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模板3篇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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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副產品購銷是保證農民增產增收、城鄉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也是農村供應城市、城市反哺農村的重要戰略舉措。那麼你知道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應該怎麼寫嗎?一般要注意些什麼?不清楚的話,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模板3篇範文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歡迎閲讀!

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模板3篇範文

農副產品購銷合同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價格、交售時間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時間、地點

  四、檢驗和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售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獎售物資標準

  十、需方供應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於年 月 日在簽訂;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副產品購銷合同2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為推進區域經濟發展,拓展農副產品流通銷售渠道,更好地促進農副產品就地轉化利用,實現企業間互利互惠,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購銷農副產品名稱

  本合同交易的農副產品為 蔬菜、水果、魚 。

  第二條 交售日期、金額

  1、乙方必須在每月 12 日前,按甲方要求交售相應的貨品,全年交售 185萬元 。

  2、甲方應按照農副產品市場價格(市場價格有異議時,以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為準),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三條 等級、質量及包裝

  1、產品等級: 一級 。

  2、產品質量: 質量以甲方要求為準 。

  第四條 交(提)貨方式

  採取由乙方送貨的方式,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甲方商店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甲方入庫單時間為準。

  第五條 農副產品的驗收

  實行乙方送貨,以甲方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由甲方技術人員按照合同規定質量標準進行驗貨,貨物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入庫單,甲方依據驗收入庫單對乙方進行結算。如在驗收中對貨物質量、重量等發生爭議,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第六條 貨款結算辦法

  乙方交售的 魚類、水果、蔬菜 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 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提取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並應比照有關延期付款的約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5 %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並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 2 %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 5 %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第九條 其他約定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於 20_ 年__12__月_20__日簽訂,有效期至 20_ 年__12_月_20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副產品購銷合同3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需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 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內)向需方 交售___(農副產品)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 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 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 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 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 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包裝物由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接收地點),交貨 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 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 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 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 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 為驗收地點。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 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 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 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 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 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 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並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 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 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 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 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 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 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 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 實際損失。供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 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 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 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 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 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 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徵 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 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 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 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 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5-2 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 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 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 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並應向供 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 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 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 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 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 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 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 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 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 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 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 商決定。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 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列之一情況, 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 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 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 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 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 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第八條 其它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 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銀行、鄉 政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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