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維坦讀後感3篇 《巨獸洗禮:利維坦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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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維坦讀後感》是關於托馬斯·霍布斯的經典政治哲學作品《利維坦》所引發的思考與感悟。書中以生動的筆觸,解析了政府和社會組織的運作方式和必要性。讀完本書,我深感霍布斯的思想深邃而富有啟示,對於理解政治與權力關係具有重要意義,引人深思。

利維坦讀後感3篇 《巨獸洗禮:利維坦讀後感》

第1篇

利維坦是傳説中的一種食人海獸,後被比喻專制政府模式。政府有雙面性格:由人組成,又由人運作,因此也就具有了人性的那種半神半獸的品質,在保護人的同時又在吃人。吃人的專制政府稱為利維坦,所以,就有了人類社會最高理想就是把利維坦關進籠子裏一説。

霍布斯的《利維坦》意在用以比喻一個強大的國家,藉此論證君權至上,反對“君權神授”。

他重新發現了“人自身”,看到古典政治理想的不現實性。對霍布斯來説,“最佳政制”並不是最首要的,而是人的“生存”、自保。必須重建政治,確保人的生存。霍布斯首先要為政制尋找一個正當性的根基,這是因為,除了對古典理想主義的不滿,他似乎也同樣反對馬基雅維裏過分的現實主義路線。因此,霍布斯保留了古典“道德政治”的理想,但又把目光轉向政治的“開端”進行思考。如果説古典政治依據目的論的自然觀,發掘的是手段——目的的過程;而霍布斯把這一方式顛倒為原因,結果,歷史主義的方式。

霍布斯重建道德的政治的方式是重構“自然法”理論。他發明了“自然狀態”,這一狀態就是人與人的戰爭狀態,一切人為了自保在自然狀態對一切事物具有權利的結果,人與人的衝突,自然慾望的激情的個體。基於此,霍布斯得出了“自然權利,就是每一個人按照自己所願意的方式運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自然權利”是霍布斯的新發明,也是現代政治哲學的核心觀念。從此,洛克、盧梭、康德等哲政治哲學家無不從接受霍布斯的“權利”概念而思考政治問題。他發現了“特殊性”,自私的個體。現代性就是特殊性、個體的發現。

由此,政治哲學從以自然目的為依據轉換成以人的目的建立。自然權利從古典的自然正義、正當轉變為現代人的自然權利。政制的本質就是基於人的意志的人為創造,政制就是人造物。

霍布斯以“自然權利”為根據重建了“自然法”(第十四章),並在自然的基地上構建了“利維坦”式的正當生活。政制不在於確保人追求“善”的生活,而在於提供追求幸福的“條件”,霍布斯提供的是一個絕對嚴厲的“利維坦”來確保。而利維坦的正當性就在於前面經過論證的“自然權利”的正當性,“自然權利”就是絕對的“自由”,就是絕對的道德。因為它根植於人性。

不過霍布斯的《利維坦》是為克倫威爾的獨裁專政唱讚歌,為大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的政治統治奠定理論基礎的,他在書中用很大篇幅記述了法律方面的各種問題。在今天看來,霍布斯的理論已不再新奇,他的政治主張也不再重要,他留給後人的是“利維坦”這個名詞。在當今社會,利維坦成了政治學界、社會學界和一些經濟學者們用來描述專制的政權的專用名詞。現在所講的利維坦或者利維坦模型,就是指那種不受約束的、濫用權力的、胡作非為的、令人民生活困苦不堪的專制政府。

利維坦讀後感3篇 《巨獸洗禮:利維坦讀後感》 第2張

第2篇

我們每個人都有那麼一段時間比較叛逆,看誰都不順眼,任誰的話都聽不進去。一旦過了那段時間,人就正常了。可世界上總有那麼些人不太正常,一輩子都是叛逆的命。更氣人的是,這撮人不僅自己叛逆,還拉着別人一起幹。不過顛覆世界的往往就是這一小撮人。

?利維坦》的作者霍布斯就是一個被記錄在案的叛逆者。但跟其他的叛逆者不一樣,他不是那種呼風喚雨一句“兄弟們,跟(給)我上”的帶頭大哥,而是躲在小黑屋裏暗自寫書的那種人。這一寫,寫出了《利維坦》,顛覆了此前所有關於國家和人性的學説。

利維坦是一個大海怪的名字,在《聖經》裏專門和上帝作對,在上帝無比崇高的中世紀,霍布斯用這個名字給自己的書命名也是夠叛逆的。可更讓你想象不到的是書裏利維坦指的不是什麼怪物或者災難,而是人類社會中的國家這一概念。霍布斯為什麼這樣説?讓我們一步步來看。

在17世紀的英國,人們認為國家的起源要不就是上帝,要不就是傳統既有。霍布斯跳出來説,國家是人類想象中的意識集合體,跟什麼上帝和傳統沒有關係,奠定國家的基礎就是人性。正是人性的本質才使得國家得以出現。

那麼人性的本質是什麼呢?霍布斯説,人本質上是一種有慾望,並且追求慾望的動物。這一論調並不新奇,古往今來不管是東方的“性惡論”還是西方的“原罪論”,都對人有過類似的定義。但霍布斯不同於以往的地方在於,他不僅指出了這一點,還認為這並不是什麼壞事。並説,人真正的美德只有一個,就是怎麼樣最有效率地去追求、去實現自己的慾望。更進一步,他認為人對慾望的追求永遠也無法滿足,人就是這種吃着碗裏的,看着鍋裏的,還想着怎麼才能吃得更好的動物。

之所以這樣,並不是因為人真的貪婪成性,根本問題在於如果你不去追求更大的權利與地位,已經到手的那部分東西,很可能就會丟失。這就是人性的現實,要建立國家就得尊重這個現實。

我們不妨假設這樣一種情況,某一天你流落荒島,飢餓難耐,忽然看見路邊的一棵果樹,這時候你會管這棵樹是誰的,會考慮主人允不允許你吃果子嗎?肯定不會,活命要緊。但如果這時候,島上的土著人出現了,他也很餓。可果子就那麼多,你有槍,他有刀,怎麼辦?恐怕這時候我們能想到最好的辦法就是殺死對方。你有可能會説根本原因是果子不夠嘛,如果果子充足,這兩個人就不會打起來了。可我們面臨的往往是這種果子不夠的情況,哪怕直到今天人類社會矛盾的根源仍是源於對資源的爭奪。再退一步,就算我們到了物質生活極度豐富的時代,誰又能保證人類之間不會出現爭鬥呢?古代的王公貴族生活不可謂不富足,但他們之間的爭鬥照樣你死我活。

有人會説,為什麼不搞個口頭協定,兩人各分一半的蘋果,這樣既不會餓死,也不用刀槍相見。可是誰來保證雙方不會違反協定,在一方吃果子的時候,另一方不會趁此給對方一槍或者捅對方一刀呢?而人的語言天生就有很大的迷惑性,欺詐、虛偽、非常不確定。日常經驗也告訴我們“耳聽為虛眼見為實”。所以語言、文字只能促成契約,但是沒有辦法保證這個契約的效力。那麼誰來保證這個契約的效力呢?

霍布斯説,只有一種力量能使這個契約生效,這個力量必須大於我們每一個人單獨的力量。誰違反了這個契約,對不起,就得懲罰你。

可在地球某個角落的荒島上,誰有這個力量呢?根本沒有。這時,我們兩人的口頭協定甚至文字契約,和廢紙沒有什麼區別。面對這個情況,霍布斯説出了一句偉大的名言,它流傳了四百年。

在國家這樣一個偉大的力量誕生以前,也就是在在剛才的那樣一個荒島上,人和人一直處在恐懼和戰爭當中,而且這種戰爭是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

為了消除這種戰爭的恐懼,過上安穩的日子。人們彼此簽訂契約,把權力交給一個單獨的強大力量,國家就此建立。要建立國家,就必須先承認國家的權威,這意味着我們要放棄自己的部分權利,並把這個權利讓渡給國家。其次我們要服從國家管理,對不服從的人要給予懲罰。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光我放棄權利不行,要我們大家一起把權利交給國家。

因此霍布斯口中的國家,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説幾乎就是一個巨無霸,是橫亙在人類社會上的龐然大物,也因此霍布斯管他叫利維坦,《聖經》裏那個巨大的海怪。

書裏還有很多豐富的內容,在此就不一一贅述了。這裏,就講講《利維坦》對我個人的啟發吧。

霍布斯在《利維坦》中構建整個國家理論大廈的基礎就是他對人性慾望的基本判斷。在這前一段的時間,我接連讀了兩部雨果的大作《悲慘世界》和《九三年》,這兩部小説主人公所散發的人性光輝,讓我自己也有種甘做殉道者的衝動去喚醒他人心中的善,構造愛滿人間的大同社會。但在現實生活中的`實際體驗,讓我不得不承認“利己”的慾望是一種客觀存在,應該正視並且尊重它。在現實中,要想建立一套好的制度,你可以鼓勵人向善,但你必須正視一個事實,就是人的慾望。不能拋開人性的本質去胡思亂想,甚至想改造這種人性。

除此之外,霍布斯在寫《利維坦》時所用到的理論方法也為我們提供了一種非常重要的思維方式。霍布斯基於人性慾望永無窮盡這樣一個前提,不斷推演最終構建起一個宏大的國家理論。這種方法的出發點是,先找到衡量事物的基本尺度,沿着它往前推,無論推到哪你都會發現這個基本點的影子和它所發揮的作用。

這種思維方式在今天尤其有用,因為今天我們身處在一個非常激盪的時代,信息爆炸、真假難辨。我們認識的很多傳統觀念隨時有可能被顛覆,而要對付這種狀態,不讓自己的生活失去基本的方向感,就必須找到那個怎麼都不變的東西。一旦找到它,你就會明白每天碰到的東西、面對的事物,有哪一些不是你想要的,而哪一些才是你真正想要的。這樣你才能在人生的關鍵路口做出無愧於己的選擇。

第3篇

“論人類幸福與苦難的自然狀況”是“論人類”的重要章節。霍布斯在第一章中,從人類的本性出發,論述了建立“利維坦”的重要性。而“論人類幸福與苦難的自然狀況”描述了自然狀態下混亂戰爭,並試圖尋求擺脱苦難、獲得幸福的方法。其基本邏輯如下:

霍布斯分析了人類天性中競爭、猜疑和追求榮譽等特質,指出了在自然狀態下,每個人身心兩方面的能力基本相等,這種能力上的相等使得人們產生達成目的的平等。因此,無論是出於擴張統治權,還是保全自我的目的,每個人都必須不斷髮動對他人的戰爭。

霍布斯指出,這種基於人性的戰爭是普遍的,表現為每一個人對每一個人的戰爭。人與人相互為敵,永無休止。

戰爭無論是對個人還是人類社會都產生了可怕的後果。

對於自然人來説,“人們不斷處於暴力死亡的恐懼和危險中,人的生活孤獨、貧困、卑污、殘忍而短壽。”

戰爭對於整個人類社會更是造成了巨大的破壞。首先,整個社會的生產力水平不可能提升。霍布斯指出“人們只能依靠自己的體例與創造能力來保障生活,產業是無法存在的,因為其成果不穩定。須花費巨大力量的工程,知識,文化,藝術都不存在。”戰爭使得整個社會失去了向前發展的可能性。其次,由於人人各自為戰,社會公共道德無法形成,“沒有共同權力,沒有法律,是非、公正觀念不能存在。”

人們渴求和平、畏懼死亡的心理、追求舒適生活的慾望,都構成了結束戰爭的精神動力。因此,人與人之間相互同意訂立契約,放棄了自然狀態下“生而平等”的權利,把它託付給某一個人或一個由多人組成的集體。這個集體能夠把分散的意志整合為一個意志,把大家的人格統一為一個人格。而這就是利維坦的誕生。

第一,霍布斯第一章“論人類”是建立在人性惡的理論假設上,他認為人的自然本性首先在於自保,表現為自私自利、貪婪殘暴,於是造成了人與人之間相互敵對,鬥爭不止。但其實,我認為這只是人性中的一方面,人本身是一個矛盾的複雜體。人性中也存在着善良、同情、奉獻等精神,相互之間的容忍和協作是人類的重要特質。

第二,霍布斯用戰爭時期的無政府狀態,論證了人只要一旦脱離了國家,或國家主權一旦遭到破壞,就立即恢復到自然狀態。因此,他認為即便是最壞的君主制也比自然狀態要好。但實際上,在統一的主權產生之前,人與人之間就存在超強的自治能力,民俗公約、誓言都是明確的證據。退一步來講,在戰爭時期,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協作精神也不可忽視。

第三,關於政治、法律和道德的區分問題。很多學者讚揚霍布斯,認為其政治理論完全擺脱了倫理、道德和宗教的束縛。然而,政治的首要目的是社會治理,而人們之所以存在於國家中是為了求得善、道德的生活。從這個角度來講,政治學始終無法同倫理、道德脱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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