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管理制度5篇 建立完善員工宿舍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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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良好的宿舍管理可以提高員工生活和工作的舒適度,促進員工工作效率和凝聚力。本文介紹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核心內容和實施方法,以便企業管理者更好地管理和優化員工宿舍的生活環境。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5篇 建立完善員工宿舍管理體系

第1篇

一、學生不準在宿舍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垃圾放在垃圾桶內。不準在陽台、走廊、過道、門口、消防設施旁堆應雜物。否則,當垃圾處理。

二、學生要保持室內的整潔衞生。學生起牀後,應疊好被褥、蚊帳;毛巾、衣物、鞋襪、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擺放整齊有序;桌面書本要保持整齊。宿舍內務檢查不合格達三次的宿舍,給予停電七天處理。

三、不得把硬性、難溶化的東西(如報紙、衣物、塑料袋、瓶類等)丟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內。如屬以上東西堵塞管道的,原則上自行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費用由該宿舍負責:分不清責任的,其疏通費則由堵塞層以上(含堵塞層)同管道的宿舍分攤負責。

四、學生不得在宿舍牆壁上亂塗亂畫亂張貼:除指定的宣傳欄外,宿舍任何地方不準張貼、釘釘子。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五、學生要自覺愛護宿舍內門、窗、鎖以及消防設備等公用設施。發現自然損壞的,應及時報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專人免費維修;因使用不當或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壞,維修所需費用由該宿舍或當事人負責;如屬人為損壞的,雙倍賠償井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禁止私自拆換,不能維修復原的由宿舍成員照價賠償。

六、宿舍區內公共衞生由專職人員清掃,宿舍內衞生由舍長安排值日生輪流打掃,上午7:30分前,各值日生應清掃室內衞生,並把垃圾掃到門外兩側,然後由專職管理人員清除。超過上午7:30,把垃圾掃出門外的,按亂扔垃圾處理。

一、學生處有關部門及宿舍管理員將根據本規定,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住宿生的情況,井將檢查結果及時通報各院系。每學期組織開展文明宿舍評比活動,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並在綜合測評中適當加分。對於內務衞生、紀律、文明方面表現差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宿舍成員違章違紀而本舍其它人員不配合揭發肇事者的,則按集體違章處罰。

三、凡是不按期交納罰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從第十一天起對該宿舍停電處理。

四、不遵守我中心有關規定的學生,給子取消住宿資格處理。

五、本規定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執行並解釋,從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5篇 建立完善員工宿舍管理體系 第2張

第2篇

為保證員工有一個清潔、衞生、安全的住宿環境和秩序,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住宿員工。所有員工和宿舍來訪人員,在宿舍內務必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應服從宿舍管理人員執行本《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管理。(4)

1.1本公司宿舍只帶給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准不得留宿外來人員。1.2員工入住宿舍前需填寫《入住申請表》,經部門領導及行政部經理書面批准後,由宿舍管理員安排房間,併發放相關住宿用品,。

1.3住宿人員務必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統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調房。

1.4住宿日期以實際搬入時間為準,不得晚於預計時間3日,超過3日的牀位不再保留。

員工退宿時,須在行政部辦理退宿手續,並退還鑰匙和住宿時所領取的物品。離職人員最晚需在離職當日辦理退宿手續。

1.為確保上班辦公環境,工作日洗漱時間不得晚於早8:00.

2.宿舍房間內及公共區衞生的清掃衞生工作由住宿人員負責,實行輪值制度,以持續宿舍清潔、整齊。宿舍管理人員不定時檢查宿舍衞生,不合格者給予相應處罰。

3.公司(宿舍)大門晚上關掉時間為:週日~週四22:00,週五、週六22:30,住宿人員務必於大門關掉前回到宿舍。如在外留宿須電話告知門衞/宿舍管理員。

4.工作時間任何人不得隨意回到宿舍,如有特殊狀況須部門經理申請並通知宿舍管理員,違反者罰款50元,重者按曠工處理。

5.午休時間非住宿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宿舍休息,違者扣除當月住房和交通補助。

6.休息時間不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吵鬧、不進行有噪音活動,22:30後不得用洗衣機洗衣服,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7.自覺愛護宿舍設施,不得隨意拆遷,搬動宿舍設施,損壞時要及時通知宿舍管理人員。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不準堆放雜物、養寵物。

8.宿舍內禁止自行安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禁止使用電水壺、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發現使用一次,處以50元罰款。

9.注意防火、防盜、出門關好門窗,最後一人離開宿舍需關燈關空調,發現一次不關者,處以50元罰款,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遭受不應有的損失。

10.宿舍內禁止賭博、酗酒、吸煙、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違反者取消住宿資格。

1.住宿費:享受住房補貼的住宿者,每月需繳納100元住宿費,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水電費:每年6-9月份每個宿舍繳納100元水電費用該宿舍人員平攤,其他月份為每月10元/人,每月由宿舍管理員核算,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維修費:大家共用的電熱水器、洗衣機等公共設施,如有損壞,需住宿使用人員平均分擔。

1.如有直系親屬探訪需留宿須向總經理申請並由宿舍管理員統一安排,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帶外人入住,違者每次罰款50元。

2.每月宿舍管理員與另一位住宿人員共同抽查宿舍衞生,評分並排行,連續3個月最後一名的宿舍,取消此宿舍全體人員住宿資格。

3.凡違反本規定者,將根據其性質、情節、態度、影響和後果的不同,給予批評,罰款;態度惡劣、拒不悔改者或多次重犯取消住宿資格。

第3篇

為使員工宿舍持續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辦法。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員工住宿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由綜管部統一安排備案。

2、公司宿舍,原則上主管以上人員一人一間,員工兩人一間。住宿房間及牀位由綜管部統一安排,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及牀位。特殊狀況擊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給予調整房間或牀位。

3、公司宿舍管理費用每間100元,由員工承擔;兩人一間的,由兩人平攤該項費用。

4、住宿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物,須羅列清單,經員工個人與綜管部清點確認後簽字。入住人員只限員工本人。

5、住宿員工不得將宿舍轉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員。特殊狀況下,需留宿外人時須提前填寫書面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留宿。

6、住宿員工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員工離開宿舍須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注意保管,遺失自行負責。

7、住宿員工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內設施,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須折算賠償。

8、公司宿舍水、電不得浪費,請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9、住宿員工退房時須辦理移接手續,清點財物。凡居住期間,財物有損壞的,須折算賠償。

10、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桌椅、衞浴設備、管道、門窗、牀鋪等)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住宿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處罰。

11、公司領導或綜管部如在適宜時間檢查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相關整改推薦。

1、住宿員工務必按時就寢,晚上22:00後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或在異性宿舍逗留。

2、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酗酒、打架、偷盜、賭博等不良活動。

3、電視、音響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不妨礙他人安寧為原則。

4、住宿員工不得於宿舍區室外或室內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5、住宿員工不得破壞宿舍區任何公共設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6、未在公司內住宿員工在宿舍區活動時亦須遵守所有規定。

1、宿舍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1500w以上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爐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亂接電線,不使用漏電電器。

2、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3、住宿員工不得於牀上抽煙,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應妥善放置。

1、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動物,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門口、窗外潑水、亂扔雜物。

2、住宿員工個人牀上用品起牀後須擺放整齊,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須擺放整齊或收入箱櫃。

3、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天台指定區域或宿舍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雨天除外)。

4、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公司食堂垃圾桶內)傾倒。

6、住宿員工房間門口個人物品應擺在架子(自行購置)上,不得直接擺在地上。

1、夜間外人探訪時應在綜管部門衞處登記探訪人姓名、與被探訪人關係及進出時間,由被探訪人簽字確認,否則不準探訪。

2、外人探訪需借宿須出示總經理籤準的借宿單,不需借宿的須在22:00前離廠。

3、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

4、探訪人須遵守公司所有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由被探訪人承擔相應職責

1、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綜管部人員檢查。

2、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於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四、對違反以上任何規定的住宿員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處罰,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本辦法經總經理核准後頒佈實施,由綜管部負責解釋並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第4篇

一、1、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2、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酒店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牀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牀位,不得擅自拆離牀位,違者每次扣5元。

三、宿舍衞生管理制度:(管理層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10元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衞生乾淨, 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擺放整齊。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曬。

四、不準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5元。

五、保持公共衞生間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衞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15元,並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酒店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七、所有員工必須在23:00之前歸寢(正常上晚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現一次扣10元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需及時向寢室長或管理層請假,未經批准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元。

八、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元並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2、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經理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10元,並沒收設備。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並扣10元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5、23:30時後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10元處理。

十一、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3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三、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總經理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五、積極主動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現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1、做到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説,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鬥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七、宿舍鑰匙由酒店辦公室統籌管理、分配、複製,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複製,違者每次扣10元。

十八、本制度解釋權屬御粥坊,修訂權屬總經理辦公會。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户等;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並送醫院。)

第5篇

一、目的: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衞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衞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衞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衞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開燈時間:夏季 晚19:30-23:30分 冬季 早05:30-08:00分 晚 18:00-23:30分

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分/人的處罰。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户的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4、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衞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將每日就寢情況彙報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衞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複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1. 每週一14:00各部門派一名主管級(含)以上人員到行政辦公室報到,由後勤部主管統一安排衞生檢查相關事宜;

2. 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衞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3. 參加衞生檢查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否則處以30元/次的罰款,如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參加者,應及時彙報部門負責人,由其部門負責人安排他人蔘加;

4. 參加衞生檢查之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原則進行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5. 根據每月評分總和之平均值評選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兩名,被評為最佳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獎勵並予以通報表揚,如被評為最差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扣罰並予以通報批評,以上獎罰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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