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租賃個人汽車合同車輛租賃合同個人2篇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樣本及注意事項

來源:巧巧簡歷站 2.55W

本文介紹了單位租賃個人汽車合同車輛租賃合同個人的相關內容。對於單位和個人之間的汽車租賃合同,明確了雙方的責任和權益,包括租賃期限、租金支付方式以及車輛維護等方面。通過本文的解讀,讀者將能夠更好地理解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障雙方合同的有效執行。

單位租賃個人汽車合同車輛租賃合同個人2篇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樣本及注意事項

第1篇

2、當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未經出租方許可,造成違法行為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證件、住址證明及提供其他虛假情況有可能給甲方帶來損失的,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上訴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不予退回。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作相應賠償。

4、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交通事故(重大事故、人員傷亡及一切連帶責任,均由承租人承擔賠償)。

5、乙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6、提供車輛行駛證、養路費等。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7、協助乙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8、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

9、其它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房產、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有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得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得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得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等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找甲方辦理延期手續。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為止。

11、嚴禁酒後駕車,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禁止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

12、承租人在租賃車輛期間引發交通事故(重大事故、人員傷亡)及一切連帶責任均由承租人承擔賠償和負責,與甲方無關。

13、按照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承租人在租賃車輛期間使全車丟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汽車,全車丟失後至找回車輛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等自行負責。

16、汽車租賃期內的所有違反交通規則罰單,由乙方承擔。

三、以上條款出租方已明確告知承租方,且承租方已完全理解並認可。

有關合同之一切爭議,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租賃個人汽車合同車輛租賃合同個人2篇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樣本及注意事項 第2張

第2篇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車型:噸位:車牌號:顏色:發動機號:車架號:行駛證號:納税證號:

制動情況:方向情況:燈光情況:車輛成新度:車輛外觀:隨車工具:其他情況:

(一)租用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共計日。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1、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後,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