 元。實行分項人工費包乾每平米 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電,清工工日為 元。

六、水、電、暖、衞工程,每預算工日(按幢號分包)為 元。

七、冬季施工期間(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單價為 元。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水泥、鋼材、商品構件、五金、油氈、瀝青及水、電、暖、衞等專項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應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戰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一台機械一般配備一名司機,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操作設備(自帶機械按有關規定處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衞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違反現場管理制度和不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誌,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視損失情況,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安排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2‰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雙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報送 備案。

三、要求鑑證(公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或到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

分包工程協議書4篇

第2篇

1、分包單位應注意現場成品或半成品的保護工作,服從總承包單位的保護措施及管理方法;未經許可,嚴禁隨意鑿打,若必須進行,應先提交切實可行的方案或措施送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同意並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備案後方可實施。

2、分包單位進場後,若要在屋面上施工或現場堆碼材料,應與總承包單位辦移交手續;若有損壞,分包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3、為保證總分包單位及時搞好施工中的配合工作,總包與分包單位均用書面通知對方配合地點各部位,以明確施工部位。

4、分包單位施工前應仔細核對外飾施工圖與建築實物的關係,如有不符,應及時與總承包單位聯繫。

1、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分包單位現場施工人員對自身安全負責。分包單位應設置專職安全員,督促施工人員在施工中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並配合總承包單位按政府部門有關規定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單位若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負責並承擔所有費用。

2、分包單位應每月制定創建安全文明工地計劃,組織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並把檢查結果彙報總承包單位。

3、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和工作卡,禁止穿高跟鞋、拖鞋,嚴禁赤膊、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總承包單位對不戴工作卡、不戴安全帽、穿高跟鞋、拖鞋、赤膊進入施工現場者將作出50元/次的處罰,並對違章者所在單位罰款200~1000元/次。

4、對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後亂接電源、使用電炊具、燒水烏龜的情況,總承包單位將對其處以100~500元/次的罰款。

5、為搞好安全管理,總包、分包單位質安員應及時溝通聯繫由總包單位帶頭,組成安全檢查小組,總包分包單位都有權對各單位的違章行為予以制止並按總承包單位規定的標準罰款,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並防止各單位安全員可能出現的對所屬單位的偏袒行為。

6、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若有違者,總承包單位將對個人進行200元/次的罰款,並對違者所在有關單位按1000元/次的罰款進行處罰。

7、分包單位進場後應按規定在有關場所掛設滿足要求的滅火器具。

8、分包單位施工中嚴禁拆除安全防護,若因施工需要需經總承包單位簽字認可後方可拆除,在分包單位安全員監督下進行施工,施工完畢後及時恢復並報請總承包單位驗收認可。如有違反者,總承包單位將對違反者處以200元/次的罰款,並對違反者所在單位處以500元/次的罰款。

9、分包單位在進場前先繳納5000~10000元安全生產抵押保證金至監理處,若分包單位被總承包單位處理罰款,則罰款必須在三天內以現金交於總包單位項目部,否則在安全生產抵押金中雙倍扣除,當安全生產抵押金被全部扣完後分包單位必須重新繳納抵押金,否則總承包單位可對分包單位拉閘斷電並在生產、生活上不予配合。安全生產抵押金在分包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後進行結算並一次性退還給分包單位。

分包單位進場後,應向總承包單位提交分包工程合同複印件一份,同時遞交施工項目部管理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以便工作開展,分包單位施工前應將施工進度總計劃交給總承包單位,月進度計劃每月24日、周進度計劃每週一上午12點以前交總承包單位辦公室。並根據總包單位施工總進度計劃以及調整計劃在計劃工期內進行實施。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2~3天在總承包單位登記註冊,憑身份證複印件並領取出入卡(出入卡3元/個);出入卡不得轉借他人,若違反者沒收出入卡並對違反者所在的分包單位處以200元/次的罰款。

2、施工現場外圍出入口的保衞、治安工作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分包單位施工區域應設保衞、治安分管人員,人員名單在進場後2天內交總承包單位辦公室。

3、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機械設備和電纜電線等材料必須在總包單位保衞處登記註冊,辦理進場手續;不準私自帶材料出施工現場,出場材料必須要有總包單位出具的出門條方能帶出施工現場。

4、分包單位應嚴格施工人員的管理,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5、分包單位住宿嚴禁在施工現場內,住宿區、辦公區和作業區應嚴格分開。

1、分包單位進場的材料應在總承包單位指定位置堆碼整齊。

2、總包單位租賃給分包單位需用的鋼管、架料、竹跳板等材料,按市場價增加10%管理費計費。

3、本分包工程不使用的材料嚴禁進入本施工現場,違者後果自負;腳手架鋼管、扣件、鋼筋等材料進出場必須經總承包單位逐根檢尺,清點後方可辦理進出場手續,否則不準退場。

1、注意住宿周邊的清潔衞生,生活垃圾要入垃圾桶,自覺清理,保持衞生。

2、對不愛護清潔,亂倒垃圾,隨地在施工現場小便的施工現場人員,總承包單位按50~200元/次對分包單位進行處罰。

3、損壞公物、材料、成品,處罰50~200元/次並按照原物回覆。

4、分包單位所產生的建築垃圾、生活垃圾、包裝箱及社會垃圾物等不用的垃圾必須及時(2天內)自行運送到施工現場內總承包單位指定集中堆放點堆放,由總承包單位定期處理外運,各家分包在其施工期間按每月200元繳納清潔費到總包單位。(每月1日由總包單位自行收取)。

5、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總包單位及業主指定地點搭設工棚,搭設工棚的材料原則上自備,若租賃總包單位材料應與總單位材料部門支付相關費用;分包單位若不按指定的地點搭設工棚罰款100~500元。嚴禁分包單位擅自用彩條布、舊竹膠板、跳板搭設工棚。

6、分包單位必須配合總承包單位接受各級文明施工檢查。若因分包單位的原因造成各級文明施工檢查沒過關,則處以分包單位1000~5000元罰款。

1、生產、生活用水、電費實行預繳制度,先繳費後使用。各分包單位進場時,先到總包單位財務部門預繳納水、電費抵押金共計5000元,在總包單位指定的位置安裝施工用水錶及電錶;水電費按月統計,並用現金向總承包單位繳納,直至工程完工,否則總承包單位有權拉閘斷電。工程竣工驗收後一次性退還分包單位水電抵押金(或此條另協商)。

2、分包單位施工用電必須在總承包單位一級配電箱上接出,並配製合格的二級配電箱,裏面安裝合格的電錶進行計量,在各施工區域時,再用符合規範的分配電箱(與總承包單位的配電箱要用標識分開)接至施工地點。

3、總承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的日常生產、生活用水電進行監督,若分包單位因不安全的生產、生活用水電等造成對總承包單位發生損失,由分包單位承擔直接責任。

4、分包單位的電費以每月抄電錶計量,電價暫按供電局提供的單價計費,線路損耗按各分表進行攤銷(或此條另協商)。

5、分包單位進場人員所用的生活、生產水費按每人20元/月計費,已安裝電錶的生活用電按電錶計費,未安裝電錶的分包單位生活用電費按每人20元/月計費。分包單位將人員點數如實報送總包單位,由總包單位核實人數,若有瞞報一經查實,其生活用水、電費收取基數為:[實報人數+10×(瞞報人數)]×(20+20)。或此條另協商。

6、分包單位有義務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能源,否則總包單位一經發現有類似現象,處以分包單位50元/次罰款。

7、各分包單位進場前向總包單位按200元/月交納水電管理費。

所有分包的工程項目,工程技術資料一律由分包單位指定專職檔案員負責收集、編制、完善,對數量不多的分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及時提供給總包單位。對數量較多的分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待工程完工後,由分包單位組卷裝訂成冊移交總包單位彙總。分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完成質量由分包單位負責。

1、分包單位施工用水及現場用電必須裝表後開始使用,若有未裝表就使用,經總承包單位查實,一律按偷水、偷電處理,並對違反單位處以500元/次的罰款。

2、分包單位水電費、管理費於次月1日主動以現金方式交總包單位財務部門。

3、為便於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種罰款費用均收取現金,由各受處罰人單位收取後交總承包單位。

4、進場分包單位應遵守總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總包單位協調管理。

5、涉及工程生產協調急需或必要的、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應按時參加總包單位的生產協調會。分包單位不請假、無故不參加總包單位涉及分包單位生產協調會者,罰款200元/次。

6、分包單位若違反了分包單位管理制度,則總承包單位有權進行拉閘斷電,並對分包單位進度款不予簽字。分包單位自行負責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上海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5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餘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和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乾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係.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後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3.3 本工程質量必須通過甲方,業主,監理,質監站的驗收和確認.

3.4 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説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業主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5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如乙方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全由乙方全額承擔.

3.6 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甲方提出處理方案,經建設單位同意後,由乙方負責處理,處理結果由甲方報送政府有關部門;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必須按政府規定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同時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3.7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對乙方的罰款通知,須説明罰款理由並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並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4.1 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並達到"上海市標化工地"標準要求,並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和罰款所發生的費用.如達不到以上標準,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合同總價 %的罰款.

第4篇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合作事宜, 達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將_葡北6號轉油站及所轄計量間綜合維修工程_ 所屬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乙方。

乙方負責完成_葡北6號轉油站及所轄計量間綜合維修工程_所有項目施工。

1、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達到60%以上,以施工總合同價款的30%撥付工程進度款。

2、結算方式:甲方以油田公司最終審定工程結算後,按工程定額直接費中人工費總造價乘以1.55%結算。

1、保證施工質量達到相應的質量驗收規範,達到合格等級

3、甲方按照最終審定結算金額的直接費中人工費的50%預留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滿後,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項目委託乙方。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施工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施工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 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施工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 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乙方應負責施工期間的所有材料的看護及設備保管維護。

5、乙方負責承擔因該工程施工期間發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及一切後果。

6、乙方負責處理工程質保期期間發生施工質量問題。

1、乙方未能按施工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完成工程施工,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 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委託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 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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