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範本簡單的代理合同範本6篇 簡單高效的代理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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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是指一方委託另一方代理完成某項業務或行為的協議。代理合同的簽訂需要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合作細節。下面為大家提供一個簡單的代理合同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代理合同範本簡單的代理合同範本6篇 簡單高效的代理合同模板

第1篇

為保證_____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醫療廢棄物集中處理系統,醫療垃圾處理設備,工業廢棄物處理設備,工業區廢棄物集中處理系統,工業危險廢棄物處理系統

城市生活垃圾集中處理系統,各類垃圾前分選系統,建築廢棄物綜合再利用系統,航空廢棄物處理系統,高危險廢棄物處理系統,化工、製藥工業廢棄物處理系統

特種廢棄物焚化系統,廢液、廢溶劑專用焚化系統,污泥、廢渣專用焚化系統順利推廣、銷售,本着公平、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代理_____技術有限公司項目設備銷售的代理權,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設備型號為________設備價格(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1)付款時間: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60 %,貨到交貨地點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30 %,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三個工作日內付清合同總金額的 10 %。

(2)付款方式:最終用户需將設備銷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賬户。當甲方收到貨款90%後,甲方在一週內按約定價格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提供代理酬金髮票。

(3)甲方開户行:中國建設銀行 北京前門支行,賬號: 。

1、甲方在技術上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但在項目運作的整個週期內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按公司提供的價格出售的設備,項目代理有40%的利益,在公司提供的價格上打折後出售的設備,打折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擔。

3、如甲方沒有按時、足額收到設備銷售款,甲方有權延緩支付乙方相應佣金,乙方有義務負責對購買設備方的銷售款進行追繳。

4、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項目銷售、推廣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務、債權和一切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獨立承擔其全部相關法律責任;

5、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項目銷售過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於正當市場競爭的行為,不得做出不利於甲方對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協議約定內容。

6、乙方必須遵守總公司的《技術保密協定》、《知識產權保護合同》及《項目代理協議》等相應協議的所有條款。

7、本協議所籤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他方;

甲、乙雙方必須簽署"ceco商標及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知識產權保護合同",上述兩協議必須與本協議同時簽署方能生效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協議期限: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此前所籤協議作廢;

2、本協議的簽訂地點:xx市建內大街7號光華長安大廈2座11層。

1、乙方在代理期間,做出任何違反甲方管理規定或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2、乙方不得有擅自出售、抵押、許可、泄漏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同時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乙方沒有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未果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經濟訴訟解決。

1、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無效;

"ceco商標及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知識產權保護合同"。

代理合同範本簡單的代理合同範本6篇 簡單高效的代理合同模板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願意共同遵守: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及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1.2甲乙雙方就執行本進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條規定的進口項目建立代理關係,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實施進口代理行為。

1.3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代為辦理進口事宜,甲方應協助乙方提供有關資料,出具相關證明。

1.4乙方不承擔為甲方委託進口產品非乙方不當裝運的質量風險和市場價格風險。若由於甲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而造成乙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之責任由甲方承擔。

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首先根據上述法律及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達成的基本原則協商解決。

2.2甲方編制《委託進口確認單》,列明每批進口貨物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等內容。

3.1甲方負責將每批貨物的具體清單、價格和數量等資料在賣方發貨期前3個工作日將訂貨通知單交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進口的審批手續和做進口報關的準備工作。

3.2甲方應及時滿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

3.3落實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和有關費用,具體方式見本進口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

3.4甲方應保證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否則,所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4.1辦理貨物進口的`審批手續和進口報關的有關手續。外銷合同的簽訂由甲乙雙方商定。合同簽訂後,乙方在執行或者代理執行進口合同過程中,隨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並會同甲方及時採取對策。

4.2貨物到港後,及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接貨。

4.3海關核准並通知可付匯(取得可付匯海關單)後,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3個工作日內辦理對外支付的有關手續。

5.1進口合同價款及具體進口貨物清單、數量和價格見本進口代理合同的2.2條款。

5.2進口代理費率為進口貨物完税後人民幣總價的。除此以外的進口報關費、打單費、海關正常查車費,以及運輸過程中有可能產生的裝卸貨費、汽運費、保險費、商檢費等雜費由甲方承擔。美元兑人民幣匯率根據實際結匯匯率。

5.3進口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按具體合同執行進度將所需費用和貨款資金按照如下方式支付給乙方,以便乙方及時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和辦理對外付匯手續:

(1)甲方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前將相當於關税、增值税的人民幣和進口綜合費支付給乙方,供乙方辦理報、清關手續及支付其他海關雜費;

(2)甲方應在乙方向銀行對外付匯前3個工作日將與進口合同價格相對應的足額貨款支付給乙方(美元兑人民幣匯率按照購匯當日銀行牌價),乙方負責提前做好向銀行購匯相關手續,收到甲方貨款後應及時(暫定為3個工作日)辦理對外支付手續。

5.4乙方應在貨物到達甲方指定的國內目的地後及時提供海關進口關税專用繳款書、海關代徵增值税專用繳款書原件和報關單的複印件,由甲方自行抵扣,乙方不再開具增值税發票給甲方。

6.1本進口代理合同規定的代理手續費不包括辦理採購合同項下仲裁、訴訟及外商破產事宜所需的費用;

6.2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本進口代理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和磋商解決問題的辦法。出現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過錯,則應根據各自的過錯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6.3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亦可提交寧波仲裁委員會按屆時其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除仲裁庭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期一年。

第3篇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作經銷甲方產品及對其產品提供技術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在 區域內為唯一代理商銷售 產品 ,指定區域為乙方專享的。

乙方在進行銷售工作時,不應低價競爭,不可越區銷售,不可蓄意詆譭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名聲。如有相關不當行為最終導致用户終止採購、取消合同或轉用其他產品時,甲方有權立即取消本協議。

1、甲方應以公平合理的統一價格向乙方供應質量合格的產品,提供產品銷售資料和市場信息,籌劃產品的宣傳廣告、產品演示和市場推廣等。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庫存量、產品流向、銷售定單和其下級代理商的明細/銷售網點等,以供甲方審查備案。

4、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商務信息嚴格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可將其泄露給第三方。

5、甲乙雙方將按約定的銷售指標,每年度考核進度和表現。如不能達標時,甲方可提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乙方取銷個別或全部指定區域的代理權直至終止本協議。

6、乙方應在每次訂貨前提交真實且完整的產品使用信細表交由甲方審核。

1、乙方應在指定區域內須按照甲方擬訂的價格規定銷售產品,不可以跨區竄貨和/或低價傾銷。如有跨區銷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方可要求甲方給予市場銷售和產品服務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參於在指定區域內開展的產品宣傳和招商會。

4、乙方應在每次產品訂貨前提交真實且完整的產品銷售信息調查表,如若所提供信息虛假且不完整,造成產品超過保質期,則相應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產品價格:見價格表附件一,指導零售價3元。並提供銷售支持。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或文字協議。

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中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協議中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停止該行為。如違約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後十五(15)天內仍未改正,發出通知的一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對因此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如雙方對本協議有爭議或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首批進貨5000元以上,品類甲方不給於乙方限定。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4篇

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因xxxxxxxxx糾紛一案,委託xxxxxxxxx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xxxxxxxxx律師為甲方與xxxxxxxxx糾紛案的第xxxxxxxxx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xxxxxxxxx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在 地區代理銷售 “ ”開發經營擁有的

甲方指定乙方為 地區的銷售代理商,經甲方書面確認後乙方也可在其它地區進行銷售代理,甲方書面確認後的文件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委託乙方在 等地區設立售樓處,銷售“ ”指定的,在 項目一期、二期、三期、公寓b座,具體房源以甲方銷控為準。

銷售價格見甲方書面確認的銷售價格表,乙方有 元浮動權。

3-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自年月年 3-2、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如繼續合作,應當在本合同終止之日前一個月另行協商,重新簽定合同。

3-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4-1、乙方在代理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税金、策劃推廣費用、銷售場地費用、交通費、食宿費、人員工資等)由乙方承擔。

4-2、甲方企業的所屬樓盤的所有宣傳印刷品,在銷售代理合同簽署後由甲方先免費提供宣傳資料樣品,乙方在保證宣傳資料內容真實性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印刷。(乙方在自行印刷宣傳資料前,需提供小樣給甲方審核確認)

4-3、乙方所有的廣告宣傳等,必須保證甲方的企業形象與樓盤形象,涉及到重大問題須經甲方確認後,由乙方按計劃進行宣傳,費用由乙方承擔。

4-4、定金及房款均由甲方收取,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客户收取其它費用,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5、乙方組織來項目的看房團,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負責僱傭搭載看房的車輛必須是各種手續齊全並參加保險的車輛。看房在往返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意外傷害及突發疾病情況,甲方不負連帶責任,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1、乙方根據雙方約定的統一價格進行銷售,乙方基本代理佣金按銷售額 5-2、獎勵政策:以為區域單位劃分,本合同簽署後四個月內,乙方在其所代理區域內至少完成銷售額 萬;合同簽署一年內,乙方在其所代理區域內至少完成銷售額 萬元,否則甲方可收回乙方在該地區的代理權

5-3、銷售價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統一售價和折扣,乙方不得隨意增減。

5-4、自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若乙方沒有銷售業績,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1、一次性付款達到總房款的100%,即交定金之日起10天內交付總房款的100%,佣金按100%計取。

6-2、銀行按揭首付款到位,即交定金之日起10天內交付總房款的30%以上,並在30天內辦理交銀行按揭手續的所有資料,佣金按100%計取。

6-3、結算時間為每月一結(月結),客户繳清總房款後的下一月15號前乙方將銷售報表報甲方審核,甲方在每月25日前將佣金結算給乙方。

6-5、一次性付款客户,必須在交付定金後七日內交齊總房款,否則視為放棄購買,按照退房處理。按揭客户必須在交付定金後七日內交齊銀行規定比例的首付款,並準備齊全按揭所需資料,否則視為放棄購買,按照退房處理。特殊情況,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然後雙方協商處理。

7-1、甲方如不能按時支付代理佣金,每遲付一日,按應付總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催收房款。若乙方客户違約一個月以上,乙方須按日向甲方支付佣金總額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7-3、如乙方以虛假之詞欺騙客户,或單方誇大宣傳,超範圍承諾而引發的客户糾紛,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若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原價賠償。

7-4、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甲方以書面形式給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不能限期整改,甲方有權收回代理權,並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7-5、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6篇

專賣授權人:利郎(福建)時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良星(以下稱甲方)專賣總代理人:福建省福州市楊武(身份證:110108661210181)(以下稱乙方)為進一步拓展“利郎服飾”專賣市場,甲、乙雙方在原有良好合作的基礎上,以公平、互利為原則,就甲方授予乙方“利郎服飾”特許專賣代理權,並採用新的管理模式進行合作等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授予乙方在江蘇省範圍內經營“利郎服飾”特許專賣獨家總代理權。乙方具有在江蘇省開展“利郎服飾”專賣業務的合法權力。

(二)甲方不得在江蘇省範圍內委任其他經銷、代理商,不得自行設置專賣銷售網點。崑山市由甲方直接發貨、收款,但納入乙方的管理範圍。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專賣管理有關規章制度,規範開展業務,維護“利郎服飾”品牌形象,不得損害甲方的商標使用權,不得私自以“利郎”商標製作或加工產品。

(五)乙方應恪守“特許專賣”的規則,不得經營其它服飾競爭品牌。

(六)甲、乙雙方如單方面違反上述條款的約定時,另一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一)甲方授予乙方特許專賣總代理期限為五年,即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二)甲、乙雙方不得無故在授權期限內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由違約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三)本授權期限屆滿,乙方能完成合同中規定的銷售回款基數,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專賣管理規範,有效推廣“利郎”品牌,甲方將按新的統一代理條件繼續給予乙方在江蘇省的總代理。

(一)乙方負責江蘇省“利郎專賣”業務的拓展和管理、維護、監督,盡最大限度佔領該省的市場份額,創造最好的業績。

(二)甲方如須在省會城市南京設立二級配送中心,其派駐人員及費用由甲方負責,二級配送的職能及管理模式參照江西、安徽兩地。

(三)乙方負責開拓二級市場,發展二級加盟代理商;負責對加盟專賣店提供規範的督導服務,並負責二級加盟店的管理,如出現混牌銷售,假冒商品,不按甲方定價銷售等違反甲方的有關制度者,一旦發現,乙方應及時按專賣規章制度的要求進行處理,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該店的全部專賣管理費,並處罰沒收該店品牌抵押金。

(四)乙方發展的外圍店,應負責二級店的督導、服務、賣場形象設計、裝修、廣告計劃實施、培訓等工作,同時,享受順加7%的專賣管理費(出廠價以上的批發差價)。

(五)二級加盟店貨源市內運輸費用和向總公司提貨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由對方所簽訂的合同所引起的債權、債務。

1、甲方為支持乙方開拓業務,在本合同期內,第一年給予乙方價值人民幣肆拾萬元鋪底貨的借款(不含特價貨)。鋪底貨從第二年開始,每年減少拾萬元。

2、甲方給予乙方的鋪底貨等同於甲方借給乙方的貨物週轉資金。合同屆滿或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應歸還全部鋪貨貨款。

3、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進行盤點檢查,乙方須保證其實物總數與商場在途貨款相加不得少於甲方對乙方實際鋪貨量,否則,視為乙方挪用甲方的資金,按銷售獎罰條款執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時歸還不合理佔用資金,乙方若不能按時歸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按約定每年八月底歸還甲方拾萬元鋪底貨借款。如無歸還,甲方有

權從乙方的貨款中衝抵。合同期滿,乙方又能每年完成指標或盈利,則乙方應歸還全部鋪貨借款。

1、甲方西服廠按統一的出廠價8.2折、休閒廠按出廠價8.0折期貨買斷或現貨買斷作為乙方的提貨價。向乙方供貨,均需有購貨合同或傳真件經甲方確認。甲方未能按交貨期及時發貨,延誤3天以上的,按延誤部份的3%進行賠償;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超過10天的,乙方有權拒絕提貨,甲方按延誤的6%賠償;乙方未能按期提貨,延誤3天以上的,按延誤部份的3%進行賠償;超過20天未提貨時,視為乙方無故拒絕提貨,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批貨,並按該批貨款的30%處罰乙方。

2、乙方銷售的零售價接受甲方的監督。南京市實際零售價平均價不得高於出廠價順加140%。外圍專賣店平均實際零售價與江西、安徽兩地相同(外圍商場專廳參照南京)。

3、乙方向甲方提貨量達到鋪底貨額度,再提貨時應款到發貨,甲方實行款到發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

4、乙方可自主選擇品種,不受甲方限制。甲方保證公平、合理供貨,不變相提價。

5、乙方提貨與質量問題退貨的長途運費自理,甲方負責發運和短途運費(公司至石獅段)。

6、乙方從原江蘇省總代理商處接收的庫存舊貨中秋冬商品部分由甲方給予退差價1.5萬元,夏季貨品未銷完的部分於20xx年10月1日前退回公司,舊貨中秋冬季貨品退差價後由乙買斷。

1、第一年250萬元人民幣,第二年開始,每年遞增20%。

①未完成年度回款基數時,第一年按甲方規定“低效市場處理”。第二年仍未完成,則甲方有權收回二級加盟店的管理及收益權限,直至終止合同。

②甲方在乙方不合理佔用鋪底貨資金達到10%時,甲方有權要求限期還款並收取2%/月的滯納金;達到2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乙方的商場回款由甲方按時開具增值税發票,乙方直接由商場將貨款匯入甲方帳户,款到後計算為乙方的回款。乙方按甲方每年開具增值税發票的總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為4%,第二年為5%,第三年開始為6%。

2、根據商場銷售回款數,甲方開具增值税發票由乙方送達商場,款未到甲方帳户期間屬於在途貨款。從甲方開增值税發票之日起30天內,該税票金額的50%可衝抵乙方回款,超過時限款未到甲方帳户則必須以現金衝抵。

1、南京市商場內廣告費由乙方承擔。南京市投放户外廣告,經甲方同意後,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2、甲方在第一、二年,每年補貼乙方招商廣告費1.5萬元,憑廣告發票一次性向甲方報銷。

3、外圍店的廣告費和裝修補貼按公司統一標準執行。

(六)因乙方接手江蘇市場後需對商場專廳重新裝修,甲方同意按4個商場每個商場補貼5000元,一次性補貼後,今後不再補貼。

1、甲方負責團體定製的樣布提供、打樣、量體、簽訂合同、訂單加工,並承擔產品質量責任;乙方負責訂單承接,對貨款回籠負全部責任。(被確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不能回籠的貨款由甲方承擔)。

2、乙方享受甲方制訂的團體定製業務的統一業務政策和獎懲政策,甲方將相應的文件提供給乙方,作為開展該業務的依據,乙方應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該文件不得外傳。

3、乙方承接的團體定製業務,簽訂的合同,必須報甲方財務部一份,以便監督團體定製的回款情況,否則甲方不予下單生產。

(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同時甲方解除原代理商的合同並收回代理權。

(二)本合同生效後,乙方自營部份由乙方自負盈虧,經營責任自負,甲方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即進行第一個合作年度,並同時對二級加盟商按新的管理標準執行。

(四)除本合同特別規定條款外,雙方的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即視為單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乙方(簽字):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合同簽署地點:福建省晉江市利郎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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