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協議書範文3篇 “終結爭端,走向和諧:和解協議書範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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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協議書是指在法律爭議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後,為了防止爭議進一步擴大和延長,採取具有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在和解協議書的撰寫過程中,需要注意條款明確、合法充分、協調一致等方面要素。以下為和解協議書範文,供大家參考。

和解協議書範文3篇 “終結爭端,走向和諧:和解協議書範文分享”

第1篇

甲方:xx,性別xx,民族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聯繫電話:xxxxxxxx

乙方:xx,性別xx,民族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聯繫電話:xxxxxxxx

乙方於20xx年11月18日因工作時被機器損傷右手臂,甲方於當日送乙方住馬龍縣人民醫院,後轉至曲靖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治療,乙方於20xx年12月12日出院,共計住院24天。雙方於xxxx年xx月xx日在xxx主持調解下,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雙方自願達成如下民事和解協議:

馬龍縣人民醫院醫療費1500元,曲靖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療費元,護理費2400元,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1000元,交通費300元,共計元。

二、事後經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再給付乙方務工費、醫療補助費、後期治療費、殘疾賠償金共計人民幣元(小寫:xx)。

三、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乙方收到甲方給付的款項之日起,此事便一次性解決,今後,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並且乙方不得再就此事提起任何方面的訴訟。此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四、該協議一共兩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保留一份,存檔保留一份。

20xx年1月18日中午1:30分左右,甲方因放火燒殘渣,致使乙方杉木苗遭受損失,為了妥善解決相關事宜,彌補乙方遭受到的損失,現甲方拿出自己山林向乙方進山林對換及補種賠償。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1、造成乙方的杉木苗損失,分為大、小兩片林地,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大杉木苗林地,由甲方拿出自己的山林向乙方進行山林對換賠償。

2、小杉木苗林地,由甲方在乙方原來的土地上補種新杉木苗,並且由甲方撫育三年保證新苗的存活後交給乙方撫育和使用。

3、另外對換後甲方拿出乙方被燒壞的三顆大杉木苗給乙方任挑選一顆作為額外補償。

1、甲、乙雙方對換的後的山林及土地使用權,由原來村委分配的使用者,變更為現在對換後的使用者所有,也就是變更後的甲方和乙方。

2、甲、乙雙方變更後的土地使用權是終生使用,不得任何一方反悔。

1、甲方:a處:上抵乙方水田角方路、下抵引水溝、左抵乙方水田角站巖、右抵乙方水田角站巖,b處:上抵乙方田外坎站巖、下抵甲方斜坡交界、左抵乙方水田外坎站巖、右抵乙方大路口站巖。

2、乙方:東抵龐先林家山林斜坡交界、南抵龐先林家水田圍牆、西抵王發靜家山林盤路,北抵吳天學家山林方路。

1、自簽訂協議書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已任何藉口為理由反悔。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根據《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現就甲方xxxxxx乙方的犯罪行為,達成如下和解協議,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因甲方的xxxxxx行為給乙方精神上造成了永久無法消失的痛苦,給乙方生活上造成巨大的陰影,甲方答應向乙方賠償人民幣x元(大寫:人民幣伍萬元整)。

二、乙方在收到上述賠償款後,乙方及其家屬不再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及向甲方出具諒解書。

三、甲方應向乙方賠禮道歉,甲方出獄後,不得對乙方及其家屬進行打擊報復,否則乙方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四、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時,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幣x萬元,逾期未支付的,此協議作廢,乙方及其家屬仍可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和解協議書範文3篇 “終結爭端,走向和諧:和解協議書範文分享”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就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相關糾紛事宜,在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共計3,350 元整(大寫:叁仟叁佰伍拾元),此費用包括公證費1,900元、雅思報名費1,450元。

第二條 甲方同意於本協議生效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款項,同時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據。

第三條 乙方代理人曹芹系乙方劉文晶的母親,其承諾具備全權處理本協議約定事宜的權利。

第四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付清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之間就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相關事宜產生的所有糾紛即告終結,雙方再無其他糾紛。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乙方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或作如下表述)

甲乙雙方為達成和解的目的做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意見,不得在其後的訴訟中作為對甲方不利的證據。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3篇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於乙方就xx年5月30日晚,甲方等人砸毀乙方別克轎車一輛,致乙方經濟受損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等人一次性包賠乙方車輛維修費共計人民幣陸仟元整。

二、甲方等人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甲方提出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三、甲方等人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不再要求公安機關追究甲方等人的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以任何理由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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