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守紀律,不越底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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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員守紀律,不越底線材料

有的黨員領導幹部認為廉潔自律主要是針對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 一般領導幹部處在最基層, 沒多大的權力,缺乏滋生腐敗的土壤,強調廉潔自律是小題大做。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推薦的黨員守紀律,不越底線材料參考資料,歡迎參閲。

黨員守紀律,不越底線材料

黨的xx大報告明確指出:“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 更加註重治本, 更加註重預防, 更加註重製度建設, 全面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提高黨員幹部拒腐防變能力”。 可見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 但是, 從近幾年紀檢監察機關查辦的違紀違法案件和一些社會現象來看, 還有少數領導幹部在執行廉潔自律規定方面,存在着不少問題, 值得我們深思和高度重視。

一、 當前領導幹部在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今年,我們通過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專項檢查工作和“雙創一爭”主題實踐活動, 發現當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比較突出:

一是對廉潔自律認識不足。 有的黨員領導幹部認為廉潔自律主要是針對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 一般領導幹部處在最基層, 沒多大的權力,缺乏滋生腐敗的土壤,強調廉潔自律是小題大做;有的認為廉潔自律在基層只是一些小問題, 過於認真, 會影響團結;有的則認為廉潔自律完全是領導幹部個人的思想道德修養問題, 忽視了組織監督制約的必要性。 由於認識上的偏差, 致使一些單位和個別黨員領導幹部對廉潔自律工作重視不夠。

二是廉潔自律工作不到位。 有的單位沒有把廉潔自律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雖然把廉潔自律工作納入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的主要內容來考核, 但由於指標體系不太科學、 完備, 其結果不能真實、 準確地反映被考核單位的工作情況, 考核結果一般沒有與領導幹部的獎懲、 任用掛起鈎來, 致使廉潔自律工作基本上是抓與不抓、 抓得好與抓得差一個樣。 對一般領導幹部存在的貪污受賄、 以權謀私、 違反財經紀律、 生活奢侈等問題的處理規定,大多是照抄上面的,針對性不太強。

三是機關幹部工作作風不實。 客觀説, 由於社會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 社會思潮的日益多元化, 一些領導幹部為政不廉, 不注意形象,把自己混同於普通羣眾,忘記了自己的身份和信仰,什麼場合都敢去, 什麼錢都敢花, 什麼東西都敢要, 熱衷於請客送禮、公款吃喝、 打牌玩樂,甚至賭博;有的領導坐豪華車、 以公車私用,親自駕車為時尚;有的領導以考察名義公款旅遊, 進行高消費娛樂, 總認為是“生活小事”;上級領導來檢查工作, 超標準招待不説, 還要送禮, 唯恐上級領導不高興;有的辦事不公正,不講原則,不講宗旨講票子;有的辦事不廉, 利用手中權力“吃、拿、 卡、 要”, 甚至貪污受賄, 腐敗墮落, 走上違法違紀的道路。

據統計, 20xx 至 20xx 年, 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領導幹部違法違紀案件 57 件 62 人, 佔查辦案件總數的 30.5%。 有的黨員領導工作熱情不高, 敬業精神不強,作風上拖拉懶散,渾渾噩噩;有的要求不嚴,工作標準不高,不圖有功,但求無過,攀比待遇,意志消沉;有的人工作避重就輕, 避實就虛, 避難就易, 為官一任,一事無成;有的人不求幹事, 但求名利;有的人在其位, 不謀其政;有的幹部看到別人快速致富, 眼紅心熱, 借子女之名經商開店, 借朋友之名推銷、 攤派, 更有甚者, 撈點外快, 私下裏進行權錢交易。

有的黨員領導幹部不深入實際調查研究, 抓工作習慣於做表面文章, 大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有的對工作落實抓的不夠, 只是一般號召, 而沒有具體指導, 更沒有督促檢查, 忙於交際應酬, 搞文山會海, 成天泡在會議裏, 漂在酒桌上, 迎來送往, 哪有什麼時間説“抓經濟、 搞建設”;有的對待上級的決定和指示, 不是結合本地區、 本部門的實際, 有針對性、 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而是照抄照搬,依葫蘆畫瓢;有的只擅長嘴上功夫, 誇誇其談,牛皮吹上天,不解決任何實際問題;有的忙於走上層路線, 千方百計擠進上級領導的社交圈, 結果是身離領導近了, 心離羣眾遠了,市場上當了外行,官場上成了內行。

四是對廉潔自律監督不夠。 監督機制不健全, 手段少, 效果不佳, 是廉潔自律工作中存在不可忽視的問題。 有的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搞“庸俗團結”,會上只講成績, 不談問題;只講工作,不談思想;只講集體, 不談個人的現象依然存在。 有的即使開展批評, 也是避重就輕, 避實就虛, 往往是自我批評擺情況, 相互批評提希望。 一些地方在執行廉潔自律規定時, 採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做法, 不合意的就變着花樣應付或乾脆不執行, 缺乏嚴肅性。 有的對明知不好的現象熟視無睹, 待到成風又束手無策。 比如: 對本單位領導幹部參與賭博問題, 小打小鬧時放之任之, 等到發展成風, 又無所適從。 一些地方羣眾受經濟生活的影響,對發生在身邊的腐敗案件漠視, 採取“事不關己, 高高掛起”的態度,不舉報;個別黨員領導幹部作風問題嚴重, 影響不好,致使羣眾對幹部缺乏信任, 因此不願意舉報, 使有影響的案源大量流失。

二、 當前領導幹部在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的 原因

一是學習不主動。 有的領導熱衷於學習政策理論, 而對於有關廉潔自律方面的知識學習抓而不緊, 對廉潔自律方面的知識也是一知半解, 致使廉潔自律意識不強, 甚至損害了國家及人民的利益,損壞了黨的形象。

二是自律意識不強。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奉公思想不端正, 廉潔自律意識不強, 淡忘了黨的宗旨, 奉獻精神衰退, 個人主義、 享樂主義惡性膨脹。 從被查處的黨員領導幹部出現不廉潔的案子來分析, 問題就出在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不強, 對個人要求不嚴, 為了自己的享樂而毫無顧忌大肆攫取。 比如, 有的領導幹部組織上給他配備了標準的公務用車, 但他就是要講排場比派頭,超標為自己配備小汽車。還有的領導幹部錯誤地認為“自己身為領導幹部吃點、 喝點、 拿點不要緊, 上升不到腐敗問題。 ”而事實告訴我們, 一些領導幹部違紀違法甚至犯罪, 往往是從吃點、 喝點、 收點等小事開始的。 思想防線一旦突破, 胃口就越來越大,膽子也越來越壯,久而久之,就會跌入違法犯罪的深淵,這樣的教訓值得深刻記取。現在社會上還有一種怪現象,“笑廉不笑貪”, 認為廉潔的人沒本事, 貪點、 收點不算啥, 這種現象對我們開展反腐倡廉工作極為有害。

三是制度不完善。 制度帶有根本性、 全局性, 制度健全, 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完善, 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 從查處的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 許多黨員領導幹部違紀, 除了其本人的原因外, 很大程度上是制度不完善所致的。 比如我們在治理“官本位”的問題上, 方法不多, 制度不嚴, 致使有些領導幹部受封建社會的“官本位”意識影響較深, 自己一旦升遷就玩起了“夫榮妻貴”、 “光宗耀祖”那一套。 於是, 他們平時忙於日常應酬, 放鬆學習, 疏於管理, 特權思想、 拜金主義、 享樂主義開始萌生作祟。 部分意志薄弱者的世界觀、 人生觀、 價值觀發生扭曲,認為“有權不用, 過期作廢”。把一切“向錢看”的腐朽思想帶入執政領域中, 把手中的權力視為交換的籌碼, 為滿足超前的高消費,絞盡腦汁, 不擇手段, 巧取豪奪。 其自身違紀違法的同時, 也影響和帶壞了家庭成員及身邊工作人員。

四是監督不力。 監督機制軟化, 監督不力, 使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得不到有效糾正。特別是“一把手”權力過於集中, 權力在運作過程中, 得不到有效的監督, 以致獨斷專橫, 不守紀律, 廉潔自律方面的制度形同虛設。 比如有的黨員領導幹部直接插手工程建設, 搞暗箱操作, 收受賄賂, 斂取錢財, 下面的幹部照着領導的“套路”幹起了違法亂紀的事。 這樣一來, 就使得羣眾的民主政治觀念淡化,畏懼監督;班子成員內部求和, 迴避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 難以監督。

五是懲處不嚴。 有的黨員領導幹部對本單位存在的不廉潔行為捂着、蓋着, 有的一把手故意“攬過”, 盡力為班子副職開脱,有的部門基於自身利益考慮, 往往是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對違紀當事人不進行嚴肅處理,更談不上對失職領導進行責任追究;一些單位一把手本身有問題,擔心對下屬處理後會捅自己的漏子,故而不去懲處。

三、 對策及建議

第一, 用強化教育築牢自律防線。 堅持以人為本, 注重學習教育, 加強多層次培訓工作, 做到“廉潔風”常吹、 “預防針”常打、“警示鐘”常敲, 增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

一是要強化政治思想教育。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重大戰略思想以及黨的路線、 方針、 政策, 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 人生觀、 價值觀、 利益觀和“立黨為公、 執政為民”的思想, 堅定信念, 增強宗旨意識和公僕意識。

二是要強化黨紀法規教育。 要組織黨員幹部認真學習黨章、 黨紀規定和法律法規, 增強紀律觀念和法制觀念,自覺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

三是要強化思想道德教育。 以社會主義榮辱觀為重點, 教育黨員領導幹部努力踐行“八榮八恥”, 樹立新風尚, 做構建和諧社會的表率。 四是要強化警示教育。 用查處違法違紀典型案件以案説法、以案説紀,教育黨員幹部在什麼該為、什麼不該為上保持清醒,帶頭乾淨幹事。 五是要強化先進典型教育。 要繼續以爭創勤廉兼優領導幹部等活動為載體, 評選樹立先進, 用身邊的人和事教育領導幹部,形成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氛圍。

第二, 用約束手段遏制腐敗行為。 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權力監督, 用制度約束其用權行為, 重點做好下面四個方面:

一要善於把握重點,在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凡涉及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 重要幹部任免和大額資金的使用, 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按決策程序, 議事規則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對那些過於集中又容易滋生腐敗的權力要嚴格規範、合理配置和科學分解,使分解後的權力運行規範化、 程序化, 以達到相互制約、 相互制衡, 減少或杜絕在執行過程中的暗箱操作的可能。

二要實行全程監督,把事前預防和事中約束作為重要的監督環節。事前監督,首先要抓好決策民主化, 這是實現科學決策的重要前提, 善於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實行領導、 專家、 羣眾相結合的決策機制。 其次, 要確定重點, 增強監督的針對性, 把擁有執法權、 行政審批權、 人事權、 財權的個人、 部門作為重點。 再次, 要拓展監督空間, 實施全方位多層面的監督和全程監控。

三要努力拓寬監督渠道, 建立健全對領導幹部監督的網絡。 首先要切實發揮黨組織對領導幹部的管理教育功能, 着力提高黨委民主生活會的質量。

其次要建立領導幹部相互監督責任追究制度。領導班子中,如果有領導幹部發生嚴重問題, 不僅要處理當事人, 也要追究黨政領導及相關領導成員的責任。 再次, 要暢通羣眾舉報專線, 建立羣眾舉報中心和信訪約談、 提醒制度。 同時要充分利用輿論監督的作用, 為他們的有效監督提供必要的條件和寬鬆的環境, 積極支持新聞媒體公開曝光,揭短亮醜,以達到“一人曝光, 警示一片”的社會效果。 最後要完善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對上級要求的個人收入申報, 授受禮品登記收繳等廉政規定, 要認真抓好落實。

第三, 用制度和機制規範從政行為。 要注重建立和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新的形勢相適應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 重點在重大項目建設、 住房、 參與經濟活動、 公務接待、 領導幹部個人家庭婚喪嫁娶事宜辦理、 八小時以外的生活、 娛樂活動等方面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紀律規定, 堅持用制度管權、 約束領導幹部的公務行為。 同時, 加強對從政行為、 辦事規則的規範, 杜絕領導幹部的隨意性。並通過制度的完善,不斷探索廉政建設的新機制,特別要在領導幹部職務消費等方面進行探索和改革。 如通信工具貨幣化改革、 公務用車改革、 差旅費包乾改革、 住房改革等。 通過各項改革降低領導幹部職務消費成本, 堵塞漏洞, 有效杜絕不廉潔問題的發生。

第四, 用專項治理解決突出問題。 每年要有重點的開展幾項專項治理, 以求取得實效。 如當前要深入治理領導幹部違規收送現金、 有價證券、 支付憑證和收受乾股, 以及以賭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財物、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收錢斂財;清理領導幹部在住房上以權謀私問題;糾正和查處領導幹部放任、 縱容配偶、 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其職權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治理領導幹部違規插手招投標、 土地出讓、 產權交易、 政府採購等市場交易活動謀取私利的問題等。 通過這些專項治理查處違紀、 糾正一些領導幹部的不廉潔行為。

第五, 用公開評議促進幹部勤廉。 要在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中推行以勤政廉潔為主要內容的雙承諾、 雙公開、 雙評議、 雙考核“四雙”活動。 通過年初“提”諾、 組織“審”諾、 公開“亮”諾、 積極“踐”諾、 定期“評”諾和黨務、 政務公開以及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公開評議和考核, 形成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和要幹事、 幹成事、幹實事、乾淨幹事不出事的良好局面。

第六, 用監督檢查確保廉政成效。 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要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 明查和暗訪相結合、 平時檢查和重大節假日檢查相結合、 全面檢查和重點部門重點崗位檢查相結合等方式, 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的監督檢查。 要全方位開展監督活動, 聘請社會監督員經常性提供信息, 重視羣眾監督和輿論監督。 要繼續抓好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報告、 經濟責任審計、 廉政談話、 質詢、 述職述廉、 民主測評等有效監督措施的落實。 要認真紮實地開好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 在抓好學習、 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 切實開展對照檢查、 批評與自我批評和整改工作, 真正解決一些傾向性、 苗頭性問題, 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 要嚴肅查處領導幹部在廉潔自律方面的違規違紀問題, 增強威懾力。 要加強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考核工作,考核結果存入個人廉政檔案, 並作為評先選優、 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建立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長效機制。

總而言之, 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是關係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 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只有認真研究其發展變化規律, 不斷探索創新, 才能把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做得更加紮實有效。不斷把工作推向深入。機關幹部紀律作風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直接關係黨的形象和事業成敗.胡錦濤總書記曾在中紀委三次全會上指出, “要在全黨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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